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培养文秘人才的路径
2012-03-25董长春
董长春
(常州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江苏 常州 213002)
校企合作在促进教学、提升科研、带动招生与就业的良性循环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经受到广泛的关注和认可,在一些行业化专门人才的培养中校企合作更是得到了积极的施行。但是由于秘书职业的特殊性,校企合作在文秘专业人才的培养中却遭遇了瓶颈。
校企合作是在校外实践的直接需求中催生的。由于秘书职业的非行业化特点,文秘专业的学生难以找到合适的校外实践基地。究其原因,一是每个单位需要的文秘岗位只有寥寥几个,在量上很难满足动辄几十上百个学生集中培训与辅导的要求。二是每个单位的要求不一。秘书工作不像行业性强的工作,可以用统一的标准去衡量。虽然近年来我们也在推进秘书的职业化、标准化,但是毕竟秘书有不同行业、层次、专职领域之分,不可能整齐划一。三是文秘学生实习地点的分散性,增加了专业教师跟入管理的难度。学生校外实践经历的不足及实践效果直接影响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经验的积累,而用人单位又偏向于“即聘即用”之招聘模式,这一矛盾直接导致文秘专业“订单培养”模式难以广泛推行,校企合作陷入非良性循环。
为此,有的高校让学生自己落实校外实训岗位,但这容易造成岗位与专业不对口,偏离提高职业能力的实训目的。设置课内实践、校内实习,虽然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因其局限性又难以替代校外实践。笔者认为,最真实的教育实践基地应该在校外的企事业岗位群体中。作为教育产品的人才,应当由需求方与学校共同“制造”,如果没有他们的介入,培养出来的人才充其量也只是“半成品”。我们不能因噎废食,纠结于这些困难,而应敢于破解难题、打开局面,优化校企合作模式,助推“应用型”文秘人才培养改革。
一、优选合作对象
随着社会的发展,秘书已成为一种广泛的社会职业,不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一些个体工商户乃至个人都有聘用秘书的现象。因此,高校的合作对象不应仅仅局限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都应纳入。虽然每个单位所需的文秘人才数量不多,但是合作单位的广泛性可以减小秘书职业非行业化对寻找校外实践基地带来的不利影响,关键是如何去挖掘进而优选合作对象。
高校作为主导方应当建立一个有效的校企合作联络机制,应从学校、二级学院(系部)、教师、学生及家长等多个层面广泛开展与合作对象的接洽或联络。应设置专门的联络员(联络部),以教师的人脉资源为基础,利用校内招聘会、毕业生调查和大型会展等机会与企业取得联系,获取合作信息,建立合作成员库。
教育部门行政处、档案局(馆)、党委及政府办公室、街道办事处等是文秘专业最优良的合作单位。各级各类秘书学会和协会是最佳牵线搭桥者,而其他各种企业协会、工商联合会、妇联等也都可以成为校企合作的中介。
合作对象需要具备一些特定条件,不是随意和几家单位合作,就能达到人才培养目标,因此要从“普选”逐步过渡到“优选”。高校需要在综合考虑相关合作主体利益诉求、愿景、成长性、规模、资源、能力等要素的基础上,深入沟通,优选合作单位,这是校企深度、长效合作的前提。首先,合作单位要有较强的合作意愿,能积极参与教育,愿意提供支持;其次,相关企业的行业领域与学校的文秘专业方向对接或匹配;再次,相关企业最好具有较大规模和影响力,并且有较好的成长性,秘书需求相对较大(如大型连锁企业、企业集团,秘书事务所,礼仪、庆典、速录、会务等服务公司等);最后,校企双方前期已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双方领导都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宽广视野,形成共识并初步达到双赢目标。
二、拓宽合作范围
目前许多高校文秘专业的校企合作大多局限于实践教学环节,合作面相对狭窄。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学校实施的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实践教学只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在其他各阶段,甚至在毕业生被聘用的“售后”阶段,校企合作的必要性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见图1)。
图1 校企合作培养文秘人才的阶段及内容
