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专业英语评估员队伍建设探讨
2012-01-05张苡彬
,阚 伟,张苡彬
(1.山东交通学院 海运学院,山东 威海 264200;2.山东海事局 考试中心,山东 青岛 266002)
海船船员专业英语评估是我国船员适任评估的重要项目,经多次改版升级,英语评估系统在版面设计、题目难度和区分度以及主观题评判方式等方面日趋成熟。英语评估分为听力和会话两部分。其中听力部分采用标准化考试方式,由系统直接评分;会话部分属于半直接口语考试方式,利用多媒体计算机记录考生的答题录音,并由评估员对考生录音进行评分。口语测验领域普遍认为评分者和评分方法决定了口试的信度,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测验的效度。[1]因此,就专业英语评估而言,评估员的素质对于考生的评估成绩有很大的影响。加强专业英语评估员队伍建设,对于提高适任评估的质量,从而提升我国船员的综合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一、船员专业英语评估员应具备的素质结构
1.船员适任评估员应具备的一般性素质要求
(1)国际公约的要求。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要求各缔约国应确保评估员完全胜任公约要求的对海员适任能力的评估,其中A-1/6节对评估员的具体要求为:对所评估的适任能力具有适当水平的知识和理解;胜任所执行的评估任务;接受过有关评估方法和实践的适当指导;取得评估的实际经验;如果所进行的评估涉及模拟器的使用,应在有经验的评估人员指导下,取得特定种类模拟器的实际评估经验,并使有经验的评估人员满意。由此可见,公约对于评估员的要求主要是针对专业知识水平、评估方法、评估经验和评估设施的使用等方面。
(2)我国相关法规的要求。交通部海事局《关于做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中对于评估员的资格作出规定,要求评估员应由海事局的人员或海事局从航海院校或航运企业中有教学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部分海事局也在此前提下,针对辖区特点对评估员提出要求。如山东海事局制定了《山东海事局船员适任评估员管理办法》,对于评估员的类别、等级和种类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要求评估员须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条件,完成规定的资格培训、考试和见习,具备相应的能力,并提出评估员资格培训和考核的主要内容为: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家船员管理法规、规范性文件;评估大纲、评估规范和评估标准;考试学和概率学;模拟评估;评估设备的使用。
(3)职业道德和素质要求。评估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评估员除了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评估考试工作能力之外,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一方面,评估员应严守职业道德,不徇私舞弊,保持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另一方面,由于现在考生数量多、评估任务重、压力大,往往几名评估员要面对数百乃至上千考试答卷。以山东辖区为例,目前山东海事局一般以月份为单位,在各院校评估之后,将学生答题包带回海事局考试中心,再邀请评估员统一阅卷。因此要求评估员应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精神状态,以确保评分的严谨性。
(4)评估技能要求。评估员应具备一定的评估技能,具体体现在评估心理和评估技巧两个方面。评估过程中,评估员的心理处于自律、预测和比较状态[2]。自律,即在心中强调不可逾越已设定之指标来评判答案,以确保评估的严谨和公正;预测,即根据自己对考生的第一印象和表现来预先推测评估结果;比较,主要是找出应评船员的实际能力与最低标准之间的差距。同时,评估员应灵活运用各种评估技巧,对于各类考生应因材施评,既要严格执法,又要人文关怀。
2.专业英语评估模式对评估员素质提出的特殊要求
2009年交通部海事局启用新版《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大纲和规范》,对专业英语评估的评估内容、评估要素和标准都作出明确规定,这些规定从知识能力层面对于评估员的素质提出了特殊的要求。
