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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蒙元时期乌江流域的民族分布与政府经略

2012-04-02张世友李洪淑

关键词:乌江流域行省蒙元

张世友 李洪淑

(重庆师范大学 政治学院,重庆 401331)

论蒙元时期乌江流域的民族分布与政府经略

张世友 李洪淑

(重庆师范大学 政治学院,重庆 401331)

中国西南的乌江流域地区,因长期远离中土且资源丰硕,历来是彝、苗、布依、土家、仡佬、侗等少数民族杂居之地。自元朝实现国家一统以来,封建朝廷对乌江流域的统治与经营较之前朝更为广泛深入。蒙元统治者不仅通过置设行省机构、推行土官制度等举措,极力强化当地的政治集权控制,而且还通过建立站赤驿道、开展军民屯田等方略,有力推动着当地的经济社会繁荣。

蒙元时期;乌江流域;民族分布;政府经略

中国西南边陲的乌江流域民族地区,西接云南,北依四川、重庆,东与湖北、湖南为邻,南与贵州南部及广西相连,跨越贵州、云南、湖北、重庆三省一市,幅员面积87920平方公里,世代杂居着苗、土家、布依、侗、彝、白、哈尼等30余个少数民族。[1]公元1206年,铁木真统一蒙古各部,被推举为蒙古大汗,尊称成吉思汗,建立了蒙古汗国。蒙古汗国建立后,凭借其强大的军事实力,向外频繁发动战争,终于结束了宋辽金时期的分裂状态,再次统一中国,并建立了元朝。元朝对全国的一统,结束了500多年的民族纷争和血战,使各族人民能在比较安定的社会环境中生息和发展社会生产。而对于长期远离中原争斗,并且世居着众多少数民族的乌江流域等西南边远地区,蒙元统治者则根据当地民族杂混和成分复杂的特点,综合采取行省机构置设、站赤驿道建立、军民屯田开展、土官制度推行等多项举措,努力强化当地的政治集权控制,推动着这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繁荣。

一、蒙元时期乌江流域的民族分布

乌江流域作为中国西南边地的一个重要民族混杂区域,不仅民族众多,民族成分亦十分复杂。元朝存在时间虽较短,但它在乌江流域各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却是一个承先启后的重要时期,之后明清两代的民族分布格局,在元朝已具有雏形。就目前研究来看,蒙元时期分布于乌江流域地区的各个民族,既有彝、苗、布依、土家、仡佬、侗等本地古老世居民族,亦有蒙古、回等新进北方流移民族。

(一)彝族

彝族,乌江流域的世居民族,唐宋时称为“乌蛮”,元代史书则称为“罗罗”。据田汝成《炎徼纪闻》记:“罗罗本卢鹿,而讹为今称。有二种,居水西十二营宁谷马场漕溪者为黑罗罗,亦曰乌蛮;居慕役者为白罗罗,亦曰白蛮。风俗略同,而黑者为大姓罗,俗尚鬼,故又曰罗鬼。蜀汉时有火济者,从丞相亮破孟获有功,封罗甸国王,即今宣慰使安氏远祖也。自罗甸东西,若自杞、夜郎、牂牁则以国名,若特磨白衣九道则以道名,皆罗罗之种也。”[2](卷四《蛮夷》)又据李京《云南志略》载:元代罗罗分布,“自顺元、曲靖、乌蒙、乌撒、越巂,皆其类也。”[3](卷一《诸夷风俗·罗罗》)而按彝文经典所载,元时彝族主要有三系:一为恒系,包括乌蒙家(分布于云南昭通)、扯勒家(又称禄肇或永宁,分布于四川叙永)两支;二为布系,包括播勒家(又称普里部,分布于贵州安顺)、乌撒家(又称纪俄格,分布于贵州威宁)、阿佐赤家(分布于云南沾益)、古苦家(又称笃摩,分布于云南宣威)四支;三为默系,包括阿于歹家(分布于云南东川)、芒布家(亦作芒部,分布于云南镇雄)、阿者家(又称水西或慕俄格,分布于贵州大方)、阿旺仁家(又称于矢部,分布于贵州普安)四支。[4](489)其中,元时乌江流域地区势力较大者,一是阿者家,即“水西”地区,元置亦溪不薛宣慰司;二是乌撒家,元置乌撒乌蒙宣慰司。

