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
2012-01-11任路云赵国友
任路云,赵国友
(四川农业大学政治学院,四川雅安 625014)
提高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
任路云,赵国友
(四川农业大学政治学院,四川雅安 625014)
劳动收入增长落后于经济增长,分配关系不合理。要解决劳动收入比重下降问题,就必须正确理解我国收入分配指导方针,深入探讨按劳分配的内在含义,建立以劳动工资为主体的收入分配机制,健全工会集体谈判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
劳动收入;按劳分配;劳动异化;生产要素
一、劳动收入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收入份额变化经历了先增长后降低两个阶段。1978—1990年,劳动收入份额明显提高,原因可能在于工资改革使得非工资性收入逐渐被计入工资收入[1],再者是农副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2]。但自1996年以来,劳动收入份额开始持续下降。全国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劳动者报酬占比连续22年下降”[3]。李稻葵的研究也表明,“劳动收入占国民收入整个比重的下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4]。
我国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表现在不同的方面。一方面表现在以劳动者报酬为主体的居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持续下降。通过对1996—2007年劳动者报酬进行的一个较为简单的初步估算,总体判断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下降了大约9.3个百分点,其中3.3个百分点是由于就业非正规化造成原属于劳动者报酬的自我雇佣者营业盈余被纳入企业营业盈余之中,而其他6个百分点则来自于实实在在的劳动者报酬下降[5]。受其影响,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多数年份中,居民收入增长率低于GDP增长率。这一现象间接证实了劳动者报酬占GDP份额下降的趋势。
另一方面,劳动收入份额下降还表现在劳动者报酬增长落后于经济增长。统计数据显示,近十年来劳动者报酬总额增长慢于以国内生产总值(GDP) 增长率(以现行价格计算,下同) 指标表示的经济增长。除2002年劳动者报酬增速略快于GDP增长外,其余8年劳动者报酬增速都慢于GDP增速。从2000年到2008年,劳动者报酬年均增长13.3%,比GDP慢1.6个百分点,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也从2000年的52.7%下滑到2008年的47.9%。从历史的视角看,英美两国在1860—1940年间,包括了自我雇佣者营业收入和资本家的劳动收入的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分别为77.5%和66.5%。而我国当前按可比口径计算的水平大体在46%,我国的劳动者报酬占比同样也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
表1:中国近十年初次分配构成比重
二、劳动收入比重下降引起的问题
劳动收入份额在国民收入中所占份额的比重直接关系到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由于近年来我国以劳动者报酬为主体的居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持续下降,出现了大多数社会成员收入增多但相对可支配收入减少的怪象,随之带来消费能力下降。这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政府积极主张扩大内需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以劳动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收入人群与以资产投资收益为主要收入的高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收入份额偏低,会进一步导致社会收入差距扩大。三十多年来,我国企业的广大职工和基层科技人员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令人遗憾的却是这些年来财富却越来越多地向企业高管集中,而广大职工的收入和福利却没有相应幅度的提高。目前我国绝大部分中、低收入者收入主要来源于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所占比重的下降会进一步扩大普通职工与具有更多其他生产要素的高收入群体的差距。近几年来,除了私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等收入增长速度显著大于一般劳动者的收入增长速度之外,大企业、大银行等领域的高管与本单位广大职工的收入差距也在明显扩大,特别是国企管理层的天价薪酬已经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据统计,我国现有央企155家,央企管理层年薪动辄数十万、数百万甚至上千万,而大多数员工月工资一两千元[6],如此巨大的收入差距,不仅严重脱离我国国情和基本收入分配原则,而且有违社会公平。一个企业的发展关键在于领导者、决策者,收入分配有所倾斜是应该的,但绝不能将多数劳动者的劳动视为可有可无的东西,这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所揭示的真谛的。
2.劳动者报酬所占比重偏低,导致我国居民消费不足。经济学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收入决定消费,收入是消费的前提,消费则是收入的最终目的。如前所述,劳动收入目前仍是绝大多数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劳动收入所占比重的下降意味着绝大多数居民的收入与可支配收入的相对下降,从而导致居民消费率的下降。居民消费率的变化趋势与总劳动收入的比重变化趋势基本一致。金三林(2009)指出,“我国的消费率自上世纪80年代后总体呈下降态势,尤其是2000年后急速下降”[7]。自 1979—2007 年我国的消费年均实际增长9.4%,低于支出法计算的GDP平均增速10.5%,也低于投资平均增速11%。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得出的数据,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从1983年的最高峰值56.5%降至2007年的39.74%,24年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下降近17个百分点。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从1978—2007年,企业分配份额占GDP的比重则上升了20个百分点。发达国家消费开支占GDP的比重达60%至75%。而我国消费开支占GDP的比重却逐年下降,由1985年的52%下降到2008年的35.3%。一方面,初次分配过于“亲资本”,相应地政府收入和企业所有者的收入(营业盈余和折旧)份额就会偏高。另一方面劳动者报酬占比总体偏低,可支配收入能力和空间有限。同时由于二次分配力度不够,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预期收入前景堪忧等因素,使得居民有钱不敢花,从而在中国出现银行居民存款居高不下而经济增长乏力的又一怪象。失去居民消费需求这个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中国经济在新世纪前后一度低速增长也引起了政府和国人的高度关注。
