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经营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2-01-22赵秀山
赵秀山
(临沂市种子管理站,山东 临沂 276000)
“国以农为本,农以种为先”,种子是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直接关系到农作物产量和农产品质量,对农民增产增收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各级种子管理部门加大了管理力度,对维护种子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农资市场分散,一些经营者不规范经营,农民对种子真伪辨别能力较低,假劣种子坑农害农事件仍时有发生。因此,调查分析种子经营中出现的问题,研究防范对策,对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维护农民利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1 种子经营存在的问题
1.1 经营企业发展后劲不足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大多已初具规模,实力强的企业人才济济,研究经费充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在市场上有很强的竞争力,但大多数种子企业规模小,缺乏育种条件和人才,没有自主品种,在经营上不占优势,售后服务差,赔偿能力弱,继续发展的后劲明显不足。
1.2 经营户的素质良莠不齐
部分种子经营者缺乏农业科技知识,对种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经营种子的能力和经验,对品种的特征特性和配套栽培技术缺乏必要的了解;有的盲目追求经济效益,服务“三农”的意识不强,对假劣种子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哄抬物价,无序竞争,常常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
1.3 农民自我维权意识差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农民缺乏法律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良种的识别能力差,盲目求新,有的购种时不索要发票,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正确的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自己承担经济损失。
1.4 良种良法宣传不到位
每个品种都有区别于其他品种的抗性、栽培技术、适宜种植的区域,在种植中应按照其配套栽培技术加强管理。但多数经营户对良种良法宣传不够,购种者缺乏必要的了解,按常规栽培措施管理,发挥不出良种的优势,往往导致减产;有的经营户对品种的优点扩大宣传,品种的缺陷只字不提,常造成病虫害发生严重或不育、晚熟等,造成严重减产,有的地方由此导致上访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
1.5 种子经营不够规范
一是有些种子经营者经营档案及台账记录不健全,对销售的种子档案记录不规范、不详细、不及时。二是种子包装和标签不规范,有夸大宣传和误导购种者现象。三是有些经营者还存在拆包零售现象,出现假劣种子的隐患较大。四是大部分经营户能严格按照种子法律规定守法经营,但仍有一些经营者受利益驱使,假借示范推广、试种等由头销售未经审定的种子,这种现象在玉米、棉花、大豆上时有发生,在花生上表现最为突出。
1.6 经营的品种多乱杂
一是每种作物的品种数量较多。有的虽已通过省审、国审,但不适宜于某些区域种植,种植后风险性较高,容易造成减产甚至绝产。同时,由于品种多乱杂,易造成相互压价,不利于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二是经营户经营新品种具有很大的盲目性,缺乏必要的试验、示范,良种的适应性、丰产性难以保障。
1.7 种子市场管理的难度依然很大
有的地方种子管理人员编制少,有的和执法大队合署办公,人员流动性大,工作经费不足,缺乏基本的工作条件和设备,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加之种子经营业户多,分散性大,部分经营户依法经营的意识淡薄,隐蔽性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现象时有发生,给种子市场管理增加了难度。
2 种子经营管理对策
2.1 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
加大法律法规和种子知识培训力度,提高种子经营户的知识水平和经营能力,增强为农民服务的意识,守法经营。通过培训,增强种子管理人员的使命感,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法,防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通过宣传,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有效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2 培育种子生产经营骨干企业
为扶持种子企业做大做强,提高核心竞争力,一要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企业应广揽人才,充分发挥育种人员的作用,在新品种选育上下功夫,选育出优质、高产、抗逆性强、适应性广的新品种。同时要搞好品种示范推广,筛选出适于种植的优良品种,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大对种子企业研发能力的扶持力度,增加资金投入。二要增强企业管理能力。种子企业应多学习其他先进种业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经验,取长补短,缩短差距,提高经营人员的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
2.3 做好新品种的试验示范
根据农业生产需要,按照新品种的特点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积极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做好播期、播量(种植密度)、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试验,筛选出当地的主推品种,为优良新品种的推广和经营提供依据。
2.4 加强种子质量检测
为切实提高种子质量,防止假劣种子进入市场,种子企业要加强种子质量检测,种子管理部门应扎实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严禁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种子销售经营,确保农业用种安全。
2.5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完善种子执法体系,壮大执法力量,加大种子市场监管力度。开展多形式执法检查,采取日常巡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县区普查与市县联查相结合。以种子生产销售旺季、种子集散地、重点经营户为检查重点,严厉打击套购、套牌、假冒等投机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