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如何吸引民资“落地”
2012-01-31何晶
本刊记者 何晶
能源:如何吸引民资“落地”
本刊记者 何晶
民企如今在风电设备制造业占据重要地位。
能源领域的开放,最终不在于是国有资本还是民营资本,而在于要把资本利用好,在于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
6月20日,《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有关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终于赶在6月底之前“姗姗”出台。
《意见》中指出,目前,非国有煤矿产量约占全国的40%,民营水电站装机约占全国的26%,民营风电装机约占全国的20%,民营炼油企业加工能力约占全国的18%,火电、水电、煤炭深加工等领域已经涌现出一批非公有制骨干企业。
民间资本在太阳能热利用、生物质能开发以及晶体硅材料、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电池制造等领域居于主导地位,在风电设备制造产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民间资本已经进入西气东输三线等国家“十二五”重点项目建设领域。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发布的《意见》亮点在于,实施意见明确表示,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大型炼油项目,鼓励民资参股建设核电站和电网建设,以及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石油和天然气管网建设。
新能源领域日子不好过
2012年6月发布的一份名为“中国能源集团500强”的分析报告显示,在“2011中国能源集团500强”中,国企的主导地位、传统能源行业规模优势、传统能源大省和经济强省区域优势格局依然没有改变,但新能源企业快速崛起,民营企业不断壮大和成长,成为中国能源集团500强中的新生力量和中坚力量。
全球工程机械制造商50强之一的三一集团,其旗下的全资子公司三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在2007年前后就已开始涉足风机制造行业,近几年更拥有自主的核心技术,走“自主研发、自主生产”的全产业链发展道路。2010年其在加速海外扩张的同时,曾规划投资数百亿在风电发展领域。当年三一在风电领域发展的大手笔曾引起业内的广泛关注。
据三一集团内部人士对本刊记者透露,目前在风电行业发展,三一最大的难题在于融资。因为新能源行业的投资巨大,动辄上亿,目前银行贷款又难,所以资金是最大的问题。而与国企合作,回款跟不上,也很难按期执行合同。
前几年,国内的风电、核电、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迅猛,成为制造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实力的制造企业均将其作为自己发展的新起点,纷纷涉足。单在风电领域,从2004年至2009年,全国新增风电装机量每年都翻倍。
但随着我国风电装机的快速增长,局部地区的弃风限电问题日趋严重。2011年度,全国风电弃风限电总量超过100亿千瓦时。该知情人士也对本刊记者表示,目前风机制造业已经进入了“风场发不了电,没有效益,就没有回款”的死循环。
近两年,国家政策也变化明显。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明确指出,“要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入和政策支持”;而2011年由于风电事故频发,政策出现“转向”,当年的风电新增装机首度下滑;今年的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对新能源发展的表述则变为,“建立促进新能源利用的机制,加强统筹规划、项目配套、政策引导,扩大国内需求,制止太阳能、风电等产业盲目扩张。”
在2008年,华锐、金风科技、东方电气三大巨头基本占据了国内风电制造领域一半的市场份额。三一目前还只处于风机制造行业的第二梯队。而随着国企和外企的不断进入以及风电整机市场利润的不断缩水,民企的发展可谓是面临内忧外患。
2011年1月,国内市场排名第一的风机制造商华锐风电曾以90元发行价创出A股主板市场最高价,成为风电行业最大IPO。而到了2012年4月,华锐风电发布的2011年报显示,公司净利下滑73%。上市一年多以来,华锐风电市值蒸发近600亿元。
“所以,目前多数企业都在通过不断降低价格,意图扩大市场份额。”这位知情人士对本刊记者透露。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11年中国风电装机容量统计》显示,排名前20位的风机厂商占据了国内98.5%的新增装机市场,而排名前4家的企业占据了新增市场50%的市场份额。这样带来的结果是小企业的生存越来越难。
民企想要在风电行业进一步发展,例如在地方建设风电厂等,则还面临着诸多限制,不仅要在资金上有充足的准备,而且还要获得准入资质,要得到地方政府在环境、电力、土地、市政等多方面出具的相关证明。而这对于民企来说,更非易事。
该知情人士还分析说,进入风机制造行业是三一集团步入新能源领域的第一步。而今风机制造业的日子并不好过,三一集团或许也会相应地放缓其在新能源领域发展的步子。
