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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制度改革目标探析

2012-04-09王长乐

关键词:治校校长教授

王长乐

(江苏大学 教 育学研究所,江苏 镇 江212013)

大学制度改革目标探析

王长乐

(江苏大学 教 育学研究所,江苏 镇 江212013)

现代大学制度是一种世界性的教育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具有高度的文化共识和共同遵守的思想原则。中国的现代大学制度理论,可以有体现本土特点的“中国特色”,但基本原则应该与世界大学制度没有冲突,应该具有逻辑上的合理性,能够令人信服。而我国目前流行的现代大学制度理论,则明显具有实用主义的特征,无法使大学脱离传统的工具性质,实现本质性进步。我国大学从创办至今都没有成长起自主、独立意识的现象表明,我国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将是一场教育思想、理论、制度的变革,其成功既需要大学内外的思想共识,更需要得到国家政权的支持。

现代大学制度;教授治校;教授治学;校长治校

大学是一个世界性的组织,其制度内涵和活动形态都具有大学人共同承认的特征。中国的大学作为大学,无疑应该具有世界大学的基本特征,遵循世界大学的基本原则,在大学是大学的基础上营造大学的“中国特色”,让中国大学具备与世界其他各国大学交流和比较的基础。然而,在我国的大学理论领域中,却流行着一种与世界大学制度原则完全不同的现代大学制度理论,并以“中国特色”自诩。显而易见,是有人期望在远离世界大学规则的前提下,创造一种新的大学概念和定义。这种现象令人深思:中国大学是否可以是一种不同于世界大学的特殊组织,可以有“与众不同”的组织原则和制度形态?中国大学是否具有一种超凡的能力,可以不按世界大学的规律活动、却能成为世界一流大学?这显然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它说明有人自信,我们已经拥有了一种完全可以自洽的大学制度理论,而且这种理论在思想和文化的层次上,已经具备了与世界大学制度理论媲美的水平。事情果真如此吗?本文拟对此进行分析。

一、大学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与预期

曾经被媒体广泛关注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出台后,虽然有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诠释和呼应,但也有人感叹民众的反映有点“冷寂”,①以为民众不理解“纲要”的重要意义。作者也感觉到了这种“冷寂”,但以为这种“冷寂”并非反映了民众对教育改革缺乏热情,而是人们对“纲要”中设计的有些改革目标和思路有疑虑。

对此作者以为,一是对《纲要》“冷寂”并非是公众的问题,而是《纲要》是否充分地反映了民意、是否充分地反映了教育本性的问题。如果“规划”充分地反映了民众的意愿、充分地反映了教育的本性,那一定是会受到社会热烈响应的。比如:上世纪七十年代末的“国家关于恢复高考的决定”,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口号,“关于干部知识化、年轻化”的决定,其所以能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得到民众的积极呼应,就是因为这些决定充分反映了民情和民意,反映了人民群众真切的意愿和要求。所以,面对民众“冷寂”的反映,我们应有的理性态度是:积极对《纲要》反映民意的程度进行反思。二是联系《纲要》中的有些内容作一些反思。因为一般来说,人们期待的教育制度改革,基本上都是有明确的进步性意味、其文明前景令人期待的改革,而不是一些让人摸不着头脑、感觉不到前景、不知所以然的改革。比如:在关涉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前景和活动方式的“大学制度改革”问题上,人们可能就很难看出被《纲要》从基本精神方面肯定的、目前在高教领域中流行的“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共同参与(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②理论,与现实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什么区别,也感觉不到这样的“改革”完成以后,大学中的行政化现象能够较大程度的改变,教师和学生的权利能够有实质性的增加,大学的教育生态可能有明显的改观。

这显然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因为对于已经出台(有的现在已开始实验)的许多教育改革措施,作者以为能够唤起民众关注和参与的基本条件:一是改革的目标要明确,亦即相关文件对改革目标和目的的表述要清晰,让人们能够一目了然,知道改革要干什么,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这些目的或目标与教师、学生、职员们有什么样的关系。二是改革要体现人类社会的文明趋势,具有明显的进步性质,亦即改革是要“革掉”现实大学制度中落后和僵化的内容,增加体现大学规律和师生意愿的内容,吸收和凝聚人类社会(本国和外国)中先进的大学经验,使大学制度具有文明的性质并充满活力,能够促使大学朝好或更好的方向转化,从而唤起人们参与改革的热情和积极性。

