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有没有从道德上批判资本主义?
2012-03-19王晓升
王晓升
(华中科技大学 哲学系,湖北 武汉430074)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一直存在着这样一种观点,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是从人道主义历史观走向历史唯物主义。人道主义历史观包含了对社会历史的道德评价,而历史唯物主义则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角度来说明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从这个角度来看,马克思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的角度来批判资本主义的,他对于资本主义的批判不包含道德的维度。阿尔都塞把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过程概括为从意识形态到科学的过程。这个概括从一定的角度上表明了这样一个思想,马克思后期对于资本主义的批判是一种非道德的批判,因此,马克思究竟有没有从道德上批判资本主义就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理论问题。
一、如何理解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时候,不止一次地说过,资本家掠夺和剥削了工人阶级的劳动成果。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是产业军的普通士兵,受着各级军士和军官的层层监视。他们不仅仅是资产阶级的、资产阶级国家的奴隶,他们每日每时都受机器、受监工、首先是各个经营工厂的资产者本人的奴役。这种专制制度是公开地把盈利宣布为自己的最终目的,它就越是可鄙、可恨和可恶”。在这里,工人“都只是劳动工具”[1]279。或许“可鄙、可恨和可恶”只是一种情感上的表达,还不算是道德上的谴责。但是,资本主义的企业把人当作了奴隶,对人进行奴役似乎包含了道德的意义:人的自由丧失了,人甚至成为“工具”。或许,有人会反驳说,只有把人“仅仅当作工具”的时候才是不道德。人有时也把自己当作工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把自己“仅仅当作工具”。即使如此,资本主义社会“把人的尊严变成交换价值”[1]275这大概算是一种道德的批判了吧。即使人们对于人的尊严以及保证人的尊严有不同的理解,但是对人的尊严的蔑视一般来说,都被看作是不道德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资本主义制度把人的尊严变成交换价值,这是不道德的。
然而,一些学者会说,即使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社会把人的尊严变成交换价值,这也只是一种事实的描述,而不是一种道德批判。它表明,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也会把自己的尊严当作商品来出售。比如,有人宁愿接受侮辱而获得经济报酬,有人把社会对自己的承认作为本钱以获取经济上的收获。马克思的这个分析无非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交换的范围扩大了,除了商品之外,服务等其他东西也纳入了交换的范围,甚至人的尊严也成为交易的对象。马克思在这里所进行的描述是没有道德的意义,他们所提出的理论依据是:在马克思看来,道德受到一定的经济基础制约。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道德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意识形态,它是用来为资本主义辩护的。这种说法,从表面上看确实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是,我们认为,这种理解也不全面。应该承认,人的尊严概念在不同的时代和文化传统中会有不同的理解。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尊严会不同于其他社会。在一些人看来,人的尊严与自己的经济地位有关,有了经济地位就有了尊严。有些人不赞同这样的观点,而主张尊严与人格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虽然马克思强调,资本主义社会中道德规范受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制约,是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的,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马克思否定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切道德规范,不承认这些道德规范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合理性。比如,“勿偷盗”是私有制度下的道德规范,马克思是批判私有制的,从理论上来说,马克思也应该否定私有制度下的这种道德规范。在实践上,马克思就应该支持“偷盗”资本家的行为,并把这种行为看作是道德行为。事实上,马克思仍然遵循着资本主义社会中许多通行的道德规范,在事实上承认,盗窃是一种不道德行为。当马克思从理论的高度来评价资本主义制度的时候,马克思就是从这个“盗窃”概念的意义上来评价资本主义。