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约注》的历史文献学视野
2012-03-19刘韶军
高 山 刘韶军
(华中师范大学 档案馆,湖北 武汉 430079)
张舜徽的《说文解字约注》[1](以下简称为《约注》)是20世纪对《说文解字》[2](以下简称为《说文》或“许书”)全书注释的最重要著作之一。自清代以来,人们关于《说文》已有著名的四大家之注,故《约注》的问世,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研究成果。目前对《约注》的研究成果不少,有许刚的《张舜徽的汉代学术研究》[3]第一章、张标的《20世纪〈说文〉学流别考论》[4]第七章、王波的硕士论文《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综论》[5]、刘韶军的《〈说文解字约注〉学术价值初探》[6]、班吉庆的《建国五十年来的〈说文解字〉研究》[7]等,这些专著和论文基本是从小学研究的传统视角研究《约注》,已经有不少发掘,但尚未有专著或论文从文献学角度阐发《约注》的内涵,本文愿意一试。
一般认为《说文》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字典,对它的研究属文字学范畴,然张舜徽一生并不以文字学家自居,他所建立且一贯强调的是文献学,而他所定义的文献学又以校雠学为特色,所说的校雠学又非一般意义上的校勘版本与文字异同之学,乃是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为特点的校雠学。辨章学术是横向的学术类别之辨析,考镜源流是纵向的学术发展史之考察,其重点是对古代学术的全方位分析和研究,此种学术集版本、目录、校勘、文字、音韵、训诂于一身,此六者皆为工具,会通熔铸为我所用,旁观博览、汲深钩远,贯通学术整体,以探究要旨。故张舜徽治《说文》,与文字学专家有所不同,既为文献学所用,又由文献学贯通,其中深蕴文献学精神。
张舜徽倡立历史文献学,最终目的是探究中国古代各类文献中历史的和学术的丰富内涵,用以了解中国古代社会历史之全貌。这与今天许多人所理解的历史文献学,固有天壤之别。若以此种认识来看张舜徽的历史文献学及《约注》等著作,自可有与人不同之发现。就《约注》而言,其中饱含张舜徽的历史文献学精神,不当仅视为文字学之作。以张舜徽的历史文献学精神来研治《说文》,在《约注》中可以看出许多地方已经超出文字学的内容,而扩大到历史文献学的领域,用心研读《约注》,始可大有收获。
一、“历史文献学”的视野与《约注》的关系
张舜徽倡立历史文献学,以历史研究为根本宗旨,以文献学为基础,所研究者为一切与历史有关之文献,涵盖甚广,不拘泥于旧之所谓史部,故历史文献学又与别家文献学有所不同。
明乎张舜徽倡立历史文献学之意义,则于张舜徽《约注》会有新理解。张舜徽治学虽强调以小学为根柢,但与专门研究文字、音韵、训诂者不同,不以一门学问为专业,更不受学科分划之限制,故《约注》在涉及文献与历史之处,均不惜笔墨加以阐述。细读《约注》,处处可见历史文献学特有识见,再与张舜徽其他著述所论历史文献之说相对照,更可发现其中相承之脉络。
要而言之,人们通常都把《说文》视为字典,但《说文》所收乃中国古代文字,至迟是汉代使用之文字,而文字产生于社会生活及其历史和文化背景之中,故《说文》所收文字实为中国古代社会生活及其历史文化的忠实反映。今人欲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生活及其历史和文化,则不能仅把《说文》视为字典,而应清醒意识到此书所收文字及许慎说解中包含着了解中国古代社会生活及其历史与文化的诸多信息。通过张舜徽的《约注》可以从多方面了解这些信息,进而认识中国古代社会及历史的诸多细节。
从这个意义上讲,《说文》以及《约注》实为研究历史的学者所不能忽略,而张舜徽对于此种信息与内涵的揭示,也正是他以历史文献学识见研究《说文》的具体表现。另一方面,正是能够从广博的历史文献学视野研究《说文》,因此《约注》对字形及字义的解释就更深刻而且独到,这往往比单纯就字言字的注释和理解更有说服力。
