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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江苏红十字会的两次组织整顿*

2012-01-28徐国普

中共党史研究 2012年2期
关键词:中国红十字会红十字改组

徐国普

20世纪50年代是新中国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重要时期,也是影响此后社会走向的重要转折期。其间,作为历史悠久的社会组织,中国红十字会经历两次组织整顿。本文利用档案、期刊等资料,对红十字会的省域组织江苏红十字会的两次组织整顿,即50年代初期的分会改组和50年代中后期的组织调整进行考察,以期透视中国红十字会的自身演变及其与社会运行间的关系①自20世纪末开始中国红十字会历史已引起研究者的关注,成果不断面世。其中代表著作有池子华:《红十字与近代中国》,安徽人民出版社,2004年;周秋光:《红十字会在中国:1904—1927》,人民出版社,2008年;池子华等:《百年红十字》,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年;张玉法:《红十字会百年会史(1904—2003)》,(台湾)致琦企业有限公司,2004年;张建俅:《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台湾)中华书局,2007年等。代表论文有周秋光:《晚清时期的中国红十字会述论》,《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3期;池子华:《吕海寰是中国红十字会的首任会长吗?》,《河北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朱浒、杨念群:《现代国家理念与地方性实践交互影响下的医疗行为——中国红十字会起源的双重历史渊源》,《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戴斌武:《论“复员时期”中国红十字会的社会福利事业》,《贵州社会科学》2007年第7期;徐国普、池子华:《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发展的历史轨迹》,《江西社会科学》2009年第9期。不过,目前学界重在研究晚清、民国时期的红十字会史,而对新中国红十字会史以及区域红十字会史的研究仍较薄弱。。不妥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50年代初期的分会改组

20世纪50年代初期,即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江苏红十字会进行整顿改组,实现了新的转变,成为地方性卫生救护团体。江苏红十字会改组是中国红十字会改组的组成部分,有着自身的特点,并对此后红十字事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一)改组的背景分析

新中国成立前后,新旧政权更替,价值观念嬗变,社会处于重要转折期。至1949年4月,始建于1904年的中国红十字会陷于前所未有的生存困境,组织机构很不健全,分会数量从1948年底的194个锐减至89个,人员失散,许多工作处于停顿状态。这种状况与新中国极为需要红十字会这样的社团组织协助政府医治战争创伤及济困救灾颇不相称,中国红十字会亟待整顿,并恢复正常工作。1950年3月,红十字会总会在其驻地上海召开工作检讨会,商谈红十字会的前途命运,①《中国红十字会在上海召开工作检讨会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476—1968。并决定派出代表团前往北京,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对其改组。

更为重要的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为了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建立稳定的社会政治秩序,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有关规定,对社团组织进行分类整治,对不同类型的社团采取了不同的政策②王世刚主编: 《中国社团史》,安徽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438页。。中国红十字会的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在旧中国,其深受封建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有落后的一面。但红十字会是国际性组织,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其成员,新中国也要参加这一组织,为世界和平作出贡献。所以,新政权表示,对于“尚有些社会事业基础”的中国红十字会,“我们必须予以接管和维持”,③《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第184页。使之发扬革命的人道主义,为人民服务,同时维护新中国主权,缓解当时外交的艰难局面。而《共同纲领》规定“推广卫生医药事业,并注意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④《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2—11页。也是红十字会整顿改组的重要政治依据之一。

1953年1月,江苏省成立,此前成立的苏北、苏南两个行政署区和南京直辖市一同并入江苏省。作为局部,江苏红十字会的状况与中国红十字会的整体状况类似,一方面,分会数量较以前大为减少,与总会保持经常联系的,仅有南京、常州、青浦、长泾、无锡、镇江等6个分会(1948年底有24个分会),而且全部集中在江南地区⑤参见《1952年华东区各省市红十字分会人员经费及事业补助费预算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档案馆藏,档案号第3卷;《中国红十字会华东各地分会1953年会务人员编制表》,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号第6卷;池子华、郝如一等:《近代江苏红十字运动(1904—1949)》,安徽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98页。;另一方面,各分会难以独立开展工作,如1950年常州遭受水灾后,常州分会就曾一连三次向总会提出报告,申请医疗器械、药品及人力等支持。可见当时分会独立开展工作面临着重重困难。