(1)专业英语评估会话部分评估要素及评分标准。专业英语评估会话部分主要分为三种题型,即朗读、口述和问答。根据评估规范,各题型分值、评估要素及评估标准如表1所示。
表1 专业英语评估会话部分评估要素及评估标准
(2)专业英语评估模式对评估员的特殊要求。从上述评估要素可以看出,“发音、语法、朗读流利程度”着重考核考生的英语水平和对材料的熟悉程度,而“内容”则考核考生对于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也就是说,专业英语评估旨在考核学生英语运用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两方面的内容,相对应地,对于评估员的要求也分为这两个方面。英语水平又可以具体为听音及辨音能力、语法应用及辨析能力;而专业知识水平则主要体现在对考生内容切题的定性和回答深度的把握。此外,由于专业英语评估采用多媒体计算机作为测评工具,因此要求评估员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软件操作水平。
3.海船船员专业英语评估员应具备的素质结构模型
笔者认为,合格的海船船员专业英语评估员应具备如图1所示的素质结构。
图1 海船船员专业英语评估员胜任力结构
二、海船船员专业英语评估员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1.评估员队伍建设机制不完善,成员良莠不齐
交通部海事局《关于做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对评估员的来源组成、学历和海上资历等方面作出了要求,但这些要求都不够细致。部分直属海事局虽然也制定了辖区内的评估员管理规定,但一方面层级不高,难以得到有效的推广;另一方面,由各直属局自行出台管理办法,难免会出现标准不统一、要求不一致的情况,有悖于交通部《关于实施加快船员队伍发展十大措施的通知》措施四中有关统一评估考官管理的要求。在这种相对不完善的机制下,所选聘的评估员难免良莠不齐。尤其是在航海院校和培训机构较多的辖区,评估期数和评估学员数量多,评估任务重,需要的评估员的数量多,这种现象更为突出。
2.部分评估员业务水平有所欠缺
目前,各辖区评估员的组成情况大同小异。体现在专业英语评估方面,评估员的组成主要是两部分:其一是航海院校中的专业英语教师,其二是海事局或航运企业中的具有管理级船员职务的人员。这种组成情况从表面上看,可以形成专业知识和英语知识的互补,但在实际评估工作中,由于目前国内没有任何针对专业英语评估员方面的培训,各评估员都只是依据自己的理解进行评分,每道题目的评分独立完成,无任何交叉,因此所谓的互补实际上毫无意义。此外,评估员的业务水平可能难以胜任评估工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英语水平欠缺。虽然从海事局和航运企业中选聘的评估员都具有管理级船员职务证书,其中多数船长、轮机长也有过多年的远洋航行资历,在工作中能够使用英语进行交流,但必须清楚地认识到,英语会话评分是一项很严谨的工作,并非是口语水平高的人就能胜任,需要评估员具有良好的英语综合应用与理解水平,而这一点,是目前多数船长、轮机长所欠缺的。此外,英语评估开展至今仅十年时间,许多年龄稍大的船长、轮机长根本没有经历过英语评估,他们的学历水平、英语理论水平甚至达不到本专科院校的毕业生水平,在英语的听音辨音等方面更是力不从心,因此能否胜任评估工作实在值得商榷。
(2)专业知识欠缺。航海院校的部分专业英语教师是由英语专业出身的老师担任,许多人对航海专业知识一知半解,缺乏深层次的理解和知识的横向联系。因此,对于许多评估题目,他们只是根据某些教材或参考材料的答案死记硬背,并不知晓题目的专业知识背景,特别是一些比较灵活的试题,在职船员的回答可能与参考答案有差异,由此可能影响对评分标准的把握。
3.评估员对评分标准的理解和把握存在差异
会话评估结果能否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口语水平,关键还在于评估员能否准确地把握评分标准。早在1945年,Roach就提出考官自身背景的差异造成对评分标准理解的差异;考官在评分严格度和评分侧重点上存在差异,造成评分误差。同时,有研究还表明评估员是否具有教学经历也可能对评分造成影响[3]。具有语言教学经历的评估员更注重考生的语言本身能力、交际能力和创造性等方面,而对于专业方面则仅限于教材或参考材料上的答案;具有船上工作经验的评估员则更注重考生的专业知识把握,更强调回答题目的专业知识完整性,而对于考生的发音、语法、句式结构等方面关注较少。另一方面,目前多数评估员对于评分标准的把握都过于严厉。以口述题为例,从评估规范的角度来看,只要考生答题的内容基本符合要求,语法方面无大的错误,发音和流利程度一般的情况下都可以拿到12分以上,即使内容偏离题意,只要发音尚可还可以评为8分。但在实际评估中,多数评估员给出的评分要低许多。