3.劳动收入份额下降,影响社会和谐。近些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些由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群体性极端事件,如“通钢事件”以及部分地区“出租车停运事件”,其重要原因是普通职工的收入水平低、福利待遇差。据前两年的不完全统计,因收入分配和保险福利问题引发的劳动纠纷占劳动纠纷总量的65%以上,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全国总工会2010年一项调查显示,23.4%的职工5年未增加工资;75.2%的职工认为当前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平,61%的职工认为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是最大的不公。国际上通常认为,基尼系数0.4是警戒线,一旦基尼系数超过0.4,表明财富已过度集中于少数人,该国社会处于可能发生动乱的“危险”状态。我国基尼系数已从改革开放初的0.28到超过国际警戒线,这是一个必须警惕的信号。
三、劳动收入比重偏低的原因
劳动收入分配是在一定的市场经济体制、非经济体制和社会文化背景下实现的,因此劳动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比重偏低也是由多方面原因引起的,既有历史、地理等自然因素作用,又有经济、政治等人文因素作用。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各民族风俗习惯的巨大差异,即使同样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也会在不同地区和民族之间产生不同效果。同时我国二元经济结构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经济发展方式仍须进一步转变,政府的制度政策供给仍存在不公平,如城乡制度差异,东部与中西部、经济特区与非经济特区的政策差异,以及部分先富和效率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等。此外,劳动者素质、社会习惯等因素对劳动收入比重也有着重要影响。
1.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异化的作用。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在此意义上,他认为“劳动的异化”,是指伴随着劳动与劳动的客观条件彻底分离而产生的劳动的客观条件对活劳动本身的支配和奴役现象。因此,在具体劳动过程中,真正意义上的劳动是,劳动活动本身、劳动的客观条件以及劳动结果(产品)的分配与占有是由劳动的所有者自己支配与占有的过程。“劳动把劳动客观条件——因而也是把劳动本身所创造的客体性——看作是他人财产的关系:劳动的异化。”他指出,异化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异化离不开人,都是人的异化。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各种生产要素资源的稀缺性,以及劳动资源 (主要是普通劳动力资源)的相对过剩,为刺激稀缺资源要素的所有者将其生产要素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去的积极性,承认他们的所有权并给予他们相应的收益回报,在这个过程中,使“劳动能力具有对于这些条件来说只是无所谓的客观形式——劳动能力只是具有特殊使用价值的价值,而与实现它自身的条件本身,即与具有别种使用价值的各价值相并列。因此,并不是这些条件在生产过程中作为劳动能力的实现条件来实现,而是劳动能力仅仅作为增值和保存这些条件的价值(与劳动能力相对立的自为存在的价值)的条件从生产过程中分离出来”。物化劳动成为活劳动的统治者和支配者,劳动生产活动仅仅成为个人维持生存的手段。资本及其他生产要素的所有者拥有占有和支配产品的权利,而作为劳动的所有者却没有拥有这一权利,劳动的价值被低估,劳动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亦被严重忽视,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分配方式被提高到不适当的位置,劳动及劳动收入被异化。这正是我国当前劳动收入份额下降问题的症结之一。
2.经济全球化与“先富”政策的负面作用。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资本扩张,资本的自由流动形成了国际劳动分工体系。发达国家凭借雄厚的资本和先进的技术处于这一体系的中心和主导地位,而多数发展中国家则处于边缘和附庸的位置。为了吸引资本和技术,资本输入国常通过低廉的劳动力成本等方式营造最佳的投资环境。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提出可以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也即支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鼓励“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侧重除劳动要素以外的资本、管理、技术等其他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优先权。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一方面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的优势,参与到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中的低端产业及制造环节,并被誉为“世界工厂”。另一方面承认市场经济的分配原则,效率优先。赋予全体社会成员利用生产要素参与竞争机会的相对平等。分配原则按生产要素稀缺程度进行,因而具有稀缺资源性质的资本和技术要素在生产过程中掌握了最终收益分配权,劳动力资源通过市场配置,劳动从属于市场机制完全商品化。由于资本和技术要素的稀缺性,发达国家跨国企业得以不断挤压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中国企业利润和企业员工收入空间,导致国内部分企业不得不长期实施低价出口的竞争策略,并极力压低用工成本。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影响和“先富”政策的共同作用下,国内劳动者工资收入的提高将不可避免地受到限制和影响。