但是,若以这样的目标来审视我国目前的现代大学制度理论,则明显感觉到这种理论是保守和含糊的。说其保守,是因为《纲要》中意欲建立的现代大学制度,与现在的大学制度可以说并没有明显的差别。相对于未改革的制度,并没有表现出思想和内容方面的先进性,也没有显现出对“旧制度”的超越,致使我国的大学制度与世界大学制度之间的差距依旧。说其含糊,是因为《纲要》在关于大学本质、大学理念等一些关于大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上,并没有表达出符合大学活动规律的、令人耳目一新的突破性见解。其作为高等教育改革目标的现代大学制度设计,在对待曾经引起社会激烈批评的“行政化”问题上,秉持的却是一种折衷的态度。对于一直阻碍我国大学制度变革的“工具性”教育观念,也没有进行明确的批判和反思,对其依然保持了认可和遵循的态度。所以,综观《纲要》在大学制度改革方面的内容,其给人的感觉是:我国现实的大学制度就是现代大学制度,因而无须对其进行“破旧立新”的革命,只要对其中的有些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就可以了。而这样的理论形态,显然与社会的期待相去甚远。

作者之所以作出这样的判断,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凡是需要进行改革的制度,可以说都是有问题的制度,而改革就是要革除掉“那些”问题,并且代之以新的更能保证事物合理发展的内容。但若改革没有触及原来制度中的问题,或者有意识地回避了原来制度中的问题,只是对其进行文字性的修饰,这样的改革就没有多少实质性意义。所以作者以为,大学制度改革要有符合大学活动逻辑和特点的、具有明确的进步性内容的、能够唤起和吸引人们参与热情的制度目标,否则,现行的大学制度改革将难以引导大学实现本质性进步。因为一种作为改革目标的新的大学制度,无疑应该比所要改革的旧的大学制度先进、文明,令人感到是可靠和合理的。现在的问题是,假如对比这两种制度在反映大学本质和宗旨、创造性人才培养、引领社会文明和进步风气等方面的情况,我们则无法说作为大学改革目标的“校长治校”制度,是比作为世界大学普遍性制度的“教授治校”制度先进的。而既然“校长治校”的制度不先进,并且存在着许多深层次的问题(比如行政化现象),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坚持“建设”这种明明是不先进的制度、而不直接学习和引进国外的先进制度呢?

众所周知,大学是一个世界性的事物,其思想和制度是在世界范围内都适用的,也是世界各国大学之间进行交流和合作的基本条件。世界各个国家的大学,都首先必须是大学,其次才是某个国家的大学。所有国家的大学都应该具备世界大学的基本特征,才能够为世界同行所接受和承认,也才能产生大学应有的教育价值和文化意义。世界大学在思想和组织方面的主要特征,是“学术自由、教授治校、大学自治”。③这并非是西方国家大学的“思想霸权”,或有些人所说的教育殖民内容,而是人类教育历史上的宝贵思想和制度结晶,是大学要完成自己教育和文化使命的必须的制度条件。非如此,大学就难以成为真正的大学,难以产生真正的大学的作用和效益。大学在这些思想和制度方面的变形,将使大学中校长与教师的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关系,异化成领导与被领导者的关系。在这样的变化中,大学人对大学的忠诚、责任、作用都会相应地减弱,难以形成大学之为大学的教育力量和文化影响,使大学无法培养出自觉追求真理、坚持真理、捍卫真理的、有志于仰望星空的卓越人才,无法形成追求真理、维护理性、弘扬正义、积极创造的传统和风气,使大学无法在更高的层次上为国家和社会服务。

