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当代中国运用的审视
2012-04-01洪源渤王静琦
洪源渤, 王静琦
(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 长沙 410004)
在我们迎来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之际,回眸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曲折历程、特别是宗教领域所发生的巨大变化,分析新时期宗教工作在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性质特征、方法手段等方面所发生的新变化,科学揭示改革开放、经济全球化对宗教的深刻影响,对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新阶段,正确制定和完善国家宗教政策、有效开展统战工作、深入研究统战理论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宗教批判思想的当代辨析
2001年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对宗教问题在当今世界政治社会生活中的影响,绝不可低估。无论是做好国内工作,还是开展对外工作,都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宗教问题。”[2]我们应该深刻认识到宗教问题的复杂性、国际性:新兴宗教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不断出现;西方国家利用宗教对广大亚非拉国家进行“西化”、“分化”活动;人们的宗教信仰不断受到市场经济和“私人化”的影响,出现了此消彼长的现象等。这些新趋势、新变化,亟须当代马克思主义者的重视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宗教批判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上,是把宗教看作一种社会意识的历史现象来考察的。宗教在阶级社会里具有特殊的意识形态功能,马克思把对宗教意识形态的批判归于对宗教所依赖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基础的批判。如何引导宗教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宗教的发展史告诉我们,人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了宗教,其产生的原因具有复杂的自然、社会和认识根源。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谈到:“宗教是在最原始的时代从人们关于他们本身和周围的外部自然界的错误的、最原始的观念中产生的。”[3]由于人类初始阶段,人类对于自然的力量的畏惧,采取了超自然的力量来平复自身对生命的不安和恐惧,这是宗教产生的原因。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这样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4]不过超人间的力量也是采取多样化的形式在宗教史中呈现出来。从自发宗教发展到人为宗教,从局部民族宗教到宗教世界化,从个人信仰发展到世界精神,宗教的演变过程是极其复杂和曲折的。
全球化时代是人类走向全球一体化的时代,亦即人类走向共同体的时代。人类已经开始在政治、经济等领域形成(如联合国、WTO等等)共同体,并将在其他领域也形成共同体。很难设想在主导人类精神思想的宗教信仰领域,人类会持久相互对立冲突、你死我活而不给这个星球带来毁灭。因此,建立价值伦理的信仰认同显得尤为重要。但在建立价值伦理的信仰认同方面,并不意味着人类将在思想意识、宗教信仰等各个领域都能实现整齐划一。相反,形式上绚丽多彩的多元化将是全球一体化大背景下的常态。此外,在保持宗教信仰多元化和信仰自由的同时,如何有效消除宗教间的对立冲突、战争暴力及其对这个世界的威胁,如何建立全球化时代人类和谐共处及必需的人类共同的价值伦理和秩序,也是摆在人类面前严峻的挑战之一。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人类需要发动一场自觉的思想运动。近年来已经有一些应对这个挑战的尝试,如全球宗教对话运动的兴起、宗教多元论的热议、世界宗教议会的再次召开、全球伦理的热情讨论等等。如今的人类在政治、经济等各个领域都走向共同体化的全球化时代,主动构建宗教信仰领域的共同体,作为构建人类共同价值伦理的基础和体制保障,将是不可避免的选择和历史趋势。
二、宗教在当代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的再认识
宗教政策在新中国历代领导集体的政策中都被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由于世界形势的新变化和世界经济、政治格局的历史性转换,宗教问题的敏感度明显上升。国内部分地区的分裂势力的猖狂活动就是借宗教问题或我们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在宗教工作中的失误而开展的,他们借此进行大肆破坏活动,企图颠覆国家政权和分裂国家。国际上一些分裂势力也趁机煽动宗教人士和团体进行里应外合,进行各种以宗教名义的社会破坏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因此,对于宗教工作重要性的重新认识和理论研究是当务之急。
(一)宗教对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两面性。在当今国际政治和国际关系中,宗教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而全球化的趋势更加放大了宗教对国际关系和各国政治的影响。随着国际形势和国际关系格局的分化与重组,宗教势力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扩张,宗教组织和宗教活动形式呈现更加多样化的特征。国际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充分利用全球化的历史机遇,对国际关系、国际组织、世界人权运动和国家政权进行干预活动,使得宗教既是“和平使者”,又是宗教极端分子借以利用的土壤,呈现愈来愈复杂、愈来愈难以应对的困难局面。很多资本主义国家的宗教政策处于鼓励与遏止的两难境地,既强调宗教在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中的重要性,又对宗教带来的负面作用无计可施。由于宗教在国际关系中以非政府的社会力量存在,在国家和国际组织间的外交斡旋和国际和平和生态倡议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显示了对人类进步与文明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宗教极端势力也利用宗教的世界性范围的普及与认同等特点,进行民族分裂和社会恐怖策划,进行反人类和破坏社会和平与稳定的人性灾难等活动。当前宗教的新变化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它既是我们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机遇性力量,也是潜在的破坏力量和挑战因素,需要我们冷静分析和科学对待。
(二)宗教对于当前处理复杂民族关系的敏感性。加强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是我党一贯方针,但民族问题总是和宗教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处理好民族宗教问题是处理好民族关系的重要方面。有些民族生活习惯和民风民俗受宗教信仰影响很深,宗教感情和民族感情相互交织,因此对民族宗教问题的认识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有些少数民族和汉族混居在一起,宗教习惯很不相同,这就要区别对待,不能因为宗教问题处理的简单化,伤害民族团结。有些地方曾经出现过对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尊重不够,对部分民族宗教感情的特殊性认识不够,发生过民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这就要更加注重宗教问题在民族关系中的重要地位。而西藏和新疆的民族分裂势力也一直没有停止利用宗教进行分裂主义活动,这更要求我们要站在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战略高度上来认识宗教,特别是要增强区分真信教与利用宗教进行分裂活动的能力,既要保护广大少数民族地区宗教信仰的自由和平等,也要坚决打击一切利用宗教分裂祖国的任何图谋,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
