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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钢琴艺术史课程教学刍议

2012-01-28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关键词:艺术史钢琴院校

毛 肄

MAO Yi

21世纪是一个追求多元文化的时代,钢琴教学已不仅仅是单纯意义上的演奏技巧训练,探索300年钢琴艺术发展历程中不同音乐流派、艺术风格所蕴涵的人类文化意义,挖掘与整理欧洲传统钢琴音乐以外的大量历史文献等都已成为当今高等艺术院校钢琴专业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钢琴艺术史这一课程的应运而生并广泛开设及推广于艺术高校钢琴专业教学中,已充分说明钢琴艺术学科体系在我国高等艺术教育事业中的逐渐完善与蓬勃发展。

作为以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艺术类高职院校,如何结合自身教学目标、教学层次及师生素质等多方面因素,合理有效地开展这一课程的教学,使之真正发挥理论联系实践的指导意义,正是我们亟待为之探索与研究的崭新课题。

一、钢琴艺术史课程定位与教学意义分析

高等音乐艺术院校的专业教学中,音乐史论课程基本以西方音乐史、中国古代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等为主干课程。而其中,作为对西方音乐历史研究的细化与延伸,钢琴艺术史则因其侧重于300多年西方钢琴艺术发展历史进程的剖析,具体阐释各历史时期中的人、作品及风格而成为钢琴专业教学中不可或缺的一门必修理论课程。“钢琴艺术史,作为音乐史的一个分支,既不同于一般编年记事式的史论,亦不着重于对大量作品的详尽分析,而是力图从宏观上梳理西方钢琴艺术历史的发展脉络,拓展演奏者的思维空间,使之加深对于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作曲家的风格特征的理解,从而在一张经纬交错的钢琴艺术历史宏图上建立更能准确表现作曲家意图的演奏,进而达到纯熟完美的艺术境界。”[1]

高等教育专业教学中任何一项实践技能的形成与提高都离不开基本理论知识的指导和积累,钢琴艺术史课程的理论教学应始终伴随着钢琴专业教学的全过程。它的意义不仅在于使学生初步掌握钢琴艺术历史发展的基本轨迹,较全面地获取有关钢琴、作曲家和钢琴作品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自身音乐鉴赏能力与艺术修养,加深对西方音乐史的认识,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钢琴艺术的历史发展脉络的全面梳理,积淀对钢琴演奏、钢琴作品及音乐风格方面的认知与了解,为钢琴学习与演奏提供较为系统的理论知识参考,从而准确地理解并表达作品的艺术内涵,有效地提升个人演奏技能。

二、高职院校钢琴艺术史课程教学特性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钢琴艺术事业的迅速发展,其学科建设及教学体系也正逐步走向完善,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建立系统的钢琴艺术教学与知识体系对于我国钢琴艺术发展的重要性。

上海音乐学院是在我国高等音乐院校中最早开设钢琴艺术史课程的院校,我国其他专业院校随即逐步设置与开展了这一课程的教学研究。经过众多专家学者以及专业院校教师孜孜不倦的努力,如今我国的钢琴艺术研究与教学水准已日趋成熟。《中国钢琴文化之形成与发展》 (卞萌)、《西方钢琴艺术史》(周薇)等专著与教材的问世也充分证明了在高等艺术院校中钢琴艺术史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与本科音乐院校相比,由于在教学层次、培养目标等诸多方面的不同,高等艺术职业教育在钢琴艺术史课程的教学中,有着自身的特性与要求。

(一)培养“高素质、高层次技能型人才”的教学目标强调基础理论知识的巩固与积累

经历多次转化与衍变,我国艺术类高职院校教学目标最终落定于培养“高素质、高层次技能型人才”,同时也以其“高等性、艺术性、职业性”等特质而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一种特殊类型。众所周知,在艺术教育规律中,一项演奏技能的形成与稳定固然需要日复一日的基本技巧训练,但当进入需合理运用技术来表现作品音乐内涵的中高级阶段之时,相应的基本理论认知即成为升华演奏技能与演奏个性发挥的基础。例如就格里格《钢琴抒情小品》而言,对于其和声语言的创造性运用及作品中所蕴藏的挪威民族性精神内涵的理解与认识才是作品完美演绎的关键之处。由此可见,在钢琴教学中,相关基本专业理论与人文知识的构建与提升是单纯技能训练得以深化并达到更高境界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也是钢琴艺术史课程在高职艺术教育中使钢琴专业教学走入“高素质、高层次技能”教学目标所起到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与完善要求专业理论课程教学的深入与细化