具体到大学制度改革的内容上,作者以为我国的大学制度其所以需要改革,是因为这个制度的本质是行政性的,而不是学术性的,它严重抑制了大学的活力,束缚了大学的发展,使不少大学不像一个专心致志地熏陶学生高尚品格的、修养学生探索精神和社会良知的、激发学生创造精神的、纯粹的教育和学术机构,而像一个“例行公事”的、得过且过的职业技术、职业资格、职业意识的教育和培训中心,其活动中充斥了太多的功利和世俗气息,与教育应当培养有教养的人的宗旨和精神背道而驰。而要改变这种现状,就应该像经济体制改革那样,引进已经被世界大学和我国早期大学实践证明是合理、科学、先进的世界大学制度,并以此为目标对我国大学制度进行改造,以便使我国的大学制度具有反映大学教育规律、体现大学教育本性的特点,达到与世界先进大学同步的水平。而我国高教领域中目前流行的现代大学制度理论,并未表现出大学制度改革的必要性。比如:对于现代大学制度目标中的“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等内容,人们很自然的问题是:这些内容现在的大学中没有吗?事实上,我国的大学一直就是党委领导;一直就是校长治校(教学和行政意义上);一直就是教授治学(学问);一直就是有民主管理制度(教代会形式)。应该说,我们的大学制度一直都是这个样子,既然和原来一样,那么要“改”什么呢?

而引进世界大学制度的另一个理由是,因为世界大学制度是一个具有普遍性意义的、被世界大学历史及实践证明为合理的大学制度,它比较充分地体现了大学的本质和宗旨,体现了大学的规律和特征,其理论逻辑是清晰的,令人信服的。我国民国时期的一些著名教育家,比如蔡元培、梅贻琦、竺可祯等人,就是因为在自己所执掌的大学中引进了世界大学制度的原则和方法,因而才创造出了我国早期大学的辉煌业绩和历史。而世界上许多后发国家的大学,则可以说都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对此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说明:

一是如今一些反对引进世界大学制度的观点,其理由是外国大学的制度不适合中国国情,认为如果引进外国大学的制度,就会使中国大学失去特色。然而,我国上世纪前半期一些教育家引进外国大学制度的实践证明,运用世界大学制度对我国的大学制度进行改造,并不会抹杀我国大学的特色,反倒会使其更有特色和活力。审视历史可以看到,日本的“脱亚入欧”并没有使其成为真正的西方国家;中国的“西学东渐”也没有使中国完全西化。回看我国的现代大学史,蔡元培仿照德国大学模式对北京大学的改造,使北京大学“西化”了吗?梅贻琦仿照美国大学制度治理清华大学和西南联大,这两所大学“西化”了吗?香港科技大学是完全按照美国大学的制度设置和运行的,但谁能说它是美国的大学呢?所以,学习和借鉴外国的大学制度以改造我国的大学,并不能使我国的大学丧失“特色”,反倒会使其因为增加了新的思想而显得更博大、更富有活力。而那种为了“保持中国大学特色”、“绝不照搬西方国家大学制度”的说法,那种指责中国大学西方化的说法,显然是缺乏历史根据和难以令人信服的。因为大学的发展是有规律的,一些发展的阶段以及所需要解决的问题都是相同的,这是无法简单化地省略或超越的,我们只有老老实实地向先进的大学学习,才能避免走弯路和付出更大的代价。