总之,张舜徽的全部学问都以历史文献学为核心,以历史学统率文献学,以文献学支撑历史学。不管学者以何种方式研究学问,但凡真有见解和独到功夫者,均不能离基本文献而治学,没有对文献的深沉工夫在前,绝不会有高明的著述在后。张舜徽初以清乾嘉学派扎实的文献学方式为楷模,以小学为根柢,以博通为进路,以司马迁、刘向、郑玄、许慎、郑樵为榜样,长年孜孜不倦,用力不止,后又接受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与方法,故能使历史学与文献学密切结合,最终倡立历史文献学,并以博大宏通的《中华人民通史》为一生全部学问之归结。由此背景综观所著《约注》,自然不能简单以文字音韵训诂之书论之,其中的学术研究之内涵,非仅拘一端者所能尽窥。
本文想借此阐明一个观点,即须借助历史文献学的眼光研究各类文献,既不能局限于史部,更不能满足于基本整理,尽量运用文献学的方法广泛深入研究各类文献,从中探讨更多的历史文化内容。
二、《约注》中的历史文献学识见
张舜徽出于历史文献学的特定识见,其《说文》研究不同于单纯的文字学研究。以下从说明许书文本演变、对“一”字的解释、解说“题上事”、考察古史等四个方面分析《约注》的历史文献学特色。
(一)说明许书文本演变
《约注》书首有一篇《略例》,其中第七条说明许书卷数的演变以及《约注》采用的分卷法,属于历史文献学的古籍体式问题。其言曰:
许书共十五篇,一至十四为解字正文,最后一篇为叙目。其时篇卷无分,故许冲上表,即称“凡十五卷”。宋初徐铉校定此书,每卷各分上下,厘为三十卷,今写定《约注》,仍用其例。[1]2
这是针对原书篇目及后来分卷的不同专门加以说明,是文献学重视古人著书体例的表现。古书分卷出现较晚,先秦两汉著作往往不分卷,只分篇,这是当时编纂著作的通例,如《诗》、《书》、《孟子》、《荀子》等。汉代学者的著作多是如此,许书也遵守这一通例,如《淮南子》、《太玄》、《法言》、《尔雅》等。不便分篇者则根据内容来分,如《左传》按年分,《周易》按卦分,《周礼》、《仪礼》按官职体系或礼仪内容分,《老子》按章分(大概也是汉代人的分法,竹简本《老子》似乎还没有分章)。《汉书·艺文志》所录多是此类。现存古籍基本上是分卷的,这是后人在古籍原有的分篇或分章的基础上重新划分的结果,但已非古籍分篇原貌。许书也不例外,如张舜徽此段注释所说。张舜徽一方面说明古书本来的样貌,同时也不泥古,而适应古籍演变的现状,采用后来的分卷法疏释许书。
《约注》卷三十的注释也论及此事,分析《说文》有所谓“十四”和“十五”的篇卷问题。在现行本的卷三十之下,张舜徽先注释说“原书第十五篇之下”[1]3713,又对其正文所说的“此十四篇,五百四十部,九千三百五十三文”一段下又详说其例:
许君所云“此十四篇”,乃承上文叙列五百四十部目既竟,而总结之辞,故其所言,不计《叙篇》在内。后其子冲上此书于朝,自必合《叙篇》数之,而云“十五卷”也。篇与卷,汉人多通称。观于《汉书·艺文志》著录经籍或称卷,或称篇,而每种之后,各题上事云:凡若干家若干篇。至末复总结其数曰:“凡书六略三十八种,五百九十六家,万三千二百六十九卷。”其明征已。许冲不云“十五篇”,而云“十五卷”者,以其时篇与卷本无分耳。[1]3714
之下又就许书《叙篇》所言全书字数问题进行阐述,说明古书原初所标字数与后世传本的字数不相符是古书普遍现象,《说文》如此,《史记》也是如此,其言曰:
至于许《叙》中所称文、字之数,与后世传本不符,亦不足怪。盖古人书皆手写,始用竹简木牍,后益之以缣帛,而纸最晚出,凡几变矣。历经传写,讹误衍夺滋甚。书之失真,亦固其所。况许书收字有偶遗者,后人则补之,解说之辞有繁复者,后人则省汰之。故至篆文多于本始,说解少于厥初。《太史公自序》称所著“凡百三十篇,五十二尤六千五百字”,迨史公身后,篇有佚阙,字多损减,旧所标记,早成虚数。今以许书方之《史记》,书有讹夺,殆无不同。世远年湮,已鲜完帙。今日读古人书,本未可求字数之与原书相合也。[1]3714
诸如此类,皆是从文献学角度对古书传承过程中发生的篇卷字数变化进行专门的解说,与纯文字学专注于解释字形字义不同。
(二)对“一”字的解释
古代历史文献作为古代学者的著述,其编纂体式与今人著作形式有很大不同,研究古代书籍的著述体式,这是历史文献学的重要工作。《约注》对这种工作非常重视,有不少地方对此类问题进行专门的阐述与分析,这正是张舜徽的历史文献学识见在《约注》中的具体表现。“始一终亥”在许慎的学术思想中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如果只就“一”字和“亥”字本身及许氏的说解进行注释,可能就不会注意到以“一”字“亥”字作为全书开端与结束的文献学意义。张舜徽对此有专门的解说,不仅只对“一”、“亥”两字的形音义进行注释,而是更为深入地分析其中的丰富内涵,让我们明白许慎这样布局的用心以及由此反映的古代历史文化现象。许书对“一”字的说解为:
