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
2012-02-15徐亚利
徐亚利
推动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
徐亚利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是深化创先争优、建强基层组织的重要举措。在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中,必须始终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加密切地联系群众。
一、正视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不足的问题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恢复了正确的思想路线和群众路线,领导人民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群关系注入新的活力。从主流上说,人民群众由衷信任、支持和拥护我们党。但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这个危险是长期的。随着形势发展,全党尤其是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的压力不断加大,联系群众的动力却没有增强,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非但没有消除,且面临着加剧的危险。这是因为:
首先,党执政的时间越长,在联系群众问题上越容易产生麻痹思想。执政所取得的成绩越大,在联系群众问题上越容易产生懈怠情绪。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绩,党的一些组织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倾向随之滋长,对群众的冷暖、忧乐漠不关心,脱离群众现象客观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
其次,新的历史条件下,群众主体多样化、利益诉求多元化导致对联系群众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如,一些基层党组织认为我们党是代表我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没必要去接触一般群众,没必要了解群众的具体利益,进而否定和侵犯一些群众的现实利益。群众观念抽象化、群众路线空洞化,其结果是群众利益虚无化,实质是脱离群众。
再次,群众意见诉求与个别基层组织、基层干部的“特殊利益”矛盾使其不愿联系群众。由于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管理体制仍在完善,权力寻租、公权谋私、贪污受贿等消极腐败现象客观存在,个别干部及个别基层党组织获取的“特殊利益”与群众合法利益、合理诉求产生冲突,导致对联系群众的要求阳奉阴违。更有甚者,非但自己不联系群众,还阻止他人联系群众,甚至暗中压制群众意见、打击报复群众。民意表达渠道缺失的结果是把群众“推向”对立面。
二、基层党组织具有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
联系群众是全党的任务,但由于所处地位、工作性质原因,基层党组织在联系群众中具有更基础的作用、更便捷的条件、更大的优势。
第一,基层党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在社会最底层,与人民群众有着直接、经常、密切的联系,便于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群众思想、了解群众情绪、熟知群众生产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靠基层组织落实到群众中去,党描绘的宏伟蓝图必须靠基层组织团结带领群众共同奋斗去实现。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战斗力的基础,而党的全部战斗力都根源于扎根人民这一政治优势。没有基层党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党的战斗力就无从谈起。
第二,党的基层组织是群众向党反映意见的基本载体。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党全部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人民群众的要求体现着社会发展的要求。必须承认,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党的工作还存在着差距。差距就是努力方向。人民群众对党的工作有意见,总是首先找到最熟悉、离得最近的党组织来反映。党的基层组织分布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和群众走得最近、为群众最熟悉,理所当然成为群众反映意见、表达诉求、提出批评的基本载体。
第三,基层党组织是深入群众的有效渠道。群众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基本工作。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对象是基层群众,工作内容是服务群众,工作目标是实现、维护、发展群众利益,工作方法是群众路线,其开展工作的过程就是主动与群众接触、交流、沟通的过程,就是联系群众、走进群众的过程。基层党组织在工作中全面系统地搜集群众诉求、意见和批评,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服务党的领导机关决策,使党的政策真正走进群众心里。
第四,党员是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的基本保证。党联系群众说到底是党员联系群众。我们党有9000万党员,他们都被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等基层组织,都是党的基层组织一分子。这为基层党组织密切联系群众提供了基本保证。基层党组织在联系群众的过程中,必须立足党员、依靠党员、依托党员,努力发挥党员作用,健全和规范共产党员联系群众的制度安排,支持和帮助党员深入群众、服务群众、走进群众,全力密切党群关系。
三、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加密切联系群众
新形势下,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加密切地联系群众,关键是要完善一系列制度安排:
第一,强化教育引导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教育机制,培养基层干部群众意识,让基层组织树立群众路线、掌握群众方法。培育优良的社会风气,让联系群众成为全社会的风尚。塑造榜样的力量,对联系群众的优秀典型予以宣传引导,对密切联系群众的基层干部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完善民意畅达机制。《党章》规定:“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由于没有明确的责任部门和落实机制,《党章》的规定在一些基层没有被很好执行。应当通过在基层设立党代表工作室、党员群众谈心室等形式广泛搜集群众意见,同时建立对群众意见的高效、透明办理与回复机制,真正让群众“有地方说话”、“说了有人听”、“有事能解决”、“有权去评判”,使民意真正畅达到解决问题的地方。
第三,完善社会利益纠纷调处机制。群众意见的背后往往是群众利益。当前,一些群众之所以不愿意向党组织反映问题,就在于社会利益调处机制不完善、不透明,反映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或解决不规范。要建立健全体现群众参与要求、注重弱者话语表达、强调社会公平导向的社会利益纠纷的调处机制。只有群众参与、公开透明,才能取信于民;只有坚持社会公平导向,才能达到社会稳定要求,最终维护人民利益。
第四,健全党内民主机制。随着党内民主机制进一步健全,不倾听群众意见、不密切联系群众、不关注民生需求的党员干部就不能在党内立足,就得不到多数党员群众的支持。建议进一步总结基层经验,适时推行党代表直选、基层干部公推、重大事项公决、党内民主恳谈等制度,以此“倒逼”党的基层干部和基层组织切实重视、认真倾听、及时办理群众意见。
第五,深化群众监督机制。只有发动群众来监督,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才能深入、持久。深化群众监督机制,在密切基层党组织同群众联系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一是深化党务公开,让群众了解党的工作,夯实监督基础。二是完善民主评议、听证质询等制度,使群众有更多机会参与到基层党组织工作中来。三是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监督意识、制度意识和政治素质,提升监督针对性、实效性。四是深化干部问责制度建设,推动由“领导问责”向“制度问责”、“民意问责”转变,使基层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重视群众意见。
(作者:深圳市委党校盐田分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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