二是移植或引进外国的大学制度,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不能用简单化的态度对待。一方面,我国的现代大学都不是从本土的文化和制度土壤里生长出来的,而是在“旁采泰西、近学日本”的思想指导下学习和移植来的,移植和借鉴可以说是我国现代大学产生的基本方式。当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所移植的对象是不同的。比如:在我国现代大学发展早期,移植的是欧美国家的大学制度。而在解放后,移植的是苏联的大学制度。没有移植,可以说就没有我国的现代大学。所以,那种绝对地反对学习和借鉴外国大学制度的观点,显然是没有道理的。另一方面,我国早期移植来的、以世界大学制度为基础的大学制度,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普世性的大学制度,其制度思想和形态都经历了长期的实践检验,是被历史证明了的合理的大学制度。我国清末民初时期的许多仁人志士,正是引进了这样的大学制度,所以才使我国早期的大学有了一个比较高的起点,在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后,取得了很大的成绩。遗憾的是,这样的大好局面并没有随着政权的交替而延续,而是在解放后被“以俄为师”的教育方针中断了。而“以俄为师”的教育运动,虽然也是一次移植外国教育制度的活动,但不是学习世界先进经验的顺向移植活动,而是一次被臆想(以为拥有先进的苏维埃制度的国家的大学也是先进的)迷惑的逆向移植活动。因为这次移植的苏联大学制度,不是世界范围内的先进大学制度,而是世界大学领域中层次比较低的教育制度,其效应是使大学本质工具化、政治化、庸俗化。这样的移植不是使大学制度进步了,而是使大学制度倒退了。当然,对于这一点,“以俄为师”的主导者是不会承认的,他们无疑是将苏联的教育制度,看作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教育制度。而以后的大学不断被政治化,则与这种认识误区有关。这种现象对我们今天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启示是: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过程中,“照搬”无疑是可以的,甚至是必须的。因为我们的教育体制不是一直在“照搬”吗?关键是看“照搬”什么样的体制,亦即“照搬”的制度必须是先进的、文明的、符合教育本性的。试想一下,如果我国的大学能够像美国一些大学那样既有规矩又充满活力,那不是很好的事情吗?如果我们的大学教师能有美国大学教师的社会地位、职业环境、职业心态及收入水平,那不是很好的事情吗?那我们的大学不是也可以享誉世界,不再会有如今大量精英因为教育质量及环境问题的原因而移居美国的现象了吗?

三是随着“以俄为师”移植活动的进行,我国早期教育家们主导移植的世界大学制度被中断以后,与俄国大学精神相近的“根据地大学”④思想,则成{了我国大学中持续至今的核心思想。在这种教育思想中,大学不是被看成应该具有独立地位和意识的教育和学术机构,而是被看成应该满足社会某些要素需要的工具。而这种观念支配下的大学制度,只能是有利于社会某些要素控制大学的“统一集中”制度,以及与全能政府精神一脉相承的行政性管理制度,其行政化(包括政治化)、功利化是一种必然趋势和逻辑性结果。由于这种制度与大学的自由精神存在着天然的隔膜,因而在其主导下的大学中,往往缺乏教育的真谛和韵味,缺乏教育应然的意义和效应,使大学中的人际关系等级化,校园气氛庸俗化、功利化。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所以在新时期的大学制度研究中,许多学者都确信对世界大学先进制度的借鉴,是我国大学发展的必由之路。虚心地借鉴和引进世界大学的制度和思想,是我国大学进步的理性之策。

二、对目前流行的现代大学制度理论的分析

然而,这样的观念并没有成为大学内外、社会上下的共识,甚至没有成为教育理论界内部的共识,而在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浪潮中,却出现了前述的以“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共同参与”为基本内容的大学制度理论。在这种现代大学制度理论中,设计者对世界大学制度的内容进行了两方面的置换:一是将世界大学制度中的“教授治校”换成了“校长治校”;一是将世界大学制度中的“大学自治”,换成了“共同参与”或“民主管理”。这样的置换显然保持了大学的“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和政治正确的原则。但是,这样的置换却背离了大学的普遍规律,割裂了大学本质与大学活动之间的逻辑关系,扭曲了大学的目的和功能,制造出了“‘校长治校’比‘教授治校’先进吗、‘民主管理’比‘大学自治’先进吗、‘校长治校’能够使大学‘去行政化’吗、‘校长治校’能够有利于大学师生主体地位恢复吗”等一系列的理论问题。而对于这种现代大学制度理论的内容,下面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教授治校”与“校长治校”内涵千差万别

一是由于“教授治校”与“学术自由、大学自治”一起,是世界大学的普遍性精神规则和基本的制度原则,其思想前提是大学的目的和宗旨都来自于大学内部,来自于大学人对自己社会职责和文化使命的自觉体悟,也是大学之为大学的思想和制度标志。“教授治校”体现的是一种大学教师集体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自治精神,是现代民主和法制精神在大学制度中的具体体现。在这种思想和制度模式中,教授不是指某个具体的个人,而是指整个大学教师群体。“教授治校”是一种教育观念,而不是一种管理的技术,它表明大学是个“学术共同体”,在其中起作用的是教师们的集体意志,显示的是大学教师集体的教育和文化能力,以及对社会的责任。从教授个人而言,未必每个人都适合担任校长或其他管理者,但这并不表明他们不适合参与决策、管理、监督等“治校性”活动。换句话说,教授们并非要直接担任校长、院长、处长,但要有条件参与大学中重大事务的决定,在大学管理者的选择上要有发言权,可以要求管理者这样管而不要那样管,能够对管理者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以保证大学为纯粹的教育和学术机构。