(二)苗族

苗族,亦为乌江流域的世居民族。元史籍除泛称“蛮”外,另专称“猫”。蒙元时苗族主要分布于湘、黔、川(渝)边境的“五溪”。其称谓较多,对其社会经济状况,依其与外界接触情况不同而分为“熟苗”与“生苗”两种类型。在元代史籍中,苗人于乌江流域各地均十分活跃。《经世大典·招捕总录·八番顺元诸蛮》条记:“大德二年(1298年)四月,八番桑拓蛮王二万、马虫等叛,杀巡检。二万寻出降,马虫走他所,聚七千余人,陷平包砦,围重奥砦,又与猫、仡佬、必际等蛮结连。瓮槐、了江等处猫人作乱。……四年正月,猫桑拓遣所部文何持竹契长刀及方物来降。”又说:党兀“围吴卜弄砦,射猫民阿羊、金坝皆死。……今年正月,又使板桥、郎来、重陂等砦猫烧劫百纳砦”。

(三)布依族

布依族,乌江流域定居最早的民族。在蒙元时期,布依族的称谓不甚统一。如《元史》卷六三《地理志六》云:“栖求等处仲家蛮”,称布依族为“仲家”;而今惠水一带的布依族先民,则被称为“八番子”(主要因其统治者为程、龙、罗、石、方、洪、韦、卢等八大姓)。据史料记载,元代乌江以南各地多有“仲家”分布。《贵州通志·风俗》记曰:“仲家,贵(州)唯此类多。习俗大略皆同。……家不积米,如遇餮则取稻把旋舂待客,以杀犬为敬。……务农为本,架楼而居。……俗尚铜鼓,以声音雄壮为贵,祀鬼、待客击以为乐。”[5](卷三《风俗》)对于乌江流域的“仲家”,元政府专设有小龙番静蛮军、卧龙番南宁州、大龙番应天府、程番武盛军、洪番永盛军、方番河中府、石番太平军、卢番静海军、罗番遏蛮军等安抚司以为统摄。

(四)土家族

土家族,元代称“土人”与“冉家蛮”,之前已经定居于乌江流域地区,其主要分布在流域的中下游地带。据《贵州图经新志》所载:思州府,“土人每岁自正月元日为始,每晨汲后不许人更汲沅污秽其河,杰者亦不许入其村落,有犯则以为不祥,群訾责之。”[6](卷四《思州府思南府》)思南府,“居东南者,若印江、郎溪,曰南客,有客语。居西北者,若水德江、蛮夷、沿河、婺川者,曰土人,有土语,彼此不闻谙,惟在官应役者为汉语耳。”[6](卷四《思州府思南府》)铜仁府,“土人稍知礼仪。”[6](卷七《铜仁府》)又据田汝成《炎徼纪闻》云:“冉家,邛笮冉氏之裔,今酉阳、乌罗部落之长多冉姓者,一曰冉家蛮,诟之曰南客子。其俗散处于沿河佑溪、婺川之间,跋扈不譓,尚武而善猎,得兽必祭而后啖之。”[2](卷四《蛮夷》)

(五)仡佬族和侗族

仡佬,又称仡僚、葛蛮,“各有族属,不通婚姻”。其作为乌江流域的世居民族,蒙元时期比较集中的分布区在贵阳以东,从新添(今贵州贵定)起,沿乌江两岸,横跨播州和思州,达于湖南永顺、保靖一带。这一地区不但有仡佬寨、雍门仡佬等处、三寨苗仡剌等处蛮夷长官司,还建立了新添葛蛮安抚司以为统辖。[7](卷六三《地理志六·新添葛蛮安抚司》)侗族,元代史籍称“峒人”、“侗人”或“洞蛮”。《元史·地理志六》载:“至元二十年(1283年),四川行省讨平九溪十八洞,以其酋长赴阙,定其地之可以设官者与其人之可以入官者,大处为州,小处为县,并立总管府,听顺元路宣慰司节制。”[7](卷六三《地理志六·顺元等路军民安抚司》)其中的“九溪十八洞”在今湘黔边境。另外,《贵州图经新志》也曾记载,思州府、镇远府、黎平府等皆有“洞人”。