高职艺术院校生源基本以“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为主,大多数学生未接受过较长时间的专业系统训练,有的甚至只是在专业考试前临时进行演奏技能的突击训练。因此,学生缺乏良好的技能基础以及对专业素养知识的严重匮乏是当今艺术类高职院校所共同面临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诚然,高职院校的钢琴专业教学主体应是传授给学生钢琴演奏的基本技能以及进行大量的基础技能训练。但是,学生个人艺术修养与整体素质的提高,仅仅依赖于单一技术技能的教学与训练是远远不够的,综合音乐素质与艺术修养的不足以及对于钢琴专业理论知识的缺乏都使得学生在实际演奏中在技术运用、作品理解与音乐表现等方面显得十分稚嫩苍白,高职院校钢琴专业教学中钢琴艺术史等专业理论课程开设与教学深化的必要性亦在于此。

(三)理论须联系实际,加强“应用性”理论知识的指导与教学

高等艺术职业教育的“应用性”与“职业性”的特质,要求具体教学中无论是理论知识的传授还是实践技能的培养都必须最终与学生的就业导向相联系。高职院校钢琴专业学生毕业后从事职业演奏行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大多最终从事的是钢琴基础教学及培训工作。这就要求高职院校的钢琴艺术史课程教学应重点加深对钢琴演奏技巧历史演变及钢琴教学理论历史传承等内容的传授,这也是与普通音乐院校相比本课程在高职钢琴专业教学中的一个特殊之处。

三、高职院校钢琴艺术史课程教学现状分析

在高职院校钢琴专业教学中,钢琴艺术史实属一门新兴课程。由于起步晚、时间短,并且在教学目标、教学层次及学生素质等方面与音乐院校有着较大差异,因此简单以普通高校模式来开展高职院校钢琴艺术史课程的教学已暴露出诸多误区与不足

(一)教学思路模糊,教学内容雷同于中外音乐史

“一部钢琴艺术发展史,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世界音乐史的缩影。”[2]的确,尤其是在近现代西方音乐史上钢琴艺术的发展几乎贯穿整个发展历程。在巴赫、贝多芬乃至肖邦的钢琴音乐创作中,不仅蕴含着欧洲钢琴艺术发展的历史进程,更浓缩了西方音乐发展从巴洛克到浪漫主义的历史变迁。

但应注意的是,虽然钢琴艺术史与人类音乐艺术发展历程有大量的重合及相似性,但两者却不能够截然等同。300多年的钢琴艺术史无论从深度与广度上都无法与人类几千年的音乐艺术发展相比拟;同样,特有的历史发展脉络及艺术内涵也使得音乐历史不能够完全代替钢琴艺术发展的历史。

然而,在现今许多高职院校钢琴艺术史的教学中,却往往将钢琴艺术史等同于中外音乐史。由于教师教学指导思想及教学思路的不明确,未把钢琴艺术特有的艺术内涵与历史发展线条从音乐艺术发展的整个历史中提炼及梳理出来,由此导致在教学内容上与中外音乐史有着较多的重复与雷同。例如,对于古典主义前期钢琴艺术发展的这一内容,不仅仅是将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等一系列作曲家以及他们的主要钢琴作品一一罗列,更为重要的是要从以上内容与历史事实之中去剖析古典主义时期钢琴音乐的创作风格、钢琴演奏技巧的传承与发展以及对于后世钢琴艺术发展的影响等诸多方面,从而全面梳理这一时期钢琴艺术发展的历史脉络与主要特征。