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2]
《约注》的解释:
说解四句用韵①四句用韵,前人已经指出,张舜徽在“一”字按语中引严章福注:“许梿谓……四语乃隔句用韵法。”,乃许君自道著此书时所以用“一”冠首之意。此书五百四十部,九千三百五十三,始一终亥,有条不紊。本书《叙篇》所云“立一为耑,毕终於亥”是也。“亥”篆下说解云:“古文亥为豕,与豕同。亥而生子,复从一起。”末二句亦用韵。古人属辞,每喜于散文中夹以韵语,以形容其自得之意。昉于《易》之《文言》,汉人文字中,如《太史公自序》论及道家,亦用斯体。其他类此者甚多,不足怪也。[1]1
阐明许书以“一”开端、以“亥”结束的用意。其实“子、亥”正是地支的始终二支,亥回到子表示终而复始之义,这是古代文化的重要观念。人们都知道从子到亥再从亥到子是循环的过程,但往往不太清楚“一”又代表“子”,所以至“亥”复始于“子”,也正是复始于一的意思。张舜徽通过阐述许慎这样安排众部诸字的首与尾,且在《叙篇》中明确说明“立一为耑,毕终于亥”的用意,“始一终亥”的用意就清楚了,而这又是理解古代学者著书特定用心的一个好例,使我们知道对待古代文献要做综合的理解,不可放过这样具体的细节,始能加深理解古代文献的诸多含意。
此外,根据张舜徽这样的注说,我们还可以进一步理解以“一”为开端的文化内涵。“一”是汉文字的开始,所有汉字可以说都起源于一。一代表横划,这是汉字最基本的笔划和单位。所有的汉字正是由此产生,由一孳乳而成庞大的汉字体系。古代以一代表万物之始,甚至赋予它深刻的哲学意义。所以许慎对于“一”字,不是仅从字形上解释,而是把它视为“太始”,认为“道”与天地、万物均起于一。
有些学者根据小徐《系传》及《韵会》引《说文》此句并作“太极”,因疑当作“太极”而不作“太始”。张舜徽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说:
《易纬乾凿度》云:“太始者形之始也。”《说文解字》乃据形系联之书,而以“一”居首,故曰“惟初太始,道立于一。”[1]1
以“一”与“始”有内在关联系,故知当作“太始”,而非“太极”。《说文》将众多文字据形系联,这是该书的基本特点,而众多文字都由一划开端,所以“一”是所有文字之“始”,故称为太始。这个始不仅是文字之始,又是道与天地、万物之始,所以一代表着始,这是中国古代对一字的深刻理解,而许慎正是基于这种文化认识以“一”字为全书之始,而以“亥”为全书之终,首尾相应,终始循环,也完全合乎古代哲学观念。古代以干支纪数,干与支相比,干为主,支为辅,所以支排在干之后,而十二支的最后一支亥,理所当然成为纪数之名的最后一位,因此它也就代表着万物之终。与“一”代表着太始、为道与万物之始的“一”相比,“亥”的这一层含义也就由此而凸显出来。张舜徽对“始一终亥”内涵的解释尚未结束,他又说:
《老子》云:“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淮南子·原道篇》云:“道者一立而万物生矣。”皆许君撰述此书“立一为耑”之所本,故缀为韵语以形容之。[1]2
以一为万物之始是古代哲学的重要观念,故许慎基于这一观念“立一为耑”,把“一”排在全书之首,列为众字之始。也可以说,这是从文字产生的角度对《老子》思想的一个具体解释,由此亦可知张舜徽对许慎“立一为耑”的解释不限于文字学范畴,已经推广到了古代哲学的领域。这种基于历史文献学广博视野的注说,使我们对于古文字学及其文献的理解,也相应地进入了更高更广的视域。若仅就文字学的角度来注说“一”,可能就会觉得不必把“一”与“太始、道、天地、万物”这样的哲学概念联系起来,甚至会觉得许慎对于“一”字的这种说解有些离谱。而张舜徽出于历史文献学深厚根柢的这种注说,就能不仅让人们觉得许慎的说解有其必然性,更会由此认识到许慎这种说解的深刻内涵,又非单纯文字学所能阐释。以此为例,我们就更会看出《约注》独特历史文献学识见的重大意义。
至于古人在散文中间或使用韵语的现象,前面已有注说加以解释,但张舜徽又从历史文献学考镜源流的角度对这种现象做了更为深入的阐释:
