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市场经济何以可能?
——兼评关于“古代中国是否属于市场经济社会”的争论
2012-04-01赵志浩
赵 志 浩
中国传统市场经济何以可能?
——兼评关于“古代中国是否属于市场经济社会”的争论
赵 志 浩
(南开大学 经济研究所,天津 300071)
为了深化对中国古代经济史中“市场经济”的研究,对于“传统中国是否属于市场经济社会”的提问要转变为“中国传统市场经济何以可能”的问题。如果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存在市场经济,需要弄清传统市场经济运作的要素和外部环境何以可能,还需要厘清是在何种意义上谈论的“市场经济”,是什么类型的“市场经济”。中国传统社会存在市场经济运作的主客体要素和外部环境,国家对经济的改革或干预非但没有阻碍了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反倒成为传统市场经济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之一。国家的财政需求推动了中国传统市场经济的“繁荣”,因而,传统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国家主导和参与下的市场经济。
市场;市场经济;经济改革;国家干预
上海三联书店2003年出版了山东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教授盛洪著的《治大国若烹小鲜:关于政府的制度经济学》一书,其中提到,“受儒道两家自然秩序哲学主导的中国传统社会,本来就是一个(非工业化的)市场经济社会,因而在经济领域引入西方的市场制度,并无大的冲突。”[1](P217)对此,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钟祥财写了《中国古代能产生市场机制吗?——兼与盛洪先生商榷》一文[2],对盛洪教授的观点进行批驳。对于中国是否属于市场经济社会的争论①关于古代中国社会的性质,早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社会史论战中就有过各种争论,比如就中国传统社会是商业资本社会还是自然经济社会的争论,陶希圣在《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社会?》等文章中,就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属于商业资本社会,而郭沫若等人则认为古代中国属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不只是近几年才出现的 ,但是两位教授所争论的问题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对问题的澄清也有利于中国经济史研究的进一步深化,故撰写此文,以求教于同行专家和学者。
一、 双方争论的观点、 逻辑和思路
为了便于下文的评论,下面总结和梳理一下双方争论的观点、 逻辑和思路。
第一,盛洪教授的观点。《治大国若烹小鲜:关于政府的制度经济学》这本著作并非讲述传统中国的市场经济的,而是用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探讨政府的作用的,作者主张以“小政府”来治理国家,要求政府像“烹小鲜”那样,掌握火候,制定有利于维护产权、 保护秩序等的政策,不应过多地干预民众的积极性,“无为无不为”地管理社会。从上面的引文看,盛洪认为:传统中国追求自然秩序的体制,属于非工业化的市场经济社会。盛洪还论述过中国在先秦时代已经产生过深刻的自由经济思想,并且说,“很少有人知道,中国在秦汉以后,就是一个契约性的商业社会”,[3]“中国经济在产权制度上的进步领先欧洲达十五六个世纪。”[4](P106)
第二,钟祥财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是经济思想史,他的《中国古代能产生市场机制吗?——兼与盛洪先生商榷》一文分析了古代经济改革家的改革举措对市场经济的发展的影响。该文列举了历代的一些经济改革家,如春秋时的管仲、 战国时的商鞅、 西汉的桑弘羊、 唐代的刘晏、 北宋的王安石和明代的张居正,并对他们的改革措施逐个进行了剖析,同时也肯定了先秦思想家提出的一些非常深刻的自由经济思想。但是,作者又提出,“问题在于,这些有价值的思想并没有转变为实际的经济体制”,因而,得出“中国古代的经济改革具有阻碍、 窒息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特性”的结论。[2]可见,这篇文章是对盛洪观点的反驳。
第三,双方论争的逻辑和思路。盛洪的逻辑是:市场经济推崇自然秩序,主张减少政府对人们经济生产和生活的干预,而传统中国儒道哲学的主张,以及现实政治上的制度设计正好符合这一特点,因而从这意义上看,传统中国属于市场经济社会。他认为,“我国很早就奉行过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并取得了相当的成功,如汉代的文景之治,唐代的贞观之治等。”[3]钟祥财则借用实际改革家的改革措施,说明并推导出我国传统社会不具备现代市场经济的特征。比如,他认为管仲的人口政策是一种约束型的人口政策,“从根本上杜绝了劳动力的地区流动,也堵塞了人们自由择业的途径”,“商鞅变法后中国的土地状况与现代意义上的产权绝不可同日而语”,“商鞅变法对社会经济产业结构的限定也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等等。[2]他对桑弘羊、 刘宴、 王安石、 张居正等人的改革都持此态度,认为这些改革实际上加强了官商勾结和官府对市场的操控,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二、 对争论的评说
对这两位教授的论点,笔者以为:
盛洪立论的依据是:传统中国存在有追求自然秩序的自由经济思想,这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所以认为传统中国属于市场经济社会。我们知道,经济思想比经济政策更加远离现实,一种思想可能带有较多的理想性,而经济政策必须贴近现实,且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才能够实施。故虽有自由经济思想,如果缺乏相应的政策和制度保证,则未必就有自由经济的实践活动,更不一定产生自由交换的商品市场。盛洪从传统中国存在自由经济思想,推导出传统中国属于市场经济社会,这是一种从经济思想、 治国理念推导出现实状况的做法,并不一定符合古代中国的实际。