(六)蒙古族

蒙古族,乌江流域地区的北方流移民族。公元1253年,忽必烈南征大理国,一些蒙古族人口即随军进驻。最先进入境内的蒙古军分为两路:一路是在灭大理后驻扎自杞的蒙古军,他们“在自杞管下莫贾墟造方仓一百七十八座”屯粮,然后攻打罗殿国;另一路由云南而出,破乌蒙(今云南昭通)、乌撒、罗氏鬼国,然后下播州、思州而入湖广。[8]从分布情况来看,乌江流域的贵州境内蒙古族主要以余姓为主,占全省蒙古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大部分居住在上游毕节地区的大方县与中游铜仁地区的思南县、石阡县。此外,在乌江流域的施州、彭水、毕节、黔西、金沙、纳雍、遵义、仁怀、凤冈、湄潭、印江、施秉、镇远、岑巩等地,也分布有一些其他蒙古族姓族。《元史·石抹按只传》记:元至元十八年(1281年),朝廷派石抹按只“领诸翼蒙古、汉军三千戍施州”。[7](卷一五四《石抹按只传》)民国十四年(1925年)《大定县志·武备志·元达鲁花赤》又载:“元初,既置都元帅府于顺元,又置都元帅于‘亦奚不薛’。大定之有军政,盖仿于此。‘亦奚不薛’者,即明之水西,今大定、平远、黔西皆其地。又得安平、清镇之北境,修文之西境也。”“(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十九年(1282年),尽平其地。因其部落,立三路达鲁花赤。留也速答儿诸军镇守,命药刺海总之。此‘亦奚不薛’有镇戍之始。”次年,即1283年,在此地设都元帅府,“时又使皇孙帖木儿不花驻营‘亦奚不薛’。”这段史事,还可以从《元史·帖木儿不花传》、《新元史·也速答儿传》等文献中得到印证。

(七)回族

回族,亦为乌江流域的北方流移民族。与蒙古族一起于元代进入该地区,他们或为军,或为官,或为商。为军者是探马赤军中的一部分,为官为商者被称为“回回人”、“色目人”、“回纥”、“畏吾儿”。在元代,回族随军进入的比例最大,而游宦、经商前来的只是少数。且其屯驻和活动的区域与蒙古族基本相同。“在当时云南行省的官吏中,往往是蒙古族和回族参半,互为正副。说明蒙古族人所到之处,回族常常相伴随。……凡有军屯的地方,既有蒙古族军户,也就有回族军户同时同地驻守。”[9](612)蒙元时期,回族主要分布在乌江流域的威楚路、武定路、乌撒路、乌蒙路等处。

二、蒙元政府对乌江流域的经营方略

西南边陲的乌江流域,因山高路远而交通不便,亦因民族众多而建置无常。尽管如此,本地各族人民仍与中原的封建王朝保持着政治、经济和文化联系。自元朝实现国家大一统伊始,乌江流域地区经济发展与资源开发的可观前景,一直对蒙元统治者具有相当大的诱惑力。因此,朝廷对乌江流域的统治经营,较之前朝亦更为明显、广泛而深入。蒙元封建王朝不仅通过设置行省机构、推行土官制度等举措,极力强化当地的集权控制,而且通过建立站赤驿道、开展军民屯田等方略,有力推动着当地的经济社会繁荣。

(一)设置行省机构,以达成对当地的政治统摄

随着蒙古帝国统治触角向西南延展,为实现朝廷对乌江流域等西南地区这一比较复杂的地域进行有效的政治统治,并使西南地区尽快与内地融为一体,元朝政府在西南地区专门设置了行政机构,其统治方法“比同内地”。蒙元时期,乌江流域地区隶属于湖广行省、四川行省和云南行省分别管辖。在三个行省之下,完全置设于乌江流域地区的行政机构主要有:

思州军民安抚司。元朝建立后,在世祖忽必烈的下诏招抚下,思州土酋田景贤于至元十四年(1277年)归附朝廷,被置思州军民安抚司,设治于水德江(今贵州德江),不久升为宣抚司,先隶四川行省,后因朝廷以赴京取道湖广为便,改隶湖广行省。二十一年(1284年),令思州宣慰司受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节制,复降为思州军民安抚司。泰定四年(1327年),忽升为宣慰司,司署移治龙泉坪(今贵州凤冈)。据《元史·地理志六·思州军民安抚司》载:思州军民安抚司,领一府、十四州、一县、五十二长官司。涉及今贵州德江、凤冈、岑巩、思南、石阡、镇远、务川、铜仁、万山、施秉、黎平、荔波,湖南永顺、保靖以及今重庆酉阳、秀山等地。