以学生入学、毕业为界,校企合作培养人才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前端、中端、后端。而师资队伍建设、教材建设、职业标准修订、职业技能鉴定等贯穿全过程。以实践教学为切入口,拉开双方合作的序幕,延长合作的半径,应当采取如下策略。
“前端介入”,即在学生入学之前,企业就要参与到人才需求预测、专业名称的确立、培养方案的制定等工作中。盲目追赶时髦或迎合某些领导的突发奇想,不做市场调查和预测,必然导致与市场的脱节,造成教学资源的重复、浪费或使用率不高。不同区域、行业、组织类型,需要什么样的秘书,来自社会的呼声最有分量,学校应当敞开自我、洗耳恭听、广纳良言。双方应仔细研究什么样的专业方向符合学校所处的经济环境、人才培养定位、办学条件等。在制定培养方案时,学校不能闭门造车,必须根据企业提出的文秘岗位及(核心)能力要求进行专题调研,邀请已经毕业的从事本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实习单位的文秘部门负责人等共同进行岗位能力分解,从而科学界定人才培养方向和目标。
“终端把关”,指学生结束校外实践学习、在校学习之时,运用校企双方共同设定的考核评价体系,检验学生的专业素养是否达标。尤其是在结束在校学习之时,可以采用校企共同参与、毕业与就业相结合的,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技能与成果展示、现场签约于一体的评价方式。具体做法是:学生自由选择参加实践过程中涉及的与文秘专业相关的、反映实习单位现实问题的毕业论文题目,由学校邀请实习单位、有意向的用人单位于学生毕业前夕派专人到场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和技能与成果展示,最后根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满意程度进行现场签约。一方面用人单位的专家能够相对详细地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找到合适的人才,更重要的是利于不断修正评价指标体系,使其更适合于客观情况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
“后续合作”,指学生毕业之后、企业聘人之后,校企双方应当继续展开合作。终端并不意味着终止,校企合作没有终点。学生毕业之后,校企双方反而迎来了另一片合作空间,比如毕业学生的继续教育,企业员工的学历教育、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企业培训问题诊断等。如果说终生学习和受教育已经成为一种共识,那么校企合作也应该成为一种常态。
三、深化合作层次
(一)校外实践是校企合作的“旗帜”,应首先开展深层次的合作
以常州工学院为例,目前秘书校外实践主要存在如下几个问题:指导老师的积极性得不到激发,指导效果不明显;因为没有具体明确的规范予以约束,带班效果受师傅个体差异性影响很大;缺乏一整套科学合理的监督考核体系,实习效果难以保障。鉴于此,学校有必要将校外实践放到整个教学体系中来重新审视,将校企合作放到一种战略性高度,进行教学改革。
首先是“保量”,重新计划包括校外实践在内的实践教学体系的学时分配。校外实践是必不可少的教学环节之一,它不是课堂教学理所当然的附属品。尽管学校安排了一定学时的校外实践,但是因为时间相对较短,实践单位一般都会安排一些事务性、操作性较强的工作,又因为秘书工作繁杂、琐碎,学生可能还没有接触到更深层次的工作内容实习就结束了,学生无法掌握扎实的基本功。因此对于职业技术含量高、实践性很强的秘书学专业课程,校外实践与课堂教学的学时分配应当从长计议。
其次是“保质”,从校外实践的准备、实施到结束,进行科学的设计、组织、考评。合作前双方应充分协商,提出基于特定行业、企业、层次所需的秘书职业技能,如政府机关办公室所需的公文写作能力、档案馆(室)所需的文档管理能力、外贸企业所需的秘书英语技能等,对学生进行周密的顶岗实习教育;还要就实训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预先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建立实习学生、带队老师、带班师傅之间的互监、互评机制,巩固三方的关系,调动三方的积极性,提升实习效果。
理论到实践的教学过程是一个有机整体,校外实践并非孤立存在,它与其他教学环节紧密相连,因此,要遵循职业规律、教育规律、学生成长规律,优化理论和实践教学体系,建立以“职业素质”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对于一些实践性很强的秘书学专业课程(如秘书实务),可以借鉴他国经验,尝试实行“一体式”教学。如瑞士的“三位一体”教学模式:2天课堂教学,1天实验室教学,2天校外实践。这种教学模式符合讲授、实训、实战的人才培养逻辑顺序,利于知识的吸纳和转化。这种教学模式下校企合作的紧密程度不比一般,在一些秘书职业教育环境优越之地,可以优先开启探索之门。
