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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社会稳定导向的社会管理创新若干问题研究

2012-02-15王飞麟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2年3期
关键词:公众政府管理

王飞麟

基于社会稳定导向的社会管理创新若干问题研究

王飞麟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的深入推进,当前我国已经处在了社会矛盾的多发期和社会风险的上升期,特别是近些年来,一些大规模非法聚集事件、群体性事件、暴力性事件等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加强社会管理当然地成为了执政党和政府当下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社会管理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存在的问题

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以来,在中央历次重要相关会议和规范性文件中一再强调和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但是,当前的社会管理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与社会形势和公众要求并不完全适应,不足以有效地防范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笔者认为,这主要是由于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和实际工作中的偏差所致,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在管理理念上重社会管制、轻社会服务,不利于从源头上化解影响稳定的矛盾隐患

由于受到传统的社会管理思维定势和工作手段的制约,政府通过社会管理实施维稳活动中,过多的侧重于管制,忽视公共服务职能。虽然各级政府也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要求更加突出公共服务,把管理与服务相互结合起来。但是,“服务型政府”的理念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许多地方仍然采取强制或处罚等措施进行管理,缺乏与公众有效的沟通和疏导。由此导致了作为社会稳定与社会风险重要指标的联名信增加率、集体上访增加率等指标不断上升。同时,政府在自身转变职能的过程中,相应的权力监督与制约机制并没有同步健全,行政管理行为不规范、公共服务不完善、公民权利被漠视的情况依然存在,往往导致公众的反感和不满,使政府与社会的隔阂、矛盾进一步加深。

(二)在管理主体上重政府主导、轻公众参与,不利于调动社会积极因素共同参与社会维稳工作

当前政府在社会管理领域的一元核心地位依然非常突出,政府的管理活动实际上触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社会生活的全面组织者、公共产品的直接提供者以及社会稳定的强力维护者。虽然这种建立在过去利益结构单一、社会资源匮乏基础之上的政府全面管控的模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于社会资源配置、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目前社会活动主体、社会元素不断增多,社会利益格局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的形势下,其弊端也更加凸显。突出表现在:一方面政府行为的越位导致管理效能的弱化,由于政府依然包揽着几乎所有的社会管理领域,而且社会管理和维稳的任务畸重甚至不切实际,同时对基层的社会管理和维稳资源配置不足,往往导致疲于奔命、不堪重负、效率低下;另一方面是社会发展变化必然要求维护社会稳定需要各方面的积极参与,但是作为社会生活主体的公众和社会组织缺乏参与的途径、以及相应的平台和制度保障,实际上无法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导致社会维稳的积极因素无法充分发挥效应。

(三)在管理体制机制上重单兵突进、轻协同配合,不利于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合力

各类社会主体利益诉求日益多样化,矛盾日益复杂化,既有个人利益诉求,也有社会阶层利益诉求,而且往往涉及多个社会管理领域,其协调和解决往往需要多个部门联动配合。从近年来的群访事件可以看出,大量都是由于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安全事故处理等原因所致。但是从现状来看,特别是在基层社会管理工作中,党组织的领导职能、政治优势和统筹作用发挥不明显,甚至将社会管理等同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为只要政法部门加大打击和管控力度,就能保证社会稳定。同时,实践中多个部门分头管理、分散管理的情况还较为突出,各方面、各部门协调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没有建立健全和有效运作,更没有形成合力。

(四)在管理目标上重短期效应,轻基层建设,不利于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基础

基于维稳的工作压力,一些基层部门片面强调“稳定压倒一切”,为追求阶段性、短时期和浅层次的稳定局面,往往通过抑制手段维持现有秩序,忽视源头治理,结果导致矛盾无法及时化解,小事情酿成大事件。同时,对社会管理的各项基础建设重视不够,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资金、物质配置不足,部分薄弱的基层社区组织“做事缺人,办事缺钱”。不少政府部门把本应由自己完成的任务硬性安排到基层,导致村镇、社区在本身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还承担着其他一些行政性事务,耗费了大量资源,导致基层服务进一步虚化,基层建设进一步弱化,难以夯实社会维稳的基础。