播州军民安抚司。本为唐末杨氏所据黔北播州旧地。至元十四年(1277年),土酋杨邦宪纳土降元,授播州安抚使,隶于湖广行省。至元十八年(1281年)闰八月,升播州安抚使为宣慰司。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闰五月,以播州改隶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降为播州军民安抚司。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以播州等处管军万户杨汉英为绍庆珍州南平等处沿边宣慰使,行播州军民宣抚使、播州等处管军万户,佩虎符,次年复隶湖广行省。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属明玉珍。《元史·地理志六·沿边溪洞宣慰使司》及《播州军民安抚司》载:播州军民安抚司,领一府、三十二长官司,涉及今贵州遵义、黄平、沿河、湄潭、瓮安、余庆、正安、道真及今重庆綦江、南川、彭水、黔江等地。

乌撒乌蒙宣慰司。其地横跨云贵边境,为彝族土司统治区域。据《元史·地理志四·乌撒乌蒙宣慰司》记:宪宗征大理,累招不降。至元十年(1273年)始附,置乌撒路招讨司。十三年(1276年),立乌撒路。十五年(1278年),改为乌撒军民总管府。二十一年(1284年),改军民宣抚司。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升乌撒乌蒙宣慰司。涉及今贵州威宁、赫章、水城及今云南昭通、镇雄等地。

亦溪不薛宣慰司。“亦溪不薛”为蒙古语音译,《贵阳府志》云:“亦溪,水也;不薛,西也。”《大定府志》亦谓:“亦溪不薛,水西也。”系指历史上的“水西”地区,其地宋为罗氏鬼国(或称罗施鬼国)。据《元史·世祖本纪》载:至元十九年(1282年)六月,元军灭罗氏鬼国,乃立亦溪不薛三路达鲁花赤,留兵镇守。次年立亦溪不薛宣慰司,设官抚治。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亦溪不薛归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节制,隶于湖广行省。元贞元年(1295年),改隶云南行省。涉及今贵州大方、纳雍、织金、水城、黔西、金沙等地。

普定路。本彝族普里部,宋为罗殿国。据《元史·地理志四·普定路》载:元宪宗七年(1257),普里、普定归附,以其地置普定万户,不久改为普定府,隶云南曲靖宣慰司。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初斡罗思、吕国瑞入贿丞相桑哥及要束木等,请创罗甸宣慰司,隶湖广行省。二十九年(1292),复普定府,改隶云南行省。大德七年(1303年),改普定府为普定路,仍隶云南曲靖等路宣慰司军民万户府。其地涉及今贵州安顺、普定、平坝、镇宁等县。

(二)建立站赤驿道,以方便对当地的交流互通

“站赤”是蒙元时期设立在水陆交通线上的基层机构。远在蒙古帝国时代,这种设置便已开始,并以此维持了帝国对外战争的需要。元朝建立之后,这一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完善和巩固。所谓“站赤”,《经世大典·站赤篇》释:“站赤者,国朝驿传之名也。”《元史·兵志四》亦云:“元制站赤,驿传之译名也。盖以通达边情,布宣号令,古人所谓置邮而传命,未有重于此者。”其又道:“凡站,陆则以马以牛,或以驴,或以车,而水则以舟。其给驿传玺书,谓之铺马圣旨。遇军务之急,则又以金字园符为信,银字者次之。内则掌之天府,外则国人之为长官者主之。其官有驿令,有提领,又置脱脱禾孙于关会之地,以司辨诘,皆总之于通政院及中书兵部。而站户缺乏逃亡,则又以时签补,且加赈恤焉。于是四方往来之使,止则有馆舍,顿则有供帐,饥渴则有饮食,而梯航毕达,海宇会同,元之天下,视前代所以为极盛也。”[7](卷一O一《兵志四·站赤》)可见,站赤即驿传,即在全国各地一定途程距离的点上设立的驿站,委派驿令或提领管理。