由此可见,钢琴艺术史是围绕着“钢琴”这一乐器并以有关“钢琴”的诸多核心内容而展开的,明确的教学思路与精确的内容侧重是钢琴艺术史课程教学能否得到真正体现的关键。

(二)重作品分析,轻史论剖析,教学形式雷同于音乐欣赏课程

从巴洛克到20世纪近现代,300多年以来的世界钢琴艺术发展历史给人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钢琴作品,而对于大量优秀作品的剖析与欣赏,也正是钢琴艺术史课程教学中的主要内容之一。

“但是,众多作品实例的赏鉴,其着眼点并不在于对具体作品的详尽分析,而是将看似孤立、零碎的历史现象串联起来,探讨各种现象的来龙去脉。”[3]如果只依靠欣赏作品,加上对作曲家的生平、创作风格等常识的简单介绍,却抛弃创作背景、历史文化影响等方面的史论分析与研究,那是远远不能够涵盖及揭示钢琴艺术史中深度的学理意义与精髓所在的。缺乏理论支撑与理性剖析的欣赏,仅仅只是极为表面的感性认识,无益于对作品内涵的探究。

(三)教学内容过于单一,忽略钢琴演奏艺术、钢琴教学研究方面的历史进程,缺乏对中国钢琴艺术发展历史的探究

目前,国内大多数专业院校钢琴艺术史课程采用的教材主要是《钢琴艺术三百年:从巴赫至现代的钢琴艺术史》 (冯丹、姚纯青译,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以及《西方钢琴艺术史》(周薇著,上海音乐出版社)。此类教材系统、详尽地阐述了欧洲钢琴从巴洛克前期直到20世纪近现代的发展历史,但存在一些内容的缺失与遗漏:一是缺乏自浪漫主义时期作曲家与钢琴演奏家逐渐分离之后的演奏家系列与钢琴演奏艺术历史进程的阐述;二是对钢琴教学理论的历史演变内容的缺失。

同时,自1915年赵元任先生所创作的中国第一首钢琴作品《和平进行曲》起,到划时代意义的钢琴作品《牧童短笛》的问世,直至现今郎朗、李云迪等钢琴家的声名鹊起,中国钢琴艺术发展的百年历史早已成为整个钢琴艺术发展历史中极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对于全面了解与认识世界钢琴艺术发展历史而言,对中国钢琴艺术发展的任何忽略或回避都是极不科学的;同样,缺失中国钢琴艺术发展历史的钢琴艺术史,也将是一部不完整的“钢琴艺术史”。

因此,合理而全面地整合教学内容,在有限的课堂教学时间内使学生最大限度地拓宽自身知识面,也是开展高职院校钢琴艺术史课程教学的核心问题。

四、高职院校钢琴艺术史课程教学思路分析

如何建立行之有效的教学思路,是一门课程教学目标能否达到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高职艺术院校的钢琴艺术史课程教学思路应完全区别于本科类艺术院校同类课程的教学。其中,主要体现为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两方面的差异。

(一)具有一定广度与深度的教学内容

1.键盘乐器的历史沿革

从击弦古钢琴、拨弦古钢琴到1709年克里斯托弗瑞制造出世界上真正意义的第一架钢琴,再到现代钢琴的历史发展与改良,“乐器的变革与创作风格、演奏风格都有着密不可分且又相辅相成的关系”[1]。在钢琴艺术发展的任何历史时期,钢琴作为乐器的不断成熟与发展,直接制约与影响着作品风格及演奏方式的转变,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2.音乐作品的历史发展

优秀的钢琴作品与历史文献,高度集中了钢琴艺术历史发展的价值与精髓,理所应当是课程教学内容的核心部分。通过对具体作品的解析与学习,学生不仅可以充分了解各历史时期优秀作曲家的创作个性及风格特征,领略钢琴艺术中不朽之作的音乐魅力,而且在此基础上还能更清晰地梳理出钢琴艺术发展的历史脉络。

例如,通过学习及聆听《“热情”奏鸣曲》,我们不但领悟到贝多芬钢琴奏鸣曲之所以被称为钢琴作品中“新约圣经”的不菲艺术价值,更能强烈体会到作曲家创作中无所不在的人文主义思想。

在遵循音乐史框架的前提下,钢琴艺术发展历史可分为:约·塞·巴赫之前时期、巴洛克后期、古典主义时期、古典到浪漫主义的过渡时期、浪漫主义时期、19世纪民族乐派、印象主义与20世纪以及中国钢琴作品。