(二)师资人才是校企合作的“血脉”,也应当开展深层次合作
要培养“应用型”的秘书人才,必然需要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作为支撑,师资人才就像深入到双方内部的血脉,能够将校企合作引向纵深发展。实行秘书专业教师与企业秘书的“置换交流”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一方面,目前从事高校秘书专业教学的教师,很大一部分是中文或其他相关专业转行的,存在“三少”现象:实训课程的培训和进修经历少,获得秘书职业资格和技能证书少,秘书工作实践经验少。而过硬的专业技能是教师建立威信的重要条件之一。教师应该“走出去”,带队实习、挂职锻炼、利用寒暑假专职工作,这样做不仅是为了加强教师的实践技能,传授亲身实践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让教师通过实践体验理解社会需求,从而知道教什么及怎么教。
另一方面,要将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懂教育的人“请进来”担任兼职教师,承担课程教学,指导学生实践,传授实践技能,引导学生探索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专兼职教师应深入交流,共同承担应用型科研项目、编写实训实习教材等。
四、延长合作时效
校企合作教学模式由自发发展而来,同时也带来一些现实问题,如增加了管理、指导学生的额外工作以及学生不当操作引起的风险,实习师生的食宿和劳动报酬问题等。多方原因造成校方虽有积极性但没有主动权,而企业有主动权却没有积极性。虽然校企合作已经成为企业宣传自身形象、扩大社会影响的有效渠道之一,但若不能互利双赢,合作关系就很难长久保持。因此“互惠双赢”是实现校企合作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实现“互惠双赢”必须获得如下支持。
(一)校企双方的制度、资金支持
校企双方应当就合作的具体开展制定相关制度,如学校教师带队实习、挂职(专职)锻炼的工作量核算方法,参与应用型科研项目、获取各类含金量高的职业技能证书(如高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剑桥办公管理国际证书、高级速录师证书等)的奖励措施等,企业兼职教师指导实习、开办实践讲座、获取培训师资格证的奖励措施,实习师生的意外伤害保险和保密、报酬制度等。双方的沟通交流也应制度化,除了定期开办讲座和交流会、举行职业技能大赛等,还可以创设校企论坛内刊、网站博客等。
校企双方应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从学校方来说,很多学校花大量资金建立秘书实验室,购买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硬件设施,但还存在更新配套软件、人员维护、资产折旧等问题,运作机制也是个大问题。对于经费紧张的学校,笔者更推崇将这些资金用在刀刃上——校企合作及其关系维护。从企业方来说,虽然要为实习师生支付报酬,但因为企业参与了人才培养的整个过程,有效利用了学校资源,学生一毕业就能立马上岗,节省了培训成本。
(二)政策法规支持
政策法规要明确校企双方(尤其是企业)在培养人才方面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同时也要明确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在该项工作中的法律责任及作用。首先,政策导向要明确,对企业有驱动力。政府应制定校企合作的激励政策,如税收优惠、优先录用毕业生等。其次,制订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企业有约束力。强制性要求企业必须派人到学校兼职,必须接收高校的学生实习、必须进行实习辅助管理,要求企业必须要担任这种社会角色。可以从企业审批到年检等各个环节予以约束。
校企合作需要一个复杂的社会网络支撑,各方权、责、利的统一才能保证合作的正常运行。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协会、秘书学会和协会、资深文秘人员、秘书学专家等都应当成为校企合作的桥梁与纽带,为“应用型”文秘人才的培养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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