(三)当代中国宗教问题的世界性意义和对处理国际关系的重要影响。近年来,国人对西方普世价值的侵入惶惶不安,这其实是自身价值伦理缺失的表现。宗教的“全球”性发展,可以归入“文化全球化”的范畴。国内不少人反对“文化全球化”这一表述,认为这会为西方的“强势文化”或“霸权文化”在世界范围的长驱直入、推广其所谓“普世价值”提供便利、开放绿灯。其实不然,中国反倒应该审时度势,在共同价值观的基础上建立信仰认同,并通过中华文明对世界的传统影响力和崛起大国的强大国势将此信仰认同模式传播到世界,为人类社会提供其迫切需要的普世价值伦理体系,从而为全球化时代人类共同的生存发展和新文明的构建做出空前绝后的贡献,尽到一个大国对人类文明应尽的职责。如果中国能带头构建真正意义上的普世价值伦理,我们面临的将不再是畏惧西方或任何价值的侵入,而是以充足的信心向世界输出货真价实、能够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普世价值伦理体系。对中国社会来说,这既是对信仰和价值伦理危机的遏止和扭转,也是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全球化时代,在公民信仰认同和公民伦理问题上,中国与世界密不可分。如果把终将形成的全球一体化的世界视为人类的公民社会,世界人口第一大国的公民信仰认同和伦理构建模式将对世界产生深远的影响。
(四)当代中国宗教问题的社会主义意义和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成效的检验。宗教虽然不能代表先进文化,但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不能忽视的精神现象和社会意识。我们应该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宗教问题,抑落后因素,扬积极因素,以适应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一般来说,宗教的基本自然观和历史观是唯心主义,但并不意味着其中没有唯物主义成分和科学因素,特别是宗教中的智慧因素、人文价值、生态意识,对于我们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宗教的和谐、向善思想,对于社会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构都具有一定的建设性意义。党在新时期的统一战线的主要任务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服务,信教者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也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力量,尤其在民族关系、涉外关系中,宗教人士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因此,宗教工作的成败是统一战线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
三、当代中国政教关系新变化的评估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宗教形势发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变化,政教关系也呈现出新的特征和新的挑战。随着世界政治形势的不断演化,政教分离已成为一种世界性趋势,已被大多数国家政府和信教群众所接受,但是在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主导下,政教分离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有可能变为现实。我国宗教政策始终是坚持政教分离,但并不意味着宗教人士被剥夺政治权利,而是反对一切利用宗教活动从事颠覆国家政权和分裂民族的企图。现阶段对于利用宗教从事分裂活动在我国并不是不存在也一直没有停止,因此,我们要有高度的自觉性、敏锐性和使命感,既要为宗教发展建立一个良好的活动环境,也要防止一切以宗教的名义从事破坏社会稳定、危害民族团结、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当前,对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认识仍存在着严重的错误倾向。一部分人认为马克思对宗教的批判不具有普遍性,不过是对西欧资本主义特殊条件下的理论产物。换句话说,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不应受到批判。这是混淆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和社会主义宗教政策之间的辩证关系。社会主义宗教政策是在马克思主义对宗教批判的基础上,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文化没有高度发达的条件下的一种积极应对策略。我们允许信仰自由,允许宗教活动,不等于支持信教,鼓励信教,宣传信教,我们是要化宗教的消极一面为积极一面,是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要求,是尊重不同民族文化习俗和文化发展不平衡现状所制定的政策。同时,一部分人对于宗教可能带来的社会隐患认识不足,大多数人看到了宗教给社会和谐带来的积极作用,缓和了一部分人的紧张心理,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相处和心灵的安顿,但是宗教一方面是容易被民族极端主义、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所利用。同时宗教它不是先进文化、不是科学文化,对于宗教工作的监管应进一步加强,防止被其他反社会主义、反国家、反民族势力所利用。
随着信教人数的增多和宗教人士政治意识的增强,宗教的政治基础不断加大,宗教政治化风险逐渐增大。由于宗教的群众性以及近年来信教人数不断增加,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复杂交织,宗教信仰也会影响法律;由于宗教也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因此,在历史上,宗教常常被统治阶层用来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工具;反过来,宗教也常常被反抗者用来作为反抗压迫的工具。事实上,宗教极端势力始终没有放弃利用宗教进行对国家政权的颠覆活动,比如达赖喇嘛在世界上到处宣扬政教合一、西藏独立和建立大藏区,明显地具有国家分裂主义倾向,因此,对于宗教的政治化风险不能低估。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对宗教工作重视仍显不足,有的还不能站在政治任务的高度去适应宗教发展新形势的要求,对宗教政策法规学习不够深入。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非常强,不懂宗教法规,是无法做好宗教工作的。比如,基层干部不认真钻研宗教法规,分不清合法与非法、宗教与迷信的界限,就容易造成非法宗教活动任意蔓延。我们有些干部看到宗教在开发旅游、招商引资等方面有利可图,不惜用行政力量去推动宗教发展,搞“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宗教搭台、旅游唱戏”,还有个别党政干部带头捐钱、捐物、入股、集资乱建寺庙和露天宗教造像,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
市场化改革引发的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的加剧,经济全球化的纵深发展,势必引起宗教管理工作的对象与范围发生一系列新变化,管理方法与手段也要做相应的调整。党的十七大指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5]这为我们新时期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和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指明了方向。
