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青工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与模式研究
2012-01-27陈文坤
陈文坤
江苏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企业青工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与模式研究
陈文坤
江苏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企业的青年工人不仅是企业建设的主力军,更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但是当前很多企业在对青工法制教育方面存在诸多的问题与不足,加强对青年工人的法律意识的培养,积极探索新的法制教育模式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意义。为此企业要不断提高企业各部门的法律意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经济;要增加企业法律教育资源的投入,强化法律知识的基础课教育;要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模式,加大宣传的力度。
企业青工;法制教育;途径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对我国社会各阶层的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企业的青年工人不仅是企业建设的主力军,更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是我国各项法律、法规的十分重要的实践者和参与者,他们的基本的法律素质不仅关系到他们自己切身权益的维护,更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目标的顺利实现。但现实是由于青年工人学历层次各异,所受的法制教育也层次各不相同,企业法制教育理念滞后与教育方式陈旧,加上青年工人大都社会经验不足等诸多原因,导致他们法律知识短缺,法律意识淡薄,维权观念欠缺等现实问题。可见,加强对青年工人的法律意识的培养,积极探索新的法制教育模式将具有重要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1 企业青年工人的法律意识、法制教育现状及原因分析
1.1 法律知识及法律的基本素养相对缺乏
虽然调查显示,经过国家几十年的法制教育和宣传,人们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不同的人群,他们的法律理解和认知还是有很大的差异的。由于企业的青年工人文化素质并不高,而且还有很大一部分是从农村进城的务工人员,这群人的法律意识还停留在较为薄弱的阶段。即便是高中、大专文化学历的青年工人法律知识水平也是不高的,这是与我国学校法制教育滞后分不开的,在市场竞争机制的调节下,学校为了学生的就业,逐渐加大了学生专业素质的培养,而对思想政治、法制教育在很多人眼里被称为“副科”的教学科目就相对忽视;而企业青年中那些从农村进城工作的年轻人几乎就没有进行过法制方面的学习,法律的基本素养就更加的欠缺了。他们的法律素养缺乏主要表现在对我国的法律体系不清楚,对依法治国的思想不了解也缺乏信心,认为权大于法的人也大有人在,对国家相关的部门法一知半解,对自己的相关权利义务认识肤浅,对侵权的维权途径更是一知半解。比如笔者所在部门走访企业发现青工中很少有人能说出民法的主体内容,行政法是怎样的一部法律,劳动法的基本精神实质是什么,劳动仲裁是怎么回事等等。总之,我们调查发现不同的企业青年群体表现出对法律知识、法律素养不同的差异:学历层次越高的青年工人,他的法律知识就越多,法律素养就越高,反之就越低。可见,法律基本知识的缺乏是青年工人法律素质中较为薄弱的环节,对青年工人法律素质的逐步提高形成了制约。
1.2 企业法律教育资源相对缺乏,方式落后
现代企业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下,企业往往对自身的效益很重视,而对企业青年工人的培训特别是法制方面的培训很多企业认为是跟企业的发展和稳定相悖的,企业不能培训青年工人懂得法律来维护青年工人们自己的权益而与企业作对,所以重视不够;相关的法律专业培训人员相对缺乏,法治方面的宣传虽然也有一定的开展,但是形式上多于实际的内容,更加缺乏实践教育。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在选用法制培训教材时不能结合青工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很多的教材都存在内容陈旧,选用的案例也不典型,青工们几乎没有认认真真地去阅读,法律素养当然就很难真正的提高了。
在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上,由于企业的相关的领导重视不够,培训人员方式老套,照本宣科的现象也比较突出,在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时“读文件、走过场”的情况也在很多单位中存在,法制教育的长效机制和规划没有形成,单凭几场讲座和几节法律教育课是很难有序的将青工们的法制教育做实做深做好的。
1.3 企业青年工人维权的意识淡薄