风电行业在经历了大规模的发展后暴露很多问题,政府也正在对行业做调整,不再追求量,而是真正提高风电使用效率。
1.2011年10月16日,陕西神木,装满优质煤炭的货车缓缓驶出。
2.2012年3月1日,青海格尔木,工作人员在国家电网柴达木换流站内巡查。
而且从《意见》内容以及民资实力来看,油气勘探开发仍然门槛较高,在民资本已有领先优势的新能源领域对民资来说才更有发展潜力。
民营资本“收”“放”路径
回头看民资进入能源领域的发展,似乎都能找到其“一放一收”的路径。
早在1985年5月,国家已经允许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发电领域。受益于鼓励政策,加之有充足的上网电量和较低的电煤价格保障,在上世纪90年代初,民营火电装机最高曾达到全国总装机容量的14%以上。但随着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行,五大发电集团诞生,国有资本在火电领域开始强力扩张,民营火电企业开始日渐萎缩。目前民营和外资办电占的比例据估计仅有2%。
而在电力领域民间资本介入最多的小水电,目前占全国水电装机和年发电量的30%。但如今小水电的开发在近些年受政策、市场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已经进入薄利阶段,也经历了“过山车”式的发展轨迹。目前,我国水电资源大部分已经被国企圈占完毕,一些干流上的大型水电开发项目民间资本基本无法染指,民间资本即使进入,可争取的资源也已经不多了。
《意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能源资源勘探开发。“继续支持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煤炭资源勘探、开采和煤矿经营,建设煤炭地下气化示范项目。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以多种形式投资煤层气、页岩气、油页岩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项目,投资建设煤层气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项目。”
而2007年,国务院基于推进煤层气发展战略出台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当时的国土资源部曾据此提出,允许“有条件的企业”进入对外合作领域,但“有条件的企业”仅限“相关国有企业”。从这方面看,《意见》的确有实在的进步。
3.2011年4月14日,一辆巡检车辆在华能新疆巴里坤县三塘湖风力发电厂巡检。
“目前的能源定价机制,政府对于能源价格没有完全放开,国企每年都会出现非常巨额的‘政策性亏损’,这对于民企来说是绝对没有力量承担的。”国家发改委能源经济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姜鑫民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但对于放开,也不能一蹴而就。就比如曾经的小煤矿完全市场化后,也带来了新的寻租空间、严重的生产安全、恶性竞争等问题。所以,能源领域的问题都不是简单的放开和自由化就能解决的。”
民企要公平也要求效率
“在能源领域,国企和民企永远不是在同一个平台上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公平的竞争。最根本原因还是价格机制的问题。”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民企并不是没有竞争力、不是没有投资,而是这个竞争平台本身并不公平。对于民企来说,所有投资都要求收到固定回报。
姜鑫民也表示,能源领域作为典型的“高投资、高回报、高风险、高技术”领域,民资进入是否能够达到预期收入,这对于民企来说则是更需要考虑的问题。民企进入到能源领域担当什么角色,就要看它进入的领域、参与的环节与程度,这些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总而言之,资本是逐利的,对于民企来说,要有利可图,它才会去做。
但林伯强教授担忧的是,“如果以后能源领域的体制和价格机制不改变的话,可能的发展趋势,最终还是国企的份额会愈来愈大。”在新能源领域内的发展,在国企还未进入的前期,民企的确发展得很好。但目前国企开始慢慢进入,民企的比例也逐渐下降。
而民企入股国企,仍然是国有控股,这对民企来说只是纯粹的资本增长,对于民企提高效率、改变结构、打破垄断等等的发展都并无太大意义。对于民营企业的发展,我们乐见的是它的效率提高、活跃主动地发展。
“新36条”及新出台的实施细则的意义要在于,我们不断地提倡向民企开放,但在目前价格机制还未从政府脱手的情况下,能保证民企发展的方法,第一,就是要想办法保证民企在能源领域的收益;第二,政府有意识地在某些行业抑制国企发展的比例,为民企留出发展空间。”林伯强教授在采访结束时对本刊记者提出。
但对于6月20日新发布的《意见》,财新网报道认为,“据业内民企高管、学者和分析师看来,这份实施细则新意不多,可供操作的细节亦不够细。”
姜鑫民则表示:“怎么放开和放开的程度都要进行评估。能源领域的开放,最终不在于是国有资本还是民营资本,而在于要把资本利用好,在于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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