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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新闻中的女性形象——基于中美部分主流报纸的跨文化解读

2012-04-09吴越民

关键词:体育新闻妇女运动员

吴越民

(浙江大学外国语言文化与国际交流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8)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突出表现在余暇时间增多。体育已经在世界范围内以其特有的方式发挥着自己独特的魅力和影响力,体育新闻也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喜爱,人们对体育的关注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体育新闻已经成为大众传播媒介的重要内容。体育新闻报道在传播体育信息、展现体育文化魅力、塑造体育精神以及提升人们文明素质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功效。在媒介领域中,报纸由于自身内容的限制以及它所具有的真实性和严肃性特征,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成为某种权威的象征。新闻是报纸的主体。在一般人心目中,新闻是对事实的报道,以客观公正为原则。因而,新闻是人们大量接触的、并以不设防方式接受的信息。它给读者提供大量信息,帮助读者加深对外界的了解,并据此形成对社会和事物的态度。

本文选取《人民日报》①http://paper.people.com.cn。、《新民晚报》②http://xmwb.xinmin.cn。和《纽约时报》③http://www.nytimes.com。三家主流报纸,对其中体育新闻报道中的女性形象塑造采用量化、内容分析和质化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两国主导报纸中有关女性体育人物报道的现状、与男性相比较报道的比例、在被报道事件中的作用等,并用性别视角考察这些指标所反映的媒介现实中女性的比例是否合理和平衡、是否存在和强化角色陈规定型等现象。《人民日报》6个月的体育新闻报道总数为14 606条,与女性有关的新闻报道为130条,占所有新闻报道总数的0.89%;体育新闻报道总数为158条;其中中性报道为46条,所占比例为29%;与男性有关的体育新闻为85条,所占比例为54%;与女性有关的体育新闻为41条,所占比例为26%,在所有与女性有关的新闻报道中所占比例为32%。而《新民晚报》6个月的新闻报道总数为39 111条,在所有的新闻报道中,与女性有关的新闻报道为1 775,所占比例为5%;体育新闻报道总数为1243条;其中中性报道为336条,所占比例为27%;与男性有关的体育新闻为646条,所占比例为52%;与女性有关的体育新闻为261条,所占比例为21%,在所有与女性有关的新闻报道中所占比例为15%。《纽约时报》6个月的新闻报道总数为23 920条,与女性有关的新闻报道为824条,占所有新闻报道总数的3.4%,体育新闻报道总数为863条;其中中性报道为216条,所占比例为25%;与男性有关的体育新闻为440条,所占比例为51%;与女性有关的体育新闻为207条,所占比例为24%,在所有与女性有关的新闻报道中所占比例为25%。

通过量化统计可以看出,以奥运会为代表的现代竞技体育以及蓬勃开展的社会体育以其特有的方式发挥着自己的魅力和影响力,妇女体育也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中美两国报纸在体育新闻报道中对女运动员的报道与过去数十年相比呈上升趋势,但与女运动员的比例相比,报道量仍显不足。在以男性为主导地位的体育新闻媒介中,与女性有关的体育报道仍不太为人们所重视,女性在体育传播中仍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二、《人民日报》和《新民晚报》体育新闻中的女性形象

(一)《人民日报》体育新闻中的女性形象

《人民日报》作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机关报,是中国最具权威性、发行量最大的综合性日报。作为一张严肃性高级报纸,《人民日报》凭借其高素质的采编力量,任何时候都能对新闻事件作出迅速、及时、适时、有效的反应。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及时、准确地深度报道,已成为《人民日报》的特色之一,从而赢得大量国内外读者的信赖。作为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承担着向全国和世界传播和宣传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方针、政策和主张的重任。其言论(尤其社论和评论员文章等)被认为直接传达着党中央的声音,而倍受海内外读者、外国政府和机构的重视。因此,《人民日报》既是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党中央精神的最主要媒体,也是外界了解和观察中国的重要窗口。从发行的角度看,《人民日报》代表了中国政府主流意识形态的方向,也代表了中国政策自上而下传播的一种典型模式;从文本的特殊规范和既有角度来看,它严格贯彻着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多个领域的原则与方针,特别是对女性文化和性别平等观念的推广,带有浓郁的官方视角和既定的关注领域。