今人有疏证许书者,疑此四句①指许氏对“一”字的四句说解。为吕忱所增,非许书原文,失之矣。[1]2
之所以会有此“失”,正是因为有些学者只从纯粹文字学角度来疏证许书,以为《说文》既是文字解说之书,不应说到什么太始、道、天地、万物等观念,因此产生这种怀疑。张舜徽于是以历史文献学的常识来为这些学者祛惑:
许君以前字书,若《仓颉篇》《急就篇》之流,悉为歌括体,便于学僮诵习之书,与后世《杂字》《千字文》《百家姓》《三字经》相类。至于网罗古近文字,分别部居,据形系联,不相杂厕,则实自许书始。[1]2
《说文》成书之前,已有多种解释文字之书,如《急就篇》,其特点之一是采用歌诀体,以便诵读。发展到《说文》则成为分出部首、据形系联的专门字典,这是历史文献学常识,具备这种常识就不会觉得许慎说解中出现韵语奇怪。这就象许氏说解以“太始、道、天地、万物”一类哲学概念解释某字的特定含义一样,都是历史文献学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正是历史文献学识见在文字学中的特殊作用。
(三)解说“题上事”
在“一”部之末,有“文五,重一”四字,段玉裁称此四字“盖许君所记也,每部记之以得其凡若干字也”[8]。张舜徽针对此事又作注释,称此于古籍为“题上事之例”:
古书有题上事之例,余早岁所著《广校雠略·著述标题论》已详举之。许书每部之末题“文几,重几”,与《诗》三百篇篇末悉题“几章几句”为例正同。顾《诗》篇所题,出编诗者之手,许君效其体而自记之耳。许书五百四十部,散在十四篇,每篇之末,又总计若干部,文几、重几,凡若干字。十四篇后,而以《叙篇》终焉。皆所谓题上事也。[1]5
题上事之例,是古籍特有样式。段玉裁只是说明此处字数统计是许君自记,并没有进一步从文献学角度来论述古籍的题上事之例,而张舜徽从文献学角度专论此事,即与文字学家不同。此处的“题上事”是就一部文字之总结,更有就一卷进行总结者亦为“题上事”,如卷二之终,张舜徽再次阐明古人著书题上事之例:
古人为书,每于纷繁事物比叙既竟,而后总题上事。许书于每部每篇以及全书之末,皆有总计之辞。此与《汉书·艺文志》每类每略以及终篇均记都数于尾,为例正同。后世传写许书者,乃妄移每篇末所记于每篇之首,违于古书体例矣。段氏注本改复其旧是也,今从之。[1]257
此指一篇终结时的“题上事”,与一部结束时的“题上事”又有不同。现在的卷一和卷二,实际上是许书原书的第一篇,其对第一篇的题上事放在此篇之末。原来每一篇被后人分为二卷,所以原来的第一篇就成了第一、二卷,而许氏对第一篇末的题上事,又被后人移到第一篇之首,段玉裁已经指出这种移动不合乎许书之旧,故改复其旧。但他没有象张舜徽那样从汉代著书体例的角度加以说明,故段氏偏重于校勘,而张舜徽则完全出于历史文献学的识见。
(四)考察古史
张舜徽理解的历史文献学,强调通人治学所特具的博大气魄,而不拘于一隅,不以黄宗羲所说“析之愈精,逃之愈巧”的“专家”自居。《约注》中所以处处闪现出历史文献学的识见,就在于张舜徽撰述《约注》,不是只就《说文》研究《说文》,只就古文字学研究《说文》,而是在数十年的时间里,不断博览各类古籍,逐步形成了历史文献学所必须具备的博大气象。张舜徽曾说:“我在撰著《说文解字约注》的过程中,除涉览了一百多家研究《说文》的专著外,还参考到许多有关水道、地理、生物方面的科学书籍,以及近三百年间文集、笔记中有关释字明制、考证名物的记录,然后才敢下笔。”[9]
《说文》记录古代诸多文字,文字的涵义之中则保存诸多历史信息,所以张舜徽研究《说文》,在解释形音义之外,更具有历史学家的视野,从《说文》中考察诸多与古代历史有关的内容,这也是文献学与历史学紧密结合的特点所在。若无这种历史学家的视野,则文献学也不能称为历史文献学。
《约注》中此类通过具体文字考察古史的例子很多,如果汇聚而分类并加以疏理,完全可以看作张舜徽在古史研究上的一部内容极为丰富的专著。以下仅略举几例,以见其概,目的是要让人们明白张舜徽之学又不限于文献学一端,这也是张舜徽所以倡立“历史文献学”一科的微意所在。如卷二“葬”字,许氏说解云:“藏也,从死,在草中。一其中,所以荐之。《易》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张舜徽注说:
本书人部“弔,问终也。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从人持弓,会殴禽。”合“葬”字篆说解观之,可知太古无棺敛深埋之制,人死但弃之厚野,用草覆荐之而已。又恐遽见残于禽兽,故问终者必持弓以往,为守候焉。今日籀绎许书,亦可从文字以考明古史,此类是也。[1]257
