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痕迹检验学科自然科学属性的几个方面
2012-02-15信国庆
信国庆
(天津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天津 300382)
自然科学(natural science)是研究自然界物质形态、结构、性质和运动规律的各门科学的总称。现代自然科学涉及众多的研究领域,一般分为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和应用科学三大类。基础科学是研究自然界物质的本质和各种不同运动形式的基本规律的科学,是技术科学与应用科学的理论基础,技术科学是研究技术理论性质的科学,应用科学是直接应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技术和工艺性质的科学,基础科学、技术科学、应用科学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相辅相成。任何一门学科都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它是每门学科建立的基础,也是一门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标志。自然科学研究的对象是整个自然界,即自然界物质的各种类型、状态、属性及运动形式,研究的任务是揭示自然界发生的现象以及自然现象发生过程的实质,进而把握这些现象和过程的规律性,并预见新的现象和过程,为在社会实践合理而有目的地利用自然界的规律开辟各种可能的途径。痕迹检验是刑事科学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刑事技术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相关原理与方法,发现、记录、提取、识别、检验和鉴定与犯罪活动有关的痕迹物证,用以揭露、证实犯罪的技术方法。痕迹检验是一门多学科交叉、技术性较强的应用学科,是检验人员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运用痕迹检验学知识和现代科学技术研究现场痕迹与犯罪事实、与案件有关的人或物关系的一种刑事科学技术,它研究的方向性强,目的性明确,与实践活动的关系密切。痕迹检验研究对象是犯罪活动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痕迹,如手印、足迹等。痕迹检验技术具有形象直观性、实践操作性、文理综合性的特点,有着广泛的自然科学属性。
一、从研究对象看痕迹检验学科的自然科学属性
自然科学是研究自然界各种物质和现象的科学,具有客观性、规律性和历史继承性的特点。从痕迹检验学科研究的对象看,主要是犯罪现场的各种痕迹,即由犯罪活动所引起的一切物质形态的种种变化现象,同犯罪活动有着方方面面的关联,多是在犯罪过程中造型客体的外部特征,经过相互作用在另一承受客体上形成的客观形象反映。通过痕迹检验进行观察、认识、收集、汇总,其目的主要在于认识犯罪痕迹的产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发现、记录、提取、固定犯罪痕迹证据。痕迹检验的对象具有客观、规律的特性,痕迹检验学科发展的历史也充分体现出代代继承性的特点,从而也说明了痕迹检验学科所具有的自然科学基本属性年代久远。
首先,犯罪痕迹具有客观性,即犯罪痕迹所反映的犯罪活动是一个客观的过程,其个案的痕迹具有特别性,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其次,痕迹的遗留存在规律性,虽然每个犯罪现场都或多或少地呈现出此彼不同的特点,但其遗留的痕迹总是有规律地反映给我们,犯罪留下的物质反映形象通过痕迹反映出来。犯罪痕迹中的个别特征,反映着造痕体的外表结构形态特征。再次,自然科学具有随着社会发展而发展的世代延续的特点。从痕迹检验学科在我国二千多年的发展来看,痕迹检验历代传承的历史充分证明了它的这种历史继承性。1975年出土的云梦竹简《封诊式》,详细记载了公元前262年至公元前217年秦代有关痕迹检验的案例。《穴盗》中的“外壤秦綦四所,袤尺二寸。其前稠綦袤四寸,其履迹类故履”、“内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迹六所”,说明我国当时已经利用痕迹检验办理案件;唐代的贾公彦是提出用指纹进行个人识别,对世界指纹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指纹学家;后晋的《疑狱集》、南宋的《折狱龟鉴》介绍很多痕迹检验的案例;公元1247年,我国伟大的法医学家宋慈撰写的《洗冤集录》的《自缢》中指出,“若经泥雨,须看死人赤脚或着鞋,其踏上处有无印下脚迹”,《溺死》中也强调:“大凡有故入井,须脚直下,若头在下,恐被人赶逼,或他人推送入井,若是失脚,须看失脚处土痕”。这些发现和提取痕迹物证用于勘察现场的案例,无一不说明我国痕迹检验学科发展传承性,带有鲜明的自然科学特性。
