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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荀子礼乐思想的当代意义

2012-01-21卞崇道

关键词:礼义礼乐荀子

卞崇道

(浙江树人大学 东亚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15)

试论荀子礼乐思想的当代意义

卞崇道

(浙江树人大学 东亚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15)

礼乐文化是东亚传统文化的核心,它起源于中国,传播于朝鲜半岛和日本并与其本土文化相结合,形成具有各自特色的礼乐文化传承。以荀子的《礼论》和《乐论》为例,解析了其礼乐论的内容、功能及其当代意义。荀子主张以礼治国,以乐化民,认为“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礼乐皆得,谓之有德”。礼乐文化在东亚地区传承至今,其核心价值依然在发挥着影响。这个核心价值就是“和”的价值。

荀子;礼乐;雅乐;宗庙大祭;和的价值

礼乐文化是东亚传统文化的核心,它起源于中国,被传播至朝鲜半岛和日本并与其本土文化相结合,形成具有各自特色的礼乐文化传承。当今,在探索建构东亚各国战略互惠合作机制的文化基础时,可以说礼乐文化是东亚各国、各地都乐于接受的共同文化财产。笔者试以荀子为例,简析其礼乐思想在建构当代东亚和谐社会中的意义。荀子,名荀况(约公元前313年—前238年),是战国时期杰出的思想家,其著述全部辑于《荀子》之中。笔者以《荀子·礼论》和《荀子·乐论》为主要文本依据,简述荀子的礼乐思想。

一、荀子礼乐思想的成立

礼乐制度始于夏商,成于周。周礼把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合为一体,既具有外在的规范制度的一面,又具有内在的道德醇化的一面。孔孟尤其重视后者,建构了仁学以及仁政理论。孔子之后的儒家学说出现了很多分支,其中荀子显示了与孟子不同的路向。他的关于构建理想的社会秩序的礼乐思想,对后世儒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荀子礼乐思想成立的时代背景

其一,战国末期,是中国奴隶制度走向彻底崩溃,封建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的大动荡、大变革时期。“诸侯异政”是这一历史时期的基本特征。荀子生活的战国末期,“诸侯异政”即将结束,社会正由割据走向统一;其二,战国时期思想文化领域出现了“百家异说”的繁荣局面。士者们“不治而议论”,新思想和新学说接踵登场,形成诸多不同的思想派别。在这样的社会文化环境中,荀子创建了可称为荀子学说的理论体系。

(二)荀子礼乐思想成立的思想理论背景

众所周知,孔孟创立的儒家学说倡导以王道为根本标准的政治理想,荀子也不例外。所谓王道是天下有道的象征,“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论语·季氏》)。在荀子看来,王道之核心就是“礼义”,他指出:“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谓中?曰:礼义是也。”(《荀子·儒效》)

儒家基本上主张以礼治国。孔子强调要“为国以礼”(论语·先进),即重“仁”;孟子重“仁义”,而荀子则重“礼义”。这种“从重仁,到重仁义,再到重礼义,体现了儒家的道德重心由主观转向客观,由内在转到外在”。[1]也就说,荀子在继承孔孟仁学的基础上,将思考重心转移到社会政治制度建构层面上,从而强调了礼作为与内在主体人性相对的外在规范的意义。如此,荀子赋予礼以新的内涵,把礼提高到新的理论境地。

二、荀子礼乐思想的结构

在荀子著述中,除了人性论之外,论述最为集中的是礼乐论,并设有专篇《礼论》和《乐论》,其他各篇中也多有论及。如果说人性论是荀子学说的理论基础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礼乐论则是荀子学说的理论核心。

(一)礼的起源与内容

在《礼论》卷首,荀子首先论述“礼”之起源。“礼起于何也?”他回答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①

在此,荀子明白无误地告诉世人,礼义起源于对欲望的控制与满足。人生而有欲是人的自然属性;并且欲望是无止境的,而能够满足人们欲望的社会资源却是有限的;欲求不得必争,争必乱;故唯有把欲望控制在适度范围内,人际关系才能和谐,社会才能稳定。但是,控制欲望并不等于扼杀欲望,荀子不是禁欲主义者,他制定礼义制度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合理欲求。也就是要以礼义制度来使需求(欲望)和供给(资源)之间保持平衡。[1]42-43