由以上分析可知,中国红十字会改组是自身发展、社会需要以及国家政策共同作用的结果。1950年8月,作为领导机构,红十字会总会在卫生部、中国人民救济总会的领导和筹备之下,首先顺利完成协商改组,转变成为“中央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编:《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50—2004)》,民族出版社,2005年,第3页。,会址设在北京,卫生部部长李德全兼任会长,红十字会“行政归卫生部管,救济事务受中国人民救济总会领导”⑦《建国以来周恩来文稿》第3册,第185页。。

总会完成改组后,即开始指导(1949年4月之前成立或筹备的)各地分会改组工作,颁布《中国红十字会各地分会整理暂行办法》、《中国红十字会分会暂行组织通则》等规章制度,并于11月在北京举办为期一个多月的分会干部学习会。江苏6个分会共派出11名干部参加学习会,①《分会干部学习会参加干部名单》,《新中国红十字》第3期,第4页。经过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分会干部逐步转变思想观念,成为新型的组织干部,是后来参与改组工作的实际领导者和骨干力量。1950年10月,中央内务部、卫生部应红十字会总会函请,联合发出通令,要求各省、市政府民政、卫生部门协助、指导和配合中国红十字会整顿各地分会。②《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50—2004)》,第10—11页。与此同时,救济总会也给各地救济分会下发了同样的指示。

1951年初,江苏镇江市人民政府在接到总会邀请协助镇江分会改组的文件之后,市卫生局即派人员前往分会调查和了解情况。同年7月,南京市民政局派中共党员干部李超凡进入南京分会,筹划分会改组工作,1952年底,卫生部致函南京市卫生局,“敦促协助南京市红十字会进行改组”。③南京市红十字会组织简史,参见南京市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njredcross.org.cn/zzjj/zzjs.php。可以看出,总会的领导以及地方政府、救济分会的配合和支持为江苏红十字会改组奠定了基础。

(二)改组的特点和影响

1951年2月,无锡分会率先进行协商改组,1953年2月,南京分会最后一个结束改组工作,江苏红十字会历时两年整完成改组工作。根据规定,各地分会改组后以当地市县的名称定名。总体来看,江苏红十字会改组带有以下特点。

第一,分会领导机构改组、内部人员调整与组织规程及工作计划的制定同步进行,改组过程坚持民主协商的原则。一开始,分会干部与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商谈,充分酝酿后确定参加改组协商会议的代表及候选理事名单,同时起草分会组织规程和工作计划。在此基础上,召开有政府卫生、民政部门,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以及救济分会、妇联、工商联、医协等社团组织代表,以及原分会理事、职工代表等共同参加的改组协商会议,与会人员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协商会议民主推选新的理事。之后召开理事会,协商推选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等,并修改、通过组织规程和工作计划,从而完成改组工作。按照规定,新产生的领导人员、规章制度须报请总会批准,并于当地政府备案。

第二,新任会长多由政府卫生部门或医院负责人兼任。改组以后,江苏6个分会中除镇江市分会会长由镇江市社会福利主任委员兼任外④《镇江市分会改组初步进行》,《新中国红十字》第8期,第39页。,其余5位会长均由当地政府卫生部门或医院负责人兼任⑤如无锡市卫生局长李德兼任无锡市分会会长,常州市卫生科长吴伯芳兼任常州市分会会长,江阴县人民卫生院院长赵元兼任江阴县分会(改组前为长泾分会)会长,中国红十字会青浦分会医院院长徐熙春兼任青浦县分会会长,南京市鼓楼医院院长陈祖荫兼任南京市分会会长。参见《无锡市分会——2月11日改组》,《新中国红十字》第6期,第26—27页;《常州分会改组》,《新中国红十字》第10期,第34页;《本会长泾分会改为江阴县分会》,《新中国红十字》第7期,第31页; 《青浦县分会徐熙春连任会长》,《新中国红十字》第7期,第29页;江苏省红十字会编著:《江苏红十字运动八十八年(1911—1999)》,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73页。。

