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常熟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和社区居民参与情况的调查

2012-04-02浦义俊王如佶

常熟理工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体育设施供给居民

浦义俊,王如佶

(1.常熟理工学院 体育部;2.常熟市卫生局,江苏 常熟 215500)

一、问题的提出

健康城市是一个不断开发、发展自然和社会环境,并不断扩大社会资源,使人们在享受生命和充分发挥潜能方面能够相互支持的城市。[1]20它是世界卫生组织(WHO)为应对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趋势以及人类健康所受到的威胁而提出的应对策略。健康城市“能保障广大市民健康生活和工作,成为人类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健康人群、健康环境和健康社会有机结合的发展整体。”[2]健康城市应包括健康人群、健康环境和健康的社会三大要素,它是健康促进在城市建设中的运用。我国北京、上海、苏州等许多城市都在积极创建健康城市。常熟作为一个隶属于苏州的县级市,健康城市建设也在持续推进过程中。

国家《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要强化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建立完善以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健身指导、科学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参加体育活动的权利。国家要求强化公共体育服务的职能和健康城市建设的理念是一致的,健康城市建设离不开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支持,社区公共体育服务是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推动力和保障。只有为社区居民建立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才能更好地推进健康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本文调查分析了常熟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二、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以常熟市虞山镇所辖的绿源、涌江、阜湖、烟雨、虞园、花溪、花园浜、西庄街、洪泾里、西泾岸等15个社区常住居民及社区管理人员为研究对象。

(二)研究方法

1.问卷调查法

2011年7月向15个社区的居民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回收问卷92份,其中有效问卷88份,有效回收率为88%;另向社区管理人员发放问卷13份,回收问卷11份,其中有效问卷11份,有效回收率为84.6%。

2.访谈调查法

研究人员对部分社区居民和社区领导进行了访谈,了解了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与居民获取的情况。

3.数理统计法

用EXCELL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公共体育服务及其在健康城市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

公共体育服务是指为满足公共体育需求而提供的公共体育产品和行为的总称,具体包括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发布公共体育信息、提供公共体育指导、组织公共体育活动等,其目的是丰富社会公众体育生活和为公众参与社会体育活动提供保障并创造条件[3]。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是指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主体向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客体提供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的实现过程,该过程的实现情况是影响公共体育服务质量的关键。随着人们对公共体育服务认识的深入以及现实生活的经验,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准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都可能成为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主体[4]。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条件下,公共体育服务的属性仍然属于社会公益事业性质,依靠社会自主提供公共体育服务,无论从能力、动力还是经验上都还欠缺。我国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仍然是政府主导的供给模式。因此,本研究所调查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主体是政府下设的社区体育管理部门。

常熟市在推进健康城市建设过程中,已经明确将每万人拥有全民健身工程点数、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体育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每万人拥有等级社会体育指导数和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等公共体育服务内容纳入了健康城市建设的指标体系之中,这充分表明公共体育服务已经成为健康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另一个角度讲,公共体育服务的完善对居民体质健康的提升、健康存量的提高、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健康行为的促进、和谐社会的推进、生活成本的降低(如医疗开支的减少)等等,皆有巨大的推动力。同时,其供给情况无论是对健康城市建设中体育指标的落实还是对其他指标的辅助性推动都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因此,公共体育服务在健康城市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二)常熟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现状分析

1.社区体育活动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形成,但居民的知情率与参与度并不高

社区体育活动服务供给体系是指社区体育管理部门为社区居民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各种体育比赛和活动,包括综合性健身(趣味)运动会、单向性体育比赛或活动、国民体质监测活动等,从而为居民参与体育活动搭建平台,它是体育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表现形式,其完善与否对居民参与社区体育的积极性以及对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价具有重要影响。调查显示,所有社区管理者均表示会定期举办区内的综合性健身(趣味)运动会,其中各个社区每年举办次数均在2次以上,其中每年举办2次的社区占45.4%,举办3次的占27.3%,举办4次及以上的也占27.3%;同时,91%的社区管理者表示会定期举办单向性体育活动,其中每年举办1次的占60%,举办3次的占20%,举办4次及以上的占20%;此外,在被问及“社区每年是否组织参加社区外文体竞赛交流活动”时,所有社区管理者均表示会组织,其中每年举办1次的占54.5%,举办3次的占27.3%,举办4次及以上的占18.2%;最后,在关于社区组织不同人群国民体质测试问题上,36.4%的社区表示没有,其余社区表示有组织,周期为1至3年不等,平均2年一次。从总体情况来看,常熟市社区体育活动服务供给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活动的次数与频率还不是很高。

虽然大多数社区表示会定期举办一定次数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但居民的知情率与参与度并不高,甚至不少居民反映社区并没有组织相应的体育活动。调查显示,48.3%的居民表示社区不定期组织和开展体育活动,25.3%的居民表示社区很少组织和开展体育活动,21.8%的居民表示社区有时组织和开展体育活动,只有4.6%的居民表示社区经常组织和开展体育活动(N=87)。另外,91.3%的居民表示没有参加过社区组织的体育活动,8.7%的居民表示参加过(N=46)。这说明,即使居民可能知道社区举办活动,但也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放弃参与机会。此外,49.3%的居民表示社区会组织国民体质测试,50.7%的居民表示社区没有组织国民体质测试(N=67),而回答组织过的居民所参加的实质上是2年一次的医院体检,而并非国民体质测试,且有不少人反映体检结果不准确。这说明社区在举办体育活动的宣传过程中还存在不足,动员力度薄弱,组织能力欠佳。