《人民日报》2008 年1、3、5、7、9 及 11 月的共计41篇与女性有关的体育新闻报道,基本上是关于女性体育赛事方面的报道,其中93%(38篇)的比例是完全正面的报道,多讲述女性在比赛过程中的艰辛及不易以及她们为国家、集体带来的荣誉等等。报纸中重点报道的是那些强调优雅、平衡和美等与传统的女性形象一致的体育项目,如游泳、羽毛球、网球、花样滑冰、冰上舞蹈、体操等,对于举重、场地曲棍球、速滑等一些力量型或涉及身体接触对抗的竞技体育运动则较少报道。如《人民日报》(2008年11月19日)以《“程菲时代”没画句号》为题报道了年轻的中国女子体操领军人物程菲自北京奥运受挫以来勇敢面对并再次证明自己的实力。此篇报道称“喝着长江水长大的程菲算得上是一位为体操而生的女孩”,成绩斐然,创造了诸多让“无数体操选手毕生追求”的第一。更有媒介评论说“程菲带来了中国女子体操的一个全新时代”。然而这样一位优秀的运动员“也经历了惨痛的‘滑铁卢’”,程菲选择了“勇敢面对”,积极恢复并提高自己的竞技水平。报道还叙述了程菲除训练外,也在大学接受高等教育,并表示“希望今年比赛结束后多花些时间读点书,多学习”。这一报道除了突出显现程菲作为一名优秀女运动员勇于面对挫折的良好品质外,同时也从多方面对其进行了人物报道,比如对其表示要多花时间接受教育的叙述。

在这些与女性体育人物有关的报道中,仅有7%的比例(3篇)是负面新闻,而这些报道也常措辞委婉,并未对其进行尖锐批评。比如《人民日报》(2008年1月6日)题为《孙英杰归来》的新闻报道了因在2005年全运会服用兴奋剂被禁赛的孙英杰。这是“一位已经淡出人们视野两年多的中长跑名将”,复出的孙英杰,尽管“从容淡定,卖力奔跑”,却“没有给人们带来惊喜”,还是“很快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并且“因心态不稳而放弃,也失去了参加选拔的机会”,于是“奥运会马拉松的大门也已经对她关闭”。虽然本则新闻并非对其服用兴奋剂丑闻的直接报道,而是使用了委婉的措辞,却也在报道中透露出对这名曾经的名将的失望。

(二)《新民晚报》体育新闻中的女性形象

我国的媒体一向被视为党和政府的喉舌,是舆论宣传的工具。《新民晚报》作为地方的主流媒体,也受到党和政府的严格约束。

在《新民晚报》2008 年1、3、5、7、9 及11 月共计261篇与女性有关的体育新闻报道中,大部分文章(242篇,占93%)从正面对女性体育人物进行积极描述。比如《新民晚报》(2008年7月2日)发表了一篇题为《想让小威吓一跳——郑洁渴望续写历史》的特写,文章报道了刚写下新历史、闯入温网四强的网球选手“中国洁”面对成绩并不止步,而是继续前进。再如《新民晚报》(2008年5月27日)以《费天王想捞救命稻草,兔女郎要轧各方苗头 ——角逐法网的明星各有心事》为题,报道了兔子女郎“美国甜心”哈克雷罗德对自己有史以来作为第一个登上《花花公子》的网球选手感到骄傲,并表示“我代表着健康女性运动员的身体”,对于闲言碎语她也表示“只要有我的家人和朋友支持我,我想我会对自己的决定感到满意”。这一报道从女性参加赛事之外的角度来分析其作为一名普通社会人、一名普通女性的性格特点。但从报道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文章为了迎合部分男性受众的需求,把大量的笔墨用在哈克雷罗德登上《花花公子》杂志的叙述上,过多强调女性的娱乐化形象,把女性的身体作为“被看的客体”,而没有重点描述她和小威在网球领域所取得的成就。