所谓“今日籀绎许书,亦可从文字以考明古史,此类是也。”就是明确地揭示了张舜徽研究《说文》的一个特点,“从文字考明古史”。始终保持着对于古史的考察之意,这是历史学家研究《说文》时与文字学家的不同之处。
如卷一“帝”字,许氏说解是“王天下之号也”,张舜徽对此有大段注释:
帝为王天下之号,自是借义。其本义当别有所指。自郑樵《通志·六书略》谓帝象华蒂之形,假为帝王字,后之说者如迮鹤寿、吴大澂、马叙伦皆从之,而其实非也。考“帝”字最初受义,当与“日”字同原。帝字……最初古文乃象日之光芒四射状。天地间最审谛之物莫如日,日与帝止舌上、舌头之分,音本相近,盖本为一字也。其后人群有统治者出,初民即拟之于日,故以帝称之。古称“天无二日,民无二王”,又称“时日曷丧”,皆指君天下者而言。《易》云:“帝出乎震”,震谓东方,帝即日也。[1]7
对“帝”字的考释,实际上说明了上古帝王所以出现以及所以如此命名的社会原因,所释当为远古之事,但这种观念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存留甚久而未息,我们曾用红太阳歌颂毛主席即此种文化观念遗存的表现。张舜徽在《说文》中找到这一现象的源头,证明《说文》与历史学极大相关。
通过文字考察历史,张舜徽又不限于书本,而能联系各地风俗。其实各地风俗往往都是形成于特定的历史过程中,是历史的另一种表现。将书本与地方风俗结合起来研究文献,这也是历史文献学的重要方法之一。卷二十八“辩”字,许氏说解云:“治也。从言,在辡之间。”张舜徽引徐锴说:“察言以治之也。”引徐灏说:“《周礼》‘乡士辩其狱讼’,谓审察而判断之也。引申为口辩之称。”二徐说都没有从根本上解释清楚辩与治狱的关系,因此张舜徽进一步解释说:
辩从言在辡之间,而训为治,自当以治狱为本义。湖湘间称治狱为“辦案”,又称加有罪者以重罚为“辦人”,皆用辩之本义。引申为治事之通称,今语所称“辦事”,谓治事也。辦即辩之语转耳。又通作班,《荀子·君道》篇云:“善班治人者也”,古言班治,犹今言辦理也。[1]3594
从张舜徽的《约注》中可以看出,研究文字以究其意义为根本目标,文字的形和音最终必须统一于义,为训其义服务。而字义不是抽象之义,又必然与具体的社会事物以及历史文化的方方面面密切相关,所以如果只从文字、音韵、训诂角度来考察字形、字音、字义,而不与历史学联系起来,就都会产生某种偏狭之弊。张舜徽读书治学,一以博通的历史文献学为准,文献学又是为历史学服务的,以历史学统率文献学,以小学为文献学的基本功,如此结合起来,才使《约注》一书充满历史文献学的特色,诸多注释都有丰富的历史学和文献学内涵,这是我们今天阅读《约注》时必须注意的,也是我们纪念张舜徽的学术时必须强调的。
[1]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2]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7.
[3]许刚.张舜徽的汉代学术研究[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4]张标.20世纪《说文》学流別考论[M].北京:中华书局,2003.
[5]王波.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综论[D].银川:宁夏大学,2004.
[6]刘韶军.《说文解字约注》学术价值初探[M]//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献研究所.張舜徽学术研究.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5.
[7]班吉庆.建国50年来的《说文解字》研究[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4(5):41-47.
[8]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1.
[9]张舜徽.张舜徽学术论著选[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