刘忠沟水文站受重建公路桥影响相应措施方案
2012-04-10闻建伟
闻建伟
(哈尔滨水文局,哈尔滨150010)
1 概况
刘忠沟水文站是松花江一级支流木兰达河支流刘忠沟小河设置站,列国家基本水文站。位于木兰县东兴镇,始建于1971年 1月。水文站以上河长 16 km,至河口距离0.5 km,测站集水面积45.8 km2,基本水尺断面在刘忠沟公路桥上游3 m处,流量测验断面在公路桥上缘。测验断面主河槽宽6.2 m,测验河段顺直长度30 m。测验河段保护区范围为基本水尺断面上下游各1 000 m。测验河段内布设水文设施有水位自记井、水尺、水准点、断面标志桩。
刘忠沟公路桥为木兰县东兴镇至明水沟屯村屯公路桥。桥梁形式为两岸固岸搭铺的板式桥,桥长6.2 m。该路段于2010年已升级改造为水泥硬板路。根据木兰县域经济发展以及民生需要,木兰县人民政府对年久失修,待升级改建的刘忠沟公路桥进行拆除重建。重建桥梁自2011年7月23日始施工筑围堰。施工方式为在公路桥上游10 m处拦堵河道修筑临时路。同时在原河道右侧15 m处埋涵管导流,涵管埋设底高高于河床高程1 m,使路桥上游河道严重壅水。重建桥梁工程计划施工期为2个月。
2 工程影响
刘忠沟公路桥重建工程,主要在工程施工期和工程施工结束测验河段冲淤演变至稳定期,因工程改变水文测验河段河流情势及断面控制,影响刘忠沟水文站水文测报,水文资料系列一致性、代表性。
2.1 影响水位测验
根据《水位观测标准》第5.1.3条水位观测的段次应根据河流特性及水位涨落变化情况合理分布,以测到完整的水位变化过程,满足日平均水位计算、各项特征值统计、水文资料整编和水情拍报的要求为原则。在峰顶、峰谷及水位变化过程转折处应布有测次,水位涨落急剧时,应加密测次的规定,工程影响刘忠沟水文站水位测验,包括水位观测和水尺零点高程校测。
2.2 影响流量测验
根据《流量测验规范》第1.0.8条流量测验次数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文站一年中的测流次数,必须根据高、中、低各级水位的水流特性、测站控制情况和测验精度要求,掌握各个时期的水情变化,合理地分布于各级水位和水情变化过程的转折点处。工程影响刘忠沟水文站流量测验,影响大断面测量。
2.3 影响测站地形测量
根据《水文普通测量规范》第3.1.1条水文测站的地形测量应在建站初期进行。以后地形有显著变化时应重新测量或局部重测。地形变化不大时,重测时间应不超过20年的规定,工程影响刘忠沟水文站地形测量。
2.4 影响水文资料系列一致性代表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和《水文资料整编规范》第3.1.2条“对测验河段及其附近河流情况应进行考证,考证内容应包括:测验河段须直长度及距弯道距离;高中水控制条件;河床组成、冲淤、河岸坍塌及河道开挖治理情况;高水分流、漫滩和枯水期浅滩、沙洲出现情况;附近有无支流汇入及引排水工程;上下游附近固定或临时性阻水建筑物;感潮河段的潮汐影响程度;工矿废水排入等。”的规定和第3.4.1.7条“流量的单站合理性检查:①应进行近10年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对照;②应进行流量与水位过程线对照。”的规定及第5.3.2.2条“审查本年使用的基本水尺零点高程,若有变动则应审查变动原因、时间及处理的正确性;若基本水尺断面迁,则审查新断面与原断面的对比观测情况和水位换算等内容。”的规定,工程影响刘忠沟水文站水文资料系列一致性、代表性。
3 相应措施方案
根据工程影响按照水文技术标准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根据《水位观测标准》第5.1.3条规定,加密水位观测段次,水尺零点高程校测次数。
水位观测段次自施工开始至测验河段基本稳定,每日加密2~4段。
2)根据《河流流量测验规范》第1.0.8条规定,加密工程施工工期和测验河段冲淤演变期流量测验测次、加密大断面测量。流量加密测次:7月10次,8月20次,9月12次。
3)根据《水文普通测量规范》第3.1.1条规定,应当进行工程影响水文测验河段地形测量。
4)根据《水文资料整编规范》第3.1.2条、第3.4.1.7条、第5.3.2.2条规定,进行工程影响水文资料系列一致性代表性分析。
4 方案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三十三条“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在征得对该站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建设。因工程建设致使水文测站改建的,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规定,根据水文技术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本着满足基本技术标准,以低成本投入实施工程影响相应措施的原则进行方案实施。
[1]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GBJ138—90水位观测标准[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1.
[2]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局.GB50179—93河流流量测验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4.
[3] 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SL250—2000水文情报预报规范[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0.
[4] 水利部水文局.SL247—1999水文资料整编规范[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9.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文司.SL58—93水文普通测量规范[S].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