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社会的住区设计对策
2012-03-07蒯国斌
蒯国斌
1 面临的问题及其紧迫性
1.1 上海快速步入老龄社会
2011年4月18日媒体报道:“到2015年,上海户籍老年人口将超过430万,比例将接近30%,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的纯老比例和农村纯老现象突出;独生子女父母将逐渐成为新增老年人的主体,从2013年起,上海新增老年人口中80%以上将为独生子女父母。”
同时,根据一项全国性的调查显示,“83.4%的市民认同社区养老,70.4%的市民表示愿意选择社区养老。上海有92.06%的老年人希望在自己家中养老。据上海市民政局消息,上海将使90%的老年人实现家庭自我照顾,7%享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享受机构养老服务。”
1.2 居家养老
鉴于大多数老人选择居家养老方式,而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基点、社区为依托、专业机构服务为支撑来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因此生活中老龄设施的配置对97%的老人或30%的人口的生活便利显得尤为重要。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中将老年人分为自理老人、介助老人和介护老人。
(1)自理老人:生活行为完全能够自理,不依赖他人帮助的老年人。
(2)介助老人:生活行为需要依赖扶手、拐杖、轮椅和升降设施帮助的老人。
(3)介护老人:即生活行为需要依赖他人护理的老年人。
本文主要针对自理老人和介助老人的居家养老。
目前上海养老相关的机构主要有以下三大类:养(敬)老院、日间托老中心、助老服务中心,还有一些零星的老年公寓。三类机构分别针对不同的身体状况的老人,养(敬)老院是住宿制的养老机构,主要服务介护和介助老人; 日间托老中心主要服务介助老人; 助老服务中心主要为介助老人和部分自理老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如买菜做饭、洗衣被、料理家庭卫生、生病时帮助就医、读书报、聊天等,是推广居家养老的重要服务机构。
2 老年人的住区生活需求
2.1 老年人的心理和行为分析
城市老年人是以退休老人为主,该群体与其它年龄段人群相比,由于体力下降和社会角色的淡化,退休老人对安全感、邻里感、家庭感以及受尊重和被关怀等有着更强烈的需求。创造亲切宜人的休憩环境,安全健康的活动场所和内容丰富的社交活动等都能充实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培养兴趣爱好如种花、养鱼鸟、下棋、集邮、绘画、旅游、学拳和跳舞等可以消除老年人的孤独感。
其他城市的调查显示,退休老人的文化娱乐生活以看电视和读报纸杂志、与人聊天、运动健身、下棋打牌、栽花种草、逛街逛公园等为主。退休老人平时选择运动健身的主要方式中,选择散步的占90.0%,选择跑步和打拳舞剑的分别为18.0%和3.0%,选择球类和游泳的分别为6.0%和11.0%。
2.2 老年人对住区的基本需求
2011年6月,笔者在上海市中心城区通过问卷调查了50位60岁以上退休老人的居家养老满意状况,发现他们对居住环境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在被调查者中,72%的老年人认为安静的居住环境对他们的生活很重要,60%的老人希望小区人车分流,提供安全步行环境;60%的老年人表示社区要有助老设施和相关服务内容如送餐和家务服务等;46%的老人希望小区有运动健身场所和设施;44%的老人希望各栋楼均配电梯;40%的老人希望小区内部实现无障碍通行;32%的老人希望小区要有活动中心(图1)。
这次问卷中只有44%的老人要求各栋楼都配电梯,比预想的少,可能有3个原因:一是被调查的大都为60多岁身体健康的老人,体能尚可;二是有不少老人住在一、二层,对上下楼的不便感受不深;三是由于社区活动少,邻里陌生,不少老人平时较少出门。
1 2011年上海中心城区老人居家养老需求
尽管问卷中要求设小区活动中心的老人仅为32%,但同时又有84%的老年人表示小区如有活动中心,他们会参加活动,如报刊阅览和健康讲座等,可见只要创造条件,绝大部分老年人对社区活动还是很期待的。
3 住区规划的适老性
3.1 住区的适老性需求
构建完善系统化和层次化的养老系统和老龄设施(医院病房、养老院、老龄公寓、老年活动中心、多功能服务中心等),在上海这样特大中心城市成熟的功能条件下,在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将适老元素考虑在内既是必要也是完全可行和经济上可承受的。