3.资本稀缺性与劳动力过剩的国情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初期,资金缺乏一直是我国经济建设滞后的瓶颈,改革开放的初衷就是引进资本搞活经济。资本资源稀缺和吸纳资本的迫切动机决定了资本的价值。解决适龄劳动人口和新增劳动人口的就业问题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就一直困扰着中国政府,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在逐步地转移到城市,劳动力市场长期供大于求决定了劳动者在劳动力就业市场上的弱势竞争局面。另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考核机制,要求地方政府创造更多的财税收入又将资本价值推向绝对优胜高度。谋求政绩刺激着地方政府以税收优惠、降低普通工人工资成本吸纳更多的资本投资。
不可否认,资本投入对缓解我国就业压力和发展经济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同时也强化了“强资本、弱劳动”的分配态势。而且越是在传统的劳动力密集的产业中,“买方垄断”的地位就越难以撼动。企业往往以一个最低限度满足劳动者要求的工资方案迫使其接受,压低劳动者收入以提高利润。劳动者为了求得生存,不得不屈从于低廉的工资、超长的工作时间以及恶劣的工作环境。企业的劳动者工资率不能得到普遍提升,特别是进城农民工工资上不去,长期处于低位状态,甚至有拖欠现象等。由此带来了劳动收入的下降。从中国与发达国家小时工资水平相比较,中国大约是0.2美元左右,欧美国家大体上是25—30美元。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国“劳动力成本低廉”,从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劳动力价值被低估和扭曲的事实。
四、完善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扭转劳动收入份额比重下降趋势
当前,普通劳动者收入偏低已成为收入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增加居民收入,制定符合我国实际的解决方案,从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出发研究分配问题,努力实现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两个同步”目标,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1.正确理解我国收入分配指导方针,深入探讨按劳分配内在含义。按劳分配原则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我国政府提出的“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原则是对按劳分配原则的发展和创新。在按劳分配这一主体性原则中,对劳动以外的要素参与分配,既要承认,也要抑制。当前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全球化、产业结构以及技术进步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分配份额的比重上升,而普通劳动所占份额下降。这是当前劳动收入所占份额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对“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理解,其结果是一把“双刃剑”,既有鼓励各种生产要素参与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又有可能出现重资本轻劳动的不当认识,即过分扩大生产要素在分配中所占份额,这与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首要原则发生冲突。对于这些要素如何参与分配,在分配中应占有什么样的比例,才能对劳动者报酬份额的下降起作用,需要正确认识当前的收入分配指导方针,对于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既要承认其合法性,又要适当抑制其在分配中的比例。即仍应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作为我国收入分配的首要原则,并强调其重要地位。以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为指导,优化利益分配格局,调整要素间的比例,提高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相应地降低土地、资本、管理等要素的分配份额,使其回归到合理的水平。这是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所在。同时,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经济的目标是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因此,确定劳动要素所得理应比土地、资本和管理等要素更为宽松。构建合理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使广大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2.建立以劳动工资为主体的收入分配机制,健全工会集体谈判制度。近年来在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尤其是在市场垄断企业以及行政性垄断部门,工资几乎丧失了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在国有企业内部,高层管理者的收入水平远远高于普通工人。因此,通过工会作用提高劳动者收入是调节收入差距的必然要求。在国有企业中,经营管理者和职工共同运用国有资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他们政治地位平等,因此工会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是理所当然的,通过工会制度,加强对公司决策机构及其经营管理人员的制约,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时,增加劳动要素比例,加大劳动要素对货币、管理等非劳动要素的制约。通过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和谐稳定、友好合作的劳动关系。建立以劳动工资为主体的收入分配机制,使工资起到调节收入的应有作用。
在非国有企业,应通过加强工会建设,通过工资集体谈判机制尽最大可能保障这些部门的劳动者权益。在非国有经济部门,如民营企业中的工人和个体劳动者,他们的工资收入是劳资双方协商的结果。但从我国目前情况看,虽然已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尚不完善,特别是生产要素市场发育还不健全,一些生产要素的价格还没有市场化。在劳动力要素方面,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还未形成,并且由于我国劳动力的无限供给,劳动者作为工资水平决定力量的一方在工资决定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加快在非国有部门建立真正由普通劳动者控制的工会,并以这个工会代表普通劳动者与企业就劳动工资问题进行集体谈判。在非国有部门的就业者中,来自农村的迁移工人占了相当大的比重,他们工资收入的较快增长不仅有助于提高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同时也有助于弥合城乡差距。从这个意义上讲,通过工资集体谈判提高非国有经济部门职工工资收入对收入分配有着重要作用。
