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瓶颈成因分析
2012-04-01令红艳封家福黄泓轲
令红艳 封家福 黄泓轲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药学系,四川 乐山 614000)
在高职院校的育人过程中,实行校企合作进行双主体育人不但可以让学生从在校学到的理论知识完成到工作需要的技能的转变,而且可以让学生能够在企业的实训中得到迅速的成长。但是,现在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瓶颈,制约着双主体育人模式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在企业中技能型人才的缺失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而在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中,也存在着培养的技能型人才不能满足社会发展以及企业发展的需要问题。[1]高职院校的毕业生要走向社会步入工作岗位,是否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是高职院校学生能够真正适应工作岗位的重要条件。正因为如此,在高职院校实现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模式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双主体育人模式发展中政策及利益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校企合作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高职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虽然具有公益性,但是缺乏强有力的政策的支持与保障。这就导致政府行为缺失,许多项目的校企双主体育人不能得到相关部门的有效支持。当校企之间的权益需要保障的时候,也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约束。政府在校企合作方面缺乏相关的免责法规和奖励政策,使企业在参与校企合作育人中还有可能需要承担由于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引发的法律法规纠纷,使企业看不到参与的益处,导致企业缺乏参与热情。
(二)校企之间存在着突出的利益矛盾
企业和高职院校对校企合作的预期利益的实现期限存在着差别,校企之间存在着突出的利益矛盾。当企业遇到高职院校的教育投入产出周期长而企业需要的短期利益相冲突的时候,企业一般都会选择追求企业的短期利益,[2]而忽视了相互合作。
在校企双主体合作育人的过程中,企业利益得不到保障。一方面,企业在参与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得不到国家任何财政优惠和补贴,学生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反而会给企业增加麻烦和负担;另一方面,由于我国高职教育进行校企合作还处于推动企业参与的初级阶段,不能给企业带来明显的经济利润,有相当部分企业认为参与职业教育的损失是直接的,而得到的利益却是间接的,很难激发企业积极性。
二、双主体育人模式中企业及院校存在问题
(一)双主体育人模式中企业存在的问题
第一,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认识不到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迅猛发展,使许多企业已经越来越需要掌握专业理论知识的研究型人才以及具备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技术的高端人才,这仅仅依靠高职院校的理论教育或者实训是远远不能达到相应的标准的,这就需要企业参与到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中来。但是企业对校企合作的认知度不够,很多企业也不愿意让没有工作经验的高职院校学生进入企业担任相应的工作。
第二,企业缺乏有效的组织和激励措施。一些企业在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组织。同时,许多企业在教育和培训上缺乏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策略,使学生专业技能培训难以开展下去。同时,企业对参与教学的人员也缺乏相应激励措施。企业在学生进入到企业实习培训的过程中,应该制定出适合学生年龄、心理特征同时又符合行业要求的教学计划,同时要针对学生参与岗位的工作限度、时间限度进行质量考量。但是在现实的校企合作中,这些质量评价以及结果的论证缺乏相应法律依据,企业也缺乏相应奖惩措施。
第三,企业对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存在困难。在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模式中,高职院校积极推进学生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努力形成校企共同教育管理以及训练学生的教育模式。但是,学生在企业顶岗实习的过程中,不能正确处理好“工”、“学”之间的关系[3]。很多企业不能参与到学校的教学管理中,当学生在企业实习过程中出现问题时,没有一个适当的管理规定来制约学生行为。这就导致企业对学生管理困难。甚至有的实习生在企业实习期间,不但没有给企业带来收益,反而给企业制造了难以弥补的损失。而企业却没有相关规定作为支撑,这也让企业对学生进企业产生了一定抗拒心理。
第四,企业投入回报及育人成果无保障。一些企业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参与到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当中来,但是当学生毕业以后,却不能给企业带来相应投入回报。一部分学生转投了更好的用人单位,这就导致企业育人成果毫无保障可言。同时,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模式中企业需要承担一定额外的教育支出,因此企业在没有政策、制度保障情况下会因为考虑到经济利益的得与失而不愿意选择与高职院校合作。尽管有些企业愿意或者可能少量、单次尝试投入这部分额外教育成本资金,但是没有几家企业愿意做这种长期投入。
(二)双主体育人模式中高职院校学年制问题
第一,学年制教育使学生自主选择学习时间的余地不大。高职院校教育学年制是校企合作以及工学结合教育模式发展的瓶颈。现在学生在学年制教育中自主选择学习时间的空间不大。高职院校为了确保教学有序开展,在招生时已经预先设置了学制以及院校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以及教学要求与教学进度。而这种教学要求和教学进度使校企双主体合作育人的空间较小,显然不适合时代发展的校企合作育人需要。
第二,学年制教育遏制了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的灵活开展。学年制的教育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工作开展。学年制教育也限制了在企业中课程的设置以及教学方法的取舍,目前校企合作还停留在基本层面。随着学生在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模式中学用结合教育,学生学与用之关系越来越密切,这就需要高职院校能够根据校企结合教育模式来设置课程以及可以采用弹性学分制教育,不断深化校企合作的教学改革。
三、突出“订单”发展,确保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的双赢
为解决以上高职院校与用人企业之间在育人、用人之间的问题,就迫切需要高职院校作为合作的一个重要的主体,认真思考如何确保企业在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中有所收获,要建立起互惠互利的原则,让高职院校和企业之间能够做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够具备参与合作的动力。所以,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要充分利用行业企业资源,在课程设置上要设置紧贴市场需求的课程;同时高职院校和企业之间要开展“订单式”教学。[4]以保证企业能够得到需要的技能型人才。订单式教学需要高职院校和企业之间签订用人以及人才的培养协议,这样在订单式人才模式下的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中因为双方具有明确具体合作点。同时,高职院校要让学生在实训基地训练和企业实习的过程中积极转化科研成果,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使校企合作能够真正深入而有效地开展下去。
[1]王松.创新校企合作模式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以电子信息类专业为例[J].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
[2]康敬华.论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机制建设[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0(1).
[3]焦树国,张勇.高职教育校企合作面临的困境和对策[J].中国商界(上),2010(4).
[4]李琴.对中国校企合作教育的再认识[J].社科纵横,2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