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振法案”国际进展
2012-02-26卢宝锋
2011年,新西兰议会通过《版权(非法文件共享)修正法案》,使得原定于2010年10月1日施行的该法案,终于在2011年9月1日生效。
新西兰“三振法案”的立法进程可谓困难重重。2008年,有关“三振法案”的相关法律本已通过议会审议,然而鉴于公众的广泛指责,新西兰政府于2009年3月对其予以废止。2010年2月23日,新西兰政府推出《版权(非法文件共享)修正法案》,但最终在各方压力下未能如期生效。此次通过的修正法案对原先的“三振法案”进行了修订,主要包括:将先前侵权人无视三次警告后由地区法院责成网络服务提供商暂停侵权人网络连接,改为由版权法庭负责实施后续的惩罚举措;将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定义明确为网络地址提供商,将大学和图书馆排除在外。修订后的“三振法案”的通知流程涵盖了从侦测、警告到实施三个阶段,到实施阶段时,权利所有人可向版权特别法庭(一个由五个独立专家组成的陪审团)提出裁决申请。特别法庭可对账户持有人处以最多1.5万美元的罚金,或采取一种不太可行而且更为艰难的方式,即从2013年起将侵权者的互联网账户吊销六个月。
法国在2010年开始实施抑制网络盗版的“三振法案”。截至2011年7月“三振法案”执法实施9个月以来,法国网络著作传播与权利保护高级公署(Hadopi)已经收到了1800万份来自未经授权的文件共享版权作品权利人的报告,每份报告都确认了被下载的版权作品和下载了该作品的IP地址。 作为对这些报告的回复,Hadopi高级公署给法国网络服务提供商(ISP)发出了多达一百万条的请求,要求他们辨别那些与涉嫌侵权的IP地址有关的订购者。ISP已经成功辨别了其中的90万IP地址订购者,Hadopi高级公署随之发出了470,878份电子邮件,警告订购者的网络连接已经被用于非法下载。对那些在6个月期限内不采取任何措施阻止下载的IP地址订购者,Hadopi会再次给他们发送挂号邮件,现已有20,598名订购者收到了此邮件。Hadopi表示正在考虑是否对已收到了第3次警告的订购者提起诉讼。法律诉讼可能导致1500欧元的罚款以及长达1月的断网。英国、法国和新西兰先后实行“三振法案”,企图以此来抑制网络盗版。但是该法案与许多的互联网相关立法一样,在订立之初和执行之时都饱受争议。
首先是执法难度问题,一些上网者可能利用一些技术手段或软件辅助,例如代理服务器,规避ISP服务商对其真实IP地址的获知;其次是执法成本问题,从新西兰和法国的通知流程我们可以看出,执法成本相当高昂;再次是这个法案可能涉及到人权问题。2011年中,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发布的一份报告表示,以切断互联网连接为威胁的“三振法案”,例如英国的数字经济法案(DEA)已经侵犯了基本人权。该份报告要求英国、法国等已经采取该措施的国家废除这些法律。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强调了互联网上信息自由流动的重要性,认为对这种自由只能存在非常有限的限制和例外,这是国际人权法的内在要求。这是表达自由这一基本人权的基本保障,而这一原则不应受到随意的践踏。即使是以侵犯知识产权作为理由,切断用户的互联网连接也是一种不符合比例原则的措施,因而构成了对公民与政治权利公约的违反。
目前,美国还没有打击网络盗版的“三振法案”。ISP服务商迫于压力,推出了一套新的警示系统,一旦上网者下载受版权保护的知识产权作品,他们就会收到警告。虽然美国没有“三振法案”,但它却积极推动其他国家制定和实施这个法案。据维基解密报道,美国政府不仅给了新西兰政府极大的压力(可以帮助新西兰政府来起草立法),而且提供近50万新西兰元的财务支持,帮助新西兰唱片行业协会建立盗版举报网站。(卢宝锋 )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强调了互联网上信息自由流动的重要性,认为对这种自由只能存在非常有限的限制和例外,这是国际人权法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