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创新推进“两整治一改革”
2011-12-29贺燕军
国土资源导刊 2011年8期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以重点工作、关键岗位为抓手,以纠建并举、锐意创新为途径,深入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着力整治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干部队伍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的和谐发展。
制度规范交易行为
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制度。一是在积极做好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用地报批的同时,严格杜绝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项目的报批;二是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对符合《划拨供地目录》的项目严格履行业务会审、局领导签批后报市政府审批的审批程序。2008-2010年,全市共审批划拨供地项目56宗,面积333.11公顷。
严格执行矿业权出让审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关于规范矿业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5]143号)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