二是大学必须拥有“教授治校”制度的原因,是因为大学的目的和宗旨是自洽性质的,或者说是大学人自我选择的,他们需要一种能够体现自己自我选择、自我负责意志的制度。大学只有实行自治性制度,才能保证大学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在“大学自治”的背景下,教授们的教育性行为,可以说就是大学精神和品格的人格化。人们在判断某所大学好坏的时候,也主要是要看这所大学中教授们的行为和品格。正是基于这样的历史和现实,“教授就是大学”才得到了大学内外的广泛认同。

三是在“教授治校”的模式中,虽然也有作为大学法人代表的大学校长们的“治校”行为,但他们的“治校”行为,不是大学中的源生性行为,而是派生性行为。二者在逻辑学上的关系是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的关系。亦即先有教授治校,后有校长治校,校长治校是由教授治校的制度中派生出来的,也是服从于“教授治校”原则的。在这样的大学制度中,校长是由教授会选举或董事会(其中亦有教师和学生的代表)投票决定的,校长需要忠诚于大学宗旨及教授们的意志,需要严格按大学的规则(宪章)办事。校长既是大学规则的执行者,又是大学规则的守护者,但却不能是大学规则的制定者,他们的行为是被严格限制在规则以内的。对于校长的去留和奖惩,大学规则中有明确的规定。若校长行为背离了大学精神和宗旨,教授(教师)们可以根据大学规则对其进行弹劾和罢免。比如,哈佛大学校长萨莫斯,就是被哈佛大学的教授会弹劾下台的。⑤正因为有了校长与教授之间这样的关系,因而世界大学传统中一直有“教授就是大学”⑥的说法(但从来没有过“校长就是大学”的说法)。

四是正由于这个原因,在目前的大学理论研究中,虽然“校长治校”的说法已经“产生”了很长时间,并借助体制的力量不断地在一些大型媒体上重复出现,但一些习惯“独立思考”的学者,却几乎没有人使用这个概念,他们通常使用的还是“教授治校”的概念。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是不承认“校长治校”这个概念的,更不认同“校长治校”的思想。

(二)“校长治校”制度体现的是工具化的大学性质

与“教授治校”制度不同,“校长治校”制度的背景,是大学的宗旨和目标都不是来自于大学内部,而是来自于大学外部,是由大学外部的某种社会要素赋予的。而其所以会有这样的现象,是因为我国大学在历史的转折中,丧失了自主的权利,而掌握大学主导权的社会机构,并没有在历史转折完成后将这些权利还给大学,而是改变了对大学的管理方式,亦即将以往对大学比较松散的管理,变成了严格、直接、统一的管理,并且通过对私立大学、教会大学的“国有化”,⑦以及对全国所有大学的“院系调整”,⑧强化了对大学的思想领导,堵塞了大学自主的任何可能性,使大学在组织上完全成为政府的附属机构。这样的大学已经没有了体现自己本质的灵魂和宗旨,完全成了被社会某些要素驱使的工具。另外,在“校长治校”的大学制度形态中,大学校长是由“组织”选拔和委派的,其身份是政府或其他国家机构在大学中的代表,是作为教育行政官员来“治校”的。他们个人虽然也可能是研究员、教授,但他们从事管理行为的出发点和活动准则,都是行政性的。所以,他们在大学中具有制定规则、改变规则、委任下属的权力,而“民主管理”、“共同参与”等方式只是“校长治校”的辅助形式。在“校长治校”的机制中,实质性的活动逻辑是“人治”原则。因为校长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制定规则和修改规则,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选拔和任用管理人员,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组织大学中的各种活动,从而形成校长意志就是大学意志的管理规则和管理文化。在这样的管理形态中,教授只是校长“命令”的被动接受者和执行者,他们不会有对校长说“不”的勇气,也没有向校长“摆谱”的条件,他们有限的尊严和荣耀,皆来自于大学历史遗留下来的风气和传统,以及大学管理者们的开明或宽容。