3.钢琴演奏艺术的历史演变

这一内容通常是现阶段钢琴艺术史教学中容易轻视与疏忽的方面。

众所周知,在钢琴作曲家与演奏家分工明确的20世纪之前,许多杰出的作曲大师本身就是优秀的钢琴家,引领着各时代风靡一时的演奏风格。“真正意义上的钢琴弹奏技巧至早从莫扎特算起”[4],他与克莱门第的“婉约”(注重手指的能动性)和“豪放”(强调演奏的动力性)之争轰动一时。贝多芬传奇般的炫技和天才的即兴能力在他那部技巧艰深、令人生畏的《槌子钢琴奏鸣曲》(OP.106)中一览无遗。“而到了浪漫主义时期,钢琴演奏技术的突飞猛进,更是给钢琴音乐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5]:典雅的肖邦、狂放的舒曼、炫技的李斯特……各式各样的演奏风格令人目不暇接。

同时,“三百多年西方钢琴艺术发展的历史长河中还孕育、沉淀了如俄罗斯、波兰、法国等一系列的钢琴学派,它们无论在钢琴演奏、钢琴教学或是钢琴作品的创作方面都各具特色。”[6]例如俄罗斯钢琴学派的演奏家,“他们以特有的精湛技艺——优美圆润、晶莹剔透的乐音、柔韧如歌的旋律使钢琴演奏艺术达到形式与内容的和谐统一。”[7]

4.钢琴教学理论的历史传承

要全面而科学地学习、掌握钢琴艺术的历史发展脉络,了解钢琴教学理论的历史传承是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

从历史上第一部有关键盘乐器演奏法的文献资料,意大利人吉拉莫罗·迪鲁塔 (Girolamo Diruta,约1560—1610)所著的《特兰西瓦尼亚》(Transilvano)起,到1709年意大利人巴尔托洛梅奥 · 克 利 斯 托 福 里 (Bartolomeo.Cristofori,1651—1731)制造出世界上第一架真正意义上的钢琴,再到卡·菲·埃·巴赫 (Carl Philipp Emanuel Bach,1714—1788)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论键盘演奏的真正艺术》,直至开创近代钢琴演奏技术典范——穆齐奥·克莱门第 (Muzio Clementi,1752—1832)所著的《艺术津梁》,钢琴教学理论始终伴随着钢琴艺术的发展而发展。大致可分为:18世纪,早期键盘乐器的教学理论和传统弹奏法占主导的时期;19世纪,钢琴教学的各派观点理论确立、并存、对抗及融合的活跃时期;20世纪初至今,钢琴教学理论作为专门学科在科学化的道路上朝纵深发展的时期。

“历史上钢琴教学理论的每一次诞生和冲突都拓展了教学思维的空间,蓦然回首,才知来路崎岖而漫长。”[8]回顾钢琴教学研究的历史进程,理清教学理论的历史传承,从而丰富与完善钢琴理论知识体系,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真正发挥学科的指导意义。

(二)整体宏观的历史比较,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手段

由于大多数高职院校钢琴艺术史课程实际教学时间限定不超过一学年,并且在校学生存在专业知识薄弱、演奏技能参差不齐等现象。因此,在面对大量史论剖析及具体作品分析时往往会出现手忙脚乱、顾此失彼的情况。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教学中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方法,即整体宏观的历史比较与实践紧密联系的教学手段。

首先,要建立整体宏观的概念,即不拘泥于个别历史现象、作曲家及作品的详细分析,而是通过纵向与横向的比较将它们连接起来,从各个视角去把握整体与个体。例如,格里格的钢琴抒情小品与舒曼、门德尔松等人的德奥浪漫主义钢琴小品有着一脉相承的渊源关系。但在继承的同时又在和声、内容表现等方面有所发展和创新,从而对后世的德彪西等印象主义作曲家产生深远影响。而横向的比较则是把同时代的作曲家相互关系及影响放在同一层面上进行剖析,或是将同一作曲家的钢琴创作与其他体裁的作品进行对比分析。例如,柴可夫斯基与“强力五人团”在创作理念与手法方面的异同比较以及其交响乐、歌剧等其他创作对钢琴作品的影响与关联等。