上述改组的两个特点,与总会的改组有相似之处,这说明分会与总会在工作上有同质化的一面,其中会长多由卫生部门或医院负责人兼任,这既是便于开展工作的一种制度安排,也是由红十字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

第三,各分会改组难度不一,但进度大体上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自无锡分会之后,青浦分会、长泾分会、镇江分会、常州分会分别于1951年2月11日和20日、3月1日、5月27日完成改组。同年9月,全国89个分会完成改组的有38个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组一年来的工作总结》,《新中国红十字》第2卷第1期,第26—27页。,上述江苏分会改组的进度分别名列全国第5、12、14、15、27位。可见,除南京分会外,其他分会均于1951年上半年完成改组。值得一提的是,1951年武进县新建分会,⑦《迎接1952年》,《新中国红十字》1952年第1号,第6页。江苏红十字会扩大至7个分会。

就改组难度而言,南京分会的改组并非一帆风顺。这与新中国成立前后南京市在短时间内的行政隶属关系或行政地位的急剧变化不无关系。解放前,南京市是国民党的统治中心、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所在地,解放后南京市初为中央直辖市,1950年改由华东军政委员会领导,1953年1月成为省辖市、省会城市。南京分会改组的复杂性不言而喻,其改组进程缓慢,1951年7月开始筹划,1953年2月最终完成改组工作,历时一年半之久。

需要指出的是,1950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通过《社会团体登记暂行办法》,1951年3月内务部公布《社会团体登记办法施行细则》,社会团体实行全国统一的分级登记制度,同年8月内务部批复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奉准登记为社会团体。9月总会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分会向当地政府办理登记(为社会团体)手续。①《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50—2004)》,第33页。包括江苏在内的各地分会在改组后,通过“登记”获得了合法身份。

新中国成立初期,江苏红十字会经过改组,面貌焕然一新。可以说,改组是江苏红十字会的转折点和新的开端,其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分会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成为地方性卫生救护团体,由卫生部门归口管理,且与民政部门以及救济分会的关系密切,是政府在卫生救济福利工作领域的助手。这与新中国成立前,红十字会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所从事的近代慈善事业有着很大不同。

第二,分会工作逐步恢复正常。改组后,红十字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下级组织每月须向上级组织报告会务,上级组织的指示,下级组织须认真执行”,②《中国红十字会历史资料选编(1950—2004)》,第5页。分会与总会之间的关系得到了理顺和加强,江苏分会工作由此重新步入正轨,进而在防治传染病、急救训练、参与抗美援朝和爱国卫生运动等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

第三,分会依附政府愈加突出。一方面,如前文所提,分会会长多来自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由现职的卫生局局长、医院院长等兼任;另一方面,改组后的分会人员编制由各地编委会决定,经费主要由中央人民政府拨款,如1952年,中央财政拨给江苏各分会的人员经费和事业补助费达138288万元人民币(旧币),③《1952年华东区各省市红十字分会人员经费及事业补助费预算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档案馆藏,档案号第3卷。1953年江苏各分会编制为70人④《江苏红十字运动八十八年(1911—1999)》,第73页。。如果说上述两个方面还属于红十字会政府背景这一正常属性范畴的话,那么更重要的是,1952年7月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卫生部、内务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分会与卫生部门合署办公。对于这一要求,虽然各地的执行情况不一,但是分会全面依附政府的状况已现端倪。

二、50年代中后期的组织调整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此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城乡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从这年起,江苏红十字会开始50年代以来的第二次组织整顿,这实际上是当时中国红十字会组织整顿在省域的一种体现。