在这种大学制度模式中,大学内部并没有对校长明确的问责和撤换制度,教师和学生对校长也没有任何有效的、可操作的监督和罢免制度。在日常的大学工作中,他们只要对委任他们的“上级”负责就可以了。所以,在“校长治校”的模式中,可以说“校长就是大学”,或委任校长的“教育行政机构就是大学”。然而,这种制度有一个明显的缺陷,就是“校长治校”制度与大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职责的通达缺乏顺畅的逻辑通道。因为对于校长而言,他会认为,我是“上级派来的”,是按照上级要求来管理你们(教师、学生)的,所以你们必须听我的。而对于教师和学生而言,则会产生“我们什么都听你的,那我们是什么”的疑问。他们这么想的依据是,《宪法》上不是规定我们是国家的主人吗?那也自然应该是所在单位(国有机构)的主人。而在目前依然发挥作用的意识形态体系中,“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等话语还依然被认同,也成为一些大学人思考自己权利和地位的理论出发点,并以此来确定自己权利的思想基础。他们这种在心理上的抵牾,也必然会反映在大学日常活动中,形成大学深层的思想矛盾,影响大学应然职能的实现。

事实上,大学内部的这种抵牾一直都在进行着,只是其表现方式、表现程度、表现时机随大学内外部形势的变化不同罢了。而大学在这种别扭的情况下,其所以能够长期维持的原因,主要是人们在个人利益的追求方面与大学的制度形成了平衡点:大学所提供的物质利益和社会荣誉,满足或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学人追求个人利益和社会地位的愿望,许多人在这里寻找到了生活或职业的立足点(不是事业和理想的立足点)。而绝大多数人对环境及待遇的满足,也遮蔽了少数人的精神不适感。这或许就是大学中求生存的人多于求事业的人的原因,也是不少人感到在大学中日子好混、但事业难做的原因。所以,在如今的大学中,人们可能很难感受到学问、信仰、气节、境界、胆识、责任、高雅、宁静等气息,但却可以随处感觉到庸俗、喧嚣、浮夸、投机、势利、畏权、崇权、媚权等气息。当然,这样的平衡是消极的,是有违大学本性的,也自然地导致了大学的内在危机:由于大学内部没有维护大学精神、提高大学品质的动力,人人都视大学的声誉和原则与自己没有关系,因而集体性地容忍、纵容、甚至参与制造各种权力腐败、学术腐败、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事件,使各种投机和势利的风气在大学中迅速蔓延,出现了著名大学副书记和副校长双双腐败、44名教授争聘1个处长岗位、“副院长杀正院长”、“团干之死”等“雷人”现象。而这也可以说正是我国大学难以达到世界一流大学的精神原因。

(三)“教授治学”是个充满歧义的概念,显现着实用主义的精神意蕴

一是“教授治学”这个概念,是一个在现代大学制度研究过程中才产生的一个新概念。审视这个概念产生的过程,可见其产生的原因是:在世界大学的基本理念和制度中,都有“教授治校”的内容,而且教授作为大学教育的核心,其作用实在无法简单地抹杀,但在现代大学制度的设计中,“治校”的概念已经被校长占用,怎么办呢?有人就别出心裁的提出了“教授治学”的概念。显而易见,这个概念使现代大学制度理论中的内容似乎具有了逻辑性,解决了围绕大学制度理论的矛盾:既保证了校长的核心地位,又安抚了教授(教师)的情绪,不失为一种两全其美的办法。只是这种悖逆汉语常识(在汉语常识中,“治学”只能被解释成“研究学问”)的做法,会给人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二是目前通行的现代大学制度理论,并非是在大学理论研究中自然而然产生的理论,而是在社会对大学问题不断批评的背景下,一些人为应对社会批评所进行的对策性研究的结果。这种研究的一个难为之处是:既要保持现实的大学领导结构,亦即要确保校长及其领导集团在大学中的领导地位,又为了能够在理论上讲得通,就必须在表面上表示要吸收世界大学制度中的一些普遍性规则,体现大学的专业化特征,承认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因而需要融入“教授治校”的一些内容。而在“治校者”只能有一个、且“校长治校”原则绝对不能放弃的情况下,“教授治学”的概念则正好解决了这个难题,只是这个概念在逻辑上的混乱及自相矛盾,使现代大学制度理论有点像自说自话。对此人们很自然的产生疑问:“校长治校”的权力与“教授治学”的权力能够分开吗?“校长治校”的权力中能不包括“教授治学”的权力吗?“教授治学”的权力中就不包括“校长治校”的权力吗?离开了“治学”,“治校”还有意义吗?离开了“治校”,“治学”能够完成吗?难道校长不能像现在这样,通过指定学术委员会成员的方式来控制教授们的“治学”吗?