三、加强专业英语评估员队伍建设的措施建议
1.完善评估员选聘和管理机制
STCW马尼拉修正案已于2012年1月1日生效,为全面履约,我国海事主管机关正在修订相关规则和规定。建议主管机关以此为契机,针对我国船员培训和教育现状,综合考虑各直属局的各种地方性管理办法和规定,制定出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的海船船员评估员选聘和管理办法。针对专业英语评估的特殊性,建议在评估员的选聘方面对船上职务和海上服务资历适当地降低要求,允许用专业英语教学经历进行相应地折算,将重点放在其专业英语应用水平方面,以确保评估员能够胜任评估工作。
2.加强对评估员的培训与考核
加强对评估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是提高评估员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海事主管机关应注意制定科学的培训、考核方式和合理的培训内容。一方面,对新任评估员进行基本素质培训以确保夯实基本功;另一方面,对于评估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专项培训,从知识与法规更新、评估技巧和技能交流、评估问题反馈等方面,确保评估员在思想和业务方面均保持领先。此外,应加强对评估员的监督考核,这一点可以借鉴山东海事局的做法,在每次评估结束后,通过评估员的自我评价、评估组长的评价和海事局专业主考的评价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并且将评估员在评估过程中对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也作为一项参考,综合评定评估员的评估工作。
3.开展评估员交流与研讨活动
建议海事主管机关定期开展评估员交流与研讨活动。一方面促进航海院校教师与航运企业评估员之间的交流,在业务知识、最新航运动态方面相互提高;另一方面,对评估内容和评估标准统一认识。当前参加英语评估的主力是在校生三副/三管轮评估,会话部分的答案多是航海院校教师拟定,因此在专业角度可能存在遗漏。同时,通过交流与研讨活动,评估员可以对会话部分参考答案达成共识,从而提高评估员的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同时也可以有效地利用评估工作的反拨效应促进航海院校的专业英语教学。
4.完善评估系统,加强对评分工作的监督
评估员利用“评分子系统”对考生的会话录音进行评分,所给出的分数实际上只是总体印象分,这种评分模式过于笼统,评估员在评分时很多情况下也难以拿捏得十分得当。建议海事主管机关组织航海院校中经验丰富的教师和考试学方面专家,以评估标准为母版,将评分模式予以细化,对考生录音的内容、发音、语法、流利程度等项目确定权重比例,使评分更加精准,从而提高评估考试的效度。评估考试效度的提高,从侧面上也可以反映出评估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此外,建议增加评分监督功能,通过系统设定,在评分结束后,海事主管机关可以聘请“专家型”评估员对每名评估员的评分情况随机抽选一定比例予以复核,以此加强对评估员的监督。
四、结 语
英语水平是船员综合素质中重要的一个环节,专业英语评估是海事主管机关检验考生专业英语综合交流能力最为重要的手段,因此专业英语评估员任重而道远。加强专业英语评估员队伍建设,依赖于海事主管机关、航海院校和航运企业的共同努力,从制度与管理、培训与考核、交流与研讨等方面着手,提高我国专业英语评估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1] 王佶竁.第二语言口语考试评分方法述评[J].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学报,2007(1):25-31.
[2] 钟和戎,沈 昆.船员适任评估员素质研究[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5:296-298.
[3] 庞继贤,陈 婵.外语口语考试的效度和信度研究评述[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5(7):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