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学教材的几篇文章看中国女性的命运变迁
2012-01-29张正强
张正强
中国女性历来被国人冠之以勤劳、善良、任劳任怨,在很多文学家的笔下是美丽的象征和坚贞的代表,然而纵观中国女性的生存历史,他们虽然勤劳善良,美丽坚贞,但也不难发现,她们的命运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也在悄然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并没有随着社会文明程度提高而改善,相反她们的命运却每况愈下,让人同情,令人深思,笔者想从中学课本中的几篇课文里塑造或涉及的女性形象来探讨中国女性命运的变迁,由此窥一斑而知全豹,全面了解中国女性命运的变迁。
根据选入现行中学教材中的《诗经·氓》、《诗经·静女》、《孔雀东南飞》、《柳毅传》、《窦娥冤》、《西厢记》、《牡丹亭》、《祝福》、《纪念刘和珍君》、《荷花淀》 等文学作品中塑造的女性形象,可以将中国女性命运变迁分为五个时期,即先秦时期,汉朝至唐朝,宋朝至清朝前期,清朝末年至民国初年,1921年至1949年。
一、先秦时期中国女性是自由的,受礼教约束较少,男女关系相对是平等的。
秦代以前,人类经历了由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进入阶级社会——奴隶社会的过程。在这历史进程中,由于受母系氏族社会的影响,女性在家庭和社会里的地位相对较高,受礼教约束较少,男女关系相对是平等的。我国现实主义文学源头——《诗经》就有体现。选入教材的《诗经·氓》、《诗经·静女》能说明这点。在《诗经·氓》里有这样的诗句:“送子涉淇,至于顿丘,”这两句诗可以看出,这个时期的女子可以自由出入于家门和社会,并与心上人商讨婚姻大事,这与后来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质的区别。“匪我衍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乘彼陒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从这几句诗可见这一时期的女子相当自由,可以与男子约会,而且勇敢地表达自己对爱情的渴望。“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畔,隰则有岸,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这些诗句可以看出这时期女子的婚姻非常自由,没有“好女不事二夫”的束缚和贞操观,可以自由地与男子解除婚约。在《诗经·静女》中为我们描绘了一幅自由恋爱的热烈场面。“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不炜,说怿女美。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由这些诗句可见在秦代以前,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较高,有相当的自由,尤其在男女关系上是平等自由的。这一点在古代一些典籍中也可以找到佐证,《列子·汤问》中说 “男女杂游,不聘不媒”,《史记》记载,“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搏投壶,相引为曹,推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坠珥,后有遗簪,日暮酒阑,合掌促坐,男女同席,舄履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罗襦襟解,微闻香泽”。《汉书》里写到燕地民俗,燕地宾客相过以妇待宿,嫁娶之夕,男女无别。
二、汉代到唐代,闺媛之礼日趋完备,女性地位每况愈下。
中国的闺媛之礼始于周代,主要是对女孩子进行道德教育,其目的就是培养女孩子能成为合格的女人,闺媛之礼经过不断发展,到了汉代,这种闺媛之礼终于完善。男女社会地位发生了质的变化,女性由于受到种种闺媛之礼的约束而沦为被支配的对象。选入中学教材的《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的形象就能说明这点。从诗句“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可见刘兰芝是闺媛之礼培养出来的一个合格女人,可是她仍然摆脱不了被休被侮辱的命运。她嫁到焦家后,“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她恪守女性的贞洁观,即使一年半载不见丈夫的面,也从未做出轨苟且之事,独守空房之余还要辛勤劳作,更有婆婆虐待,其中的苦或许只有她一人知道。婆婆数落她“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甚至在刘兰芝离开婆家向婆婆告别时,“上堂拜阿母,阿母怒不止”,而兰芝言语之谦恭,态度之和蔼,感情之伤感,让人顿生怜悯之情,恻隐之心。此时,刘兰芝仍然不忘闺媛之礼,没有丝毫反抗,恪守孝道。当她被休回到娘家才十余日,便接二连三地就有人向她提亲,可她都一一谢绝,直到被兄长逼迫时才答应,其实她已做好了以死抗争的心理准备,这又是闺媛之礼在起作用,即“三从四德,好女不嫁二夫”在起作用。最终“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以死来维护自己的清白,以生命为代价完成对闺媛之礼的注释。由此可见,从汉代起女性的自由受到严重的约束,社会地位每况愈下。她们逐渐沦为男性社会的附属物,男女平等关系严重失衡。还有入选中学教材的唐传奇小说《柳毅传》也能说明这点,小说中洞庭龙君之小女,虽贵为龙女,亦遭凌侮而不敢言,只得托柳毅传书送信盼父母救助,可见唐代妇女也受闺媛之礼的束缚而不能自拔。