上海市老年用房专业委员会曾于2005年对1069名老年人做过调查,其中332人认为现住房不适宜养老居住,需另觅新居,占31.06%。
居家养老是上海绝大多数老年人选择的养老模式,在普通住区规划和住宅设计中适度优先考虑这30%人口的需要是很必要的。
无障碍住宅是指普通住宅中满足或通过很少量改动就可以满足老年人基本健康生活要求的住宅。适老住宅是指无障碍住宅中能够提供较满意的环境满足老年人特殊生活要求和精神需求的住宅。根据现有物质条件和社会需要,新建100%的无障碍住宅和尽可能多的适老住宅是完全必要和可行的。
3.2 适老住区的规划
理想的社区应该能提供满足各年龄层次人群居住的良好环境,退休老人使用住区环境的频率远高于其他年龄段,因此住区室外环境设计时重点照顾老年人的要求和特点有一定的合理性。
按老年人对住宅环境关注的顺序,对住宅环境设计有以下几点建议:
3.2.1 环境质量良好,尤其要求安静以保证良好的睡眠
“老年人居住建筑居室内的噪声级昼间不应大于50dB,夜间不应大于40dB”。由于沿城市道路的住宅面对无法控制的交通和人流活动噪声,一般不应算作适老住宅;同样贴近电梯井道和机械用房的住宅一般也较难保证夜间安静的休息环境;问卷调查中72%的老人认为安静的环境是小区品质中最重要的。
3.2.2 住区人车分流
问卷调查显示,60%的老年人希望小区人车分流以保证安全舒适的步行环境(图2)。事实上上海很大部分住区均未做到人车分流,汽车/私家车和居民争抢道路的情况很普遍,不合理的停车规划和行车路线造成汽车/私家车对小区宁静安全环境极大的破坏,尤其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更是威胁,同时汽车/私家车排放物也污染小区的空气质量。
住宅门户通道要联系室内外空间,方便轮椅的使用;同时要为室外公共活动场所和场地提供无障碍和安全行动保证。调查中40%的老人提出了这样的要求,这也是无障碍住区规划的一个关键点。
3.2.4 住区社交场所
住区的交往空间对鼓励人们进行社交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有重要的意义。有别于普通上班族和学生有各自的社会活动交往空间和场所,除了在附近的菜场、超市、小区花园绿地等地方交往聚集外,老年人较少有其他可停留和休憩的空间。最近上海出现的自发形成的“宜家老年交友角”凸现了这个矛盾,说明老年人同样渴望在舒适的环境中参加各类社交活动,而目前住区周围的可供老年人参加的社交空间极少。老年人限于体力和认知能力的退化,最好在住区以及附近的活动中心参加社交和文娱活动。虽然问卷调查中发现只有10%的老人有小区活动中心(室)可去,反之有84%的老人希望能参加各种活动。
2 楼宇间有盖行人通道
3 门口无障碍坡道
4 室外有盖空间
住区内的活动场所主要有活动中心(室)、绿地园景如亭台桌椅、露天健身场地和儿童乐园。但少有可供居民驻足聊天的有盖场所(图4),活动中心(室)的配置简陋,没有组织,不成规模。由于上海夏热冬冷的气候环境,住区室外场地的利用率是较低的。调查证明建造有一定场地和规模,由专业机构管理的公共活动中心或社区俱乐部,包含文化教室、茶室、棋牌室、书报阅览、健身中心和一个半篮球场大小的场地等设施,开展民众健康教育、课程学习,不仅能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对亲近社区和活跃社区有很大帮助。
3.2.5 老人居室应有充足的日照
日照能防止骨质疏松,增强抵抗力,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的改善作用;阳光能带给人们心理上的满足及精神上的舒适和放松。问卷调查显示,80%的老年人希望住房内能每天获得3小时以上的日照。而上海地区设计规范要求住宅仅需满足至少一个居室冬至日连续1小时满窗的日照,而且这并不等于说老年人能享受这1小时的日照。事实上在上海两代居和三代居住宅中,常常是日照条件较差的一间次卧由老年人住。由于客观上设计无法满足住宅内所有居室都有充足的日照,所以客厅/起居室这些老人会经常停留的空间应考虑充足的日照,建议规定至少老人卧室或客厅/起居室满足冬至日连续3小时以上满窗日照的居住单位为适老住宅。
2)兼顾利益实现功能,化解改革矛盾。既实现了独立国家级管网公司“管住中间”的功能,又保留了各管道投资主体关注的相关权益,有利于投资主体多元化,避免高度集中带来的新垄断问题。
4 住宅的适老设计
进入老年后,身体机能退化、身体较虚弱,行动迟缓,这就需要老年住宅(房间)设计应着重从方便和安全的角度出发,室内空间宜紧凑,使老人平时自理生活和日常活动的困难最少而且省力。
4.1 住宅配电梯