2.社区体育服务供给的组织体系基本建立,但是对居民的吸纳力度不够

社区体育服务供给组织体系是指社区为有组织地开展社区体育工作而成立的体育管理机构以及社区体育团体,包括社会体育俱乐部和社区单项体育协会,它是联系公共体育服务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的重要纽带,也是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重要载体。调查显示,社区管理部门中有负责公共体育服务的机构占81.8%,平均每个社区3人;另外,81.8%的社区有体育俱乐部,平均每个社区拥有量为1.2个,但社区的单项体育协会较少,45.5%的社区没有,平均每个社区拥有量为0.9个。可以看出,常熟市社区体育服务供给的组织体系也已基本建立。

虽然社区基本建立了体育俱乐部或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但是对居民的吸纳力度不够。调查显示,83.7%的居民表示知道社区有体育俱乐部,16.3%的居民表示不知道社区有体育俱乐部,而实际参加俱乐部的居民则寥寥无几。在没有参加人群中,66.7%的居民表示想参加俱乐部,33.3%的居民表示不想参加(N=86);另外,90.6%的居民表示不知道社区有单项体育协会,9.4%的居民表示知道社区有单项体育协会,而实际参加体育协会的居民也少之又少。在未参与者中,68.8%的居民表示想参加社区体育协会,31.2%的居民表示不想参加(N=85)。可见,不少居民还是有意愿参加社区体育组织的,但这也暴露出当前的社区体育俱乐部或体育协会在组织的社会化推广以及实际运作过程中还不够亲民,对普通民众的接纳力度有待提高。

3.社区体育场地设施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建立,但场地设施的种类、质量以及保养维修服务等不容乐观

社区体育场地服务供给体系是指各种室内外体育锻炼场所及其设施的配置,它是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硬件条件,也是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首要条件。场地设施服务供给体系的好坏对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将直接产生重要影响。调查显示,社区在500平米以上固定室外锻炼场所的拥有量上已经达到91%,平均每个社区拥有1.7处,全民健身路径的社区覆盖率已经达到100%;此外,社区相对固定的晨晚指导站平均为2个,81.8%的社区管理者认为现有体育场地设施已经能够满足群众锻炼需求,同时也表示有专门人员负责场地设施的保养与维修。

虽然目前社区体育场地设施的覆盖率已经较为可观,但在这些体育设施体系的实际运作中,其种类、质量以及保养维修服务仍然不容乐观。调查显示,63.8%的居民认为社区的体育设施单一,36.2%的居民则认为社区体育设施较好,还能满足自身的锻炼需求(N=69)。关于体育设施配置服务,40.7%的居民表示社区体育设施配置较差,43.2%的居民表示体育设施配置一般,14.8%的居民则认为体育设施配置较好,1.3%的居民则认为体育设施配置很好(N=81)。关于体育设置安全性问题,61.5%的居民认为体育设施比较安全,26.9%的居民认为不太安全,10.3%居民认为比较危险,只有1.3%的居民认为很安全(N=78)。关于场地的保养和维修,72.4%的居民认为体育设施没有人进行保养和维修,27.6%的居民认为体育设施有人保养和维修,但其中有部分居民表示是居民自己进行维修(N=76)。关于利用这些设施进行锻炼是否有人指导,89%的居民表示没有接受指导,7.3%的居民表示偶而有人指导,3.7%的居民表示有人指导(N=82)。

4.社区体育信息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形成,但其吸引力以及内容的更新与价值还有待提高

社区体育信息服务供给体系是指社区为宣传体育健身知识而设立或开展的各种信息通道,如体育健身信息宣传栏、体育讲座与培训等,它是居民增强体育意识,增加体育知识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重要窗口。调查显示,81.8%的社区管理者表示社区有专门的体育健身信息宣传栏,平均为2个月更新一次;同时,所有社区均表示会举办体育健身知识的讲座和培训,年均2.4次。

虽然社区管理者表示设立了体育健身信息宣传栏,同时也会定期更换,并定期举办体育讲座和培训,但其吸引力以及内容的更新与价值还有待提高。调查显示,31.8%的居民表示社区有专门的体育信息宣传栏,17%的居民表示没有,51.2%的居民表示不清楚,其中,53.8%的居民表示从不去看,41.5%的居民表示偶而去看,4.7%的居民表示经常去看;曾去看过的居民中有54.8%的居民表示内容基本过得去,29%的居民表示内容陈旧、价值不高,16.2%的居民表示内容丰富,有价值(N=88)。另外,15.9%的居民表示社区每年举办体育健身知识的讲座与培训,30.7%的居民表示没有,53.4%的居民表示不清楚,其中83.3%的居民表示从不参加,14.8%的居民表示偶而参加,1.9%的居民表示经常参加;关于讲座和培训内容,66.7%的居民表示内容基本过得去,22.2%的居民表示内容陈旧、价值不高,11.1%的居民表示内容丰富,有价值(N=88)。笔者通过现场观察发现,这些信息宣传平台基本都设在居委会大院内部,很多内容确实略显陈旧,更新频率也不高,对居民确实没有太大吸引力,更多的是一种形式上的工作体现。

