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知识产权创造为核心,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知识产权创新管理的举措和成效
2012-01-23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张伟赵红军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张伟 赵红军
近年来,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创新激励机制,以知识产权创造为核心,推动科技事业全面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完善了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机制,科研人员创造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全院知识产权数量迅速增加。成立了院所两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了管理人员;制定实施了知识产权管理和知识产权转让管理两个办法,明确了知识产权管理的范围、措施和收益分配制度,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宣传与培训。将知识产权作为重要的成果形式,按照授权发明专利和植物新品种权每项5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1000元的标准对完成人给予奖励;同时,将知识产权作为中层领导班子和科研人员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指标。通过加强管理与政策激励,全院知识产权保护数量迅速增加。“十一五”期间,全院共获得授权发明专利86件、植物新品种权77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6件,比“十五”期间分别增长了7.6倍、18.3倍和6.2倍。2011年,全院专利和发明专利申请量分别首次突破200件和100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授权64件,相当于“十一五”期间5年发明专利授权量的74%。在《中国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报告(2010年)》中,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已申请136件、授权79件,分别列全国科研教学单位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量排行榜第2位和授权量排行榜第3位。
二是依托授权知识产权,获得多项省和国家重大科技奖励,提升了全院的科研水平和综合实力,增强了发展后劲。“十一五”期间,授权的小麦品种济麦20、玉米品种鲁单981以及棉花品种鲁棉研16号、17号、22号、23号等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28项发明专利和4项实用新型专利为支撑的“新型环保复混肥和有机肥的制备技术与应用”项目获得2010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以3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8项省级地方标准为支撑的“花生高产高效栽培技术体系建立与应用”项目获得2008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在自主知识产权的支撑下,山东省农业科学院自2002年以来连续10年获得国家科技奖励不断线,10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科技进步二等奖15项,在全国省级农科院中居于前列。
三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培养造就了一支年轻有为的科研专家人才队伍,有效地推动了全院科研创新事业的发展。目前,全院有博士229人、硕士330人,一线科研骨干中研究生学历人员占60%以上。培养了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国家突贡专家5人、省突贡专家16人次,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09人。小麦遗传育种创新团队先后被评为2008年度农业部优秀创新团队、2009年度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和2011年度中华农业科技奖优秀创新团队。一批中青年专家开始崭露头角,主持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持续增加。“十一五”期间,全院新上国家和省级各类科研项目1070余项,总经费达到6.49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4倍;2011年,全院科研经费达到2.16亿元,比2010年增长30.9%,其中国家级项目经费占总立项经费的比例达到71.5%,成为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承担了1个国家研发中心、3个功能研究室、22个专家岗位和16个试验站长岗位,主要研究领域进入了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在全国省级农科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十二五”期间,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将进一步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推动自主创新特别是原始创新能力持续提高,努力挖掘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重点实现农作物优良新品种的突破创新,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