在所收集的文本材料中,仅有7%(19篇)的报道是负面报道,这些新闻大多是关于女性运动员服用兴奋剂的丑闻报道。比如《新民晚报》(2008年1月12日)以《服用禁药还撒谎,琼斯今晨被判入狱6个月》为题报道了美国前“女飞人”琼斯服用禁药的丑闻。有关中国女性运动员的赛事新闻中也有此类报道,如《新民晚报》(2008年7月9日)以《一场冲突,一年停赛——青年女足斗殴参与者受重罚》为题,报道了此前在全国女足青年锦标赛决赛阶段的比赛中,女足运动员引发并参与场上队员群殴的事件。虽然媒体以夸大的言辞报道了此次事件,但确实,参与此次“青年女足群殴案”的人数“属罕见的球场违纪行为”。对此,中国足协公布了对5名当事人禁赛一年的最终处罚,这“也许是中国女足历史上最严厉的一纸罚单”。这一报道对女性运动员参与斗殴事件进行了报道,也许改变了人们传统观念中女性运动员与男性运动员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造成对女性运动员形象的贬低。

三、《纽约时报》体育新闻中的女性形象

《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是一份在美国纽约出版的日报,在全世界发行,有相当的影响力。它是美国高级报纸/严肃的代表,长期以来拥有良好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纽约时报》在新闻上力求客观报导,在社论上尽量议论持平,给人一种不卑不亢、庄重大方的形象。《纽约时报》享有可靠的新闻来源的声誉。

在《纽约时报》2008 年1、3、5、7、9 及11 月共计207篇与女性有关的体育赛事新闻中,大部分的报道(202篇,占98%)还是积极的、正面的,这些报道大多描述女性运动员克服自身缺陷勇创佳绩的事例。如《纽约时报》基本上每月都花大篇幅来描写广受国民关注的体育赛事,如女子网球和篮球等赛事的报道,国家女篮的姑娘们以及网球选手大威和小威便占了女性体育人物报道的大量篇幅。在《纽约时报》(2008年3月30日)发表的一篇名为《巾帼女子:德州农工不再是男子独霸的天下》(Elite Women Prove That A&M No Longer Stands for All Male)的报道中,作者报道了女子篮球运动员在学院比赛中的斐然成绩。自联邦法律明令禁止体育中的性别歧视之后(the federal law prohibiting discrimination on the basis of sex),女性运动员在体育中取得了巨大进步(how far women have come in collegiate sports),德州农工队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大学篮球尤其是女子体育的总体上升代表着一种意义深远的文化转换(The ascent of basketball— and of women’s sports in general at Texas A&M — represents a profound cultural shift at a university)。尽管很久以来就有女性参与体育团队的比赛,但她们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人们用了很长的时间才渐渐接受并承认女性在体育方面的能力(It took a long time for people to respect the ability of women to play sports and to have an interest in it)。此篇报道讲述了女性运动员如今地位的来之不易,女性参与体育渐渐得到大众认可,并在日益取得进步,体育也不再只是男子独霸的天下。

在所收集的文本材料中,仅有不到4%(5篇)的报道是负面报道,主要是关于女性运动员服用兴奋剂的丑闻以及女性体育人物身陷离婚等案件纠纷的新闻。还有两篇文章对女性运动员受到的不公正待遇进行了报道,但却没有涉及到一些根本的、实质性的问题。在《纽约时报》(2008年7月1日)发表的一篇名为《琼斯:曾经的辉煌,如今的忠告》(Jones’s Soaring Career Now a Cautionary Tale)的特写中,报道了曾经辉煌至极的美国田径选手琼斯因服用兴奋剂并作伪证而被判入狱的新闻。在《纽约时报》(2008年5月31日)发表的一篇名为《吉梅尔斯托布的电视广告被取消》(Gimelstob Commercials Canceled)的新闻中,报道了美国网球选手贾斯汀·吉梅尔斯托布因在广播中对于俄罗斯女性网球运动员安娜·库尔尼科娃等其他女性发表了诋毁性的、含有性暗示的言论(derogatory and sexually suggestive remarks)而遭到批评。这篇报道虽然对体育界存在的性别歧视进行了客观报道,但就报道的篇幅来看,可以说报纸对此事的关注度并不高,且没有从女性受害者的角度进行深度报道。

四、中美报纸体育新闻中女性形象的跨文化比较

通过对中美体育新闻报道中女性形象塑造的比较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两国的报道存在着以下一些异同。