钟祥财则用传统中国的经济改革措施来论证自己的观点。他从历代经济思想家的改革内容及措施中发觉了国家政权和官府势力对经济的干预和对市场的操控,以为当时无法形成现代意义上的产权制度和市场体系,所以得出了传统中国不属于市场经济社会的结论。事实上,历朝历代的经济改革,其实质并非为了经济本身的发展,而是为了解决国家的财政危机,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既然经济改革的出发点是为了政权稳固上的考虑,则其经济意义就会大打折扣,改革的措施也只能围绕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目的来制定,并不能促进市场的自由发展,相反,其改革往往限制自由市场的良性发展,与现代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以市场为手段配置资源的目的背道而驰。从这种意义上说,传统中国社会并不具有市场经济社会的本质特征。
而且,盛洪不仅仅指出了传统中国存在自由经济的思想,还认为这些思想得到了贯彻和实施,如他所列举的“汉代的文景之治,唐代的贞观之治”。与钟祥财教授对历朝历代经济改革的分析相比,同样具有说服力,如果再加上传统中国存在的一些符合市场要素的实际例子,完全也可以证明:传统中国社会属于市场经济社会。这就是说,认为传统中国属于市场经济社会或不属于市场经济社会都有说得过去的理由,不可能以一种观点推翻另一种观点,因为双方都有足够的理由这样做。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
实际上,两位教授举出的例证都是对自己观点有利的材料,而抛开了与己观点相冲突的史实。每个朝代在初建立时,大多都会休养生息,奉行无为而治、 自由经济的策略,这样就会减少对民众生产生活的干预,从而带来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在每个朝代的盛世阶段,政府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过多地干扰经济的运行,而经济改革则多是由于出现了财政上的危机、 入不敷出、 地方势力膨胀等问题。这时,国家需要把地方上的财力集中到中央,以巩固其统治基础。之所以出现财政上的危机,是因为随着官员和官僚机构的增多,加大了行政成本;并且由于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出现了权力腐败、 地方豪强与国家瓜分地租等问题,这样必然促使国家政权利用权力干预经济运行的状况,甚至不惜扰乱和扭曲市场正常运行的机制。
三、 存在“市场”是否等同于存在“市场经济”
近年来,出现了不少研究传统区域市场、 不同历史时期市场的专著和期刊,比如刘兰兮对宋代江南市场的研究,罗一星等对清代岭南市场的研究,陈忠平等对清代江南市场的研究,傅宗文的《宋代草市镇》(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龙登高的《宋代东南市场》(云南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 《江南市场史》(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和《中国传统市场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陈春声的《市场机制与社会变迁》(中山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姜鹏的《明清北方市场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等等。除了这些专著之外, 《中国经济史研究》等杂志对传统市场与市场经济的有过专题讨论。对此问题的研究,是我国市场经济建设引导的结果。经过这么多年的挖掘与探索,大多数学者认为传统中国社会存在“市场”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存在“市场”是否就能够证明中国传统社会属于市场经济呢?
实际上,这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而是牵涉到对传统中国的货币、 财政、 赋税、 产权等问题的认识,也牵涉到对小农经济、 自然经济、 商品经济等等的看法。学者们对这些问题的解读,与对传统中国市场经济的解读是相互印证的。比如美籍华裔学者赵冈认为,战国以来就形成了自由的私有产权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实行市场经济。[5]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吴承明从商路、 商镇、 商品运销等方面考察了明清和近代的国内市场,后来又从人口、价格、 货币量、 商品量入手,进一步研究明清时代的国内市场,但是由于他对“自然经济”范畴的理解不仅仅限于农民的自足性生产,还包括“为剥削者直接消费的生产、 在地方小市场上余缺调剂性的交换”,因而,“他算出鸦片战争前粮食商品率为10%上下,未脱离自然经济范畴。他又指出,马克思和西方经济学都谈到历史上市场体制转变的时期,只有这个转变完成了,才能称之为市场经济。中国十六世纪已有市场转变的端倪,但起伏跌宕,至民国尚未完成转变,故不能把中国历史上的商业繁荣等同于市场经济。”[5]
论证传统中国属于市场经济社会的学者,往往举出很多例证:土地的买卖,农产品手工业品的交换(比如像盐铁、 粮食、 布匹、 棉麻、 茶叶、 瓷器之类),国内大宗商品的长距离贩运,陆路、 海路的国家贸易,金属货币或纸币的出现及需求量,钱庄、 票号的出现,等等。这些现象都是用来说明市场经济存在于传统中国。而反对传统中国存在市场经济的学者,则强调国家在传统经济发展中的支配作用,强调实物货币、 实物地租或实物工资的主导作用,强调国家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等等。
一方认为中国传统社会存在市场经济,一方认为中国传统社会不存在市场经济,而且各有理由,各有论据,陷入了哲学史上康德所说的“二律背反”之中,即两个相反的命题看似都能够成立。为了避免这种困境,就要另辟思路,改变问题的提问方式。为了弄清中国传统社会是否属于市场经济社会这个问题,需要理清以下三个问题:第一,“市场经济”的内涵外延,即弄清是在何种意义上谈论“市场经济”;第二,传统中国社会是否存在“市场经济”运行的各个要素和外部环境;第三,假如中国传统社会存在市场经济,是在何种意义上谈论的“市场经济”。这三个问题其实又可以概括为一个问题:中国传统市场经济何以可能?即,如果传统中国存在市场经济,需要有那些必要条件?这样,我们就改变了对问题的提问方式,把传统中国是否属于市场经济社会的问题转变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市场经济何以可能的问题。
四、 中国传统市场经济何以可能?