这是因为,“不偷盗”是私有制社会中的普遍道德。即使按照私有制社会中的普遍道德,“现今财富的基础是盗窃他人的劳动时间”[2]218。既然“现今财富的基础是盗窃他人的劳动时间”,那么以改变资本主义制度的方式来剥夺资本家的财产在道德上就是许可的。因此,当马克思从政治制度的高度来评价资本主义制度的时候,马克思确实采取了一种道德立场。这是用资本家也不会反对的道德立场(勿偷盗)来批判资本主义制度,这也是私有制基础上的普遍的道德立场,因此,当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社会把人的尊严变成交换价值的时候,其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所进行的评价,就具有道德的立场。这是一种更加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立场,一种把人的尊严和人格联系起来的道德立场。这种道德立场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也会被许多人所接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并不是所有的道德观都是资产阶级的道德,也包括其他更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这种更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是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时常采纳的一种道德立场。
不仅如此,马克思还对这些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立场进行了改造。马克思的道德概念是一种非常特殊的道德概念,它接受了亚里士多德的传统并对它加以改造①笔者认为,马克思究竟有没有从道德上批判资本主义就要看马克思持怎样的道德观。关于马克思的道德观,参见王晓升:马克思是反(或非)道德主义者吗?《伦理学研究》,2012年第1期。。对于马克思来说,人的尊严是与人的自我实现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当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把人变成工具的时候,马克思也是从道德的维度上来批判资本主义的。但是,这种批判却不是在康德的意义上所进行的批判,我们不能认为,马克思和康德一样,把人当作目的,如果人被仅仅当作了手段,那么这就是不道德的。马克思不是从康德主义的立场上来批判资本主义,而是有自己的道德立场。在马克思看来,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不仅失去了自由,受到“机器”和“监工”的奴役,而且人无法自我实现,自由地发展自己的个性特征。从这样一个道德立场上来说,资本主义制度是“可鄙、可恨和可恶”的。波普在评述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批判的理论特征的时候指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谴责根本就是一种道德谴责。这一制度受到谴责……是因为它通过迫使剥削者奴役被剥削者,而将这两种人的自由都被剥夺了。马克思不反对财富,也不赞美贫穷。他憎恶资本主义不是因为它积累财富,而是由于它寡头垄断的特征。他憎恶它是因为在这一制度中,财富意味着凌驾于人之上的政治权力。劳动力被当作商品,这意味着人必须在市场上出卖自身。马克思憎恶这一制度是因为它与奴隶制度类似。”[3]177
二、“剥削”是不是具有道德意义的词汇
要说明马克思关于剥削的分析和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批判有没有道德的意义,首先就必须了解,马克思所说的剥削究竟是什么意义,然后,我们才能进一步说明,马克思究竟是从经济意义上还是从道德意义上批判剥削的。马克思没有对“剥削”进行过严格的定义,这就需要我们从马克思对于剥削的不同评述中来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使用的“剥削”概念。
在早年,马克思在比较广的意义上使用了剥削概念,他把人和人之间的一般功利关系理解为剥削,把剥削理解为“损害他人利益,并使自己获得利益”。他说:“在这种情况下,功利关系具有十分明确的意义,即我是通过我使别人受到损失的办法来为我自己取得利益(exploitation de l’homme par l’homme〔人剥削人〕)。其次,在这种情况下,我从某种关系中取得的利益总是和这种关系相异的,正像我们在上面谈到能力时所看到的那样,人们对每种能力所要求的是与它相异的产物;这是一种由各种社会关系所决定的关系,而它恰巧就是功利关系。所有这一切的确就是资产者那里的情况。对资产者来说,只有一种关系——剥削关系——才具有独立自在的意义;对资产者来说,其他一切关系都只有在他能够把这些关系归结到这种唯一的关系中去时才有意义,甚至在他发现了有不能直接从属于剥削关系的关系时,他最少也要在自己的想像中使这些关系从属于剥削关系。”[4]这个说法相对比较宽泛。这种关系广泛地存在于社会生活中,因为,在这里,利益是广泛的。在家庭中,妻子的家务劳动可能是丈夫损害妻子的利益而使自己获益。布坎南把马克思的这个剥削概念称为“总体上的剥削”概念[3]152。