(一)组织调整的原因

50年代中后期,江苏红十字会各级组织陆续建立,进而健全组织网络,其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第一,社会发展推动红十字会调整组织结构。50年代中后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级人民政权已经建立,并得到进一步巩固,社会成员逐步被组织到各类社会组织之中,全社会呈现高度组织化趋势。此时,“个人——农业生产合作社(城市单位)——国家”新型的社会结构确立起来,且带有“身分制”、“单位制”和“行政制”的特征⑤袁方等:《社会学家的眼光:中国社会结构转型》,中国社会出版社,1998年,第209—216页。。尤其是,我国政治组织已经广泛形成了中央、中级、地方和基层四个级别的等级制,①〔美〕詹姆斯·R·汤森、布兰特利·沃马克著,顾速、董方译:《中国政治》,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2—64页。组织结构的科层化日益凸显。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有深厚政府背景的红十字会必须调整原有组织及其结构,以协调与政府间的关系,促进红十字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第二,卫生事业的发展需要红十字会进一步健全组织。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卫生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1956年1月,卫生部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制订了卫生事业12年远景规划,指出从1956年起7年内,在条件可能的地区基本上消除“四害”②1956年,“四害”是指老鼠、麻雀、苍蝇和蚊子,1958年初提出了除“五害”(“四害”加钉螺)。不久,又提出除“七害”(“五害”增臭虫、蟑螂)。1960年“四害”被修改为老鼠、臭虫、苍蝇和蚊子。(参见《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8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第60页)。现如今,“四害”一般是指老鼠、苍蝇、蚊子和蟑螂。和消灭几种危害人民最大的疾病。实际上,卫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在医疗卫生方面确有比较优势的红十字会的支持,为此,红十字会必须适时发展和完善原有组织(以江苏为例,此时仅有7个分会),以提高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卫生部门的助手作用。

第三,受“一边倒”外交政策的影响,社会主义阵营中苏联“老大哥”的红十字会工作,特别是其组织发展的历史经验,以及“北京市红十字基层组织最近试点”,证明“红十字会的会员和基层组织成为爱国卫生运动的基本力量和基层组织”,③《关于1956年发展红十字会组织的联合通知》(1956年3月17日),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号第162卷。都为当时全国其他地区创建各级红十字会组织提供了重要借鉴和现实依据。

(二)构建省域组织网络

由上可知,50年代中后期江苏红十字会进行组织调整,势在必行,这一重要举措是在卫生部和红十字会总会的部署下进行的。1956年3月17日,卫生部、总会发出通知,要求地方红十字会工作在各省(区)、市人民委员会的领导下,纳入地方卫生事业规划中,卫生、民政等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并成立省和重点市、县红十字会,整顿原有市、县红十字会及发展会员。紧接着,4月全国红十字工作会议召开,确定当年红十字会的工作重点是整顿原有组织,在各省的地、州、市、县(区)均建立红十字会,企事业单位、乡村、各类学校建立基层红十字会。江苏红十字会的组织调整由此拉开帷幕,继而成功地构建了省域组织网络。

第一,重视建立省级红十字会。从无到有,成立省红十字会是此次组织整顿的抓手,由此自上而下,推动省以下各级红十字会的改组和创建。1956年4月,江苏省红十字会筹备委员会宣布成立,随后,各项筹建工作有序展开。5月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筹委会颁布的《关于联合召开江苏省红十字工作会议的方案》,明确规定“在本年内成立江苏省红十字会”。④《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红十字会筹备委员会关于召开江苏省红十字工作会议的方案》,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号第228卷。8月6日,筹委会就有关省红十字会的筹备情况函告总会。8月13日总会复函肯定筹备工作,并要求按照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解决省市县红十字会的编制问题。⑤《中国红十字总会关于江苏省红十字会人员编制的复函》(1956年8月13日),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号第315卷。8月21日,省卫生厅、筹委会发出《关于召开江苏省红十字工作会议的联合通知》,要求各地选拔适当的干部参加省红十字会成立大会⑥《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红十字会筹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召开江苏省红十字工作会议的联合通知》(1956年8月21日),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号第162卷。。