三是“教授治学”对于现代大学制度的设计者而言,确实是一个非常巧妙的概念。一方面安抚了教授要求参与大学决策和管理的意愿,为他们发挥作用提供一些机会。一方面又不破坏大学的基本领导结构,保证校长依然是大学活动的核心,维护了传统的“统一集中”制度,使大学制度与世界大学制度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体现了大学的“中国特色”。这样的理论设计还可以使教育管理当局如释重负:既有一种理论可以应对社会舆论中要求教授参与大学决策和管理的压力,又不会因为大学制度改革而使“领导们”失去原来的地位和利益。只是这样的大学制度设计,不仅无助于解决我国大学中的实际问题,而且还形成了大学制度理论中的内在矛盾,使所谓的现代大学制度理论从一开始就处于无法自圆其说的逻辑矛盾之中。因为按照我国汉语的习惯,“治学”就是“研究学问”。⑨从来没有听人说过,“治学”还可以有其他解释。但现在“教授治学”却被解释成是“‘治’学术管理”,是“教授参加大学的学术管理”。⑩这种说法不仅使人感到莫名其妙,而且有随心所欲、实用主义的嫌疑。试想,如果不做特别的解释,有谁会作这样的理解呢?这显然是一种实用主义的思维逻辑,亦即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可以违背常识、随意杜撰概念,其行为与“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⑪“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⑫的“创造”似乎没有什么区别。而在这样的缺乏理性意识的心态下,能设计出怎样的现代大学制度理论呢?

三、大学制度改革是一场思想和制度革命

上述分析表明,我国目前通行的现代大学制度理论,不仅缺乏正常理论中应有的逻辑性,而且缺乏汉语词语应有的准确性。其涉嫌实用主义的文风,只能使人“敬而远之”,漠然以对。而仔细探究这些理论的外在形态,作者以为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一是这些理论从表面上看是很时髦的,很有创建性的,而且有理的、没理的观点,科学的、不科学的思想,都莫名其妙地纠缠在一起,上下位(逻辑学意义上)内容相互交错,使其理由显得很充分。其似是而非的形态,既给人们的思考造成了困难,也制造了符合国情、切合实际的假象,具有很大的蒙蔽性,使人们很难分清其真伪。二是这个理论的主张者和宣扬者,其身份都很特殊,大多为在职或去职的高校领导者,他们所拥有的“社会师”光环和丰富的媒体资源,以及其依靠的雄厚的社会思想和制度背景,使其话语具有很大的影响力。而其话语中背景的“天不变道亦不变”、“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为尊者讳”等观念,更增加了一般民众对其辨析的难度。尤其是该话语与现实社会体制及教育体制在价值趋向、利益趋向方面的同一性,使其容易与体制结成同盟,形成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舆论氛围。

