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元角色理解与英语动词一词多义的认知与教学
2012-03-19双文庭
双文庭
(1.武汉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湖北 武汉430065;2.武汉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
一、关于题元角色
从语义上讲,要使一个动词构成一定的情景(situation),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实体(entity)与之配合才能得以实现。对这些充当不同角色(role)的实体(名词或名词结构),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称呼。Allan[1]称之为参与者角色(participant roles),Fillmore[2]称之为深层语义格(deep semantic cases),Givon[3]称之为语义角色(semantic roles),Jackendoff[4]称之为题元关系(thematic relations),Dowty[5-7]和Jackendoff[8]称之为题元角色(thematic roles)。本文采用Dowty和Jackendoff的提法,即题元角色。
题元角色以动词为中心来考虑问题。题元角色是从意义的角度对事件或者活动的参与者——论元——进行的描述,包括施事(agent)、受事(patient)、主体(theme)、经验体(experiencer)、受益体(beneficial)、工具(tool)、处所(location)、目标(goal)、来源(source)等。题元角色的划分比传统的句法成分(主语、谓语、宾语等)的划分有较大的进步意义,因为它从语义上揭示了名词和动词的根本关系,更便于从意义的角度来揭示语义和句法的内在联系。
二、题元角色理论对英语动词多义性的认知作用
相对汉语而言,英语中的一词多义现象更为突出,这可能成为中国英语学习者的重大难题之一。然而,这一现象在国内英语界似乎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相关的研究也极为少见。本文以表“移动”义的英语动词为例,探讨与之相关的题元角色对英语动词一词多义的认知和教学的指导作用。英语动词的一词多义,看似规律性不强,但在很多情况下,其多种不同的含义在构成题元栅(thematic role grid)时,题元角色是相同的。例如:
deliver goods运送货物
deliver a baby生小孩
deliver a speech作演讲
以上三种搭配中的deliver所带的宾语均属题元角色中的“主体”(即被某一动作所移动的实体,主体的另外一种意义为其所在位置被描述的角色),因为它们都经历了位置的移动,只不过这种移动有本意和喻义之分罢了。goods是本义上的移动,baby的移动则是因妇女生理原因造成的,是一种带有喻义色彩的移动,即孕妇通过正常的妊娠过程将婴儿从母体体内移动到体外,而deliver a speech中speech的移动则更间接,是以“说”的方式将信息从大脑内“移”出人体外,传递给听众。
又如,commit是一个常用的多义动词,学习者不大容易同时掌握该词的多种含义。但若能仔细研究以下各种搭配,找出其语义共性,则认知效果大不一样。例如:
commit sb.to the hospital将某人送往医院
commit sth.to fire将……付之一炬
commit sth.to paper将……用笔记下来
commit sth.to memory将……记在脑海里,记住
以上各种搭配中的commit,词典上一般注释为“把……托付给;把……交给;把……提交给”。仔细观察不难发现,这些不同的意义多少都有些共性,即“移动”(可以是本意或者喻义上的),而紧接其后的题元角色正是被移动的对象,也就是“主体”角色,这正是commit的语法宾语受动词影响的方式在语义上的共性所在。commit sb.to the hospital中commit所表示的移动是字面上的移动。按照认知语言学的观点,可以认为是“移动”这一行为的原型(prototype);commit sth.to fire中的commit的移动也是字面上的移动,只不过动作幅度(移动的距离)比前一种要小,即“将某东西移到火里去”,当然就是“付之一炬”。commit sth.to paper中的commit多少带有点比喻意义(“将信息移到纸上”,当然就是“用笔记下”外化为文字),而commit sth.to memory中的commit的比喻特性就更强了,“将某信息移到大脑去”当然就是“记住”。以上诸例中的sb.,sth.均经历了位置的移动,故均为“主体”,而相应地hospital,fire,paper,memory则为题元角色中的“目标”(事物运动的方向)。上述搭配中参与commit所述情景的题元角色均是“主体”和“目标”,这是它们的语义共性,而这些共性使我们对这些搭配的语义实质了解得更清晰,因而,对commit的多种意义的记忆也就更方便了。
值得提醒的是,参与动词所表述情景的题元角色,不仅仅只包含动词的语法宾语以及与动词语义关系密切的介词所带的宾语,动词的语法主语也是重要的题元角色。动词语法宾语的题元角色相同或相似,不见得其语法主语所充当的题元角色也总是相同的,shed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shed可以表示多种不同意义,现举其中的若干搭配如下(有些为完整的句子,有些为词组):
shed confidence to a friend吐露心里话
shed sb.’s control摆脱某人的控制