后来马克思从狭义上来理解剥削概念,主要是从经济意义上理解剥削,也就是经济上的剥削。经济上的剥削概念完全是一个描述性的概念。马克思在讨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剥削程度的时候,用剩余价值率来衡量它。他说:“剩余价值率是劳动力受资本剥削的程度或工人受资本家剥削的程度的准确表现。”[5]244保证资本对劳动的剥削程度,这是由资本的本性所决定的。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积累的本性,绝不允许劳动剥削程度的任何降低或劳动价格的任何提高有可能严重地危及资本关系的不断再生产和它的规模不断扩大的再生产。”[5]681这里的剥削就意味着,一些人利用资本从其他人的劳动中获得了较高的利益。剩余价值率就是资本的投资收益。显然,以剩余价值率表达的剥削概念是没有道德意义的,这是一个纯粹的描述性概念。但是,马克思的剥削概念是不能简单地与剩余价值率概念等同起来的,马克思的剥削概念包含了其他许多意义。
马克思的剥削概念主要是指人们利用“强制的、无酬的和剩余的劳动”而获得利益,把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剥削比喻为“窃取”、“掠夺”。他说:“如果资本家阶级用贡品的一部分来购买追加劳动力,甚至以十足的价格来购买,就是说,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那还是征服者的老把戏,用从被征服者那里掠夺来的货币去购买被征服者的商品。”[5]639从表面上来看,资本主义制度中劳动力的买卖是等价交换,而实质上,这里隐含了“掠夺”。马克思直言不讳地说,“逐年都在增长的剩余产品的一大部分”是“从英国工人那里不付等价物而窃取的”[5]671。不仅如此,剥削还是一种强制劳动,马克思说:“资本发展成为一种强制关系,迫使工人阶级超出自身生活需要的狭隘范围而从事更多的劳动。作为别人辛勤劳动的制造者,作为剩余劳动的榨取者和劳动力的剥削者,资本在精力、贪婪和效率方面,远远超过了以往一切以直接强制劳动为基础的生产制度。”[5]344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这种强制不是赤裸裸的强迫,而是限制了工人自由选择的范围。一些学者把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对工人的强制称为“结构性强迫”[3]164。这种说法是道理的,也是符合马克思本人的意思的。马克思说:“经济关系的无声的强制保证资本家对工人的统治。”[5]806这里所谓的“经济关系的无声强制”就是经济结构对工人的强制。当然这不仅仅是对某个工人的强制,而是对工人阶级的强制。在马克思看来,这种强制也是对工人的奴役。他说,从封建社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的过程“是这种奴役状态的形式变换,就是封建剥削变成资本主义剥削”[5]784。在马克思的剥削概念中,剥削意味着“强迫”、“盗取”和“奴役”等。这种强迫和奴役是在资本主义经济结构的基础上发生的,也就是在资本主义社会财产不平等分配的基础上发生的,因此,马克思的剥削概念主要不是说明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而是一种制度结构,在这种制度结构中,没有资本的人受到资本的剥削,他们没有获得他们所应得的东西[6]。
按照这样来理解剥削概念,那么其中有没有包含道德的意义呢?我们认为,马克思的“剥削”概念本身包含了道德的内容。这个道德的内容就是剥削包含了对他人的奴役和控制,剥夺了他人应得的劳动成果。伍德在理解马克思的“剥削”概念时,区分了两种不同的剥削概念。他认为,那种利用他人劳动而获得利益的剥削,是一个完全的描述概念,这个剥削概念没有道德意义。他还认为,马克思也承认某些剥削是正义的,或者说,在马克思那里,剥削概念并没有必然地包含道德的含义。他说:“马克思并没有认为,资本主义的剥削是不正义的,但是他把它看作是可恶的,并认为,它应该被消灭。”[7]244在他看来,在一般的交换关系的意义上,剥削概念没有道德的意义。然而马克思所说的剥削概念,并不是在一般交换关系意义上的剥削,而是强制的、无酬的劳动。
在如何理解剥削概念的问题上,许多西方学者进行了深入和细致的分析,这种分析无疑是有意义的。但是,在这里,我们要对罗默所提出的剥削概念提出质疑和批判。在罗默看来,当且仅当一个团体(或个人)作了另一种可行的选择,而其物质境况反而更好时,它(或他)才被剥削了。此外,罗默后来还加了一个补充说明,剥削和被剥削对象之间还应该存在着支配和被支配关系。正如佩弗所指出的那样,在罗默的剥削概念中缺乏“强迫”概念[3]169-171。只有强迫别人劳动,并从别人劳动那里获得利益才构成剥削。在社会生活中的许多领域都存在着支配和被支配关系,但是这种支配和被支配关系并不都是强迫关系。一个人加入了自愿者组织,受到该组织的支配,但是这并不构成剥削。当然,在罗默的概念中,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限制了人们的选择,这也意味着一种强迫关系(工人不能进行另一种可行的选择)。如果没有这种强迫,一个人或者一个团体的物质状况会变得更好,那么这就构成了剥削。按照罗默的概念,一个人也可以不为资本家工作,比如进行小业主的自主经营。然而尽管他自主经营了,但是他的收入却减少了。按照这样的逻辑来推论,那么资本家就没有剥削了。实际上,资本家通过其雄厚的资本实力而把自主经营的小业主排除在获利的行业之外,他们通过提高资本的有机构成而提高劳动生产力,从而在此基础上剥削工人。罗默的剥削定义忽视了资本主义经济结构这个重要前提,即不平等的财产结构基础上的强迫劳动。因此,布坎南指出,“罗默几乎没有解释,为什么对财产的非平等分配是有错的,并且根本没有解释就算它是有错的,为什么它又是剥削性的。他从未试图将财产的非平等主义分配与那些通常意义上的剥削的实践或行动联系起来”[3]175。艾伦·伍德也提出了相同的看法[7]248。
三、剥削是否必然“不正义”