显而易见,这个理论的产生背景所折射出的大学生态危机是深刻的,因为它表明我国大学的思想原则及决定机制,在本质上仍然是“以吏为师、以法为教”。大学在根本性的意义上,并不是由教育内在的知识、学问、良知、责任、以及体现这些内容的教育家们来决定的,而是由教育之外的政府或社会其他因素来决定。在此背景下,不少直接掌管大学的人,其实对大学的本质和宗旨很隔膜,也很难有改革大学制度的意愿和决心。他们在大学的实质性进步和贯彻权力意志之间,选择的还往往是后者,表明大学的实质性进步还任重而道远。而现代大学制度理论作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思想和方法基础,决定着现代大学制度的性质和水平,也决定着大学发展的方向和前景。容忍这种理论的流行,只能加深大学的危机,贻误大学改革的时机。同时也是对大学师生的不负责任,对社会和国家的不负责任。所以,虽然反思和辨析目前流行的现代大学制度理论是艰难的,但也是必须的。

另外,我国大学发展的历史还表明,我国大学的发展显然是无法脱离世界大学的发展规律的,也是无法超越世界大学的发展规律的,亦即世界大学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阶段,甚至有些问题的解决方式,我们可能都无法省略和回避,而需要认真地学习甚至模仿。

那么,我国现在的大学该怎么办呢?能自外于这种方式吗?过去作者或许会作出乐观的估计,但经过多年的观察和思考,现在我以为不行。一方面,我国的大学制度改革,不仅仅是大学内部改变规则的问题,更是大学思想和制度的“变法”,是大学走出传统的“官本位”、“权本位”逻辑的思想和制度的变革。这样的具有“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性质的制度变革,必须有国家层次认识上的彻底转变。若无人们在国家层次的认识转变,社会就难以形成共识,也难以完成新的大学制度的建设。另一方面,我国大学现在面对的外部环境,被一种僵化的思想禁锢着。这种僵化思想的表现方式,就是与社会某一些上层建筑领域同质化的大学制度。

诉诸我国大学发展的历史,可见国家对大学本质认识的水平,是大学问题解决的关键。所以,要促进我国大学的实质性进步,就应该对在国家层次上形成的大学认识偏差,由国家层次上的努力来消除。亦即应该转变国家的大学观念,在对大学本性的认识上,要承认大学是专门研究学问和培养人才的专业机构,对其管理要符合大学规律,而不能视其为政治或经济的工具,随意地对其发号施令,让大学满足社会阶段性、权宜性的需要。承认大学教师是大学中天经地义的主体和主人,由他们选择的教育家按照教育规律独立办学,最大限度的发挥大学对社会、国家的价值和意义。而作者强调改变国家大学认识的原因在于,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没有先进的认识,就不可能有坚定的行动。而国家层次上的拨乱反正行动,是需要以明确的认识、坚定的信念做支撑的。

当然,大学不仅要进行外部制度的改革,而且要进行内部的管理制度的改革,在大学内部,不能实行“校长独裁”或“教授独裁”的制度,而要实行“学术共同体”意义上的民主管理制度,使所有大学人都有机会参与大学中的决策和管理,从大学内部生长出大学活动的方向和规则,并由不断发育起来的“行业规则”和竞争机制,来促进大学生态的多样化,进而形成大学的良性发展秩序。而大学的活动逻辑正常了,大学的价值和意义自然会产生。这样的改革于我国社会而言,无异于一场教育、文化、思想领域的革命,需要社会上下、大学内外的共识,更需要大学主导者们的见识和境界。

注释

①朱永新:《重建信心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重要前提》,《科学时报》2011年3月15日。

②李延保:《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与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中国高等教育》2008年第18期。

③贺国庆等:《外国高等教育史》,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69页。

④杨东平:《中国现代教育的20世纪》,《清华教育研究》2000年第2期。

⑤任东来:《哈佛校长萨默斯的悲剧》,《南方都市报》2006年2月26日。

⑥程星:《美国的大学》,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67页。

⑦⑧杨东平:《艰难的日出》,上海:文汇出版社,2004年,第151页,第154页。

⑨《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1490页。

⑩杨卫:《人事改革是建设一流大学的必经之路》,《科学新闻杂志》2011年第1期。

⑪刘西瑞:《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人民日报》1958年8月27日。

⑫龚刃韧:《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8年12月11日。

2011-11-3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建国六十年来的大学制度反思及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研究”(10YJA880142);江苏省社科项目“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理论研究”(10JYB011)

责任编辑 曾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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