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整合队伍全面加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
2012-01-24董运起白喜英张志庆
董运起,白喜英,张志庆
(1.菏泽市牡丹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山东菏泽 274000;2. 菏泽市牡丹区动物防疫站,山东菏泽 274000;3.菏泽市牡丹区马岭岗动物防疫监督分所,山东菏泽 274000)
2012年以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畜牧局创新畜牧兽医执法机制,整合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检疫站、动物防疫站、兽药饲料监察所联合组成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切实履行畜牧兽医部门的法定职责,扎实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工作。
1 具体实施方案
1.1 整合执法资源,形成执法合力 通过组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整合动物防疫、检疫、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监察系统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变过去的多头执法、分散执法为综合执法,增强了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能力和震慑力。综合执法大队由一名副局长任大队长,四个站所负责人为副大队长,执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畜牧、兽医、饲料、奶业、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法定职责。
1.2 实行联合执法,执法主体不变 综合执法大队实施联合执法时,针对养殖业分布、涉及范围、管理对象,分别以各执法主体单位的名义实施处罚,此项措施不仅整合了执法力量,执法资源共享,加大了执法力度,而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主体执法程序。
1.3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为搞好综合执法,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牡丹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举办全体执法人员培训班,系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动物检疫操作规程、“瘦肉精”检测操作技术等,现场技能操作实习,
执法人员通过实践熟练掌握执法文书制作、检疫操作技术和规程;二是严把执法人员录用关,凡进入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先由畜牧局党组考察,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年轻骨干,并经考试合格,才能进入执法大队;三是建立案例座谈分析会制度,案例座谈分析会主要是综合执法大队内部对疑难案例进行座谈分析,实践证明,案例座谈分析会是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执法水平的有效途径。
1.4 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 把坚持依法办案,严格执法程序,严肃办案纪律,作为牡丹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联合执法办案的原则和灵魂。一是制定和完善各项执法管理制度;二是严格行政处罚程序;三是严肃执法纪律,严格执行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同时严令执法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的贿赂,不得违规办案,不得擅自降低处罚标准,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依法办案,秉公办案。
1.5 加大执法投入,完善保障机制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统一配备执法车辆、取证器材等设施设备;二是建立执法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并确保及时拨付;三是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案件执法到位。
2 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成效显著
2.1 加强了执法力度,打击了违法者 近半年来,牡丹区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先后办理适用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15宗,办案数量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倍。查处没收和销毁假冒伪劣兽药18余箱(件),查处经营过期饲料1950千克,查处和捣毁加工、销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窝点3个,无害化处理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产品750千克。
2.2 促进了生猪产地检疫的全面开展 通过组建综合执法大队,有效地促进了生猪产地检疫和“瘦肉精”同步抽检工作,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2.3 推进了兽药GSP制度实施工作 2012年3月份以来,按照农业部规定和要求,在全区兽药经营企业全面推行兽药GSP认证制度,对依法验收合格的17家兽药经营企业(店),核发了《兽药经营许可证》,淘汰了8个不合格兽药经营企业(店),规范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秩序。
2.4 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得到提升 一是认真落实了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对规模饲养场的监管,对全区600余个规模饲养场、50余个兽药饲料生产和经营企业全部派驻了监管人员,与相关责任人签订了监管协议书,明确监管人员和监管对象的责任,并由监管对象签署了承诺书,就食品安全等有关情况作出承诺;二是切实完善了规模饲养场管理制度,规范生产记录档案填写,畜禽进场、出场、动物防疫用药、病死畜禽处理等全部计入档案,并建立进货票证查验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逐级溯源;三是建立了畜禽屠宰场驻场检疫制度,对全区范围内生猪定点屠宰场全部派驻了动物检疫员,严格规定程序进行宰前检验和宰后检疫,出具检疫证明;四是切实加强了免疫标识的管理,进一步突出了畜产品生产和经营者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地位,为从源头上保障动物产品卫生安全提供了坚实保证。全区无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2.5 树立了动物及畜牧兽医部门的良好形象。通过加强养殖业生产经营的监管,查处、打击违法行为,特别是对捣毁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加工窝点等案件,通过在电视等媒体曝光,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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