可见,在荀子看来,“礼”是为了调节人们的欲望,它包括等级制度、道德规范和礼节仪式等方面的内容,他把这些内容归结为“养”与“别”、“分”。礼为何者?其一,“礼者,养也。”所谓“养”就是“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也就是通过制定礼义制度来调节人们的欲望,供给人们的需求。其二,“君子既得其养,又好其别。”何谓“别”?“曰: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礼论》)。所谓“分”,就是“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以养天下之本也”(《王制》)。这里的“分”也是通过制定礼义来将人们区分为不同的等级,使其相互督促而各司其职,各得其份。

(二)乐的内容

在侧重于论述礼的外在性制度规范功能的同时,荀子还提出了侧重于人的内在性涵养的“乐”的理论,认为乐可以表现人的共同感情。在《乐论》篇中,荀子分析乐的起源说:“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无乐。”“乐,则必发于声音,行于动静,而人之道,声音、动静、性术之变,尽是矣。”

为何制乐?“人不能不乐,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先王恶其乱也,故制雅、颂之声以道之,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节奏足以感动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气无由得接焉,是先王立乐之方也”(《乐论》)。也就是说,乐源起于对于人的情感正确引导的需要。但是乐必须合乎道,否则就会乱。合乎道的乐有利于国家统治,从国到家,合乎道的乐(“正声”)都有相应的作用。“乐在宗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莫不和顺。故乐者,审一以定和者”(《乐论》)。所以,作为统治者为了“天下顺”需“正其乐”。在荀子看来,乐、气和国家统治是有一以贯之的逻辑的。即“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治生焉”(《乐论》)。乱世则是相反,不合道的乐(“奸声”)有直接影响。

荀子将乐之需要视为人之必须,即本能,且规范了“正声”的乐和“奸声”的乐,这是与君子和小人这一区分相关的,其区别就是前者重道和后者重欲,“君子乐得其道,小人乐得其欲。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乐论》)

(三)礼乐之关系

在荀子看来,礼和乐是道的一体两面。“故乐者,所以道乐也。”在荀子的叙述中,礼与乐是相辅相成的,目的都是教化民心。“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乐论》)。荀子分析说:“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礼乐皆得,谓之有德”(《乐论》)。礼乐相合的君子之道则是合乎先王之道的王道。

三、荀子礼乐思想的社会作用

(一)礼与法

礼的社会作用首先在于它被作为治国之道而使用。在荀子看来,礼是最高的政治标准,认为“隆礼贵义者其国治,”“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议兵》)。荀子还举出楚国兵精甲利,却兵败垂沙,导致楚国四分五裂,其根本原因是“其所以统之者非其道故也”(《议兵》),即是由于他们统治自己的国家没有遵循礼的途径的缘故。故而荀子认为,“礼者,政之挽也。为政不以礼,政不行矣”(《大略》)。即礼是维持社会安定的关键,因此,他反复告诫统治者说:“国之命在礼。”(《天论》)

礼的社会作用还表现在它也是确定社会人伦关系的准则,亦即“礼以定伦”(《致士》)。又说:“礼者,人之所履也,失所履,必颠蹶陷弱”(《大略》)。是说礼是个人行为的准则。这与孔子的“道之以德,齐之以礼”(《论语·为政》)相一致。

总之,不论个人、社会还是国家都离不开礼。“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修身》)

值得注意的是,荀子“隆礼”且“重法”。他虽然被视为法家思想的先驱,但他与法家却有重大区别。这种区别在于如何看待礼法的关系。在荀子那里,礼是主宰,是中心,而法从属于礼。而在法家那里,法是主宰,是中心,一切服从于法。所谓“仁义礼乐者皆出于法”(《管子·任法》),典型地表达了法家的治国理念。尽管管仲也主张礼法并举,但礼是在杀戮不足以服其心的情况下被使用的。荀子吸取了法家重法的思想,但却把法纳入礼中思考,换句话说,他认为礼中含法,主张以礼率法,纳法入礼。如他认为,“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君道》),强调了礼与法的一致性。由之,他提出一个新的独自的范畴“礼法”,说“故学也者,礼法也”(《修身》)。“礼法之大分也”,“礼法之枢要也”(《王霸》)。韩德民指出:“作为一个新的范畴,‘礼法’显示的是荀子思想的独创性,是他对儒家礼制观念的发展与重新诠释,也意味着他对理想社会秩序所应有的规则的设想。这个概念所要昭告的,既是新的社会结构模式,也是新的政治法律制度。”[2]230