因此,在面对课程核心教学内容——作曲家及其优秀作品时,以宏观的比较方法展开教学,不失为高职院校钢琴艺术史课程教学的首要思路。

1.以音乐史发展历史框架为前提,以强调对钢琴音乐历史贡献较大的作曲家及其作品为主。

2.适当突破传统历史框架,通过比较的方式,将大量教学内容联系起来,从而实现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完成对教学内容的梳理。例如,以历史背景、创作特征及艺术内涵等方面的差异比较为切入点,同时展开19世纪与20世纪民族乐派内容的教学;以某一钢琴作品体裁发展历史与风格演变为主线,从上至下将相关教学内容进行连接比较,进而完成较有针对性的教学。

3.充分与西方音乐史、中国近现代音乐史等课程在教学内容上相联系,避免在教学内容方面的重复,突出钢琴艺术史课程的教学重点与特色。

其次,高职院校以培养“应用型、实践型”高层次人才为主要教学目标,而钢琴艺术作为实践性较强的技能学科,理应将其理论意义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一方面要从理论上指导演奏实践,促进演奏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要在实践中加深对理论知识的学习。”[9]

笔者认为,高职院校的钢琴艺术史课程除在课堂上强调对特殊贡献作曲家、钢琴家的讲述与经典钢琴作品赏析外,还应有针对性地在内容上与学生实际钢琴教学相联系。由于高职院校学生的专业能力有限,使得他们对于大多数的钢琴作品仅仅停留在课堂教学的理性认识中。而真正能在课余时间感性地接触、实践的教学曲目往往无法在课堂上得到深入地理解与分析。例如,分析舒曼的钢琴创作时,一般主要集中于《狂欢节》《a小调钢琴协奏曲》等较高难度的作品。而如果同时又着重讲述分析《童年情景》等稍低难度的教学曲目,使学生能够在理性分析与感性实践的双重认识中得到体验,则能将钢琴艺术史的教学意义发挥到至极。

此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即使在本科艺术院校的钢琴艺术史课程教学中,钢琴教学理论这一内容也常常被忽略轻视。这一现象的结果往往导致学生在钢琴演奏和钢琴教学两方面能力上的严重“跛脚”,学生只“知其然,却不知其所以然”。

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普及钢琴教育,培养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从高职院校钢琴专业学生就业前景来看,与本科类音乐艺术院校有着较大不同,大多学生最终从事钢琴基础教学的普及工作。因此,对于钢琴教学理论的系统教学,必将是高职院校钢琴艺术史课程教学的重中之重。根据现实需要提炼理论课程的应用性内容,有的放矢地给学生提供实际有用的知识体系才是钢琴艺术史这一课程在高职艺术院校中真正的现实教学意义。

结 语

一门史学的发展与成熟绝非一蹴而就,300多年以来的钢琴艺术发展历史留下了无比丰富的精神财富,等待着后人的不断探寻与挖掘。在当今我国高等艺术职业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方兴未艾之时,结合师生专业素质,充分体现高等职业教育“应用性”、“实践性”之特点,较好地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实为高职院校开展钢琴艺术史课程教学的重中之重。

[1]周薇.俯而弹,仰而思——学习《西方钢琴艺术史》[J].钢琴艺术,1997(1):33-35.

[2]赵晓生.钢琴演奏之道 [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7:3.

[3]周薇.西方钢琴艺术史 [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前言.

[4]范元绩.钢琴演奏技术理论的发展——胡伯亮先生讲学录[J].沈阳音乐学院学报,1995(2):20-24.

[5]徐迅.从几篇学术论文剖析我国西方钢琴艺术史之研究[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4(4):70-73.

[6]袁媛.追求钢琴艺术流派,拓展学习思维空间[D].山西大学,2004.

[7]根纳季·齐平.俄罗斯当代著名钢琴家特写[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

[8]周薇.钢琴教学研究的历史与现状 [J].钢琴艺术,2005(1):24-25.

[9]张盈盈.“钢琴艺术史”课程教学研究[J].集美大学学报,2010,11(4):10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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