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多渠道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2012-02-15
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是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对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财政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多渠道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倾斜照顾力度,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强龙头企业自身发展能力。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龙头企业重点扶持。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0.95亿元直接用于扶持龙头企业的产业化经营项目,对3826个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了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向龙头企业提供支持。中央财政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资金支持对象之一,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资金15亿元。自2009年起,中央财政将农产品加工项目列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之一。
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向龙头企业提供金融服务。2007年以来,中央财政实施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对投保的龙头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农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资助订单农户投保农业保险,以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2007年至2012年9月末,中央财政累计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60亿元。中央财政还积极鼓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农产品出口提供风险保障。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积极为龙头企业提供担保服务。专门印发了《关于地方财政部门积极做好融资性担保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引导和鼓励地方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给予风险补偿。
增强税收优惠支持力度,优化龙头企业税收环境。中央财政积极通过减免所得税、免征营业税、免征增值税等多项税收政策直接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等。符合税法规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均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通过减免农村金融业税收间接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积极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此外,通过规范收费减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