(二)乐与人性修养

荀子隆礼重法,重视外在的制度性建设对于规范社会秩序的意义;同时他还重视由制度的建设促成人性品格的提升。[2]262-263《乐论》的提出,是对礼论的补充。“乐与礼构成了两种相互区别又相互补充的社会组织原则。”[2]263正如荀子所说:“且乐也者,和之不可变者也;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乐和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乐论》)。《乐论》着重阐述乐对于涵养心性,培养健康人格的作用。“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谨为之文。”(《乐论》)

乐不仅能以各种艺术形式沁入人心,化人向善,而且对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能起到促进作用。荀子说:“故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乡里族长之中,长少同听之,则莫不和顺。故乐者,审以以定和者也,必物以饰节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万变;是先王立乐之术也”(《乐论》)。乐是具有和的特点的艺术,它能唤起听者之主体相应的那种和乐感情,所以通过共同欣赏音乐能够实现家族内、乡里乃至社会的和谐。换句话说,在社会生活中,音乐能够发挥“和敬”、“和亲”与“和顺”的功能,而达到“率一道”与“治万变”的效果。

荀子同时也注意到对于人的快乐欲求也要加以适当的引导,以免陷入淫乱,违背礼义。“乐则不能无形,形而不为道,则不能无乱”,就是说如果对音乐的表现形式不加以引导就会发生紊乱,而先王制雅颂之乐进行引导,目的是“使其声足以乐而不流”,“不流”即不邪淫,使乐符合礼的要求。

重视乐的德化作用是儒家的共同思想,孔子关于人格修养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就典型地概括了儒家重视个体情感存在的意义以及涵养道德的理路。

(三)东亚礼乐文化的当代意义

楼宇烈先生指出:“从一定意义上来讲,中华传统文化亦可称之为‘礼乐文化’,它体现了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两个鲜明特征,即伦理精神与艺术精神。这两种文化精神也是我们在建设现代精神文明所需要大力发扬的,因此,我以为今天我们对于传统礼乐制度和礼乐教育的认真研究和批判继承具有了新的意义和需要。它对于现代伦理观念、艺术观念的建立,以及现代礼乐仪式规范的制定,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3]其实,礼乐文化也可以说是东亚社会传统文化的核心,给予东亚社会的发展以重要影响。

(四)中国的礼乐文化对东亚社会的影响

礼乐文化不仅仅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它也是日本、韩国等东亚地区共有的思想资源。比如在日本,儒家思想传入日本伊始,就对当时的日本政治文化产生了影响。圣德太子摄政时制定的“17条宪法”就深受儒家、法家和佛家思想的影响,是规范官员行为的道德律令,也可以说是一种礼义规范。如第4条“群卿百寮,以礼为本”;第15条“背私向公,是臣之道”等。奈良时代通过遣唐使使日唐文化交流达到高潮,中国的儒家经典几乎都传入日本,儒家思想也成为日本培养官吏,涵养道德的根本。平安时代,从唐、朝鲜、印度等传入的音乐通称为“雅乐”,受到日本上层社会的欢迎,并且与日本固有音乐并存,起着乐化人心的作用。至于德川时代,士农工商四民等级制度严谨,朱子学获得备受尊崇的地位,出现许多杰出的儒学大家。如荻生徂徕就充分理解“礼乐”的意义,论述其对于社会的有用性,指出礼乐的感化力优越于语言的说教和法治。②徂徕的弟子太宰春台认为在形成敦厚的风俗、与天地鬼神的交感、进而实现世界的整体和谐方面,音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以至对礼乐文化共同体(先王同文の治)满怀热望。会泽正志斋立足于徂徕学,尤其重视礼乐文化在统一民心、教化民德上的作用。他说:“礼以致其敬,乐以致其和,礼乐之极致。足以感格人神。是以礼乐教化入於民深矣”(《岂好辩》)。总之,日本的礼乐文化形成了独自的传统。