二、以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稳定的理念、路径等相关因素分析

(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统筹兼顾的基本理念

社会稳定从根本上说关键在于维稳的主体和对象,关键在人。因此,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才能真正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维护稳定。具体来说,社会管理必须更加突出公众参与,畅通民意诉求的表达渠道,建构政府、媒体、网络等全方位的沟通平台,使公众意见和诉求充分表达、有效反馈、及时落实;社会管理必须更加注重社会民生领域的发展,解决好就业、教育、收入分配、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和救济等现实问题,提升施政绩效;社会管理必须更加关心弱势群体,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维护其合法权益,从源头上保障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从当前维稳的社会条件上看,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观念不断增强,在这样的条件下,作为社会管理主导者的政府,必须主动适应法治环境,增强法治观念,在法律授权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和社会管理,尤其不能以“维稳”作为破坏法律实施的理由。一方面,要以自身的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取信于民,建立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为的合理预期;另一方面,加强规范引导,引导公众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严格依法维护公众合法权利,避免制度外的纠纷解决引发新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从社会稳定工作的性质看,其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社会管理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理念。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维护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相结合。从维稳和社会管理的根本目标上看,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与社会实现全面发展,因此社会管理既要突出抓好社会和谐稳定,及时化解和预防不稳定因素,也要保障合理合法的社会活动,不能以稳定为由抑制社会生活。二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必须标本兼治。既要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危害社会大局稳定的各类事件,更要抓好基层建设、改善民生等治本工作,通过管理与发展的“双轮驱动”,把握社会稳定的长久之策。同时,实践证明以往的应急性、“灭火式”,治标管理固然重要,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因此,社会维稳创新关键还在于突破传统模式,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变治标管理为治本管理,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因为抓源头才是治本之策,只有将社会管理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和减少社会矛盾,才能掌握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三是刚性管理与柔性管理相结合。在新的社会条件下,要改变主要靠管、控、压、罚等手段的管理方式,通过对话沟通等办法化解矛盾;运用法制规范、经济调节、道德约束、心理疏导、舆论引导等办法,教育规范人的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

(二)深入推进“三个转变”,加强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1.社会管理主体从一元向多元转变。公众参与是现代社会管理的重要特征,随着社会转型的推进,群众的社会服务需求更加多样化,政府包揽一切的社会管理方式已经不合时宜,社会管理主体急需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共同治理转变,也就是从一元向多元转变。为此,必须发挥党在社会管理格局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确保政府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解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错位”等问题,逐步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特别是要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增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为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搭建平台。

2.社会管理手段从单一向综合转变。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及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必然对社会管理手段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必须努力改变过去重行政、轻法律等其它手段的问题,要在运用行政手段进行社会管理的同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教育、经济和技术等多种手段,共同规范社会行为、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

3.社会管理方式从单兵突进向多部门联动转变。社会管理涉及领域广泛,内容复杂,靠各个部门单兵突进式管理,难度大效果不佳,往往需要突破体制障碍,促进多部门联动,才能事半功倍。社区“一站式”服务依靠居委会、计生、民政、社保等部门的协作,平安创建需要综治、禁毒、消防、信访、交通、安监、卫生等部门的联防联创。

(三)坚持抓好打基础、提能力各项工作,构建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基础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管理规范体系。社会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处理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同时,要不断加强社会管理领域的立法,完善相应的立法体系,特别是紧急情况应对处置的相关法律法规,使社会管理真正有法可依。

2.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社会维稳工作日益复杂化、精细化,因此必须积极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大力培育相关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性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社会治理。首先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资源配置力度,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为其发展创造外部良好环境。其次要注重发挥媒体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明确基层自治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等在社会管理中的责任,动员“两新”组织和社团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可以探索通过外包等方式将社会管理相关支持、辅助性工作委托给社会组织,政府加强指导和监督,既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又为社会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增添新的活力。其三要动员公众参与。大力宣传社会管理中的群众典型,大力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合作精神,注重增强公民的参与意识和能力。赋予公众社会管理知情权,尤其是在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时,通过召开听证、咨询会等形式,提高社会管理的透明度。

3.加强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应对社会风险的能力素质。一方面要加强基层组织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统筹城乡社会管理资源配置,扭转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水平差距。另一方面,要着力加强社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专业专注的要求,加快培养造就一支专业化的维稳工作人才队伍,加强对社情民意的研究分析和判断,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作者:武汉市委党校《长江论坛》杂志常务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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