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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中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的理性思考

2012-01-28王发新吉林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吉林长春130051

中国司法 2012年2期
关键词:法治法律基层

王发新 (吉林省依法治省办公室 吉林长春 130051) ■文

法制宣传教育中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的理性思考

Rational Reflection on Strengthening the Grass-root Rule of Law Cultural Construction in Legal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王发新 (吉林省依法治省办公室 吉林长春 130051) ■文

法治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重要组成,正强劲推动着中华民族发展壮大和人类文明进步。近日,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全面部署: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是党中央发出的构建中华民族精神家园、实现文化强国的战斗号令,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法治文化建设难得的战略机遇。我国全民普法26年工作实践阐明,当前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尤为重要而迫切。

一、关于法治文化的内涵

(一)法治文化的概念。法治文化概念正式提出是在“四五”普法后期,它是法律制度、法治精神在一个国家实施的文明程度和全社会对法律信仰水平的总和,是建立在法律信仰上的一种文明的生存方式和生活理念,是全社会共识性法治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是实现法治理性化、系统化、公益化和科学性的人文财富;法治文化作为当下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背景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中华民族文明、和谐、发展及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不竭动力,是法律现象的基本精神和内在灵魂,是法律知识、法律规范、法律生活的群众性认知、评价、心态和行为模式的总和,是人们关于法治思想、法治理念、法律精神的心理积淀和价值选择。

(二)法治文化的基本含义。“六五”普法规划中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加以强调,略见其显著地位。应该说,法治文化是一个大概念,内容博大、内涵丰富;它是包括立法、司法、执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监督和公民法律消费等诸多法治文明的综合体现,是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新时期民主法治进程中的人文升华。法治文化的内容基本上应包括其表现载体、丰富内涵、人性力量、精神引领并喜闻乐见。凸显公平正义、权利本位、崇尚法治的文化取向,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指标;把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重要任务,精心设计有效载体,大力培养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尊崇和敬畏,形成对法治的认同和依赖,夯实法治建设的思想基石、文化底蕴和社会基础,是法治文化建设的根本目标;加强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把握法治建设的新特点和新规律,注重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法治文化理论,是法治文化发展的应有之义。

(三)基层法治文化的创建标准。法治文化建设是一个渐行渐新的实践过程,必须通过不断地培育、升华,逐步实现由偏重法律知识普及到注重法治精神倡导的转变,实现由偏重政府推进到注重政府推进与民间自觉相结合的转变;实现由偏重法制宣传教育到注重法治实践的转变。依托地域文化优势,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机关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建设之中,努力增强其渗透力和影响力。探究多年的法治实践,我们粗略地汇总出乡村和社区法治文化的创建标准: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常态化,“和谐社街”、“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和“法律明白人”群体不断发展壮大,辖区法治文化广场 (院落、书屋、馆社)、法律学习培训场馆、法制文艺宣传队伍建立健全并开展经常性活动。

二、当前基层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目前,我国处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矛盾凸显的重要关节,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还比较薄弱。建设法治国家、培育法治文化既要增强紧迫感,又要具有长期努力的思想准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需要保持高度敏感与警觉。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干部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使法治成为全体公民的一种精神信仰和生活方式,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成为各级领导干部的一种职业伦理和修养习惯。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统,仍是一项艰巨而繁重的战略任务,亟待我们潜心研究、勇于探索、真抓实干。根据我省60个县 (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基层法治文化建设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一是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的宣传普及仍有较大空间,亟待培植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2006年12月,我们对长春市二道区300名干部群众进行了有关法律知识、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方面的调查摸底。调查统计显示,针对“在饭店吃饭后,如果不报销,你会索要发票吗”,21%的市民回答不要;“在夜深人静的大街上你还会遵守交通规则吗”,46%的市民回答不会或视情况而定;当问到“当你买到假商品时,你会怎么办?”有18.3%的人自认倒霉;针对“小偷甲在公共汽车上行窃时被便衣警察当场抓获。小偷甲只偷了300多元”问题,34%的市民回答小偷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或不知道;当被问及“自己与邻居发生纠纷时会怎么办?”,占37.4%的被调查者选择私了,找人调解的占57.2%,选择诉讼的占5.4%。从基层广大干部和群众答卷情况看,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且难度大,造成城乡基层法律普及率低、法治观念淡薄。

二是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论研讨,轻法治实践尤其是基层宣传教育平台、普法阵地建设,城乡居民主动参与法治文化实践较少。近年来,城乡流动人口流量大、流速快,大量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城乡居民人口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对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不小的冲击。基层尤其是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造成乡镇文化的贫乏苍白。“五五”普法期间,我省白城、松原两地的4个县 (市、区)抽查调查结果显示,人们过着较为封闭、自给自足的生活,对法律法规认知不多、需求不高,对法律调节和规范社会生活的基本认识不清。薄弱和落后的经济基础严重地制约着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乡镇,文化设施普遍缺少,文化活动少而又少,人民群众基本没有场地学文化、学法律、学技能。个别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却无人过问。这种低品位的文化需求,影响了社会风气,毒害了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心灵。

