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的反腐败斗争思想
2012-04-02黄丽丽
黄丽丽
(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南京 210093)
腐败现象的泛滥是伴随着改革开放开始的,并随着这一历史进程的不断深化和发展而逐渐成为一个突出而严重的政治和社会问题。邓小平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出发,对于反腐败进行了实践和理论的探索,把反对腐败提高到与改革开放同样重要的高度,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腐败现象犹如毒瘤,侵蚀着党的肌体,败坏了党和国家的社会风气,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阻碍了我国的现代化进程。重温邓小平的反腐败斗争的思想,有利于增强我们的忧患意识,对于防止和反对当前的腐败现象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
一、对腐败现象产生原因的阐述
从建国到70年代末,尽管社会上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但总体上来说,在当时的制度结构、社会风气、政治氛围和打击力度等多重因素作用下,吏治还是相当清廉的,腐败的程度和范围也是有限的,腐败还没有成为一个突出的和严重的社会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发展,腐败现象逐渐成为一个突出而严重的社会问题,邓小平立足于新的历史阶段,对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有着深刻的认识。
其一,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与制度不完善相关。从计划经济、集权政治体制下释放出来的权力膨胀,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渡时期出现了政策缝隙,为权权交易、权钱交易之类的腐败现象提供了大量的机会和空间。邓小平精辟地指出了腐败的产生有着体制上的原因,“我们所犯的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1]358,现行体制的不完善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
其二,腐败现象的泛滥和日益加剧,与法制建设缓慢和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密切相关。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受封建专制主义以及革命年代历史的影响,我们党对法制建设重视不够,人治思想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占据主导地位。“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1]332此外,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没有及时拿出配套措施从制度、法制的角度去限制、制约、监督那些带有腐败机会的权力,“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2]164,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也造成了腐败有空子可钻。
此外,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以及外来“苍蝇蚊子”和腐朽思想的侵蚀,社会生活日益世俗化,经济观念渐渐占了上风,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思潮蔓延,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人们的道德约束力,加速了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二、对反腐败紧迫性和重要性的阐述
从改革开放一开始,邓小平就敏锐地看到了干部队伍中的腐败问题,如走后门、拉关系、搞特殊化等等,但那时的腐败范围还不广,主要是一些高层干部及其子女。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腐败现象逐渐蔓延,波及面逐渐扩大,从1980年代初期人民群众十分反感的种种不正之风,到1980年代中后期人民群众强烈不满的官倒腐败,以及进入1990年代以来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寻租腐败,人民群众的反应也越来越强烈,邓小平对腐败的认识也更加深入,他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并做出一系列关于反腐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论述和指示。
首先,反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会不会改变面貌”,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导致“西单墙事件”人民群众上访或闹事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人民群众普遍地对干部的特权和腐败现象不满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个问题闹事[1]217。1989年“六四”政治事件发生的原因之一也是由于腐败现象的滋生,使一部分群众对党和政府失去了信心。腐败激起了民众对执政党和政府的不满,而这种不满又直接危及了社会的稳定,当这种情绪积聚起来爆发出来,就构成了反抗、反对政府的政治事件。腐败不仅是民众对政府不满情绪的催化剂,也是那些潜在的真正意义上的反政府者最好的工具。[3]82邓小平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战略高度,强调反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会不会改变面貌”,“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2]313。腐败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肌体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党,葬送我们的人民政权,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为此,要进一步提高反腐败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并积极投入到反腐败斗争中去。
其次,反腐败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健康发展、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的重大事情。经济体制转轨时的政策缝隙和秩序混乱,为腐败提供了交易平台,行贿受贿、权钱交易大行其道,这些腐败危害极大,它扭曲了市场秩序,造成了资源浪费、市场混乱和竞争无序,对我国的经济建设带来极大的危害。邓小平敏锐地意识到腐败现象的发展破坏了经济建设,破坏了改革开放,严肃地指出“没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不但对外开放政策肯定要失败,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也肯定要失败”[1]404,“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2]154。反腐败工作是顺利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政治保证,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才能保证我们前进的步伐更稳健、更扎实,才能保证我国的经济健康发展。