二、从研究原理看痕迹检验学科的自然科学属性
自然科学研究的根本目的在于寻找自然现象的客观性,在研究原理上强调唯物观和规律性,认为超自然的现象是不存在的。痕迹检验学科在检验上以物质转移和交换原理与同一认定及种类鉴别为原理,充分体现着唯物观、规律性的特点,其自然科学的特性更加突出。物质转移和交换原理中物质转移是指物质由一客体上转移到另一客体上的运动过程;物质交换是指物质在两客体间的相互交换的运动过程。这两个过程都体现了物质的运动性、客观必然性和实在性以及能为人们所认识的特性,虽然物质经过转移和交换,但仍能客观真实地反映造痕客体的本质,因而为痕迹检验检验和鉴定提供了充分必要的理论基础和物质条件。同一认定是指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为了解决嫌疑人或物与侦查工作中所要寻求的人或物是否同一而进行检验与论证的科学理论和方法。种类鉴别是以提供侦查方向、范围为主要目的,根据痕迹分析检验所得的结果,对留下痕迹的人或物以及有关现象的种类归属所作的科学判断。种类鉴别的客观基础是事物种属关系的实在性,事物的种类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同种类的事物构成了五彩缤纷的客观世界,事物种类的差别性是种类鉴别的分类依据,同类事物之间的共同是种类鉴别的归类依据。
痕迹检验中的同一认定原理是自然科学研究中普遍应用的原理,是自然科学原理在痕迹检验学科中的具体应用。同一认定的物质基础是痕迹的可认识性,痕迹是客观存在的物质,即能为人们所认识,它能客观真实地反映造痕客体的本质,如手印即使在扭曲变形的情况下,也能以疑难的形式反映其本质,即它是痕迹遗留人留下的。同一认定的基本条件是客体的稳定性,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客体能保持其特性或基本特征不变,维系其自身同一的属性。同一认定的鉴别依据是客体的特定性,即在同一认定时,客体的特定性通过特征表现出来。在痕迹特征上既有质的要求,也有量的要求。在质的方面,要求痕迹个别特征反映必须清晰和准确,个别特征的特定性价值比较高;在量的方面,要求反映的个别特征有足够的数量,尤其是特定性价值比较高的个别特征要有一定的数量。当特征的质和量达到一定的要求时,进行自然科学的同一认定就成为可能。
三、从研究方法看痕迹检验学科的自然科学属性
自然科学的最重要的支柱之一就是观察、分析、研究,对自然世界的观察、研究可以认识自然事物的表象及规律。随着时代的发展,在认识和分析的方法上更有了飞速的发展。
痕迹检验中的观察分析法是直接用肉眼或借助仪器,观察分析痕迹的外观形态、结构和细微特征表象的方法,它包括直接观察分析和间接观察分析。直接观察分析是用肉眼从外观上研究痕迹的特征。间接观察分析是借助放大、显微仪器观察痕迹的微观形态、结构,它是直接观察分析的延伸。直观分析和间接观察是自然科学研究的基础方法,也是痕迹检验科学分析案情,提取各种常规现场痕迹证据的最有效的途径。痕迹检验中的图像比对法也称特征比对法,它是通过对痕迹图像与样本图像之间的对照比较,发现客体特征及其异同的一种方法。在痕迹检验中,供比对的图像有类型很多,如手印、足迹等等,对这些图像进行比对时,一般采用并列比对、重叠比对、测量比对等方法。图像比对法是同一认定和种属鉴别中经常使用且必须使用的方法。理化检验法分为物理检验法、化学检验法。物理检验法依据痕迹的物理属性,采用多种光源照射检验痕迹的方法。化学检验法根据痕迹的化学属性,采用化学显色等方法,强化痕迹表象。数理统计法是运用数学的方法,对痕迹的特征及有关表象进行测量与统计,并对获得的数据进行加工整理和分析,以寻求对痕迹检验对象的规律性认识的一种方法。
痕迹检验学科在研究方法上采用的观察分析法、图像比对法、理化检验法、数理统计法,都是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常用的研究方法,是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在痕迹检验学科上的应用。这就是说,发现罪犯的蛛丝马迹、获取认定犯罪的痕迹证据的方法,都是自然科学的科学方法。