(一)报道覆盖面的异同

在中国,越来越多的女性参与到体育项目竞赛中,她们也在许多传统上认为是男性化的运动项目中取得了优秀的成绩。然而,对女运动员的报道比例低于她们参加体育赛事的比例。中国报纸重点报道的是那些强调优雅、平衡和美等与传统的女性形象一致的体育项目,如游泳、羽毛球、网球、花样滑冰、冰上舞蹈、体操等,对于举重、场地曲棍球、速滑等一些力量型或涉及身体接触对抗的竞技体育运动则很少报道。相比之下,《纽约时报》则以较多的篇幅报道了与女性有关的体育新闻。比较三家报纸对女性体育人物的报道不难发现,当比赛涉及国家荣誉时,中国报纸的体育新闻报道对大型国际体育赛事女运动员的报道比例与参赛比例基本相同。在报道北京奥运会时,尽管从数量上来说报道中的性别分配仍存在着差异,但和实际男女运动员参赛比例相比,对男女运动员的报道分配基本上是公平的。三家报纸对女性体育新闻负面报道的比例均不高,且大多局限于对运动员服用兴奋剂丑闻等报道中。也有少数体育新闻报道为了迎合部分男性受众的需求,将女运动员、篮球宝贝的写真、艳照等作为报道内容,过多强调女性的娱乐化形象,忽视她们在体育领域取得的成就,把女性的身体作为“被看的客体”。

(二)报道侧重点的不同

在《人民日报》与女性有关的体育新闻报道中,多达86%的报道是纯粹的体育赛事报道,重点报道赛事过程、结果等,仅有不到15%的比例是在体育赛事报道中穿插了对女性人物的报道。这一比例显示出《人民日报》作为主流媒体对女性运动员人物报道的忽视。在《新民晚报》与女性有关的体育新闻报道中,有超过63%(165篇)的报道是纯粹体育赛事方面的报道,只有不到37%(96篇)的报道穿插了对女性人物赛事之外的报道。这或多或少体现了新闻媒体对于女性运动员作为职业运动员之外的角色报道是不够重视的。中国报纸在塑造女性体育人物形象时更强调运动员与国家的关系,着重报道她们为国争光的使命感和荣誉感。而《纽约时报》在报道时则更多关注女运动员的个人奋斗与个人价值的体现。在《纽约时报》与女性有关的体育新闻报道中,有约46%(96篇)的报道是纯粹的体育赛事报道,报道仅对赛事和竞技项目等进行了描述,同时约有54%(111篇)的文章在赛事报道中穿插了对女性运动员的人物报道。这一比例较两份中文报纸的比例更为平衡协调。

传媒在社会文化体系中并非独立的存在。它既是社会文化的载体,同时也造就社会文化。它与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各方面因素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持有话语权的媒体生产者大多不可能脱离其生长的文化背景,他们会受到历史的关于男女之间的道德、伦理、宗教、审美及风俗习惯的钳制,从而本能地对不平等的性别观念进行着传播。出于对男权主流文化的批判立场,文化研究被视为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领域,文化研究与性别研究一直有着密切的联系。①王金玲:《女性社会学》,第24页,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因此,一般意义上谈论女性的附属地位是缺乏力度的。虽然女性的附属地位是普遍存在且历史悠久的,但不同文化背景的性别景观应该置放在世界历史的纵向和特定环境中的横向坐标上予以理解,从而探索在不同的社会中,女性生活在本质上的相同之处,总结出带有普遍性的女性文化构成的特点。

(三)中西方女性体育文化比较

在妇女体育文化发展的特定视野中,不同的文化传统和发展道路造就了不同的妇女体育景观。

就西方妇女体育发展而言,早期的女性主义从法律的层面上扫清了妇女体育发展的障碍,在妇女参加现代奥林匹克这一历史叙事中,皮埃尔·顾拜旦直言不讳:“女人的荣耀来自生孩子的数量和质量,在体育方面,她最大的贡献是鼓励她的儿子创出佳绩,而不是自己去破记录。”①黎健民:《女子奥运从远古走来》,载《贵州体育科技》2004年第3期。不难想象,如果没有女性主义文化理论的支撑,没有女性主义运动启蒙的妇女群体的长期斗争,妇女广泛参与体育活动的道路将会何等漫长。更为重要的是,西方女性主义理论与妇女体育运动形成了良性互动。由于体育运动为女性提供了进行积极的、灵活、有力和艰苦的竞争以及为得到优异成绩而拼搏的机会,体育运动使女性产生了强烈的自信、自尊和自我认同感。因此,体育运动成为妇女解放的标志之一,以至于在当时的观察家眼中的新女性就是一个骑着自行车、打着乒乓球和高尔夫球,在短裙下露出6英寸长袜并松开胸围的人!②Jone benson.The Rise of Consumer Society in Britain,1880-1980,London:Longman,1994.根据女权主义者20世纪40年代发表在《大众观察》的调查,当时英国的家庭主妇中至少有7%热衷于观看最为流行的足球、板球、网球和乒乓球比赛。③Jone benson.Betsy wearing:Leisure and feminist.London:SAGE Publication LTD,1998.在此基础上,妇女体育的社会组织与团体、妇女的社会传媒、妇女体育教育逐步发展并形成了较为合理的体育文化体系。