最后,反腐败是关系到民心向背的重大问题。邓小平深刻地指出,“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化,搞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1]332,腐败现象使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不满,使政府丧失民心、失去威信。腐败现象的大量增生和无法得到有效遏制,会使民众对执政党和政府的权威产生怀疑、冷漠、麻木、隔膜的情绪,从而丧失信心。[3]86“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绝不能自己毁掉自己。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警钟长鸣。”[4]45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并且始终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要想赢得民心,得到群众拥护和支持,一定要坚决发动反腐败斗争。
三、对反腐败斗争原则的阐述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决反对腐败,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邓小平从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出发,提出了坚决反对腐败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和措施,这对于我国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启迪和现实指导意义。
首先,反腐败斗争要长抓不懈,坚持持久战。腐败之风长期滋生蔓延,说明了反腐败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任务,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要经过一个长期的斗争过程。邓小平强调,“反对腐败,搞廉洁政治,不是搞一天两天,一月两月,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2]327反腐败工作将伴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历史进程,“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活动就得干多久,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贯穿在整个改革过程之中,这样,才能保证我们开放、搞活政策的执行。”[2]164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反对腐败,把反对腐败提高到与改革开放同样重要的高度,坚持反腐败斗争长抓不懈,是我们党和政府的态度和决心,反腐败必须贯彻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长期过程中,必须持续认真地进行下去。
其次,反腐败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取信于民。邓小平突出强调反腐败的重要意义,强调把反腐败的行动落到实处,以取信于民,“要扎扎实实做几件事,体现我们是真正反对腐败,不是假的”。一是要查处大案,“腐败的事情,一抓就能抓到重要的案件,就是我们往往下不了手。这就会丧失人心,使人们认为我们在包庇腐败。这个关我们必须过,要兑现。是一就是一,是二就是二,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一定要取信于民。”[2]297腐败、贪污、受贿,要抓个一二十件大案,不管是省里的还是全国范围的,都要雷厉风行地抓,下决心狠狠地抓,要公布于众,要按法律办事,切实抓出成效来。二是要从各级领导干部抓起,解决高层腐败问题。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处理效果也大”,“该受惩罚的,不管是谁,一律受惩罚”。[2]297治理腐败,必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做到“法不阿贵”,切实切除这些寄生在党和国家肌体上的毒瘤。
再次,反腐败要立足教育,坚持法治,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邓小平强调在保持我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优势基础上,要加强法制建设,即“主要通过两个手段,一个是教育,一个是法律”[2]148来解决腐败现象。邓小平深刻地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他在总结教训时指出,“十年最大的失误是教育,这里我主要是讲思想政治教育”,强调改善社会风气要从教育入手。由于腐败的滋生有其思想方面的原因,因此反腐败也要从思想领域入手,加强思想教育,坚持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应该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2]290。反腐败除了立足教育之外,还要靠法制这个硬措施,做到反腐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邓小平指出,我们国家“缺少执法和守法的传统”,提出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在党政机关、军队、企业、学校和全体人民中,都必须加强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一定要把反腐败斗争纳入法治化轨道。
最后,反腐败要坚持民主,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权力需要制约,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变形,最终导致腐败。治理腐败必须建立民主的政治经济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邓小平高度重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求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的监督、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机制,有效遏制腐败现象。同时,他突出强调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
四、结 语
邓小平依据新的历史条件,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提出了内容极为丰富的反腐败斗争思想,明确指出反腐败伴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历史进程,其思想是围绕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进行的,反腐败要立足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绝不能偏离这个中心,从而把反腐败和经济建设辩证地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他站在党和国家命运的战略高度提出了反腐败的重要性,明确指出反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并立足于现实,提出了一系列消除腐败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邓小平的反腐败斗争理论,对于转型时期的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指导价值。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重温邓小平的反腐败斗争思想,并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继续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持常抓不懈、坚定不移,借用邓小平的一句话,“我们有信心,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有能力逐步克服并最终消除这些消极腐败现象”[2]148。
[1]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刘智峰.中国政治[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
[4]江泽民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