电梯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代步工具,但是目前绝大多数普通多层住宅,人们则享受不到电梯的便利,特别老、弱、病、残、孕等住户群体对楼宇垂直交通的便利性需求。
国家现行住宅设计规范仅要求7层及以上的住宅配电梯的规定是根据对健康状况一般的中年人攀登时的感觉实测结果来规定的标准;但是近10年来随着人口快速老龄化,老式公房内的老年居民希望解决“上下楼困难”的呼声日益高涨,普通多层住宅内配建电梯的需求已到解决的时候,事实上各地尤其是大中城市均有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图5),但后建电梯会牵涉到原有建筑面积增加导致产权面积增加、后建电梯对部分住户的采光通风条件的影响,以及一系列行政许可的难点等问题,所以在新建工程中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是最方便合理的。而普通多层住宅的电梯费用每台约20万左右,以一梯两户为例,均摊至3层及以上共8户人家的费用约2.5万元,在上百万的房价中,仅占1%-2%,负担很低,所以建议在新建各类多层住宅中均应考虑配建电梯。电梯内部空间大小需能容纳一副急救担架,并设置低位按扭供轮椅者使用。这也是无障碍住宅的一个关键点。
4.2 房型
适老住房的基本房型是两房或两室一厅,留出其中一房在必要时方便子女或保姆照顾老人;三代居可参考采用的拼接式三室两厅两卫(图6)。其中老年用房参照老年公寓标准设计,至少24平方米左右,面宽3米以上。
5 住宅加建电梯
6 拼接式三代居方案
拼接式设计的理念是出于考虑到老年人和子女的作息时间和生活习惯差别较大,共处一室会相互影响而带来不便,因此在设计中如能单独为老年人考虑较独立的起居空间,对其居住质量的提高极有帮助。
4.3 可改动的房型
以框架结构等有利于改动的结构替代砖墙结构,提高房型变化和改造的可能。对生活环境的熟悉和心理的依赖,使大多数人都不愿频繁地搬家,因此在住房的长期使用过程中,尤其对半自理老人和介护老人而言,相当一部分住宅或多或少须 “适老化改造”,以适应人老年化过程中生活需求的转变,如为防滑倒将浴缸改为淋浴;为轮椅出入而加大房门宽度;为增加护理人员房间一室改两室等。通常这类改造有一定的工程量,框架结构的住宅在改造中不影响承重结构的同时,能提供最大程度的改建自由度。
4.4 公共交往空间
由于住区内的社交活动对退休老年人有重要的意义,尽可能布置交往空间是在满足必要的设计指标后应优先考虑的问题。除了外部,在建筑内部如住宅入口(图7)、候梯厅、通道(图8)等公共空间也要挖掘合适空间,如可考虑利用每栋住宅底层,结合门厅等设置敞开的、驻足聊天的公共交往空间,并适当安排桌椅。对内外廊式住宅,在各楼层的公共走道应考虑一定宽度以及局部凸出, 或在适当部位如转角处设计方便的休憩空间,方便居民交流,鼓励邻里互访。这些房前屋后的地方往往是老年人很喜欢去的地方。
4.5 建筑细部
老年人建筑设计的重点是安全性和辅助性,并留有改造余地。在普通住宅设计中兼顾部分适老性设计,不仅不影响居住质量,还能提高舒适度和减少将来适老性改造的难度。由于适老设施和设备较多,覆盖面大,以下仅结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对普通住宅施工图设计中可糅合的主要内容进行说明(引号内为规范条款),其中第(1)(2)(4)(7)(8)(9)建议为无障碍住宅的必要条款。
(1)“出入口内外应有不小于1.50米×1.50米的轮椅回转面积” ,“出入口的门宜采用自动门或推拉门;设置平开门时,应设闭门器。不应采用旋转门”。
公用走廊“仅供一辆轮椅通过的走廊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20米,并应在走廊两端设有不小于1.50米×1.50米的轮椅回转面积。”
(2) “户门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1米。户门内外不宜有高差。有门槛时,其高度不应大于20毫米,并设坡面调节。”
(3) “老年人卧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2.50米,轮椅使用者的卧室短边净尺寸不宜小于3.20米。”卧室要考虑额外的护理空间和足够的储存空间。由于大部分老人分床睡,卧室要偏大。
(4)厕所用推拉门,不用平开门;“卫生间入口的有效宽度不应小于0.80米”
(5)老人容易摔倒,地面和浴池底都应防滑,浴池、厕所、楼梯及走廊两侧应设扶手或预埋件。“改变方向和高度的地方应用明显色彩”。
(6)老人使用的浴室(图9)尽量安装安全的淋浴;厕所和浴室门内外均可开启,并设置紧急报警铃。
