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交易中心市场结构解析及优化
2012-01-26文/郭蕾郭强
文/郭 蕾 郭 强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程加快,拍卖这一交易方式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日益广泛。政府债券、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开采权等都开始进入拍卖市场。
拍卖是否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哪种拍卖机制能为卖方获得最大收益,这些都依赖于所交易商品的市场特性、拍卖市场的深度、竞标者之间利益的相互独立性、拍卖人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等市场环境因素。陕西煤炭交易中心设立之初预定提供煤炭现货招标、拍卖交易服务和煤炭中远期合约交易服务,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仅开展现货拍卖交易业务,下面以现货拍卖交易为重点,分析陕西煤炭交易中心的微观市场结构,期望为改进交易市场效率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
一、交易中心的客户群体
交易中心买方客户大致可分为以煤炭为生产原料的煤化工或电力生产企业、煤炭经销商、煤炭洗选加工企业等类型,不同类型客户处于不同价值链的不同位置,经营能力和市场掌控能力不尽相同,市场信息的收集成本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另外,煤炭作为基本生产要素,可以通过售后市场在客户之间流转,不同客户对同一标的物价值的评价不可能偏离价值中枢太远。也就是说,客户对煤炭价值的判断依赖于 “买方的私有信息”和“某些共同的不确定因素”。基于以上因素,关联价值模型适用于分析煤炭买方客户的竞价策略,即买方客户群体的保留价格分布在一个围绕价值中心波动的较狭窄范围内。虽然因为私人信息的原因,拍卖之前卖方无法知道买方的最高出价,但是买卖双方根据某些公开的信息对价值中枢的估计判断应该是比较一致的,因此卖方在设定拍卖物品的起拍价和回购价格时要考虑买方客户的保留价格区间。
参加交易中心煤炭拍卖是客户获取煤炭的众多途径之一,在陕北矿区还有大量非陕煤化集团煤炭生产企业存在,竞标失败仅会对客户造成一定的交易成本损失,不会对竞标企业的正常运营造成根本性影响,因此客户在参与拍卖交易时风险偏好比较贴近于风险中性。
二、交易中心煤炭现货拍卖市场
因为煤炭在物理上的可分性,在拍卖交易中,如果有较大数量的同品种煤炭上市,交易中心一般采取拆分的方式将标的分为几个大小不一的“包”进行拍卖,这样拍卖就成为一个多物品同时拍卖的市场。另外,多数时间交易中心会同时拍卖多个品种的煤炭现货,除有特殊需求的客户(例如煤化工企业客户)之外,不同煤炭品种对多数客户来说具有一定的可替代性。
总的来说,在面对交易中心这种多物品、多品种同时拍卖的市场时,客户参与竞拍前往往首先必须制定竞拍组合策略,需要随竞拍过程不断动态调整竞拍组合策略,可能最终以不同价格成交同质物品。因此,客户在选择竞拍对象时并非越多越好,随着选择的增加,客户制定竞拍组合策略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困难,慢慢感到难以招架,并且越来越强烈地感觉自己做出错误决定的风险越来越大,以至于不愿做出决定。
多物品同时拍卖时按照不同“包”拍卖的最终有效报价成交标的物,没有按市场“均衡价格”统一成交,某种程度上对买方客户实施了价格歧视。实施价格歧视的基础条件是基于物品对特定消费者效用的差异,而且能够将不同人群市场进行分割,以避免由于价格差异形成“售后市场”,冲击一级市场的公信力。
另外,以第一价格成交的定价机制,使得买方客户竞拍策略的制定更加艰难。在过多的选择面前,即使经验丰富的消费者也不得不担心自己所做出的选择。
三、竞标者之间的利益独立性
由于交易中心客户群体经过一个快速膨胀期之后便进入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随着时间的推移客户群体可能逐渐掌握交易竞争对手的信息,结成利益联盟,客户之间的利益独立性演变可能会导致串标和围标问题。
串通出价行为表现在多个方面,取决于拍卖规则和信息环境。譬如,所有(或部分)竞标者在一起举行小拍卖,选取最佳竞标者参加正式的拍卖;有时竞标者轮流参加多次拍卖;在有些情况下,虽然所有竞标者都参加拍卖,但他们事先约好,都出价很低,让一个竞标者赢,事后(或事前)分成。串通出价的道理简单,但其策略或方式很复杂。
对此,要做好买方客户资料信息的保密工作,尽可能“隔离”买方客户,阻止买方客户群体相互熟悉之后串谋,但是随着交易场次的累计,买方客户群体最后必然熟悉彼此的竞拍对手。因而在保护客户资料信息的基础上,交易中心还必须加大买方客户的开发力度,保持客户群体的动态更新,在交易市场中引入“鲢鱼”,以激活拍卖市场的活力,增加交易中心的影响力。
在此情况下,交易中心多采用隐蔽回购价这一制度来应对。从理论上讲,即使买方结成联盟,在不知晓卖方回购价的条件下买方压价可能导致流拍,整个联盟的利益也会因此受损,从而促使竞标者难以保持串通出价行为,降低买方的价格剥削力度。实际应用过程中,必须保证卖方以较高价格回购标的物这一威胁的有效性。例如,买方知晓卖方制定较高的回购价格,且拍卖流拍的后果是卖方因为煤炭滞销而导致煤矿仓库憋仓、生产受阻,买方必将采取联合压价的策略来应对。
四、交易费用的影响
交易中心会员必须缴纳会费获取交易席位,席位费相当于拍卖交易的进入成本,进入成本的存在必定会将一些潜在的客户阻挡在门槛之外,减少直接参与竞拍的客户数量。简单的收取席位成本对买方客户数量的影响是较为严重的,而竞拍客户的数量直接影响竞拍的激烈程度,进而影响真实价格发现。另外,席位费也有可能逼迫部分客户寻求交易代理人,代理的结果必然导致联合出价。
客户缴纳席位费获取交易资格之后,因为进入成本的存在,如果以低于保留价出价导致不能中标,其机会成本更大,付费客户参与拍卖时胜出的迫切性则更为强烈,进入成本使客户最终参与竞拍的客户风险偏好从风险中性向风险厌恶“迁移”。
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正式运营以来,随着交易的开展,客户参与市场的成熟度上升,同质标的高价差成交、以高于起拍价成交但市场不能出清等现象偶有发生,同批次上市煤炭标的拆分依然影响煤炭拍卖交易最终结果。为提升交易市场价格发现能力、增进交易中心的市场公信力,必须在分析市场环境的基础上,不断对交易中心交易制度进行优化,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和改善煤炭交易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