儒教传入韩国后,韩国也形成了自己的礼乐文化,其典型的如宗庙祭礼。所谓宗庙祭礼,指的是在宗庙举行的祭享仪式,是朝鲜时代国祭中规模最大的重要祭祀,故亦称“宗庙大祭”。14世纪末,朝鲜王朝取代灭亡的高丽王朝,并定都汉城(当时称汉阳,今称首尔)之后,即在王宫东侧建造了一座寺庙——皇室的宗庙,以用于供奉朝鲜王朝已故历代国君的灵牌。当时,皇室的后裔们每年都要在宗庙内举行祭祖礼仪。它是遵照儒教传统举行的最高品位的王室仪礼,目的在于整个国家实践东方基本理念“孝”,从而起到形成民族共同体的纽带感和秩序的作用。宗庙大祭不仅要遵循十分庄重、严格的礼仪程序,而且为增强仪式的庄重气氛要演奏乐曲,表演歌舞。这种祭礼乐源于朝鲜世宗时宫中宴会所用《保太平》和《定大业》,在世宗10年(1464年)补充祭礼所需乐曲,被正式定为宗庙祭礼乐,传承至今。[4]

当代韩国仍然非常重视儒家的“礼乐文化”,这从每年的“秋期释奠”活动可见一斑。所谓的“秋期释奠”就是祭孔,成均馆作为韩国最高规格的“文宣王庙”,每年都承担着“释奠大祭”的重任,600多年来鲜有中断,祭孔仪式同时也在韩国的200多所乡校共同举行。成均馆的祭孔由于严格遵循了“明代礼制”而得到了东北亚和东南亚诸国的纷纷效法,据说保持了“礼乐文化”的远古遗韵。[5]

(五)继承礼乐文化,共建和谐东亚

礼乐文化在东亚地区传承至今,其核心价值依然在发挥着影响。这个核心价值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就是“和”的价值。

荀子作为先秦后期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很多观点是建立在对当时各种思潮的批判和“明察”之上的,冯友兰曾称其是最善批评的中国哲学家,“中国哲学家中,荀子最善于批评哲学。”[6]当时的政治社会逐渐趋于统一的大势,诸侯之间争战的现实使得荀子在思考人性上没有像孟子那样乐观。同时,正是在这一系列对前代和当时思想家的审思之后,荀子开启了儒家思想的一支新的路向,它既是歧出也是奇峰。与孟子相比,学界研究者认为孟子继承了孔子的德性,而荀子则继承了孔子的学问。③但正是荀子对乱世的警惕,他提出了很多止乱的方法。礼乐思想是其中之一,荀子希望由此来实现先王之道和达到治世。当然,继承传统思想离不开文化批判主义的立场。礼乐制度及其理念作为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统治者的治国之要,在政治层面和精神层面都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要素。其中,这样几点值得关注。

第一,重人甚于重法,君子是治理国家的根本,礼乐在君子养成和教化民心上具有关键作用。荀子固然重先王之道,寻求王天下之法,但他终究不是法家,虽然很多研究者指出了他在由礼到法过渡中的重要影响,但荀子重视的仍然是君子治国,或者说“德治重于法治”。[7]荀子多处提到,“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王先谦解释说,“无治法者,法无定也,故贵有治人”(荀子集解,《君道》)。不难理解,即人贵于法。“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王制》)。“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君道》)。可见,荀子是主张从个人的修为教化,即君子养成来寻求达到“天下皆宁,美善和乐”的大治。要国治,首先是人治,这里的人即是荀子所言之君子。礼乐在君子养成上的作用是显见的。“积礼义而为君子”(《儒效》)。从这个角度来看,荀子自然更为强调以礼治国,从另一个侧面我们可以看到荀子的儒家本色。

第二,礼乐对于各个阶层安守分际,建立和谐统一的秩序有重要意义。荀子的圣王之礼可谓有分有辨。“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圣王。”(《非相》)荀子要“推礼义之统,分是非之分”(《不苟》),不同的人伦领域就必须合乎自身的道,也就是合乎礼。“郊止乎天子,社止乎于诸侯,道及士大夫”(《礼论》),例如从天子诸侯到士、庶人死后所应聚合之人以及丧葬之礼都需遵守各自的规范。“知者为之分也”(《富国》)。荀子将“分”视为社会秩序稳定的必要条件。“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富国》)。在礼节的确立和教化上,各个阶层做到各自行道,“圣人明知之,士君子安行之,官人以为守,百姓以成俗。”(《礼论》)

第三,荀子的礼对构建现代世界的“和”有新的借鉴意义。荀子提出礼之根本有三:“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礼论》)。用现在的时代认知,我们是否可以将此三者转化为个体对天地自然、智者先贤和道德传统的礼敬和亲近。虽然劳思光将这三本理解为荀子在尊礼与尊君之间的过渡,逐渐转为谋求确立人主权力的外在威权主义,而弱化了内在的道德秩序。[4]④但从“贵始,得之本也”(“得”通“德”,《礼论》)的角度而言,尊敬这三本不正是对正在恶化生存之源的自然,对先人所留下的文化传统隔膜淡漠的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吗?