四、从鉴定程序看痕迹检验学科的自然科学属性
逻辑推理和判断是自然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通过对自然世界逻辑推理可以了解和评断自然现象的成因。痕迹检验的程序是是为了解决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以科技手段来核实、判定痕迹证据的诉讼活动,检验的结论是我国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痕迹检验的分别检验、比较检验、综合评断等程序存在着十分严密的逻辑推理,是科学地判定犯罪痕迹归属的过程。
分别检验是分别对检材和样本进行分析,通过观察、科学地测定现场痕迹和样本痕迹所反映出来的特征,发现和确定现场痕迹与样本痕迹的特征。检验的顺序是先检验现场痕迹,然后检验样本痕迹。检验现场痕迹和样本痕迹,都要注意观察和研究形成痕迹的条件、方式,初步寻找、选择、确定那些清晰、稳定、可靠的特征,要分析现场检材和样本痕迹有无伪装变化以及变化的原因和表现,并在排除变化的基础上找出能反映其本质的特征,作为比较检验的根据,为比较检验奠定基础。
比较检验是在分别检验的基础上对现场痕迹与样本痕迹的特征进行对照比较,充分揭示双方所反映的被寻找客体与受审查客体特征的异同,将检材和样本特征的形态、位置、大小、相互关系和细节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比较检验的顺序是:先比较种类特征,然后比较细节特征。对于种类特征存在根本差别的,则可作出否定结论。如果双方种类特征相同,才有必要进一步比较细节特征。比较检验的方法主要有特征直接对照法、测量法、连线法、重叠法、拼接法。比较检验过程中,既要全面比较又要具体研究;既要注意研究现象,又要深入分析所反映的本质,进而为综合评断奠定基础。
综合评断是在比较检验的基础上,针对符合点与差异点的性质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的检验过程,其顺序是先评断差异点,然后评断符合点,最后得出结论。差异点是指现场痕迹与样本痕迹不相符合的特征,分为本质差异和非本质差异,本质差异指不同客体之间存在的必然的和内在的区别,非本质差异指现场痕迹与样本痕迹因形成条件不同等原因产生的差别。评断差异点主要分析是否由于客体自身变化、形成痕迹的条件不同、样本痕迹反映特征不充分、处理痕迹过程等几个方面形成的差异。经过综合分析评断,产生差异点的原因是上述一种原因或多种原因造成的,可确定为非本质差异;如果排除了上述外在原因造成的,则可确定为本质差异。符合点是指现场痕迹与样本痕迹之间相同的特征。评断符合点关键在于确定符合点的性质,即符合点属于本质符合,还是属于非本质符合。评断符合点,既要注意对具体特征详细观察研究,又要加强对各特征整体性、联系性的分析判断,重点分析研究特征的数量与质量。当相同特征的质量清晰、稳定、可靠,数量充足,特定化程度高,则证明符合点是本质符合。如果符合点或不清晰,或不稳定,或可靠程度低,或数量较少,不能实现特定化,这样的符合点,只能是相似或偶然相符,则属于非本质符合。经过对特征的差异点与符合点详细分析,深入评断,便可得出鉴定结论。
在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和综合评断等痕迹检验程序中,对现场痕迹与样本痕迹的观察、分析、研究、判断,再一次体现着自然科学认识自然事物的表象的过程,以及在逻辑推理和判断时,对规律性特点进行确定和认定的科学评断的过程,也更加深入地反映着痕迹检验学科的自然科学属性。
痕迹检验学科具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双重属性,否定和回避其社会科学属性是片面的,是对痕迹检验科学规律的违背。强调痕迹检验学科的自然科学属性,是要求我们能自觉地“运用自然科学的特点和规律办事”,要求我们在痕迹检验学科研究和建设中,更加自觉地运用自然科学的立场、观点、研究方法和技术去进行探索痕迹检验的方法和技术,更加深入地挖掘痕迹检验学科的自然科学属性,更多地发现痕迹检验学科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让痕迹检验学科,随着时代发展焕发出更大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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