经过充分准备和酝酿,11月7日江苏省红十字工作会议在南京市召开,会议协商选举产生江苏省红十字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其中常务委员会主席,即红十字会会长由省卫生厅厅长盛立兼任,⑦《江苏省红十字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名单》,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号第228卷。会议还通过了《江苏省红十字会组织规程》。至此,江苏省红十字会正式成立,①关于江苏省红十字会成立时间,学界有1956年11月7日一说(参见池子华、郝如一主编:《中国红十字历史编年(1904—2004)》,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59页)。笔者认为江苏省红十字会应成立于1956年11月11日,理由有三:其一,如前文所述,从会议召开之前的会议方案(1956年5月)及会议通知(1956年8月)都可以看出11月7日召开的是江苏省红十字工作会议,成立省红十字会只是此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根据事先安排,省红十字会的组织机构及其领导成员需经会议充分酝酿和选举之后产生,而进行此项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其二,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工作会议于11月11日闭幕,共有四五天的会期,在工作会议开幕的当天(11月7日),甚至在还来不及选举产生组织机构和领导成员的情况下,就宣布成立省红十字会,不合常理。其三,最为重要的是,1959年2月28日产生的《江苏省暨市、县红十字会组织情况表》中的“成立日期”一栏,即明确显示省红十字会成立于11月11日(参见《江苏省暨市、县红十字会组织情况表》,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号第392卷)。江苏红十字事业掀开了新的一页。

第二,加强市县红十字会的改组和新建。市县红十字会处于承上启下的“中腰”位置,其改组和新建意义重大。根据全国红十字工作会议精神,省红十字会取消了原有各地分会名称,改称市县红十字会,并按照总会的要求,及时上报了地方组织成立的时间、委员会名单、会址等情况②《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请报你省地方组织成立情况的函》(1957年10月18日),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号第290卷。。同时,省红十字会稳妥地解决了市县红十字会人员的编制问题,如1956年全省人员编制为61人③《江苏红十字运动八十八年(1911—1999)》,第83页。,1958年为65人④《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红十字会为1958年新建8个市县红十字会组织增加编制4人,并调整原有编制请予核示的报告》(1957年10月18日),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号第290卷。,这就为市县红十字会的成立和工作运转提供了基本条件。

1957年10月,江苏原有的7个市、县(南京、镇江、常州、无锡4个市及武进、江阴、青浦3个县)红十字会的理事会先后完成改组,此时新建的有徐州、苏州、南通、扬州、清江、新海连等6个市和灌云、泗阳、泗洪、松江等4个县红十字会⑤《江苏省1957年三个季度红十字工作情况的报告》,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号第290卷。。至1959年4月,江苏新建或改组的市县红十字会达23个,⑥《各市县红十字会组织情况表》(1961年10月10日),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号第442卷。《江苏省暨市、县红十字会组织情况表》 (1959年2月28日),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号第392卷。这与1951年全省仅有7个分会相比,可谓天壤之别。

第三,大力发展基层红十字会,夯实组织基础。1957年2月,省红十字会指定无锡市红十字会以街道为试点,江阴县红十字会以农业合作社为试点,在实践中摸索和总结一些经验方法,以便推广⑦《江苏省1957年三个季度红十字工作情况的报告》,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号第290卷。。6月初,省卫生厅和省红十字会联合召开全省红十字工作座谈会,落实同年4月召开的全国红十字工作会议有关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会员,训练红十字卫生员,建立基层组织”。此后,各地大都在整顿、健全和巩固已有组织的基础上,贯彻边发展、边组织、边训练、边巩固的“四边”方法,适当地建立基层组织。至9月,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南通、扬州、徐州、清江、新海连、武进、江阴、青浦、松江、灌云、泗洪、泗阳等17个市县红十字会,⑧《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红十字会关于确定区、乡红十字会兼职干部的联合通知》(1957年7月10日),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号第290卷。在工矿、企业、街道、学校、手工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饮食行业和船民中,建立基层组织达222处。

1958年,在全国性“大跃进”浪潮的推动下,江苏建立基层红十字会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同年6月,省红十字会向各市、县红十字会(筹委会)发出《关于贯彻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做好工作跃进计划的通知》,⑨《江苏省红十字会关于贯彻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做好工作跃进计划的通知》(1958年6月2日),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号第345卷。并附上《无锡市红十字会关于突击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行动计划》和《常州市红十字会除七害、讲卫生、红十字卫生员训练工作计划》,供各地参考,极大地推动了基层组织的迅速发展。实践表明,1957年至1959年江苏全省实际建立基层红十字会10644个,其中大多数是在1958年建成的。①《江苏省红十字会1957—1959年组织训练工作统计表》,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号第442卷。