对于“中国传统社会是否属于市场经济社会”的问题,不仅盛、 钟两位教授存在分歧,相信很多学者都会有不同的看法。现在,我们试着通过换位思考来寻求这一问题的新解法。
第一,传统市场经济运作要素的产生何以可能?
一般认为,市场要素包括交换主体、 交换客体和交换行为,只要存在买方和卖方以及交换的对象物,就会产生交换行为。在以采集、 渔猎和掠夺为生的原始部落时代,大概很少存在交换行为,史书上记载的最早的交换活动发生在部落与部落之间,且在时间、 空间和交换的产品等方面都有严格的限制,交换的形式仅限于简单的物物交换。在王国时代,王室以贡赋形式获得贡品,直接榨取劳动者的劳役地租或实物地租,相应地,王国时代也没有必要进行交换,大约到了商代,在统治者之间出现了频繁的商业交换活动,贵族统治者把商业经营活动交给家臣或奴隶去做,让其为自己谋求商业利益,于是产生了最初的交换主体——贵族以及家臣,而商业交换之所以能够进行,是因为统治者榨取了足够多的劳动剩余产品。在周代,为了获得更多更大的商业利润,统治者对商业活动和市场秩序采取保护措施,出现了专门从事经商活动的商人。
春秋战国时代,由于争霸战争的需要,各诸侯国也需要发展商业,维护市场秩序。比如像齐国是产盐大国,管仲提倡国家专营盐业,实际上是培养了一批经营盐业的官商,管仲还提倡对市场进行管理,这说明这个时代的市场经济已经有了很大发展。春秋战国时代,各诸侯国推行了土地制度的改革,因而出现了一家一户的小农耕作单位,这种耕作方式也需要借助市场来满足生产和生活所需。可以说,市场经济因小农经济的出现而获得发展,而以前,我们总是认为小农经济是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的。其实相对于集体耕作制度,小农家庭耕作制度是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秦统一六国之后,除了需要借助市场满足生产生活所需的生产农户之外,建立了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也成为社会消费群体的重要一员,国家不仅直接从实物地租中获得所需要的粮食产品,也需要借助市场获得农业和手工业品。而小家庭农户的耕作制度有利于提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从而能够生产出大量的农业和手工业剩余产品,并能够及时补充到市场上去。可见,秦统一六国之后的历朝历代,由于制度上的原因,市场经济运作的主客体条件都已具备。
第二,传统市场经济产生的外部环境何以可能?
