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树对堤防安全和管理的影响分析
2012-01-27肖晨光
张 斌,肖晨光
(1.安徽省怀洪新河管理局西坝口闸管理处,233300,五河;2.华北水利水电学院,450011,郑州)
堤防是指沿江、河、湖等修建的挡水建筑物,大多为土堤,是重要的防洪工程。然而,一些地方在河道里、在滩地上、在护堤地、在堤身,到处都种上了树。那么,堤防上究竟能不能种树?种树对堤防安全和管理有何影响?堤防周围哪些地方可以种树?哪些地方不可以种树?笔者根据堤防管理工作的要求及实践,对堤防种树从工程管理、防汛安全、法律的角度进行了分析。
一、按照规范,堤防设计断面内不能种树
1.堤防设计有着严格的要求,堤防设计断面内不能种树
按照《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要求,是不允许在堤防设计断面内种树的。《堤防工程设计规范》,对堤防工程的级别及设计标准、堤线布置及堤型选择、堤身结构及堤顶高程、堤基处理及堤岸防护、堤防的渗流及抗滑稳定、穿堤建筑物及观测管理设施等都有严格的要求。如,对土堤堤身筑堤土料的要求:均质土堤选用亚黏土不得含植物根茎等杂质。设计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才能保证堤防的安全。
2.按照《堤防工程施工规范》,堤防设计断面内也不能种树
堤防施工时,在堤基的清理、筑堤材料的选择、干密度的控制、土料的碾压、防渗工程的施工等方面,《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 260—98)都有严格的规定。如,上堤土料中的杂质应予清除等。堤防施工必须按照规范操作,才能保证工程的质量,且通过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滁河干流堤防安徽滁州龚庄段,在2008年8月主汛期高水位时6 m高的堤防发生120 m长的大滑坡险情,其中重要原因就是堤防加高培厚施工时,没能彻底清除原有杂草,新老堤接合不紧密。
3.堤身种树,会对堤防防汛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堤防的主要功能是防汛抗洪。如果堤身种树,对堤防防汛安全危害很大。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可能造成堤防渗漏。树的根系十分发达,若在堤防上种树,当树成材砍伐时,如挖除树根,会彻底挖掉堤防;如不挖除树根,则树根腐烂在堤身内,容易形成渗漏通道。二是可能造成堤防塌坡。汛期堤防经高水位、长时间浸泡后堤身土体会变得松软,加之汛期往往是狂风暴雨,树长在堤身,树枝、树干随风摇曳,容易造成堤坡、堤身土体松动、垮塌。2010年7月大别山区遭暴雨洪水袭击,安徽金寨县白塔河沿河树木被冲倒,河堤溃破,村庄受淹。三是可能影响河道行洪。如果在堤防迎水侧河道行洪断面内种树,汛期当河水上涨、流量增加时,由于树木占据了河道行洪断面,势必减小河道的行洪能力,壅高水位,威胁堤防防洪安全。河道中密植的树木,还可能拦挂河道中漂浮的垃圾、杂草等,形成阻水坝,对河道行洪和堤防安全的影响更大。2003年7月淮河大水,怀洪新河建成后首次分洪,由于香涧湖段河道内大量芦苇阻水,造成洪水下泄不畅,九湾水位超保证水位,汛后投入6 000万元清除阻水植物,疏浚河道。四是不利于汛期巡堤查险。当河道水位超过堤防设防水位时,就要组织人员上堤巡堤查险,以便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隐患和险情。如果堤上种满了树,则不利于堤防汛期巡堤查险。五是不利于堤防防汛抢险。在堤防上种树,一旦堤防出现渗漏、滑坡、溃口等险情,堤身的树木将影响现场抢险人员的抢险工作,妨碍堤防抢险工程措施的实施,不利于堤防防汛抢险。
4.堤防上种树,不利于堤防管理
在堤防上种树,会对堤防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一是影响堤防工程的完整性。如果在堤防上种树,随着树的生长,树根在堤身内不断地生长蔓延,势必破坏堤防工程体系的完整性。二是影响堤防工程的维修养护。堤防由于风吹、雨淋、浪打、沉降,时间长了容易出现裂缝、塌坑、浪窝、雨淋沟等问题,需要不断地维护。如果在堤防上种树,势必影响堤防的日常维修和养护。三是影响堤防工程的日常观测。根据《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71—96),三级以上堤防一般应设置以下基本观测项目:堤身沉降、位移,水位、潮位;堤身浸润线,表面观测(包括堤身堤基范围内的裂缝、洞穴、滑动、隆起及翻沙涌水等渗透变形现象)。如果在堤防上种树,势必影响堤防的日常观测。