按照马克思对剥削的定义,剥削中包含了“窃取”、“掠夺”等。伍德认为,即使剥削中包含了“窃取”、“掠夺”,但是“窃取”、“掠夺”也只是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剥削关系的一种事实性的描述,而没有道德的评判。可是,马克思还是认为,这种剥削是“可鄙、可恨和可恶”的。伍德或许会说,马克思没有明确指出这种行动是不道德的,因此是“可鄙、可恨和可恶”的,由此可以说,马克思在这里只是表达一种道德上的愤怒。人们会说,这是因为按照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体系,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体系是按照自由交换的原则进行的,并根据自由契约的结果来进行分配的。即使其中包含马克思所说的“掠夺”和“窃取”,这也没有什么不正义。
伍德就是按照这样的思路来理解马克思对剥削的批判的。在他看来,按照马克思对正义的理解,正义是指一定的生产方式基础上提出的道德概念。根据这样的基本判断,伍德认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剥削批判不是从正义与否的道德立场上进行的。对他来说,正义概念不是评价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标准。在伍德看来,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的剥削不是来源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不平等交易[7]258,而是资本家利用工人的弱势地位,并由此产生了不平等的交易,从而导致剥削。他说:“马克思在他的《资本论》中,用很大的篇幅详细提供了经验证据来说明他的观点:在资本主义社会(正如它在现实世界中所存在的那样),劳动系统性地弱于资本,一般来说,这种弱势状态从根本上妨碍了工资谈判的条款。”[7]249按照伍德的这种解释,资本家显然是不道德的,这种不道德表现在一个人利用别人的弱势地位并由此而获得自己的利益。比如一个可怜人缺乏食物,于是企业主看到了这个人,就给他提供食物,但是他却利用这一点而让可怜人替他劳动,并从他那里谋取更大利益。资本家就是利用了工人的这种弱势地位。在一般人看来,这在道德上显然是恶的。但是伍德却认为,“资本家利用工人是不是恶的?”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有时利用一个人的弱点并不是恶的,比如,律师利用一个法律官司中的弱者并赢得了官司,这在道德上就不能说是恶的。在资本家利用工人的弱势地位上,我们也很难判断,这究竟是不是恶的。比如,从工人的角度看是恶的,而从资本家的角度看是善的,资本家帮助了工人。伍德认为,马克思并没有从道德上来回答这个问题。他说:“马克思几乎从来都没有从这两个角度的任何一个来看待这个问题。在原则上他甚至反对这样来看待它。”[7]259马克思只是告诉工人阶级,他们的弱势地位被资本家利用了。在伍德看来,这种利用是一种功能关系,这种功能关系对于工人来说是一件坏事,这种坏事应该被避免。于是马克思号召工人团结起来推翻资本主义。据此,伍德说:“就此而言,这就非常清楚,马克思为什么把资本主义看作是某种恶的东西,某种需要消灭的东西。从这个角度来看,剥削是坏的这种观点并没有提出任何道德问题。这就如同饥肠辘辘的人为什么需要食物或带着手铐的人为什么希望甩开它一样,它没有提出任何道德问题。”[7]258在他看来,马克思虽然也批判资本主义,认为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是一种“掠夺”或“剥取”,这是恶的(没有道德意义的恶),但是马克思认为,这是资本家在履行资本主义生产的功能。资本家不过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行动不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他还用马克思的有关论述进行辩护。马克思说:“我把资本家看成资本主义生产的必要的职能执行者,并且非常详细地指出,他不仅‘剥取’或‘掠夺’,而且迫使进行剩余价值的生产,也就是说帮助创造属于剥取的东西。”[8]401按照他对马克思的这段文字的理解,资本家是“掠夺”了,但这是资本家在履行职能。
我们认为,这种说法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不全面。当马克思用剥削概念来表达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经济关系的时候,马克思就已经对资本家进行了道德的谴责。剥削就是用强制方法剥夺他人的财富,这与偷盗无异,马克思甚至用“盗窃”来说明这种剥削。正如盗窃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中在道德上是恶的一样,“剥削”即使在资本主义制度框架中在道德上也是恶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就是要使工人阶级认识到这种恶。虽然从资本家履行自己的职能,按照资本主义的市场规则来进行生产,从而维系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从功能上来说是“正义”的(一种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意义上的正义),但是从内涵上来说,这是不正义的。马克思在一定场合下也在这个意义上使用正义概念。比如,马克思在1857-1858年的经济学手稿中曾经指出,工人“认识到产品是劳动能力自己的产品,并断定劳动同自己的实现条件的分离是不公平的(ungehörig)、强制的,这是了不起的觉悟,……”[2]460。在这个地方,“ungehörig”被翻译为“不公平的”有不妥之处。在德语中,它的意思是“不适当的”、“无礼的”。后来,马克思在1861-1863年的经济学手稿中重写这段话的时候把它改为“Unrecht”[9],就是“不正义的”意思 。在这里,马克思从内涵的公平的意义上说明了资本家的剥削是不道德的。马克思在这里所用的“不正义”概念与人们常常说的“盗窃”概念是一样的。正如盗窃是一定生产关系下的道德概念一样,“不正义”也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概念,马克思并不完全否定这个概念。