起始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的当代女权主义运动即妇女解放运动,对世界妇女体育的发展产生了不可低估的影响。这一运动激起了人们对解放身体的兴趣,帮助妇女增加了参加体育活动的机会,并对从事体育的女性产生了政治性和知识性的影响。美国女网球选手比莉·吉恩·金在1968年的温布尔登网球赛上公然向国际网坛传统和权威发起挑战,要求结束私下付费的做法。1972年美国颁布了教育修正案第九条,禁止在联邦资助的教育方案(包括体育)中有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存在。该法案给美国女子体育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例如,1972年在美国中学每27个女生当中才有1个女生参加体育活动;而到2002年则是每2.5个女生中就有1个女生参加体育活动,女子体育出现了方兴未艾的大好局面。过去被称作男人项目的铁人三项、马拉松、足球、举重、曲棍球、速滑等运动相继被女性所接纳。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四大主要体育组织——NFL(美国国家橄榄球联盟)、NHL(美国曲棍球联合会)、NBA(美国职业篮球联赛)和MLB(美国全国棒球协会)经过反复争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遵照联邦法院的“采访者性别平等法案”。时至今日,女性体育新闻从业者的生活发生了引人瞩目的变化。她们地位的不断提升表现为女性近些年来获得了更多的重大采访任务和职务的提升。女性在新闻业中的探索者往往缺乏可借鉴的榜样或者导师,所以拥有450名会员的“美国体育媒体女性从业者协会(AWSM)”为她们提供了一个支持网络。

当西方妇女体育在宽松的社会环境下茁壮生衍的时候,中国的妇女体育却依然梦寐在幽深的庭院之中,直到西方的坚船利炮打碎了千年的“家国”之梦。民族的先行者们最先从器物层面开始认知这一残酷的事实,引发了中国社会的“尚力思潮”。妇女体育也由此打破了坚冰,开始了新的进程。我国的妇女体育发展一开始就自觉地依附在民族国家建构的梦想中,被纳入整个社会变革的进程。可以说,在当代经济文化时期之前,中国的妇女体育一直是作为民族国家的武器或者工具而存在。因此,中国的妇女体育的基点不再是“觉醒的人”,而是直接指向了民族的命运。由此而言,我国的妇女体育发展道路与西方截然不同,而是与社会、国家扭结在一起,形成了强大的国家意志、薄弱的社会组织和非理性的个人传统并存的体育文化图景。表现在实践层面,即在举国体制下彰显国家意志的妇女竞技体育以展现出大国风貌;但同时由于文化启蒙的缺失,广大妇女在大众体育实践中尚未达到自觉;架构在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社会组织更显得发育不足,出现了妇女竞技与大众体育发展的结构性不平衡状态。

比较中西方体育文化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出,西方发达国家的妇女体育的发展深深根植于个人主义文化传统之中,在女性主义理论的启蒙与支撑下,经历了一个在器物、制度、价值三个层面充分展开的历史过程,是一种从萌芽到成熟的、完整的新陈代谢的过程,形成了一种从个体启蒙到群体意识并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体育文化结构。①董进霞、张锐、王东敏:《女性·文化·体育研究动态》,见许万林、曾玉华:《东西方“女性主义历史文化的分野与我国妇女体育文化建设本土化的思考》,第72-73页,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从报纸对与女性有关的体育新闻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纽约时报》在报道时更多关注女运动员的个人奋斗与个人价值的体现。相对而言,由于特殊的历史国情,我国的妇女体育缺失了女性主义文化底层充分展开和演进的历史条件,形成了妇女体育与国家命运的紧密结合、妇女体育与群体文化精神相互扭结的发展历程。这一方面预示着中国的妇女体育发展将有着更为复杂艰难的处境,另一方面它作为一种光荣的传统,弥补了西方妇女体育在“妇女与国家关系”上的实践盲点。②董丽敏:《女性主义:本土化及其维度》,载《南开学报》2005年第2期。在与《纽约时报》的对比分析中,我们发现《人民日报》和《新民晚报》在塑造女性体育人物形象时更强调运动员与国家的关系,着重报道她们为国争光的使命感和荣誉感。