站赤作为中国元代特有的交通系统,至元世祖时期几遍布全国,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经世大典·站赤篇》载:“我国家疆理之大,东渐西被,暨于朔南,凡在属国,皆置驿传,星罗棋布,脉络相通,朝令夕至,声闻毕达,此又总纲挈维之大机也。”[10](634)又据《元史·兵志四》所载,元代在湖广、四川、云南三行省共设站赤四百余处。其中,湖广等处行中书省所辖一百七十三处,内有陆站一百处,马二千五百五十匹,车七十辆,牛五百四十头,坐轿一百七十五乘,卧轿三十乘,水站七十三处有船五百八十只;四川行中书省所辖一百三十二处,内有陆站四十八处,马九百八十六匹,牛二百二十六头,水站八十四处有船六百五十四只;云南诸路行中书省所辖七十八处,内有陆站七十四处,马二千三百四十五匹,牛三十头,水战四处有船二十四只。而这其中,直接建立于乌江流域之内或经由乌江流域地区的站赤和驿道主要有:

乌撒站赤。乌撒旧称巴的甸,治今贵州威宁,为乌江源头,是由川入滇的门户。《经世大典·站赤篇》载:“乌撒宣慰司所辖站四十九处;陆站四十五处,马一千七十四匹、牛三十头;水站四处,船二十四只。”其数量在云南、四川两省的路、宣慰司一级机构中位居第一,由此可见该驿道之重要。

水西站赤。水西(亦溪不薛)北靠永宁,东邻播州,东南抵顺元,南迄普定、普安,西接乌撒,与四周皆有交通联系,故元代在此设立站赤。《元史·世祖本纪》谓:“(至元二十年七月丙寅),立亦溪不薛宣慰司,益兵戍守,开云南驿道。”

湖广驿道。由湖广通往云南的驿道,是沟通内地与云南边疆的大动脉,其开设始于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据元人所著《析津志·天下站名》载:此道起于湖北江陵,南行经临江、公安等地到湖南之澧州(今湖南澧县),再经常德等地,在桃源向西南行,然后走辰州(今湖南沅陵),从晃州(今湖南晃县)而入贵州之平溪(今贵州玉屏)、镇远府、偏桥(今贵州施秉)等地,由普安(今贵州盘县)而入云南之曲靖,达中庆(今云南昆明);由江陵西行经夔州(今重庆奉节)、万州、涪州(今重庆涪陵)、泸州而达叙州(今四川宜宾);由江陵北上经襄阳、南阳、郑州、顺德(今河北邢台)、保定而达大都(今北京)。[4](471-475)由是把西南与中原及长江流域联系起来。

川黔驿道。川黔驿道是四川行省与湖广行省沟通的重要干线,起于重庆,经伯节(今重庆巴县)、白庆(今重庆綦江)、桐梓,南行至播州(今贵州遵义)分为两道,南行道越过乌江,经底寨(今贵州息烽)、扎佐(今贵州修文)而达顺元(今贵州贵阳),东行道走葛浪洞(今贵州余庆)、重安江(今贵州黄平)而至麻峡(今贵州麻江),两道皆合于湖广通往云南的大道。

蒙元政府设置站赤的目的,旨在“通达边情,布宣号令”,把主要交通线上的城镇联结起来,又通过这些城镇,联系周围广大的民族地区。于是,官员调动往来自如,地方朝贡千里无阻,粮饷运输也方便快捷。由于兹事体大,站赤由兵部统管。通过站赤的设置,“把西南各民族地区与内地汉族之间紧密地联系了起来,打开了西南边疆与内地之间的交通,活跃了西南各民族内部及西南各民族与内地汉族间的经济交流,同时也就加强了全国范围内政治上的统一。”[9](320)

(三)开展军民屯田,以促成对当地的经济开发

蒙元时期,中央政府为加强对乌江流域地区的统治,大量置立屯田。考其时段,“元朝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军民屯田,时间一般是在至元年间(1264~1294年)建立云南行省和招降八番等溪洞之后,区域则主要是在‘制兵屯旅’的各路、府、州、县设治的据点上。”[9](406)蒙元政府在乌江流域地区的屯田和全国其他地区的屯田一样,同样分为军屯和民屯两种。