当然,应该指出的是,马克思对资本家的剥削进行批判,不是对资本家个人行为的批判,而是对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从个人行为来说,资本家没有强迫工人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能。资本家的剥削是在制度体系中完成的,这种制度体系使一些人失去了生产资料,并只能依靠出卖劳动力来维持生存。如果按照伍德的说法,这就是资本主义的制度体系造成了工人处于弱势地位,只能接受不公平的买卖关系,正是这种制度体系使资本家可以利用工人的弱势地位而获取利益。因此,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社会中剥削现象的批判主要是对资本主义制度体系的批判,而不是对资本家个人行为的道德指责。由此,马克思并不会认为某个穷困的工人盗窃某个资本家在道德上是正当的。但是,工人阶级通过联合起来的力量推翻资本主义制度,这在道德上是正当的。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是不正当的。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中剥削现象的批判即使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仍然具有现实的意义。虽然在当代社会工人得到了一定的生活和生存保障,甚至有些工人可以借助于自己的特殊技能而在与资本家的工资谈判中获得优势地位,但是这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制度中工人处于劣势地位,没有改变经济结构所隐含的强制关系,没有改变劳动的买卖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以制度形式而存在着的剥削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仍然存在。马克思对于剥削的批判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道德批判。
科恩在批判伍德的时候曾经指出:“正如伍德会赞同的,马克思不认为按照资本家的标准来看资本家是盗窃者,而马克思又确实认为资本家是在盗窃,因此,马克思的意思一定是资本家在某种适当的非相对主义的意义上是在盗窃。一般来说,盗窃就是不正当地拿来别人正当拥有的东西,因此盗窃就是做非正义的事,而以盗窃为基础的制度就是非正义的制度。”[10]科恩的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
四、资本主义制度的道德批判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关系
伍德在强调马克思没有从道德上批判资本主义的时候,实际上是在强调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是从政治经济学的维度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在他看来,不仅资本家没有道德上的不正当,而且资本主义制度也没有什么道德上的不正当。这种制度是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所出现的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的灭亡,这是历史的规律。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批判就是被置于这种历史规律中来进行的。传统的历史唯物主义研究大多这样来理解资本主义制度,按照这种历史观,既然资本主义制度是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矛盾的必然结果,那么这种制度就不应该受到道德上的谴责,资本主义制度没有道德上的正当与否的问题。历史唯物主义对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和灭亡的这种解释没有为道德的批判留下空间。
我们认为,对于历史过程的这种理解是不全面的。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和道德批判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他不仅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秘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内在矛盾以及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规律,而且对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道德的批判。从伍德用来论证马克思的非道德批判的那段文字来看,马克思已经把道德的批判和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密切地结合在一起了。马克思说:“我把资本家看成资本主义生产的必要的职能执行者,并且非常详细地指出,他不仅‘剥取’或‘掠夺’,而且迫使进行剩余价值的生产,也就是说帮助创造属于剥取的东西。”[8]401马克思在强调资本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执行者的时候,指出了资本家的两种行为,一种行为是“剥取”或“掠夺”,另一种行为是帮助创造剩余价值。后一种行为体现了他履行资本主义的功能,而前一种行为是履行这个功能的一部分,但是这个部分中,包含了道德的意义,“剥取”或“掠夺”是一种不道德行为。