四是容易孳生害堤动物。如果在堤防上种树,树的发达根系和茎皮可以为一些害堤动物提供丰富的食物,可能造成害堤动物的孳生繁殖,影响堤防的安全。如:白蚁、老鼠、蛇、獾类等。列入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安徽舒城县丰乐河,治理前堤防树木、灌木丛生,大量孳生白蚁,曾经在500 m长的堤段挖出50巢白蚁。五是增加堤防管理的工作量。如果在堤防上种树,春夏季节树的病虫害防治、秋冬季节树的枯枝落叶清理,都会增加很大的工作量。2006年安徽茨淮新河凤台段沿堤种植的意杨树发生虫害,堤防管理单位用杀虫灯杀虫,一盏杀虫灯一夜诱杀的飞蛾就有5 kg。为了给树杀虫,管理单位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5.我国法律、法规都禁止在河道、堤防及其管理范围内种植林木和高秆作物
我国的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以及一些部门、地方规章,都规定禁止在河道、堤防及其管理范围内种植林木和高秆作物。水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第二十条规定: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二、对堤防防洪安全和日常管理有影响的一定范围内都不能种树
1.覆盖层较薄的沙基堤防附近一定范围内不能种树
如长江干流安徽无为大堤惠生堤段,堤基为沙基,地面覆盖土层薄,汛期高水位时容易形成渗透破坏。1998年、1999年长江大水,安徽长江同马大堤有的堤段堤后二三百米处都出现翻沙鼓水险情,为了保证堤防的安全,对很多堤段都采取加做黏土铺盖、堤脚填塘、堤后盖重、增做戗台等措施进行加固处理。如果在上述范围内种树,树根穿透覆盖层,汛期易形成管涌险情。
2.堤防重要险段附近一定范围内不能种树
一些堤防在历史上的大洪水中发生过管涌、崩岸、溃堤等重大险情,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说明该段堤防或者岸坡、基础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1989年12月3日安徽同马大堤六合圩堤段117+500处,由于岸坡不稳,加之江水冲刷,发生大崩岸,崩窝长140 m、宽90 m,岸坡、护堤地、堤身全部崩入江中。因此,为了保证堤防的防洪安全和一旦出现险情时抢险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也不宜种树。
3.影响堤防管理的一定范围内不能种树
堤防在设计和施工时,根据堤防工程管理的需要,有些堤段设置了水尺、测流缆道、测压管等观测设施,有些堤段设置了减压井、排水沟等排水设施,有些堤段设置了防汛物料堆放区、防汛抢险备土区。为了观测、管理和防汛抢险的需要,上述区域内也不宜种树。
三、可以在不影响堤防安全和管理的区域适当种树
1.可以种植堤防防浪林
为了防止风浪对堤防的淘刷,一般在堤防的迎水侧,距堤脚外一定区域种植防浪林。这些防浪林在设计时已经考虑其不影响堤防的安全。如果因为地质、崩岸等原因,种植防浪林对堤防不利,设计时会取消防浪林,改用混凝土护坡、块石护坡、防浪坎等方式来减小风浪对堤防的影响。所以可以根据堤防的防浪需要种植防浪林。
2.可以在不影响河道行洪的区域种树
对于自然河道,特别是分汊型河道,在河道内高于洪水位以上的区域,在不影响河道行洪、工程安全、堤防管理和防汛抢险的情况下,可以种树。如长江下游河道江心洲上地势较高的区域。
3.可以在堤后的弃土区域种树
对于人工河道,一般在开挖河道时都有大量的弃土,大多堆放在堤防背水侧的一定区域内,在这一区域内种树一般不会影响堤防的安全。如淮河流域的人工分洪河道——茨淮新河和怀洪新河的弃土区。
4.可以在超大断面堤防的背水侧非堤防有效设计断面区域种树
对于一些由于自然地形条件或河道疏浚吹填形成的超大断面堤防,在堤防的背水侧非堤防有效设计断面的区域,可以适当种树。如黄河下游堤防的淤背区,在确保工程完整与安全运行,维护良好的堤防工程管理秩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种植树木。
[1]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98)[S].1998.
[2]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 260—98)[S].1998.
[3]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S].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