3.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建全社会保障体制。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但总体上还不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还比较窄,基本统筹层次低,保障水平不高。“十二五”时期,要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统筹层次和实现制度统一等方面迈出更大的实质性步伐,使之成为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缩小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弥补市场经济缺陷的重要手段。白重恩2010年9月在回答《当代金融家》访问时说:“我们建立社保制度,是希望社保能够降低储蓄,让消费者放心消费,现在看来好像社保没有起到这个作用。”因此,在收入再分配的过程中,政府应当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投入,降低企业和职工缴纳比例,企业省下来的钱可用于给职工涨工资,职工省下来的钱就变成了可支配收入,双管齐下,居民收入提高的幅度就会比较明显。健全社会保障机制,提高人民群众的福利和保障水平。加快社会保障和医保改革进程,解除民众消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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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书坚.我国功能收入分配格局分析[J].当代经济科学,1997,(5).
[3]李静睿.数据显示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连降22年[N].新京报,2010-5-12.
[4]李稻葵.理性看待劳动收入占比下降问题,不要上纲上线[EB/OL].http://theory.people.com.cn/GB/11758649.html,2010-06-02.
[5]魏众.中国当前的收入分配状况及对策分析[EB/OL].http://finance.ifeng.com/news/special/shekeyuanluntan/20101020/2742220.shtml,2010-10-20.
[6]丛亚平,李长久.收入分配失衡带来社会风险需遏制政府与民争利[N].经济参考报,2010-5-21.
[7]金三林.我国内需增长的主要特点及变动趋势[J].北方经济,2009,(15).
的后顾之忧。
On Increasing Labor Share of National Income
REN Lu-yun,ZHAO Guo-you
(Sichuan Agriculturl University,Ya’an 625014,China)
Workers compensation growth lagged behind economic growth,distribution relationships is irrational.we need to understand China’s income distribution guidelines correctly,Investigate about the principle of distribution in depth,establish the income building mechanism for the wage as the subject,perfect trade union collective bargaining system,transform government functions and build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construction,get social protection mechanism more completely to solve the decline in labor income.
labor income; 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work;labor alienation;factors of production
F124.7
A
1009-6566(2012)02-0053-06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这种分配方式在发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如收入分配不公等社会问题,突出表现在,劳动收入份额下降,劳动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偏低,劳动收入增长落后于经济增长,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等一系列问题。
劳动收入份额是指国民收入在分配中由劳动取得的部分,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是劳动者报酬的份额,与国民收入中的资本收入份额相对应,两者统称为国民收入的要素收入份额,劳动收入份额是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收入的主要来源。居民通过初次分配得到的收入总额,主要由劳动者报酬、营业盈余总额和财产净收入构成。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居民收入来源出现了多元化趋势,经营性收入、投资及财产性收入不断增加。但劳动者报酬仍然是居民在初次分配中收入的主体,劳动者报酬占居民初次分配收入的比重仍在80%以上。
近来年,我国以劳动者报酬为主体的居民收入总量持续增加,从2000年的63411.7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180878.8亿元,劳动者报酬则从2000年的52242.9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150511.7亿元,年均增长13.3%。尽管劳动者报酬总量不断增加,但相比国民收入分配中其他生产要素在收入分配中所占份额,我国劳动收入份额则处于一个相对下降的趋势(见表 1)。
以劳动收入为主体的住户部门在初次分配总收入中的比重由1999年64.98%下降到2008年57.11%,平均每年下降0.79个百分点;政府部门和企业部门在初次分配总收入中的比重则总体呈现持续上升的趋势,政府部门从1999年的16.95%上升到2008年的21.28%,平均每年上升0.43个百分点,企业部门则从1999年17.38%上升到2007年的21.32%,平均每年上升0.44个百分点。总体看来,劳动收入份额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呈相对下降的趋势。
任路云(1987—),女,河南卫辉人,四川农业大学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赵国友(1964—),男,河南固始人,四川农业大学政治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