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国老年养护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分析
2012-01-26张岩松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社会事业系辽宁大连116035
张岩松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社会事业系,辽宁 大连 116035)
加强我国老年养护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分析
张岩松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社会事业系,辽宁 大连 116035)
老年养护人才;队伍建设;对策
加强老年养护人才队伍建设是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关键举措。本文在分析我国老年养护人才队伍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加强老年养护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对策,以期建设高素质的老年养护专业队伍,更好地推进我国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老年人口数量占亚洲的40%,占世界的20%。自1999年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的数量不断增加,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2009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67亿,占总人口的12.5%,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1 899万,失能老人1 036万,半失能老人2 123万。到2015年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2.16亿,占总人口的16.7%。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之快、基数之大、高龄人口之多是前所未有的,养老需求也正趋于个性化和多样化〔1〕。伴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老年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我国需要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的老年养护人才。但是目前我国老年养护队伍建设明显滞后,老年养护“人才荒”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养老事业发展的瓶颈。
老年养护是指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和精神抚慰的一种新型职业。目前我国老年养护队伍的状况令人担忧,存在人员数量不足、队伍不稳定、工资待遇和社会地位低、文化素质偏差、业务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尤其缺少中高级养老护理员、护理技师及高素质的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养老服务产业的开发、推广以及营销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更为不足〔2〕。加强老年养护人才队伍建设已成当务之急。
1 重视研究型老年专业教育
鼓励我国更多的本科高校开设“老年学”专业,以加强研究型老年专业教育,推动职业院校专业师资的培养和培训,全面提升我国老年养护人才队伍的水平。在人才培养规模、研究范围、研究程度上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老年学专业研究层次和水平。
2 创新养老专业高职教育
(1)根据高职培养目标及行业对人才的要求,以能力为本位,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改进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丰富网络教学资源。推进“双证制”,鼓励学生考取高级养老员职业资格证书。
(2)鼓励企业、学校打破地域、行业界限,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寻找合作机会,在校企合作方式上,采取订单式人才培养,校企共同研究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专兼职教师共同授课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深度合作。
(3)突出学生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培养,通过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合作培养等形式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不断强化学生就业能力,通过多种途径促使学生认清老年服务行业发展的广阔前景,提升学生未来岗位横向和纵向流动的空间,为其未来从事老年养护工作或老年一线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3〕。
(5)尽快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制订统一的培养目标、教学大纲和办学规范,编写统一的任务驱动型高职教材,使专业办学逐步走上正规化、科学化。
(6)要借鉴国外办学经验和教学方法,逐步提高我国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的办学水平。
(7)加快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加强重点课程师资的培养,用高素质的教师带动专业教学质量的提升。
(8)政府对设立老年服务与管理相关专业的高职院校,提供政策支持和现实帮助,在招生上,可以像免费师范生一样定向培养,或者像社会养老机构床位补贴一样,给予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相关人才培养单位相应的资金扶持或补贴,减免报考该专业学生的学费。在就业上,应像“大学生村官”一样,给予从事老年养护基层工作的大学生合理的身份,为其报考公务员或在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时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4〕。
3 加强现有老年养护人员的培养
推动我国养老事业的发展,弥补我国老年养护人才的缺口,必须重视当前养老机构从业人才队伍的挖掘和培养〔5〕。
(1)在现有养老机构中挑选爱岗位、肯吃苦、愿奉献的养护人员,到院校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缓解老年养护专业人才缺乏的现状。
(2)结合养老机构的实际和经营状况,聘请院校学者、教授或行业一线的专家授课,帮助从业人员弥补老年养护知识和技能的不足。
(3)养老机构应从国内大专院校引进专业人才,大胆尝试使用国内优秀技术人才全面促进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4)鼓励现有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社会工作者等执业资格考试,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提高老年养护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5)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坚决辞退道德败坏、缺乏诚信的从业人员。
4 以提高老年养护人员待遇为核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政府要建立和完善重点突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科学适用的完整的养老服务标准和规范体系。
(2)要全力推行养老护理员培训、考核与职业准入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持证上岗。对获得不同职业资格等级的从业人员,设定相应的薪资标准,使高素质、高等级从业人员获得相应的报酬。
(3)各地政府要把养护人员的配备,优先列入社会公益岗位,给予补贴。
(4)完善老年养护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从事老年养护工作年限积累制度。
(5)建立市级、区(市)级养老机构行业协会,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规避行业风险,加大对各类养老机构的管理力度。
(6)建立市一级养老护理工作培训基地,通过定期免费岗前培训、轮训制度,提高老年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持证上岗、以岗定责、定薪金的落实。
(7)定期开展市、省级老年养护“大比武”活动,选拔优秀人才积极参与全国民政行业(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以职业技能竞赛为载体,激发员工学技术、练技能的热情,对获得名次的技术能手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奖金和证书,并直接晋升高一级职业资格。
(8)开展社区志愿服务、低龄老人为高龄老人服务,加强志愿者队伍技能培训,动员、组织、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慈善组织和广大市民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各种公益服务。
(9)要大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宣传教育,营造尊重和支持老年养护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为老服务光荣的理念,提高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
1 陆 颖.着力人才培养 推动养老事业发展〔J〕.社会福利,2010;(10):20.
2 黄桂芳.中国老年护理人才的职业教育〔J〕.社会福利,2009;(4):29.
3 孙玉琴.加快发展老年服务教育事业 开创我国养老产业新局面〔J〕.社会福利,2010;(11):31-2.
4 黄加成.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建设与发展探讨:全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与就业协作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青岛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0.
5 朱海滔.养老服务:金矿待开,人才短缺〔J〕.职业,2009;(2):46.
C913.6
A
1005-9202(2012)16-3589-02;
10.3969/j.issn.1005-9202.2012.16.128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L10DGL016)
张岩松(1968-),男,教授,硕士,主要从事老年学、高等教育管理等研究。
〔2011-03-07收稿 2011-09-12修回〕
(编辑 曹梦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