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闻
2012-01-25
中央提出农业生产严格规范使用食品和饲料添加剂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日前正式公布。意见提出,要狠抓“菜篮子”产品供给,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严格规范使用食品和饲料添加剂。
意见提出,要稳定发展生猪生产,扶持肉牛肉羊生产大县标准化养殖和原良种场建设,启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推进生猪和奶牛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制定和实施动物疫病防控二期规划,及时处置重大疫情。
意见还并提出,要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大力推广高效安全肥料、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规范使用食品和饲料添加剂。充分发挥都市农业应急保障功能,大中城市要坚持保有一定的生鲜食品自给能力。
(摘编自:中新网)
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4月18日印发《“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食安办[2011]14号)以来,各地农业(畜牧兽医)管理部门按照整治工作的任务分工、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健全机制、协调配合,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全国来看,依然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职责分工不明确、监管措施不到位、执法条件不足的现象。为进一步推动“瘦肉精”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农业部于2012年1月29日提出4个方面共计12条意见。
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做好“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打击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深入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深入开展屠宰环节整治;创新监管机制,依法履行“瘦肉精”监管职责:建立跨省案件协查机制,建立涉嫌犯罪移送机制,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信息通报发布机制;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探索畜产品质量安全治本之策:着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大力培育养殖者协会和农民合作社。
(摘编自:农业部畜牧业司)
中央财政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通知》,提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并扩大了保费补贴品种和补贴范围。
《通知》表示,2012年现有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的补贴区域将扩大至全国,各地可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开展,并在符合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将按规定给予保费补贴支持。
养殖业保险方面,《通知》规定东部地区的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补贴40%;育肥猪保险,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1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补贴10%。其他中央财政补贴险种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摘编自:上海证券报)
农业部:饲料及添加剂管理将更严格
为保障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农业部修订原有法规,形成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从2月6日起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统一规定了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规定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委托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向各自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特别加强了对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后的监督管理。饲料、饲料添加剂企业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填写备案表,将上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报企业所在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是指我国境内研制的单一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包括3类:境内外均未批准在饲料生产中使用的、境外已批准但境内未批准在饲料生产中使用的、境内已批准的饲料添加剂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
办法还规定,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须经农业部审定合格后才可投产,同时规定监测期自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核发之日起计算,监测期内不受理其他就该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提出的生产申请和进口登记申请,但超过3年未投产的除外。其他企业依照前款规定申请生产或进口登记的,应提交农业部规定的材料接受评审。
(摘编自:人民网)
农业部办公厅印发《201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农业部决定2012年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2012年2月7日印发《201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并指出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标准化示范场建设自2010年3月启动以来,已走过了3个年头,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加强培训,认真验收,效果显著。截至到目前,已有约1 000家生猪养殖场通过了标准化示范场验收。
(本刊报道)
农业部印发《全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开发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现代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农业部制定了《全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十二五”规划》,于2011年12月21日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本计划的实施和启动是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具体表现,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方法和措施,全面加强我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实现有效保护、科学利用,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本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