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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保障措施探索

2012-01-28王永红

职教通讯 2012年17期
关键词:校企院校职业

王永红

高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的保障措施探索

王永红

以就业为导向改革与发展职业教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它可以有效的将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与资源融合在一起,推进职业教育模式的转变,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并且适应了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真正地实现了校企双赢。

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保障措施

随着我国经济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大变化,市场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增大。如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更多的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技能人才,是当前摆在各高职院校面前的最大难题。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实现教学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深化教学改革,促使职业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培养高技术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刚刚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1]

一、校企合作的重要意义

所谓校企合作,是一种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运行机制,是学校和企业双方依托各自领域的教育环境和教育资源,以培养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零距离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以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重点,其内容涉及合作制定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合作课程开发、合作师资培训、合作理论研究、招生就业以及教学实习等方面。在此过程中,双方将学校教学、实训和企业实际生产过程的顶岗实习相互融合、相互渗透、产学结合、双向参与,全面培养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增强技术能力为重点的技能型人才。

(一)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

校企双方充分利用各自拥有的资源优势开展校企合作,避免所有学校办工厂和所有工厂办学校的重复建设、资源闲置所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无论从全社会的整体角度看,还是从学校与企业的局部利益考虑,这都是节约资源、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的明智之举,必将有利于建设节约型社会。

(二)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

我国传统教育长期“重理轻实”、“重知识轻技术”,因此,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建立是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一项针对性改革。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是一个需要不断积累的系统工程。同时,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也不能仅仅依靠各级政府的单方面投入,而应调动多方的积极性,共同进行。作为直接享受职业教育发展成果的企业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高职院校的学生提供实习之便也是一条重要途径,而拓展并保持畅通这条途径必将促进职业教育发展。

(三)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校企开展合作,首先能有效解决高职教育中资源不足的问题。这个问题的逐步解决必将加速数以亿万计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而这正是我国工业化过程中必须解决而又难以解决的瓶颈问题。随着企业对技能型人才需求的不断满足,我国工业化进程必将加快,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必将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局面。

二、校企合作的主要形式梳理

(一)“订单式”人才培养

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是指高职院校根据企业需求,在招生时与企业签订联办协议,实现招生与招工同步、教学与培训同步、实习与就业联体,并在师资、技术和设备等办学条件方面合作,在学校、企业两个地点进行教学,学生毕业后直接到合作企业实现就业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订单式”人才培养优势明显:一是符合企业与市场需求,从根本上解决了学生在校学习的职业针对性、技术应用性以及就业岗前培训的问题;二是实现了招生、学习和就业一体化的合作,学生在学习阶段就已熟悉企业的岗位要求,毕业后能很快融入职业环境,从而达到直接促进企业发展的目的。

(二)建立生产型实习基地

校内外的实训基地是校企合作的重要平台。良好的校企合作,应该能够为实训基地的建设与运行提供各种保障。[2]高职院校选择一些规模较大、设备先进、技术领先、管理规范并在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的现代化企业作为学生的实习基地,或是企业提供设备并利用学校的场地建立学生实习基地。如此一来,不仅拓展了高职院校的办学空间,而且还结合生产实际和专业内容给学生提供一个较理想的专业实习及岗前培训环境。为此,校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实训学生进入企业后,完全按照企业员工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直接对口进入企业生产或管理一线,完全进入就业“实战演练”。实习结束后,企业根据用工需求和实习期间的考核结果,择优选聘一部分毕业生充实到员工队伍中。由于学生在实习期间已适应企业要求,所以,留用的毕业生只是由学生到正式员工的身份转换,企业则很快实现岗位需求和员工招聘的无缝对接。

(三)学生进行顶岗实习。

顶岗实习由企业提供实习基地、设备和原料,并指派专业人员指导学生的实习,让学生掌握相关职业的新知识、新工艺、新设备以及新技术,动手分析、处理、解决一线生产实际问题,实现在校期间就能基本完成上岗前所需知识和能力的各种准备,加快从“学生”到“职业人”的角色转换。顶岗实习可以实现:(1)学生既是一个技能学习者,又要通过训练成为一名合格的企业员工;(2)学校与企业、学生与岗位零距离接触,让学生真正步入企业内部,在实训中学理论,确保技能训练到位;(3)学生的技能训练过程,既是提高专业技能的过程,也是提供服务、创造价值的过程,这样,既解决了实训费用紧缺的问题,练就了学生过硬的本领,又真正实现在育人中创收、在创收中育人。