5.社区体育服务监督评价体系基本设立,但居民公共体育服务权利意识还相对淡薄

社区体育服务监督评价体系是指社区体育管理部门为居民反馈与评价公共体育服务质量而设置的工作内容,包括居民体育小组会议、体育信息通道等。调查显示,几乎所有社区会每年定期召开居民体育小组会议,同时拥有向上级反馈居民体育信息的通道,27.3%的社区认为体育公共服务很健全,63.6%的社区认为体育公共服务基本健全,9.1%的社区认为体育公共服务不太健全。

但通过对居民的调查发现,居民并未对这些原本属于其自身权利范畴的监督评价工具给予足够的重视。调查显示,23%的居民表示社区有专门的居民体育信息反馈通道,20.1%的居民表示没有,另有56.9%的居民表示不清楚,而这些表示知道的居民中有35%的居民曾反馈过意见。在反馈过意见的居民中,有75%的居民表示反馈效果还好,25%的居民表示反馈效果好(N=87)。从数据来看,居民对有效维护自身的公共体育服务权利意识还相对淡薄,半数以上居民对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督评价并不知情;同时,对居民反馈意见的处理情况只能说是差强人意。

四、对策与建议

第一,在社区体育活动的服务供给过程中应加强居民知情率和参与度。社区体育活动体系的服务对象应该是社区所有常驻居民,无论男、女、老、幼都应该成为社区体育活动的参与对象,这也是社区体育公共属性的本质体现。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从业人员在组织社区体育活动时应该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宣传工具,尽可能地让社区居民了解社区开展体育活动的内容、时间、安排以及相关的重要信息,并且要重点体现出参与社区体育活动的各种好处和重要性,提高居民的认知度、重视度、参与度。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社区体育活动开展的价值,切勿将社区体育活动的开展作为社区公共服务的形象工程来对待,而置社区整体居民的体育活动参与权利于不顾。

第二,社区体育组织体系应提高对居民的吸引力和接纳力。社区体育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关键在于组织自身的能量,而能量大小的关键则是取决于组织的群众基础,群众基础强的社区体育组织才有强大的生命力。因此要真正提高常熟市社区体育组织的工作能力就必须加大对社区居民的吸引力和接纳力,通过广泛地宣传与组织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促进居民对社区体育组织有更多的认识与了解,并产生浓厚的参与兴趣,社区体育组织应做好对社区居民的动员、接待、注册以及活动组织等工作,通过壮大居民的参与力量实现组织的生存与发展。

第三,社区体育公共服务部门应增加体育活动设施,并对其进行良好的维修与保养,确保公共体育服务设施供给体系的良性运转。有关上级管理部门要加大公共体育服务的经费投入力度,促使社区公共体育服务部门增加体育活动设施的供给力度,同时相关部门也可以通过寻求社会赞助、资助、捐助等形式来拓宽购置体育设施的经费来源渠道。在布局体育设施时,要做到尽量齐全与合理,避免过于单调,同时更要注意对设施的维修和保养,聘请专业的维修人员对其进行定期检修、保养,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确保其功能的充分发挥,最终促进居民敢于使用、长期使用、乐于使用和善于使用这些体育活动设施。

第四,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的体育公共服务权利意识。居民对公共体育服务享有知情权和利益表达权,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因此,社区公共体育服务部门在宣传与教育这一块要狠下功夫,无论是社区体育信息服务还是社区体育监督评价服务都应该充分重视居民对公共体育服务权利的获得。有关部门应及时更新社区体育信息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促使居民更及时、更便捷、更有价值地获取社区体育信息;同时要定期做好体育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促使居民认识到获取体育公共服务是其应有的人权,从而提高其体育权利维护意识。公共体育服务供给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公共体育服务工作制度,按章办事;此外,还应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工作考核机制,实行绩效考核,将部门内部考核和社会考核相结合,实现考核的透明、公开、公正。

[1]李忠阳,傅华.健康城市理论与实践[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

[2]吕东旭.体育健康促进在建设健康城市中的作用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9(7):20-22.

[3]蓝国彬.实现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的路径思考[J].体育与科学,2010(2):63-66.

[4]汤际澜,徐坚.公共体育服务的公共性研究[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0(6):510-514.

猜你喜欢

体育设施供给居民
石器时代的居民
石器时代的居民
一图带你读懂供给侧改革
商水县城关乡居民体育设施满意度调查研究
一图读懂供给侧改革
长征途中的供给保障
也谈供给与需求问题
住宅小区体育设施规划与建设研究
中原经济区农村体育设施专项资金的审计思考
你睡得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