一为军屯。据《经世大典·屯田篇》:“国家平中原,下江南,遇坚城大敌,旷日不能下,则困兵屯田,耕且战,为居久计。……既一海内,举行不废,内则枢密院各卫,皆随营地立屯,军食悉仰足焉;外则行省州郡,亦以便利置屯……以尽地利。云南、八番、海南、海北,本非立屯之地,欲因之置军旅于蛮夷腹心以控扼之也。”[10](642)在乌江流域地区,元朝先后多次从内地调派蒙古、回回、汉军,以及从白族封建主领地内签拨出来的一部分爨僰土军,屯田戍守。军屯户的主要任务是戍守,服军事徭役。其土地来源,蒙古、回回、汉军屯种的土地由行省拨给,或指定地点自行开荒;爨僰军户原来占有土地者,“自带己业田”加入军屯,无土地者则由“官给无主荒田”。譬如黔西的乌撒、普安、普定一带就有元政府专门设置的军屯。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立乌撒路军屯,以土军114户屯田,田数阙载。仁宗延祐七年(1320年),立普定路屯田,分乌撒、乌蒙屯田卒2000人赴之。[7](卷二七《英宗本纪一》)此外,八番、顺元等处亦有军屯。《元史·成宗本纪二》说:大德元年(1297年)九月,原隶湖广行省的八番、顺元等处改隶云南,而云南戍兵不至,“其屯驻旧军逃亡者众,仍命湖广行省遣军代之。”

二为民屯。据《元史·兵志三》:“世祖至元十六年(1279年),募民开耕涟、海州(在淮东、淮西)荒地,官给禾种,自备牛具,所得子粒官得十之四,民得十之六,仍免屯户徭役。”乌江流域少数民族地区的民屯情况亦大致如此。如流域中的播州地区,因其西部多彝族和苗族,东部则多仡佬族和苗族,故播州一带的民屯主要由彝、苗、仡佬等族组成。值得注意的是,在乌江流域,民屯先于军屯。“这与当时诸行省的户口清查有关”,“各地清查出不少漏籍人户,往往就将这些人组织起来,在当地建立民屯。”[11](300)民屯的土地来源,一般由官府拨给土地,有土地的民户,则自带土地参与屯田。不仅如此,其时的民屯和军屯还经常在同一地区推行,尤其临近四川地带,因幅员广大,土地膏腴,战乱之后土地大量荒芜,所以屯田极为兴盛,计有军民屯田二十九处,有军屯2866户,民屯33728户,屯田三十余万亩。[4](478)此外,流域中的乌撒宣慰司、绍庆路、重庆路等,亦是元代军民屯田的主要地区。《元史·兵志三》有记:“乌撒宣慰司(驻今贵州威宁)军民屯田: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立乌撒路军屯,以爨僰军一百一十四户屯田。又立东川路民屯,屯户亦系爨僰军人,八十六户,皆自备己业。”“绍庆路民屯: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年),于本路未当差民户内,签二十三户,置立屯田。”[7](卷一百《兵志三·屯田》)

(四)建立土官制度,以实现对当地的社会控制

蒙元时期的土官制度,是诸朝历代羁縻职官制度的进一步发展。蒙古帝国征服乌江流域后,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较为缓慢且极不平衡,为加强对少数民族酋领的驾驭与控制,创立了“蒙、夷参治”之法。封建朝廷通过任命少数民族上层人物担任该地区的各级官吏,即《元史·选举志》和《元史·百官志》中所称的“土官”,以达成有效统治与管理之目的。

元朝的土官制度,曾普遍施行于乌江流域所属的湖广行省西部、云南行省、四川行省一部。其中,湖广行省西部以思州田氏、水东(今贵州鸭池河以东)宋氏、水西(今贵州鸭池河以西)阿画(其后裔为安氏)、播州(今贵州遵义地区)杨氏为代表;云南行省北部的罗罗斯宣慰司地区则以罗罗贵族安氏为代表。土官职分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诸司及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宣慰司,“掌军民之务,分道以总郡县,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达于省。有边陲军旅之事,则兼都元帅府,其次则止为元帅府。”[7](卷九一《百官志七》)这是行省与郡县之间上传下达的行政机构,多设于边疆重地,其长官多由少数民族上层人物担任。如白族的信苴日、段阿庆,彝族的漂未、禄余、举宗、安氏,苗族的杨赛因不花,鄂西容美土官田旻,湖南田氏等都曾担任过宣慰司土官。宣慰司之下有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品秩员数,各有差等”。还有“诸蛮夷长官司。西南夷诸溪洞各置长官司,秩如下州,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参用其土人为之。”[7](卷九一《百官志七》)至于土巡检、土千户、土酋吏作为基层官员,则普遍地完全由少数民族上层人士担任。