因此,要正确认识和全面把握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才能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宗教爱国人士肩负着团结和教育、代表和引领信教群众的重大使命,我们必须热情地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并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文化水平。在实践中,当务之急要着重研究当前宗教领域重大理论、现实和政策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当代中国的发展运用及政教关系变化评估,各宗教在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变化、特点、趋势及需要把握的重大问题,发挥宗教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四、创新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在中国发展的原则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宗教工作积极适应新形势,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积累了丰富的发展经验。在新的情况和新的挑战下,如何进一步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科学发展的需要,统一宗教工作的大局和细化宗教工作必须在以下原则下创新思路。
(一)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作为宗教工作的理论基础。随着国际局势的深刻变化和国内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国内因素与国际因素相互交织,宗教问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复杂。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来认识和看待我国的宗教问题的基础上,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通过系统研究、实践总结和深入阐释的基础上,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宗教理论体系,更好地指导宗教工作实践迈向新境界。
(二)激发广大宗教界爱国人士的积极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工作的新局面凝聚更大的社会力量。统一战线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大法宝,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必然要求。由于信教人数有逐步增加的趋势,宗教的影响力有所增加,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与我争夺群众的行为从未停止,宗教工作的特殊复杂性越来越突出,做好广大信教群众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中国共产党人要勇于担当,善于团结,赢得大众。
(三)正确处理宗教中的若干重大关系。宗教既是一种历史文化现象,也是现实的社会力量。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现阶段在我国宗教既有促进社会稳定、安顿心灵的一面,也有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和消极面。如何积极使宗教工作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要求是当前我国宗教工作的总方针和总任务,这就要求我们首先认识到宗教的两面性和矛盾特征,并应以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方法化解消极一面为积极一面。要特别处理好宗教事务中的若干重大关系,比如政教关系,民族关系,不同宗教派别关系,不同地区宗教关系,国内宗教组织和国外宗教组织的关系,大陆宗教组织与海外华人宗教团体宗教人士、港澳台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的关系等。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凝练宗教工作的民族特色、不同宗教特色、区域特色。认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政策,群众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民族地区不同宗教形式会不同,宗教政策也应该尊重差异,分类管理。由于我国历史悠久、地域文化差异较大,宗教形式多样,信教群众来源分布复杂,使得对宗教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具有差异化特征。同时,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意识形态为主流价值观,但信教历史悠久,信教人员广泛,宗教类型多样,既有本土宗教又有外来宗教,使得宗教政策制定和宗教工作既要有统一的基本方针,也要有分类的、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细则。
(五)统筹兼顾,行动务实。要坚持科学发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并加大对宗教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资金投入,促进我国宗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宗教工作既是我党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一部分,也是促进各民族和谐发展的着力点,更是加强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建设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容和实施领域。因此,要求宗教工作者和广大各级领导部门以及教育工作者,充分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既要有全局的意识,也要有精细的工作作风,把党和国家对宗教的方针和政策落到实处,尊重宗教的文化特色,兼顾各方利益,使得信教群众心情舒畅,各民族团结和谐,真正使宗教事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大的伟大复兴服务。
因此说,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批判的历史性和具体性,针对当代中国发展的历史现状,倡导如何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科学文化、大众文化、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引导宗教事业,团结宗教人士,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化解宗教界和社会之间的矛盾,逐步让新唯物主义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掌握、所接受,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的现实需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不仅尊重信教人士的信仰自由,也逐步在伟大的实践中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自觉的社会活动中,使更多的人接受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正在融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
[2]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373.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54.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66-667.
[5]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D].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