当然,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的历史进程中,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批判的重点不同。在早期,特别是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主要对资本主义进行了道德的批判。正因为如此,一些西方学者特别强调马克思早期对资本主义的道德批判。胡克在评论马克思的这部手稿时说:“马克思在第二次降世的时候,不是以《资本论》的作者、风尘仆仆的经济学家的姿态出现,也不是以革命的无裤党、具有鼓舞力量的《共产党宣言》的作者出现的。他穿着哲学家和道德家的外衣走出来,宣告关于超越阶级、政党或派别的狭隘界限的人类自由的消息。”[11]应该承认,这个时候的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主要进行了道德的批判,那个时候,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还没有展开,而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主要进行了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认为,马克思彻底放弃了道德的批判。从我们所引文献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并没有放弃道德批判,而只是道德的批判在那里已经不占有主导地位。那些把早期马克思和后期马克思对立起来,用成熟马克思否定早期马克思的人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要否定后期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的道德批判。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要把历史唯物主义纯化为一种实证科学,剔除其中的价值判断的要素。阿尔都塞所谓的马克思的理论上的反人道主义的观点实际上就是这样一种理论企图。
以伍德为代表的西方学者抓住马克思的某些论述,比如道德属于一种意识形态的观点,把马克思主义理解为非道德主义或者反道德主义,强调马克思主义与道德是不相容的。这些观点都体现了一种把马克思主义实证化的趋势,这种理论趋势体现在对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批判的理解上就是把马克思的资本主义批判看作是一种非道德的批判。马克思的那些指责资本主义的词汇,比如“剥削”等都被他们看作是描述性的词汇。如果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没有一种道德立场,那么资本主义的问题的全部核心就只有一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所关心的就是如何来提高生产效率,而对人的自由和解放却毫无兴趣。然而马克思所提出的人类解放思想,是不是具有道德的意义呢?这种解放是不是由生产效率的提高而自发实现的呢?显然不是。在今天的中国社会,生产力极大地提高了,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标准,生产关系“适应”了生产力。但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存在的那些道德问题在我国却日益凸显出来,这些道德问题难道能够通过解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来解决吗?今天我们重新回忆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的道德批判不是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吗?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 R·G·佩弗.马克思主义、道德与社会正义[M].吕梁山,李旸,周洪军,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479-480.
[5]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 Jonathan Wolff.Marx and exploitation[J].Marx and Marxism,1999(2):119.
[7] Allen Wood.Karl Marx[M].New York:Routledge,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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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00.
[10]斯蒂文·卢克斯.马克思主义与道德[M].袁聚录,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63.
[11]复旦大学哲学系.西方学者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