可见,即使在今天世人仍然可以从荀子乃至儒家思想中解读出礼乐文化的当代意义。这里的当代意义,是指对于古代的传统思想既不能完全肯定、回归,也不能完全否定、抛弃,而是要在批评、扬弃的基础上创建适合于当代的新文化。

注释:

① 《礼论》,以下注释凡出自《荀子》的只文中注明篇名。

② 据小岛康敬介绍,荻生徂徕关于礼乐作用的典型论述如:「けだし先王は言語を以て人を教ふるに足らざる知るや、故に礼楽を作りて以てこれを教えふ。政刑の民を以て安んずるに足らざるを知るや、故に礼楽を作りて以てこれを化す」「礼楽は言はざるに、何を以て言語の人に教ふるに勝れるや。化するが故なり。習ひて以てこれに熟するときは、いまだ喩らずといへども、その心志身体、すでに潜かにこ

れと化す」(『弁名』)徂徕尤其重视音乐的作用,留有许多关于音乐论的著述。如《琴学大意抄》《幽兰谱抄》《秋风乐章》《乐律考》《乐制篇》《乐曲考》和《琉球聘使记》等。

③ 冯友兰提出,孟子较注重孔子之德,荀子则较注重孔子之学(见《中国哲学史》上册,华东师大版,第213页)。另外,葛兆光认为,孟子和荀子的学说与后世的“道问学”和“尊德性”两大路向有关(见《中国思想史》上册,复旦大学版,第167—169页)。劳思光进一步指出,“就荀子之学未能顺孟子之路以扩大重德哲学而言,是为儒学之歧途。”并且认为荀子之学因为主张性恶,“终堕入权威主义,遂生法家,大悖儒学之义。”(《新编中国思想史》卷一,广西师大版,第249-250页)。

④ 劳思光批评荀子之学的消极影响,“不唯儒学从此走入歧途,中国文化精神亦成弱弊”,“其间外在机缘固多,然内在枢纽,皆由荀学之病。”此处劳氏是站在儒学的立场上解读的。但荀子对礼乐本身的论述对于现代社会的影响是否可以有新的理解向度。

[1] 周炽成.荀韩人性论与社会历史哲学[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38.

[2] 韩德民.荀子与儒家的社会理想[M].济南:齐鲁书社,2001.

[3] 楼宇烈.荀子礼乐论发微[J].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4(3):22-26.

[4] 张一鸿.韩国宫廷宗庙祭礼及其礼乐[J].世界文化,2010(1):43.

[5] 刘悦笛.从“秋期释奠”看当代韩国的儒家“礼乐文化”[N].中国社会科学院报,2009-05-19.

[6]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212.

[7] 劳思光.新编中国思想史(卷一)[M].台北:三民书局,1995:261.

(责任编辑陈汉轮)

On the Contemporary Significance of Xun Zi’s Idea of Rite-music

BIAN Chongdao

(EastAsianStudiesInsitituteofZhejiangShurenUniversity,Hangzhou,Zhejiang, 310015,China)

The rite-music culture is the core part of the traditional culture in East-Asia which originated from China and spread abroad to Korean Peninsula and Japan. It then combined with the local culture to form different rite-music culture with different characters. Taking Xunzi’sritualproprietyandonmusicas exampl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tent, functionality, and contemporary significance of the rite-music theory. Xunzi believed music is the harmony of the world and the ritual propriety is the order of the world. The paper concludes that rite-music culture continues to play a role in East-Asia nowadays, and its core value is harmony.

Xunzi; rite-music; ritual music; the sacrifice in the ancestral temple; harmony

2012-02-09

卞崇道(1942- ),男,江苏沭阳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浙江树人大学东亚研究所常务副所长。

B2

A

1671-2714(2012)03-0076-05

10.3969/j.issn.1671-2714.2012.0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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