青年工人的权利意识就是指工人对自己的社会各项权益的认知、主张和要求,具体的内容包括工人对自身劳动权、经济权、知情权、参与权及教育权的意识。近年来因为劳动力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没有专业技术技能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或者专业技术技能不高,不熟练,相关的实践经验欠缺的高中、高职甚至普通的本科大学生面对不公正的待遇或者违背劳动法的现实,大都采取隐忍的态度,主动维权的意愿下降,就业的压力迫使很多青年工人接受一些企业的低工资、无保障的劳动条件。在实际的维权过程中,维权的知识和途径自己不清,导致维权的成本较高,加上维权的时间较长,特别是诉讼的案件的时间就更长了,这些障碍造成了很多青年工人受到一些劳动方面的侵权事件后,维权无奈,甚至有一些人在维权的道路上铤而走险,用极端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一方面,现在社会上还存在一些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损害司法公正的案件和现象,这些现象在青年工人们中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也动摇了人们对法治的信仰,挫伤了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从而进一步影响了青年工人们主动通过法律进行维权的积极性。
2 企业青工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与模式研究
2.1 提高企业各部门的法律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经济
各类企业要逐步扭转只看重经济,而忽视职工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的现状。企业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不断提高企业各个部门的法律意识,要使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都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的规定,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依法办事,积极营造出依法办企的氛围。实践证明这些治理企业的法制理念和行为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青年员工们对法律的信任度和遵守度,这也反过来会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有序发展、快速发展。
2.2 增加企业法律教育资源的投入,强化法律知识的基础课教育
企业要不断增加职工的法律教育的投入,除了加强对企业现有的思想法律培训人员的管理、培训、提高外,还应该加大引进优质的培训人才,让一些先进的法制思想和教育培训理念融入到企业的管理和培训之中,达到与时俱进,顺应潮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特点,制定青年工人的思想、法制的教育培训规划,根据生产和管理的要求制定教育和培训的重点,更新法制教育的内容,购买法最新的法律培训图书、视听资料,还可以根据各个企业青年员工的自身的实际,编写适合本企业青年员工的阅读的法制教育培训资料,在编写过程中最好结合自己的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组织资料,以此提高青工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效果。
2.3 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模式,加大宣传力度
企业要不断创新法制教育的模式,注意挖掘和发挥各种法制宣传的手段,提高青工法制教育的效果。企业可以通过普法网和自己企业的局域网等现代先进科技手段,通过网络这个平台来对青工进行教育。因为网络平台方便而且快捷,内容的更新及时,适合青年人的学习和认知特点,在这个平台上可以将比较优秀的电视节目进行链接,从而扩大青年人的阅读面,提高他们学习的积极性。比如中央电视台制作的老牌法制类节目《今日说法》、《经济与法》、《庭审纪实》等,由于这些节目制作的质量较高,选用的案例也非常典型,加上详细介绍和法律专家的解读,能使青年工人们在欣赏的过程中获得很多解决实际问题的法律知识。笔者所在的系部在对一些企业调查就发现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青年工人是通过在电视、网络中随机获得的。当然,企业还可以利用多媒体等先进的教学手段,通过专家讲座的形式进行青工法制教育;可以发行手抄简报等形式将一些企业生产相关的法律知识,典型案件进行宣传教育;可以组织法制方面的青年员工辩论赛、演讲赛、文艺活动等新颖的方法进行宣传和教育;还可以在每年的12月4日的法制宣传日和3月15日的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等特定的时间组织青年工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企业要加强青工职业技能培训和普法工作的力度。要将青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普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进行职工的技能培训过程中融入相应的法制内容。提高普法教育的实效性。
3 结语
企业青年工人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过程,企业要不断的加强、改进、创新青工法制教育的方式和方法,要让青工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时常感受到法律带给他们的各种权力和利益,培养他们内心真正地对各种法律规范的认同感,从而树立对法律的运作机制的信任感,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进而形成良好的法律互动,确保国家的立法、执法、司法等法治活动能够得到广大公民特别是社会年轻的积极回应。双方通过相互作用和影响,共同促使整个社会各阶层人员都严格遵循法律的各种规范,并由此产生良好的社会互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