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行业发展遭遇历史寒冬
2012-01-27丹阳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丹阳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再生资源行业发展遭遇历史寒冬
丹阳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自2011年1月1日起,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取消退税优惠政策,高额税负给回收企业生存带来严峻挑战。建议国家适时调整现行政策,以维持和促进再生资源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再生资源;税收;增值税;建议
2011年1月1日,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取消退税优惠政策,实施全额征收的政策出台,如一股寒流席卷了整个再生资源行业,将循环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回收行业推至历史冰点。在高额税负和经济形势下行风险进一步加大的双重重压下,回收行业生存面临严峻挑战,大部分回收企业已处于停业、歇业或转业状态,回收站点也是关门大吉,业主纷纷外出打工。虽然国家对再生资源行业采取了一些政策扶持措施,如对兴建集散市场、加工基地、大型货场等给予财政专项资金补贴,但未能在根本上扭转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的颓势。行业在呼唤国家拯救行业、企盼行业春风到来的同时,对现行政策提出了质疑,并呼吁国家尽快对此政策作出调整,以维持和促进再生资源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1 高额税负令回收企业不堪重负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退税政策的取消,令回收企业怨声载道、叫苦不迭。增值税为流转税,其纳税对象为商品增值部分。回收行业所具有的特殊性决定了回收企业无法从货物的源头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在缺乏进项抵扣的情况下,销售废旧物资时,回收企业就必须全额交纳17%的增值税。正是基于这一点,国家给予回收行业从2009—2010年两年“先征后退”政策,以减轻回收企业税负。而退税政策的取消,在没有后续政策出台的情况下,回收企业重新回归19%以上的高额税负。这对综合毛利率不足5%的回收行业来说,无疑不堪重负,令正常经营无法开展。于是出现了如今回收业务大幅亏损,企业销售急剧下降,回收企业停产、转产,靠租金维持生计,回收市场一片萧条的状况。
2 现行政策严重挫伤利废企业利用再生资源的积极性
回收企业在税负增加的同时也令下游利废企业承接转嫁成本,使利废企业采购成本进一步加大。回收企业属流通环节,让回收企业全部承担17%的增值税是不现实的。为确保一定的利润空间,回收企业最终会把一部分税负通过价格的方式转嫁给利废企业。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生存法则,面对高企的采购成本,利废企业不得不做出重新选择,即不再使用再生资源而使用原生资源。以废铜、废铝、废镍合金等废旧金属为例,其采购价加上转嫁后的税收成本要远高于电解铜、铝锭、镍板的价格。同时,由于进口废旧物资由海关代扣17%的增值税,其购进成本远低于国内购进成本,致使用废企业将目光更多地投向进口废旧物资。利废企业对用废积极性的缺失,导致国内大量废旧物资积压,价格下跌,社会闲置再生资源大量出现。市场对废旧物资刚性需求的减少,也进一步挤压了回收企业的生存空间,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再次受到挑战。
3 国家对再生资源行业的扶持方向有待调整
事实上,国家对再生资源行业的发展一直给予高度关注,并采取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措施进行培育和扶持。然而由于行业内部自身管理的不足,致使每一项政策的出台都引发或多或少的问题,让国家对行业发展的扶持方向难以把握,最终在2011年取消退税政策,进而转向对集散市场、加工基地和大型货场给予专项资金补贴。新的政策实施一年多来,不但未能从基本而上扭转行业发展的颓势,而且行业还呈现出进一步萎缩的态势。
再生资源行业是由回收、加工、利用所组成的完整的产业链,而回收是行业的基础,由分散在全国各地一收一卖的传统回收企业聚集而成。由于传统一收一卖回收所需管理成本低,能很好满足回收多样性废旧商品的需求,又能源源不断为集散市场、加工基地、大型货场提供废旧资源,因此不管行业发展到哪一阶段,传统一收一卖回收的基础性不可动摇。对再生资源行业的扶持如不能惠及传统回收企业而对其高额税负不作调整,听之任之,处于基层的一收一卖型回收企业将会淡出市场。集散市场、加工基地、大型货场也终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缺乏根基的再生资源发展将失去生命力。
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加工基地、大型货场代表的是行业发展的方向,是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形成的产物,处于行业金字塔的顶端。从传统一收一卖型回收向市场、基地、货场的过渡是行业循序渐进的市场化过程,是行业自发的行为。国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引领行业走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道路,这一点应予提倡。但仅对市场、基地、货场进行扶持,而不顾及传统回收企业,无疑会在行业中把办市场、建基地当作回收企业的唯一生存之道。这也是当前许多地方在不计成本、不计后果,盲目投资新建加工基地、交易市场的主要动因。这种缺乏科学规化,过多过滥的市场建设、基地建设必然造成资源无序竞争和投资浪费,不利于交易市场、加工基地发展。
4 适时调整现行政策,让再生资源行业尽快走出低迷
再生资源行业深陷困境,虽与国内外宏观经济相联系,但主要还是当前税收政策的制约所引起,给行业松梆、为企业减负,从强基固本入手,适时调整行业税收政策,是当务之急。对政策的调整应通盘考虑,既要考虑行业的成长性、可持续性,对传统一收一卖型回收企业进行保护,又要考虑行业的发展性,即引领行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根据行业的市场地位、税负承受能力,确定一个合理的税负水平。为此,可从两方面入手适时调整。
一是对传统回收企业的扶持应从税收政策入手,即恢复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税收政策是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从行业综合经营能力分析,回收企业税负率上限在6%左右,依据2009年征三退七标准,回收企业的税负率保持在6%左右符合其税负上限,企业能够承受。且退税政策已实施两年,有着较为成熟的经验,实行即征即退70%的政策具备一定的现实基础。为避免那些受利益驱动,钻政策空子,有利则办、无利则退的开票公司再次出现,从而扰乱行业正常的经营秩序,应通过制定标准、设置门槛、加强监管等方式来加以完善。如对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政策的回收企业设定条件、控制数量等。
二是对回收体系、集散市场、加工基地和大型货场应从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入手,加速推进。国家可继续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对这些项目进行扶持,引导行业走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之路。目前,这一做法已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试行,并逐步推广。
Recycling industry is trapped in a historical dilemma
Danyang Recycl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Since January 1st 2011,the preferential tax policy for recycling industry had been cancelled,so the high tax brought severe challenge to recycling enterprises.It suggested that the policies be adjusted to maintain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and normative development of recycling industry.
recyclable resource;tax;value-added tax;suggestion
F810.422;X7
A
1674-0912(2012)07-0029-02
2012-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