外部环境主要是指政治和社会环境,当然也包括自然地理环境。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各诸侯国之间就存在贸易上的往来,诸侯国为了军事、 政治和经济的需要,在商、 西周交通干线的基础上,将道路扩展到更为遥远艰险的地带,在客观上促进了交通的发展。各诸侯国内部出现了以军事和政治为中心的城市,实际上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为主导的区域市场,而诸侯国对商业贸易的注重和军事物资的需求,必然促进区域性市场经济的发展与繁荣。秦统一六国之后,又统一了货币、 文字、度量衡,实现了标准化生产和管理,把全国变成了一个大市场,为全国性的市场流通创造了条件。以后的历朝历代虽然有分有合,但总体上还是保持了各地市场之间的流通,其中,大宗商品的远距离流通一直没有中断过,尤其在唐宋元明清的盛世时代,更是如此。
第三,国家对经济的改革或干预是否阻碍了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按照钟祥财教授的说法,“中国古代的经济改革具有阻碍、 窒息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特性”。[2]国家为了实现财政和税收政策,会对经济的运行进行干预,或者特定时期内对经济进行改革,这是否必然阻碍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呢?本文以为不然。为了解决财政危机,国家有些时候会借助于商业和商人达到敛财的目的,如唐朝中期刘晏的改革盐法,他采取的做法是“借商销盐”,即由原先的官收、 官运、 官卖变作了官收、 商运、 商卖,因有利可图,刺激了商人从事贩卖盐业的积极性,当然也活跃了盐业市场。
另外,有交换才有市场。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是非常关键的市场要素之一,如果国家征收货币地租,农户就不得不借助市场交换换取国家税收所需的银两,从而也促进了市场交换的频繁,繁荣了市场。这实际上是国家借助市场的作用实现了自身的财政和税收政策,像唐朝中期实行的两税法改革、 明代的一条鞭法、 清代的摊丁入亩等税收制度的改革,都是把实物税折成银、 征收货币地租的行为,这就需要增加总的货币供给量,同时也促进了市场交换的频繁发生,是由国家财政需求拉动的市场繁荣。再如,国家实行盐铁等的专卖制度,对于形成规模经营、 稳定市场价格等都有积极作用。因而,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或改革,也存在着利于市场繁荣的一面,是传统市场存在的条件之一。
可见,无论是每个朝代初期的“无为”政策,还是中后期的改革或干预措施,都有可能在客观上促进市场经济发育的一面。特别是唐中期以后的历朝历代,国家是借助“市场”这个中间环节来实现财政和税收政策的,无形中也促进了传统的市场经济的发展。除去战乱的时代,自秦汉以来,各个时代的市场经济都获得了发展。
第四,传统中国存在的主要是什么类型的市场经济?
不弄清这个问题,“古代中国是否属于市场经济社会”这个问题就不会有答案,或者说只是一个伪问题。学界之所以对这个问题一直存有争论,且至今没有得出结论性的认识,就是因为没有首先弄清楚什么是“市场经济”、 传统中国的“市场经济”是什么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对“市场经济”这一概念,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没有使用过,直到19世纪末,这一概念才在揭示资源配置最优方式的基础上开始流行使用。一般认为,市场经济是指资源配置由市场引导方向的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成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手段;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经济体系,在这种体系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及销售完全由自由市场的自由价格机制所引导,而不是像计划经济那样由国家所引导。如果这样来定义市场经济,传统中国就不存在市场经济,即使存在,也是与现代市场经济根本不能同日而语的一种市场经济。那么,传统中国存在的主要指什么类型的市场经济呢?
传统中国社会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市场,即满足人们日常生活需要的生活市场和满足国家财政需要的财政市场。先看生活市场。由于小农家庭生产和生活的自足性,一般性的粮食谷物等农产品主要来自农户自身的生产,还有一些丝织品、 棉纺织品等生活用品,大多也不需要借助于市场交换,而单个农户不能生产但又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必需品则只能来自市场交换,国家为了实现其经济上的利益,这部分产品大多被国家垄断经营,像每家每户日常生活所需的盐和铁,自春秋战国时代开始就被国家所垄断,几乎历朝历代都可找到盐铁专营的例子,所以,传统中国的市场经济是被国家所垄断和操纵的。存在于传统中国的另一种市场,即满足国家财政需要的财政市场,更是受到国家的操控,比如,因收取货币地租导致农户向市场抛售大量的农产品和手工业品,便是例证。因而,我们认为,传统中国的市场经济是国家主导和参与下的市场经济,而不像现代市场经济那样,建立在自由、 平等、 产权、 契约等基础之上。
[1] 盛洪. 治大国若烹小鲜: 关于政府的制度经济学 [M].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2003.
[2] 钟祥财. 中国古代能产生市场机制吗?——兼与盛洪先生商榷[J]. 探索与争鸣, 2004, (2).
[3] 盛洪. 现代经济学的中国渊源[J]. 读书, 1994, (12).
[4] 盛洪. 经济学精神[M].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2003.
[5] 叶茂. 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综述(1977-1996) [J]. 中国经济史研究, 1996-1997, (增刊).
责任编辑:潘文竹
Why Was Traditional Chinese Market Economy Possible?
ZHAO Zhi-hao
(Economic Research Institute, Nankai University, Tianjin 300071, China)
To further study the market economy in ancient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 the question "Did traditional China belong to market economy?" should be replaced by "Why was traditional Chinese market economy possible?" If market economy did exist in traditional Chinese society, we should try to discover the elements and external environment for its operation and what type of market economy it was. The national financial demand promoted the "prosper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arket economy. Therefore, this market economy was one involved and dominated by the State.
market; market economy; economic reform; State intervention
F092.2
A
1005-7110(2012)06-0118-05
2012-09-10
作者简介:赵志浩(1981-),男,河南沈丘人,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