Trees shed their leaves to the ground in autumn.秋天树叶会凋落在地上。
Roses shed their fragrance around them.玫瑰花向四周散发芳香。
上述诸例中动词shed的共性,多少都含有“(使……)移走”的意味,有本义也有喻义。从这种意义上讲,confidence和control都可以看成主体,因为它们都经历了移动(比喻意义上的)。这一点与前文中commit的部分搭配是类似的,但含有shed的后两例与前两例是否属于同一种情况呢?不是,因为其题元栅结构不完全相同。现根据Haegeman[9]的题元栅分析方法,将上述各组实例的题元栅分析如下:
shed confidence to a friend 和 shed sb.’s control两个结构虽然题元角色显示的不够齐全,但shed之前的参与者肯定是施事(某一动作的执行者,具有发出动作的意愿和能力)。故此二结构的题元栅应分别为(划线的角色表示句法中典型的主语):
但Trees shed their leaves to the ground in autumn中的trees并无主观上的意愿或意志,只能看成是来源(事物运动的起点),to the ground则是目标,而Roses shed their fragrance around them的情况与此类似。所以二者的语义栅均应为:
由此可以看出,英语动词的一词多义现象,通过其题元栅分析,容易找到共性,也能找出差异。对其共性的认知,让我们对同一动词的多种含义的理解与记忆更加高效,而对其差异的认知,则让我们对同一动词诸多意义的细微差别的理解更加精准。
三、题元角色理论对英语动词句法结构的认知指导作用
英语动词的一词多义现象,经常涉及到句法问题。从一定意义上说,英语中某些动词的语法意义也是词汇意义的一部分,这一点是中国的英语学习者很容易忽略的。对于某些动作或行为而言,表达这些动作或行为的词语,无论是在汉语里还是在英语中,它们的对应是比较一致的。也就是说,无论是词汇意义,还是语法意义都是比较类似的。如汉语中的“擦”和英语里的“erase”,紧接在它们后面的句法论元既可以是“受事”(承受某行为影响的实体,该实体经常经历状态的变化),也可以是“来源”。汉语中可以说“擦掉黑板上的字”(“字”属受事),也可以说“擦黑板”(黑板是来源);同样地,英语中既可以说“erase the chalk marks from the blackboard”,也可以说“erase the blackboard”。对于这样的用法,中国学生出错的可能性要小些。
但是,碰到其他动词时,可能就有问题了。比如表达“把种子撒播在地里”这一意义,大多数学生习惯于说成to scatter seeds on the field。这样说固然不错,但在一定的上下文中,根据信息结构更替的需要(已知信息在前,新信息随后),可能要将field放在seeds之前。也就是说,让seeds成为信息的焦点。这种情况下,如果再说成to scatter seeds on the field就达不到表达效果了,因为这样说,显然是让the field成为了信息的焦点。此时,合理的说法应该为to scatter the field with seeds。因为scatter的语法宾语,从题元角色上讲,既可以是“主体”,也可以是“目标”。但由于受中文表达习惯的影响,我国的英语学习者经常误以为scatter与汉语中的“播撒”搭配完全一致,只能接被播散出来的东西,即“主体”。其实在英语中,紧接在scatter之后的语法宾语,也可以是目标,即主体移动后要到达的地点。说得更明白点,汉语的“播撒”与英语的scatter并不能完全对等,后者表达的意义更多一些,既可是“播撒……”,也可以是“在……播撒”。后一种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融进了某些语法意义的成分。因为与前一种意义相比,它在保留“播撒”这一基本含义的前提下,还同时让相关的题元角色的句法位置发生了改变。题元角色理论非常有助于区分上述这两种意义。与scatter类似的英语动词还有load,spray等,它们的题元栅结构均为<,theme,goal>,或者<,goal,theme>
四、题元角色对英语动词一词多义的教学指导作用
英语教学的根本任务,从宏观上说,是提升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具体来讲,笔者认为英语教学的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是提升英语学习者的积极词汇(active vocabulary)能力(当然,扩大消极词汇量也是最重要的任务之一)。积极词汇能力的重要方面之一,便是对一词多义的掌握和运用。只有积极词汇能力提高了,学习者在表达上才能做到用较少的词汇,表达较多的意义。题元角色理论是提升这一能力的有力助手。尽管题元角色理论的初衷是为计算机处理自然语言提供理论指导,笔者认为,它对英语动词一词多义的教学,仍能发挥较好的指导作用。
首先,我们对同一动词的各种不同含义在教学中可以采取求同存异的方式来处理。所谓求同,就是在一切可能的情况下,用同一种题元角色来统领同一动词的两种或多种不同的含义。但我们知道,英语动词的多义格局千差万别,仅仅用一种题元角色来囊括同一动词的所有不同含义,从客观上讲,是很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因此,求同之余,存异的思想也就很有必要了。这里所说的存异,是指兼顾对动词的其他题元角色的认知。求同可以让我们有效地掌握动词多义的共性,而存异可让我们对动词的多义性掌握得更全面。下面以英语动词enter为例来作说明。