(四)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高职院校的教师应该既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理论,能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又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教给学生实际操作本领,也就是具备一体化教学能力,成为“双师型”教师。校企合作,必须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有所突破,做到“内培外引,专兼结合”,打造出“双师型”教师队伍。这就要求高职院校教师不仅要在专业技术理论上不断充实,还要在实践技能上不断提高。理论的充实可以通过进修、培训等方式进行,而实践能力的提高则必须深入到合作企业的生产第一线不断实践才能实现。教师可利用假期无偿到企业拜师学艺、跟班劳动、熟练技艺和提高技能。企业则根据教师的具体专业为其安排相应实践岗位,同时,指定结对师傅指导实践,并对教师的实践情况认真进行考核。

(五)校企双方师资互补

高职院校的教师大多是理论基础更强一些,相对而言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合作企业所拥有的技术人才恰恰能弥补职业院校这方面的需求。企业所提供的实习指导教师不仅能给学生传授技能,而且能帮助学生学习企业文化,树立现代企业发展理念,有利于学生早日成才。同时,为了适应企业技术提高、设备更新和产品升级换代的需要,企业员工也需要不断地接受培训。而开展校企合作以后,企业只要提出培训的具体要求,高职院校和企业共同研究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教师,并利用校内资源对企业员工实施定向培训。这样,企业既能减少管理者的精力投入,又能降低非生产性支出成本。

(六)“产学研”一体化合作

企业为了保持较强的竞争力和赢利能力,必须要保持产品的领先性,这就需要不断研制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而在新产品的研制过程中,高职院校的教师队伍无疑是一支重要力量。他们既有扎实的专业技术理论,又有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有的还是专业技术能手,有的院校还建有技能大师工作室。让这些教师参与科研全过程,帮助企业解决相关的科研难题,新产品的研制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另外,搞好校企合作,必须强调“以学养学”、“以研兴学”、“以产促学”的合作方针,将科研成果带入课堂,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企业生产力,实现“产学研”一体化。

三、校企合作的保障措施探索

(一)提升校企合作认知,增强主体意识

校企双方要深化校企合作重要性的认识,更新观念,养成参与合作的积极稳定的情感,为校企合作奠定思想基础。高职院校要从培养适用人才的高度以及自身生存发展的角度出发,深刻认识校企合作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中的重要作用。[3]企业应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主动融入人才培养链,将校企合作作为企业长远持续发展的人才支撑的基础性工作。从人力是第一资源的高度出发,理解职业教育的不可或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尤其要认识到高职人才是其产业素质、投资环境、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后劲的重要支撑。

(二)大力拓展合作的思路

必须突破“学校为主、企业配合”的传统模式,实现转型,拓展领域,由浅层次合作向全方位合作转变。校企合作的内容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展的,高职院校要在明确自身办学定位的基础上拓展思路,强化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意识,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特点选择恰当的方式,与学校建立深层次的、全方位的、紧密的合作关系,而不是限于简单的投入资金、物资或提供场所便罢。

(三)形成社会动力机制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创造校企合作的良好环境,引导社会支持校企合作。[4](1)制定相关政策,如在实训基地建设、产品开发和贷款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对校办产业或校企合作股份制企业予以税收优惠等;(2)提供合作便利,如搭建合作平台与组织合作论坛等,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校企联动和合作共赢的动力机制。

(四)建立利益驱动机制

校企合作一定要实现双赢才有生命力,能否长期合作,取决于双方利益平衡点的寻找和把握,必须注重构建双赢的利益驱动机制。站在企业角度,需要在合作中保证的利益有:优先选择优秀的高职院校;利用学校资源对职工进行继续教育;借助学校的信息与技术服务,进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新技术的引进、设备的技术改造等;实现企业宣传效应,树立企业形象,等等。站在学校的角度,也应该保证相应的利益,如获得企业的捐资助学;得到企业在教学实践中的设备、场地等支持和师资、管理等配合;实现招生、培养、就业的良性循环,扩大办学规模。

加强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教学与生产相结合,校企双方互相支持、互相渗透、优势互补、利益共享,这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因此,开展校企合作是谋求学校和企业共同发展的必然选择。

[1]王荣明.加强校企合作培养技能型人才[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2011(9):131-132.

[2]孙云早.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是职业院校发展的必由之路[J].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6):14-17.

[3]袁银枝.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困境及其突破[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1):33-36.

[4]李莹.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问题及对策探讨[J].科技广场,2009(2):227-228.

王永红,女,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数控技术教学、实践教学管理。

G717

A 文献标识码:1674-7747(2012)17-0036-03

[责任编辑 李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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