(7)“老年人使用的厨房面积不应小于4.5平方米。供轮椅使用者使用的厨房,面积不应小于6平方米,轮椅回转面积宜不小于1.50米 × 1.50米。”厨房内洗涤及灶台和卫生间洗面台下应凹进,以便老人可坐下将腿伸入操作。
7 住宅底层休息空间
8 宽大的走廊空间
9 老人淋浴间
10 宽大的花槽阳台
(8)厨房通道及卫生间面积要适当加大,便于坐凳或坐轮椅使用;老人房的卫生间应靠近卧室,方便老年人及时上厕所。
(9)临街外墙和外窗应有良好的隔声措施,户之间隔墙和楼板也要采取隔声措施。
(10)阳台进深建议不小于1.5米,以提供盆栽花草的可能(图10)。
在上述各项规划和建筑条件中 ,满足基本条件的可称为无障碍住区和无障碍住宅,如能满足其他规定条件可成适老住宅。房屋销售时可对环境良好、符合必要的老年人居住设计标准的适老住宅贴上标签,方便购房者有针对性的选购。
5 结语
老年人是社会的精神财富,作为文明古国,我们一直提倡尊老敬老的优良传统,但在与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区规划和住宅设计上,还没有充分体现出对老年人的关爱。事实上适合老年人的住区和住宅同样地能使其他年龄层次的人感到方便、安全和舒适,其中不存在矛盾。所以笔者建议调整相关法规和规定,鼓励和倡导无障碍住区,并对建成的住区根据条件和民意进行无障碍改建。
居家养老是个系统工程,需要调动整个社会资源,从各方面入手,尤其是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多功能的老年服务中心、社区卫生医疗等等建设,都是完善社会养老体系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
感谢上海市中医文献馆周晴医师等对本文问卷调查工作的大力协助。
References
[1]赵晓征. 养老设施及老年居住建筑——国内外老年居住建筑导论[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
ZHAO Xiaozheng. Nursing Facilities and Residential Architecture for the Elderly——An Introduction on Domestic and Foreign Residential Architecture for the Elderly[M]. Beijing:China Architecture & Building Press,2010.
[2]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编. 老年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99)[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
China Architecture & Building Press. The Design Standards of Building for Elderly(JGJ 122-99)[M]. Beijing:China Architecture & Building Press,1999.
[3]蒯国斌. 对上海居住小区规划和建设的反思[J]. 上海城市规划,2010(4):17-21.
KUAN Guobin. Reflection on the Development of Residential Quarter In Shanghai [J]. Shanghai Urban Planning Review,2010(4): 17-21.
[4]章晓庆,叶松青. 上海老年社区规划和老年住宅建筑设计的探讨[J]. 上海城市规划,2007(3):5-8.
ZHANG Xiaoqing,YE Songqing. Discussion on the Old-age Apartment Programming and the Oldage Residence Design in Shanghai[J]. Shanghai Urban Planning Review,2007(3):5-8.
[5]刘颂,钱仁赞. 老年人弥补性景观及其规划设计初探[J]. 上海城市规划,2008(6):15-17.
LIU Song,QIAN Renzan. A Preliminary Research on the Planning and Design of the Elder Complement Landscape[J]. Shanghai Urban Planning Review,2008(6):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