元朝形成的土官任命管理制度十分完整,包括诰敕,即朝廷给土官的正式任命文书;印章,即朝廷授予土官行使权力的信物;虎符,即朝廷授予土官节制军马的凭据;承袭,即土官一经授职,即为世袭;升迁惩处,即朝廷对土官的奖惩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使元朝的土官制度日趋完善。土官作为元朝委派在当地进行统治和行政管理的官员,其首要职责就是维护元朝在当地的统治,保证中央各项政令在当地的推行。其具体职责包括维护当地的统治和管理秩序,配合朝廷对反叛者进行镇压;负责征收租赋;按时向朝廷贡献方物;听从朝廷调遣,派兵从征;修筑道路,设立驿站,屯田垦殖等。

蒙元时期各级土官设置,是当时中央政府实行的对少数民族进行统治和管理的基本制度。据清罗绕典《黔南职方纪略》记载:仅乌江流域的贵州地区,“元代土官有总管、安抚司、巡抚司、长官司、土府、土州、土县凡七等。其在顺元宣慰司者有总管一,安抚使十三,土府六,土州三十七,土县十二,长官司二百七十二;又有乌撒乌蒙宣慰及播州沿边溪洞宣慰,皆在今贵州境。”[12](卷七《土司上》)这些土官均由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有的少数民族首领还担任了行省一级的命官。如白族首领信苴日任知政事,其后人段功因平息红巾军起义有功,被任命为省平章政事等等。这一制度的建立,使元朝政府能有效地将西南地区的政治、行政、经济、军事诸方面纳入中央王朝的控制轨道,对明、清两代土司土官制度有着重要影响。可以说,土官制度与流官制度的和谐并存,加速了内地与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和民族地区的开发。它的实行,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的职官制度逐步向全国划一的职官管理体制过渡。土司土官制度既是中央王朝对少数民族进行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的一种制度,也是最终使少数民族纳入统一政治统治和行政管理体系的一种过渡和准备。

综而言之,乌江流域各少数民族在经由了之前各朝的分化整合后,至蒙元时期虽民族成分变得十分复杂,但居住地域相对固定且分布大致有序。元朝中央政府针对这一时期当地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民族构成的实际情形,通过推行集权控制和交流开发等多管齐下策略,不仅完成了西南边疆的政治一统,使乌江流域民族地区的政治统治得到了持续的深化,而且强化了中央王朝与边疆地区的紧密联系,使乌江流域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1] 张世友.论历代移民对乌江流域民族地区的经济推动[J].贵州民族研究,2011,(6).

[2] [明]田汝成.炎徼纪闻[Z].民国二十四年(1935)影印本.

[3] [元]李京.云南志略[Z].云南大学历史系民族历史研究室1979年油印本.

[4] 贵州通史编委会.贵州通史(第1卷)[M].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

[5] [明]谢东山等.(嘉靖)贵州通志[Z].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刻本.

[6] [明]赵瓒.(弘治)贵州图经新志[Z].贵州省图书馆影写晒印本.

[7] [明]宋濂.元史[M].中华书局,1976.

[8] 李曾伯.可斋杂稿·可斋续稿后卷[Z].南京图书馆藏清康熙(1662-1722)影宋抄本.

[9] 尤中.中国西南民族史[M].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

[10] 方国瑜.云南史料丛刊(第2卷)[M].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

[11] 方铁等.中国西南边疆发展史[M].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

[12] [清]罗绕典.黔南职方纪略[Z].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刊本.

The National Distribution and Government Management of the Wujiang River Basin in the Yuan Dynasty

Zhang Shiyou Li Hongshu
(College of Politics,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Chongqing 401331,China)

The Wujiang River basin in the southwest China,because of its abundant resource and far away from the middle part,has always been the place where the national minority lived together,such as Yi,Miao,Buyi,Tujia,Gelao,Dong and so on.Since Yuan Dynasty realized the national unification,the federal dynasty ruled the Wujiang River basin more extensively than before.The Yuan rulers strengthened the local political centralization control not only through establishing provincial organization and practicing government officials,but also through building courier station and carrying out having garrison troops or peasants open up wasteland and grow food grain,vigorously promoted the local economy prosperity.

the Yuan Dynasty;the Wujiang River basin;national distribution;government management

K247

A

1673-0429(2012)04-0012-07

2012-05-25

张世友(1969—),男,重庆师范大学政治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长江师范学院乌江流域社会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民族历史文化和中西伦理思想研究。

李洪淑(1982—),女,重庆师范大学政治学院助教。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乌江流域少数民族伦理文化与民族地区文化发展研究”(2011YBYS09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乌江流域历代移民与民族关系研究"(06XMZ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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