三、宋至明清,宋代理学影响深远,中国女性受凌辱摧残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中国封建社会经历盛唐之后,开始走下坡路,统治阶级为了挽救倾颓之势,便让御用文人编排出了宋儒理学,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礼教,要求女子守贞,寡妇守节,甚至提出灭绝人性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荒谬论调,这种理学思想在宋元明清达到高峰。
入选中学教材的元杂剧《窦娥冤》便可窥豹一斑,窦娥作为抵债之物在七岁时就被送给蔡家做童养媳,17岁成婚,不到两年就守寡,与婆婆相依为命,艰难度日。最终落得个身首异地,千古奇冤。关汉卿在控诉和抗议封建社会的同时,也有为窦娥能够坚守贞操树碑立传,维护封建礼教“天理”之嫌。而窦娥本人也成为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还有入选的明代拟话本小说《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的杜十娘,她先在妓院受凌辱,后与李甲相爱,不料李甲乃负心薄悻之徒,在归途中将杜十娘卖给了盐商孙富,十娘心灰意冷之际痛斥孙富,埋怨李甲,最终抱宝匣沉江而亡。还有《红楼梦》中众多女子,无论贵为皇妃的元春,还是身份卑贱的丫环,她们的命运都一样,要么成为封建包办婚姻的牺牲品,要么以青灯黄巻为伴,埋葬青春年华。这一时期,更让女性命运悲惨的是明朝将缠足作为一种道德规范来约束女人,女子人人缠足,不缠足就嫁不出去,这样女人就更不幸了,她们除了精神上的不幸,还要承受肉体的痛楚。
四、清末至民国初年,女性虽有觉醒,但依旧生活在传统礼教之中,摧残女性事件时有发生。
清末明初,一部分女性力争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和男性一道寻找救国救民的道路,此时的女性,她们渴望和男性平等地生活、建功立业。秋瑾就是其中最杰出的代表,她为追求自由和国家民族的独立解放而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但是另一方面,二千多年的封建历史给国人思想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大多数女性依然受封建礼教的束缚而不能自拔,依然遵循着“好女不事二夫”、“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礼教。鲁迅在1918年就对女性贞操观发表了震古烁今的观点:“社会的公意,向来以为贞淫与否,全在女性。男子虽然引诱了女人,但不负责任。譬如甲男引诱了乙女,乙女不允,便是贞节,死了,便是烈,甲男并无恶名,社会还算淳古。倘若乙女允了,便是失节,甲男也无恶名,可是世风被乙女败坏了!”女性依然是男性的玩物,而且还要承担败坏道德的罪名。鲁迅的小说《祝福》更能说明这一点,祥林嫂死了丈夫,被婆婆强迫嫁给贺老六,可她命运不济,不久贺老六也亡故了,所幸还遗有一子——阿毛,似乎可以活下去,但更不辛的是阿毛也被狼叼去了,于是她彻底地失去了依靠(封建社会女子的从父、从夫、从子的“三从”,此时都还存在),不久又被大伯赶出贺家,走投无路之际求靠老主人——鲁四老爷,鲁四老爷勉强留下她,但在祝福这个鲁镇最忙的时间里却不让她沾手,就是因为她是嫁过两次的女人,可怜祥林嫂就连出卖自己劳动力换得与其他仆人同样劳动机会都不可能,还有,处于同等地位的柳妈等女人给她编织的迷信鬼话,让她不能自拔,最后她绝望地死去,其实她就是被封建礼教所吞噬,而且还要背负败坏道德有伤风化的罪名。
五、1919年至1949年,女性尤其农村女性也开始觉醒,接受新思想,争取自由和解放。
1919年发生的五四运动拉开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序幕,从此中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人们开始重新审视中国传统文化和思想,同时有取舍地吸取西方文化和思想。从这个时候起,中国女性的思想和地位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她们开始追求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和自由。入选中学教材的鲁迅作品《纪念刘和珍君》中刘和珍、杨德群、张静淑等女子便是这一时期新女性的代表,她们已经摒弃了束缚她们的封建礼教绳索,在社会这个大舞台公开亮相,为国家民族的独立解放奔走呼号。如果说刘和珍等是城市女性的觉醒代表,那么孙犁作品《荷花淀》中水生嫂便是农村女性的觉醒与抗争的代表。《荷花淀》中以水生嫂为代表的广大农村妇女,她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深明大义,送夫参军,助夫杀敌,将自己的幸福和国家民族的独立解放紧密地联系起来,此时,她们已经从刘和珍等徒手请愿者成长为拿起武器进行斗争的战士,这是一个质的飞跃,她们争得了与男性相同的权利,而不是依附于男人而生存的小女人,此时,女性已经和男性成为平等的,相对独立的两个人生活在社会里,她们不再是男性的玩物或工具,从根本上实现了男女的平等。
中国传统女性经历了自由平等——受侮辱——解放自由的艰苦历程,在伤痛她们那段屈辱历史的同时,让人感到欣慰,因为她们终于可以与男子平等地生活在这个世界里敢爱敢恨,自由出入社会职场,寻找自己的人生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