(三)重塑管理体制

1956年,江苏红十字会各级组织开始创建,从这时起,江苏红十字会有了实体意义,即是在省红十字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市县红十字会(地方组织)和基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构成的红十字共同体。而此前,滥觞于1904年金陵分会的江苏红十字会,主要是分布在江苏的、较为松散的中国红十字分会群。所以,50年代中后期的组织调整,对于江苏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这不仅仅在于建构了省域网络化组织,还在于重塑了产生深远影响的管理体制。

江苏红十字会各级组织建立的同时,其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相应地得到重塑。由前文可知,50年代初期江苏各地的红十字会分会均接受总会和所在地政府的领导。而从1956年起,江苏红十字会由原本毫无隶属关系的、独立的分会群,逐步转变为多层次“塔式”的、领导与被领导的省、市、县红十字会和基层红十字会。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特有的双重分层管理体制,②中国红十字会不同于一般社会组织,实际上受中央政府管理,其系统内,总会以下各级组织同时接受总会和当地政府的管理,笔者称之为双重分层管理。这与一般社团组织同时接受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双重管理,有所不同。而学界通常所说的双重管理,往往是指后者。江苏省、市、县红十字会逐级领导,并由省红十字会统一管理市、县及基层组织,同时,各级红十字会均接受当地各级党政、卫生部门的领导。江苏红十字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实现了现代转型,呈现出类科层化(分多层级管理)和类行政化(按行政区域建制)的特征。当然,江苏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重塑是中国红十字会重塑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和必然结果。不过,红十字会系统内上对下的领导,大多是工作和业务方面的指导和监督,而党政部门对于同级红十字会的领导,多集中在领导层人选、编制预算、经费支持等方面。

事实上,此时开始的按行政区域建制是新中国红十字会组织的最大特色。因此,1958年4月江苏省辖的上海、嘉定、宝山等3个县,以及11月松江、青浦、金山、川沙、南汇、奉贤、崇明等7个县划归上海市,③刘定汉主编:《当代江苏简史》,当代中国出版社,1999年,第200页。同年江苏省辖的砀山和萧县两县划归安徽省,原属安徽省的盱眙县和泗洪县划入江苏省,④《江苏红十字运动八十八年(1911—1999)》,第87页。已建成的红十字会组织也随行政区划作了相应的变更。

值得一提的是,1956年中国红十字会确立的双重分层管理体制,其实质性内容自1961年起融入《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1993年产生,2009年修正),成为当前发展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重要保障和动力之源,历史影响非同一般。

三、结语

20世纪50年代,中国红十字会作为重要的“社会器官”,顺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进行两次组织整顿,其间,江苏红十字会相应完成了性质转变、组织调整和管理体制重塑。通过考察,我们得出如下几点结论。

第一,通过两次整顿,红十字会避免了内部的分散与对立,实现了有效治理。不过,两次组织整顿的侧重点和意义有所不同。第一次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分会改组,重在机构改选、思想整顿和社团登记,使其性质转变为地方性卫生救护团体,受总会和当地政府的双重管理,红十字会从此获得合法性,走向新的征途。第二次,50年代中后期的组织调整,重在各级组织创建和管理体制建构,为红十字会拥有强大的组织网络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以及发展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打下坚实基础,其影响尤为深远。

第二,两次整顿促成了红十字会自身性质和组织结构的演变。这种演变根本上是社会环境,特别是政治制度、社会结构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这表明红十字会的组织发展,总体上与社会运行呈正相关关系。实际上,50年代红十字会的组织演变不仅体现了中国社会的整合与变迁,同时反映出国家与社会的互动,而这种互动在当时多以“自上而下”为原则,表现为政府推动与红十字会的服从,总会部署与下级组织的服从等。一个典型的例证是,1959年4月周恩来就红十字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根据需要与可能适当发展”①《中国红十字历史编年(1904—2004)》,第167页。,这样,自1958年开始的基层红十字会的迅猛发展,就此终结。

第三,虽然按照国际惯例,红十字会是政府主导型社会组织,受政府的支持、资助和监督,但从50年代两次组织整顿以及红十字会曾与卫生部门、救济总会、爱卫会等合署办公中可以看出,在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下,社会组织严重依附政府,其独立发展的空间极为狭小,政社不分的现象十分突出。国家主导社会,强国家弱社会的时代格局从此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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