(四)体育文化下的意识形态与媒介女性形象呈现

1.对妇女身心潜力认识的误区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妇女的身心是很脆弱的,只适于参加一些优雅的活动,花样滑冰、冰上舞蹈、体操、游泳、网球、高尔夫和其他一些与力量、速度无关,较少对抗性和竞争的运动项目。在某些国家,当妇女们参与传统上被认为是男性化的运动项目时,常常被认为她们是在表达一种对社会的强烈抗议。在对中美报纸中与女性有关的体育新闻报道的对比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报纸重点报道的是那些强调优雅、平衡和美等与传统的女性形象相一致的体育项目,如游泳、羽毛球、网球、花样滑冰、冰上舞蹈、体操等,对于举重、场地曲棍球、速滑等一些力量型或涉及身体接触对抗的竞技体育运动则较少报道。

其实,妇女的所谓脆弱不是与生俱来的。半个世纪以来,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使体育建立在雄厚的科学基础上,有助于破除有关对妇女身体的误解。体育训练方法更加科学,女性的体育训练也更有针对性。女性不仅能适应大强度的训练,而且还大幅度地提高了运动成绩,从而使妇女的身体条件不适宜参加激烈体育竞技的理论逐渐失去市场。社会上更多的人开始赞同妇女参加竞技体育活动,妇女本身也摆脱了传统观念的束缚,越来越多女性投身到竞技体育之中。

2.对妇女社会形象的偏见

在许多文化中,有关女性身体有着各种各样的奇谈怪论。如认为妇女应有好的体形,而不是结实;应该性感,而不是健康;应该纤细,而不是强壮。在女运动员与时装模特之间,人们更偏爱后者。人们在评论某个女运动员和女性体育运动参与者时常常有这样的言论:她是一个好运动员,但她不是一个真正的女人。这一舆论导向无疑限制了女性的体育参与。女性的“社会形象”往往是一种被审视、被评判、被消遣的对象。

许多女性也确实把进行体育运动与减轻体重、健美身材联系起来。在西方,女运动员和女子健美活动在训练过程中大量使用泻药、减肥药、利尿剂、催吐剂,或狂饮,或挨饿,这增加了身体受伤的可能性。这些做法都是与体育的本意背道而驰的。

3.对妇女社会角色的误解

在传统观念中,妇女是男人的附属品,应受到男人的保护,因此女人不应具备阳刚之气,而应带有阴柔之美。在以男人的价值观念为基础的文化环境中,一个女孩要求参加体育运动时,就会有来自家庭的不同于男孩的要求或附带条件。这些要求或附带条件往往带有女性歧视的特征。那些在童年时代避免参加体育运动、尤其是身体对抗激烈的体育运动的男孩们经常被称作“娘们儿”,而那些参与了这些体育运动的女孩们被称作是“假小子”、“疯丫头”。在参加游戏的种类上,男孩受到父母的限制要少得多,这也是多数男孩在运动技术上超过女孩们的原因之一。

成年女子在体育上获得成功,则往往被认为是女强人、没有女子气质的人、另类女人、性别倒错的女人等。有的女性运动员在比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社会舆论就会怀疑其是否服用了“兴奋剂”或对其“真实性别”表示怀疑,媒体也热衷于报道这类“丑闻”。社会和媒体的这些描述因历史和文化根源的差异有所不同,但本质都带有妇女歧视的色彩。还有一种潜在的意识认为,妇女不适合担当教练和管理工作。即使她们从事了教练和管理工作,只有较少的空间和更少的支持,于是在体育组织中女性的工作负荷常常比男性要大,而成就感要小。在一些国际性的体育竞赛中,女运动员们要通过基因检查证明她们是真正的女人,这里也隐含着女人在体力上不如男人的一种性别歧视。①卢元镇:《体育社会学》,第292-293页,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大量的证据表明,不同社会性别的人对世界的看法也不相同。既然社会性别差异在我们日常生活的大多数领域都存在,我们需要找到方法来考虑计划、方针和法律是如何对体育男女实施不同影响的。因此,通过社会性别这个透镜来看体育是极为必要的。