enter有多种不同含义,其语法宾语可以是空间(最为典型),也可以是时间、机构、活动等,如enter a place(进入某地),enter a new era(迈进新时代),enter an organization(加入某团体),enter a competition(参加比赛)。这些搭配中enter的意义显然是有差别的,但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的语法宾语均属题元角色中的目标,即era,organization,competition都成了广义上的“空间”。因而,这些搭配中enter的基本意义仍为“进入”。但上述各种意义并没有穷尽enter的全部含义,该词还可以用在另外两种结构中,第一种是类似enter a proposal(提出书面建议)的搭配,此时的proposal属于产品,而不是目标。另外一种情况是enter a horse in a race(使一匹马参加比赛)这种结构中,此时horse属于广义的主体,而race则为目标。总之,enter的语法宾语以目标为主,以产品和主体为辅。因此,在英语动词教学中,例证的选用要兼顾动词多种意义的共性,同时也要注意凸显语义的差异。
其次,题元角色理论不仅能让我们找到同一动词不同意义的共性,在很多情况下,还能让我们找到不同动词的语义(乃至语法)共性,而我们又可以通过这些共性来追踪这些动词的不同的语义特征,最终达到全面了解一组动词多义性的目的。
比如英语动词discharge,drain,evacuate,drive等,紧接在它们后面的语法宾语从题元角色上讲,都可以是来源。说得更精确点,必须是一个地点,而且这一地点之内还有相应的储存物。当动词所描述的动作或行为发生时,储存物要按一定的方式移动,离开所在地点。当然,从语言结构上讲,这些储存物可以不表达出来,如drive a wood(打猎时把林中的猎物哄赶出来),evacuate a city(从城市中疏散人口),discharge a ship(卸下船上的货物),drain the lake(排走湖里的水),等等。在了解这些共性的基础上,我们又可从共性出发,探讨这组动词的差异。如evacuate的语法宾语不仅可以是来源,还可以是目标①这里的目标是广义上的目标。通常的目标更接近于They approached the city中的city。,如:
The troops evacuated their position because of the enemy’s advance.由于敌军推进,部队转移了他们的阵地。
以上两种情况中evacuate的含义显然是不一样的。前者表示“疏散……的人”,而后者则表示“撤离,从……撤离”。其他几个动词的宾语从语义上讲,均不能是目标,但均可以是主体,而且drive的宾语还可以是产品,如drive a tunnel through the mountain(挖掘隧道穿过山脉)。这种对比方式,实质上是在兼顾语义和语法的前提下,进行英语同义词、近义词、语法相似词的对比。这种对比使与一组动词相关的各种题元角色变得清晰明了。
五、结语
本文论述了题元角色理论对英语动词一词多义的认知作用及其在英语教学中的指导作用。论述的核心问题是题元角色对英语动词多义性的概括作用,即同一动词较多的意义可以用较少的题元角色来描述。总的来说,题元角色理论在解决英语动词一词多义的认知和教学方面虽然有其局限性(即不能直接根据题元角色的特征推测出英语移动义动词的各个义项),但它可使我们对动词的多义性有更深刻的认识(这种认识往往建立在隐喻上),同时也让我们对英汉语动词意义的差别了解得更加透彻。
(本文最后定稿前承蒙武汉大学语言与信息研究中心萧国政教授审阅,仅此致谢。)
[1] Allan K.Linguistic meaning.Vol.2[M].London:Routledge & Kegan Paul,1986:385,388.
[2] Fillmore C J.The case for case[M]//E Bach,R Harms.Universals in Linguistic Theory.New York:Holt,Rinehart & Winston,1968:1-88.
[3] Givon T.Syntax:a functional-typological introduction.Vol.2[M].Amsterdam:John Benjamins,1990:66.
[4] Jackendoff R.Semantic interpretation in generative grammar[M].Cambridge,MA:MIT Press,1972:29-46.
[5] Dowty D R.Thematic roles and semantics[C].Berkeley Linguistics Society,1986,12:340-354.
[6] Dowty D R.On the semantic content of the notion thematic role[M]//B Partee,G Cherchia,R Turner.Properties,Types and Meanings.Vol.2.Dordrecht:Kluwer,1989:19-130.
[7] Dowty D R.Thematic proto-roles and argument selection[J].Language,1991,67:574-619.
[8] Jackendoff R.Semantic structures[M].Cambridge,MA:MIT Press,1990:43.
[9] Haegeman L.Introduction to government and binding theory[M].Oxford:Blackwell,1994: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