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问题分析
2012-03-23臧爱国
臧爱国
摘要:商品房的价格居高不下,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其住房问题怎样解决。滨州市通过制定政策、编制规划,规范建设用地、确保土地供应,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对困难企业给予政策扶持等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通过完善程序、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等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解决了相当部分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关键词:住房保障 解决 住房困难
Abstract: commodity house prices, low-income family economy support ability is limited, the housing problem how to solve. Binzhou city through the policy, programming, standardization of construction land, ensure land supply, many raise construction funds, on the difficult business enterprise give policy support and simultaneously increasing concerning the low-rent housing, economy applicable housing, public rental housing construction force; Through the perfect procedures, standardized management, the sun operation, etc to ensure affordable housing distribution of fairness, justice, solve a part of the low-income family housing problems.
Keywords: housing safeguard resolution of the housing difficulties
中图分类号:TU113.5+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住房问题,直接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滨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实施住房保障加快安居工程建设当作政治任务、民生工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当前经济形势下,拉动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重要举措。
一、滨州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
通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已逐步建立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在廉租住房保障方面,我市实行以发放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并重的保障制度。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为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我市建立了住房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建设、发改、监察、规划、民政、财政、国土、房管、人民银行、地税和物价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加强对全市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和指导。
(二)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建立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为准确摸清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全市在2006年开展的住房状况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实地入户调查,对最低收入、中低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收入情况、住房状况和住房需求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基本摸清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按一户一档原则,全市建立起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档案3万余宗,为编制低收入家庭住房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性住房制度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确保土地供应。认真贯彻国家、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落实双“70%”的政策要求,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土地部门在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城市申报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切实保证供应。
(四)加大保障性住房配建的力度。根据国家、省的文件精神,保障性住房既可以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配建,也可以考虑相对集中建设。由于部分县区财政实力弱,在实施中难度较大,为尽快实施这一制度,市政府以滨政发[2008]19号文件,要求在普通商品房小区中必须承担10%以上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的建设任务。在土地、规划手续中必须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规模、套型面积、户型结构、建设标准、回收条件,作为土地出让或划拨的前置条件。这一措施的落实,极大地增加保障性住房的房源。
(五) 筹集保障资金。对廉租住房的保障资金,我市通过以下途径筹集:一是各级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我市2008年为63万元,2009年650万元,2010年700万元,2011年800万元;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建设或收购廉租住房,至2011年底全市已提取资金1065万元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四是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修和管理;五是社会各界向政府捐赠资金或廉租住房房源的,执行公益性捐赠税收扣除的有关政策。
(六)鼓励困难企业或破产企业进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为解决困难企业或破产企业职工住房困难,市房管局按照市政府分管领导的指示精神,专门召开会议,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要求的企业,积极支持进行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2009年,滨州市经省厅审批下达的12个经济适用住房投资计划项目中,有7 个为困难企业或破产企业利用企业自有土地为本企业的住房困难职工建设的解困性住房。7个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40989万元,总建筑面积31.53万平方米,共计4850余套。
(七)完善程序、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中,一是做好项目的筛选和计划;二是全面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努力降低房价;三是强化价格管理,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的性质不变,每个项目均有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四是采取公示制度,对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廉租住房的补贴标准和供应对象的资格进行公示,实行阳光操作;五是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实行申请、审核、公示、核准、微机摇号选房制度,由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建设(房管)局、公证处共同对全过程进行审核,监督实施。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和廉洁。
(八)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市政府对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负总责,并对县区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有关工作情况纳入对县区政府的政绩考核。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国土、规划、财政、发改委、建设(房管)等部门强化住房保障职能,明确具体措施,确保土地、资金、政策到位,切实履行职责。各级政府、人大、纪检监察部门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列为监督工作的内容,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调度、视察检查等方式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跟踪督查,对工作不力、未能完成任务的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并将相关部门的住房保障目标实行责任制管理,进行严格考核,将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并作为考察干部及班子的重要依据,建立有效的考核监察奖惩制度。
三、结束语
我市虽然在住房保障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住房困难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进一步作好住房保障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建設力度,增加租赁补贴的资金投入,扩大保障的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二是针对没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更不能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夹心层”,加快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缓解进城务工人员、刚参加工作的年轻职工的住房困难;三是加大棚户区的改造力度,结合城市发展趋势制定整体棚户区改造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完善配套政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棚户区居民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四是继续通过经济适用房政策扶持,支持困难企业和工矿区利用自有土地,组织职工集资自建住房,改善困难职工的住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