4.体育新闻中女性形象呈现的偏差

在妇女体育成了妇女解放运动的一个关注点后,女性参加体育活动的意识增强了,但报纸体育新闻报道中的女性形象没有得到公平的呈现。首先,体育新闻报道的主体是竞技运动。竞技运动比赛具有激烈性、悬念性和高情感性。从比赛观赏性的角度来说,大部分竞技运动女子比赛逊色于男子比赛,受众更愿意欣赏男子比赛。因此,体育媒介报道的焦点自然倾向于男子比赛。其次,体育运动对健美、力度的追求,充满了激烈的对抗与大幅的身体摆动,这与传统文化对女性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虽然如今受众思想发生了一定的改观,但受到广泛认同的女性体育运动项目也仅限于体操、跳水、网球、射击、花样游泳等观赏性强、对抗不激烈的“软对抗”类项目。如《纽约时报》用了较多版面对女子网球和篮球的赛事进行报道,国家女篮的姑娘们以及网球选手大威和小威便占了女性体育人物报道的大量篇幅。虽然当比赛涉及国家荣誉时,媒体也会认真报道女足、女曲、速滑等对抗性较强项目的辉煌战绩,但是包括媒体在内的广大受众,并不鼓励女性从事这类运动。再次,体育新闻采编队伍中男性比例仍然高于女性,女性体育记者很少担任高层管理职务,或者很少能成为体育专栏作家。她们经常感到很难获得重要的采访任务,比如对“世界职业棒球大赛”的采访。还有,体育新闻的受众群体以男性为主、女性为辅,男性比例极高。②闫隽:《体育报道中的性别偏见》,载《河南社会科学》2004第2期。在教练和体育决策部门,女性的比率明显偏低。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女性在主教练、教练和助理教练的位置上,分别只占总人数的 13.18%、18.95% 和 21.18%。③国家体委计划财务司:《体育事业统计年鉴》(内部资料),1994年。显然,教练的等级越高,女性的比例越小。在国家体育总局及直属单位中,司级女干部只有20人,占总人数的12%。④立群:《风景这边独好——访中国奥委会副主席何慧娴》,载《中国体育》(中英文)2003年第3期。最后,体育新闻从女性身上寻找到了偏离体育运动本身、但更加吸引受众眼球的形象定位。现在体育新闻报道中的女性多不是因为她们自身在体育领域取得了多大成就而受注目,而经常是以绯闻女主角、性对象、某某宝贝或者是因为自身的美貌等形象亮相体育新闻报道。如中国报纸的体育新闻以“网坛美少女亮相上海滩”为标题,对俄罗斯女网球运动员库尔尼科娃进行了报道。文中多次重复年轻、身材一流、性感等强调“美貌”的词汇,而对库娃的网球技艺却一笔带过。身兼女性和运动员双重身份的女运动员在为自己拥有平等的体育竞赛机会欢呼的同时,却不得不适应或面对与体育竞争相去甚远的社会对女性的期待、要求、限制和定位。

五、结语

通过中美报纸体育新闻中女性形象的跨文化比较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女性拥有平等的体育竞赛机会,在过去20多年中越来越多的女性参与到体育项目竞赛中,并在许多传统上认为是男性化的运动项目方面取得了优秀的成绩。然而,在报纸新闻报道中,对于具体的新闻陈述,包括报道的对象、事件、态度以及意识形态导向,其实也都隐含着性别观念的不同意识,没有绝对的性别中立。在由男性占主导地位的体育新闻报道中,中美两国报纸存在不同程度的性别偏见问题,女性运动员没有得到公平的描述,对女运动员的报道量低于她们参加体育赛事的比例,长期以来职业女运动员的报道和知名度都低于男性,她们的成就被轻视。

这一现象不仅与体育报道本身的特点分不开来,还与社会环境、传统观念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体育新闻报道作为推动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女性同男性一样,都是体育的主角,也应该成为体育新闻报道中的主角。总体来说,性别平等意识是一个全新的概念,还需要不断扩大影响,促进社会意识在传媒和社会各个层面的主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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