三是法治氛围不浓、司法权威不足,法治文化建设缺少强有力的推动者和示范者。一些公民不知法、不懂法,有些基层干部不依法办事,甚至出现以权压法、以言代法,随意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虽然经过20多年普法实践,但仍有许多人对法律法规熟视无睹,其法治意识的淡薄已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主要障碍。

四是少数执法部门的随意行为造成基层对法律信仰的缺失,相对落后的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以及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据统计,我省农村人口占人口总数的58%,而在校学生中农民子女只占30%,并且农民子女上大学以后,极少有人回农村工作,致使农村基层人才资源匮乏。再加上外出劳动人口增多,在基层尤其是农村大部分是老年人和小孩子,更谈不上接受法制教育。

三、认清形势,切实抓好基层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确立理念,有序推进。和其他文化种类相比,基层法治文化是一项崭新的建设领域,必须坚持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弘扬中华文化,提高全民文明素质。首先要确立发展的理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必须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尤其是在建设法治型政府、公正司法执法、社会平安和谐、经济法治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领域,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有力推动法治文化的协调发展。其次要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精神和灵魂,有什么样的法治理念,就会表现出什么样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行为。要把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城市创建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努力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自觉践行,进而形成崇尚法治、维护法治的社会风尚。第三要强化服务群众的理念。“法治是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在利益表达方面,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一些地方弱势群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往往束手无策,少数激进的人可能会采取极端手段来寻求利益表达和利益诉求。目前, “三农”、农民工、流动人口、城市拆迁户等社会问题还未达到根本性的解决。因此,我们必须把服务基层、满足需求作为履职为民的宗旨,使工作着力点前移,深入实际生活,及时掌握人民群众所思、所缺、所盼,努力做到以法治精神塑造人、以法治信仰引导人、以法治实践提高人、以法治文化熏陶人,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最终实现人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的提升。

二是完善机制,共同参与。近年来,我们在建立“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依法治省工作机制的基础上,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吉林建设目标中,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推进。注重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各地、各部门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紧密结合,积极担当富民强省的促进者、保障者。在坚持和完善党委 (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任前考试、党校培训、法律顾问团等制度的同时,不断推进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法治机关”建设的科学化、常态化。在坚持开展“送法下街区”、“进村入户”等活动中,把普法教育与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区志愿服务人员的作用,用“身边人”说“身边事”,提高了区域法治创建的影响力。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在我心中”、 “与法同行”主题实践活动和校园法制汇演、法律知识、法治书画、法律演讲等竞赛活动,编印普法教材,注重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使“法律进学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制培训,增强了“法律进企业、进单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好地调动了全社会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创造性。

三是创新形式,营造氛围。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需要先进文化的价值取向和思想理念作支撑。借助各类传播载体,改进方式方法,使依法治理特别是法制宣传从过去的灌输式、被动式向感性共鸣、理性思考、自觉接受方向转化,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必须做好做实的重要工作。我们结合“法治城市”、 “法治县 (市、区)”、 “模范法治乡(镇)”和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治理示范校、服务行业文明窗口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以及“法律六进”等创建载体,在工作中不断推出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传播、教育活动,有效挖掘我省地域文化资源,进一步提高法治文化开发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如市民法治讲坛,法治书画、摄影赛,影视展播,法制文艺演出等,让参与者受到生动形象的法治文化熏陶;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法治理念、法治文化宣传,在文体活动中心、乡村文化大集、文化大院、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中增加法治内容;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广场、公园、街区和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形成了一批传播法治文化的主阵地;运用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以及楼宇、橱窗、手机短信等载体传播法治信息,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

四是强化队伍,夯实基础。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影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我们一方面着力抓好公职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升;另一方面,加强普法教育专兼职工作人员及执法、司法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中,我们着力提高重点对象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普法宣传、参与法治文化传播的能力,充分发挥其骨干带头作用。同时,积极探索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共建关系,先后与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吉林大学法学院、东北师范大学、吉林财经大学、社会主义学院结成学法用法对子,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人才的选树和培养。为打牢城镇和农村法治文化根基,我们注重扶持基层法治文化人才和研究团队,建立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环境,鼓励在法制文艺等方面有特长的业务人员开展创作活动,促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

五是研究推广,提升水平。彰显现代法治的普遍规律、普适精神和普及要求,体现人类社会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应是法治文化建设的精髓所在。多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法治文化的理论研究,深入探讨法治文化的科学内涵,找准法治文化的功能定位,探索法治建设与文化融合的有效方式。一是推动成果向实践转化,提高法治文化产品的质量,使更多的优秀成果应用于立法、司法、执法实践,使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法治文化近在身边;二是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扩大法治文化建设成效。对已有的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成果和法治文化作品,进一步放大其功效;三是努力为城乡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进一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赵海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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