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2011-12-29杨冰双
成才之路 2011年26期
摘要:文章分析了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便更好地实现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能。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体系;问题;建议
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资助下,各高校逐渐建立了以“奖、贷、勤、补、免”为主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行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坚持这一资助体系的同时,仍需不断地加以改善,以便更好地实现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能。
一、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
1. 难以准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贫困程度的区分尚缺乏有效的经验和合理的机制,现行的普遍做法是根据学生提供的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及学生日常消费情况来界定贫困生及贫困程度。这种做法存在几点缺陷:第一,由于地方基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缺乏责任心,加上监督机制不健全,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浮于表面,把关不严,以致高校难以准确把握学生家庭的确切信息,一纸困难证明实在无法有效认定经济困难学生。第二,由于学生来自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缺乏收入申报制度,不同生源地困难标准也不同,学校无法准确把握学生的困难程度。第三,由于学生就餐可以不到学生食堂,就餐卡上统计的数字无法反映学生的真实生活水平,学校难以准确有效地对贫困生进行相对应的资助,无法保证最困难的学生获得的资助最多。最后,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中有许多学生比较内向、自卑,往往并不愿主动说明自己的情况,而有些家庭经济并不十分困难,甚至比较富裕的同学却积极争取各种资源,“混水摸鱼”导致了有限的济困资源没有能够分配给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
2. 奖学金资助贫困生收效甚微
奖学金包括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以及各类企业、个人设立的奖学金,各类奖学金是以综合成绩作为能否享受奖学金的主要标准。贫困生在奖学金获得者中所占的比例不大,奖学金资助贫困生的功效不能得到体现。原因在于,与城市学生和经济发达地区学生相比,贫困生所受的教育和培养不同,在很多方面都相对处于弱势,而奖学金反映的是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贫困生需要一个较长时间全面提高自己的自身素质。贫困生经过刻苦努力,虽然也有一部分脱颖而出,拿到了高额奖学金,但其中的多数与高额奖学金无缘。
3. 勤工助学没有起到应有作用
勤工助学是解决贫困生生计的有效途径,但是没有起到应有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勤工助学多立足校内,打工岗位严重不足。第二,多集中于家教、推销等方面,打工范围很狭窄。第三,有的学生存在拈轻怕重的思想,有工不打。第四,实践中有的学生逐渐改变初衷,从助学转为以赚钱为目的,荒废了学业。
4. 高校资助资源配置不合理
高校的资助政策应该体现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适度性原则,使经济困难学生获得与其困难程度相适应的资助。然而在实践中,资助款向少数学生集中,滋生“贫困生贵族”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位学生既拿很多助学金又同时获得奖学金,其一学年内拿到的资助总额以万计,不仅超过了其在校的学习和生活费用,更能保证其高水平消费,在学生中产生了极其不好的影响。更为严重的是,助学金过多极易导致学生养成“依赖”的陋习,从而失去积极进取拼搏的精神。
5. 物质资助为主,育人功能不能有效体现
高校现行资助体系更多的偏重于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物质、经济方面的资助,缺乏对其精神资助与心理帮扶。实践中,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长期受到经济困扰的影响以致其学习比较困难,同时大部分贫困生都或多或少存在人际交往障碍、抑郁、自尊与自卑交接等心理问题。少数贫困生不能正确看待贫困问题,认为社会不公导致自己贫困,因而认为自己接受帮助天经地义,不知感恩,表现偏激。有些甚至在资助过程中产生了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所有这些现象的产生都使我们反思:现行的资助工作不能仅是满足于把钱发到学生手上,当前亟需使救助模式从“输血型”向“造血型”过渡,做到既在经济上帮助学生,又在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实现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能。
二、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议
1. 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进一步完善当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首先,国家应统一关于生源地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相关政策与法规,加大对开具假证明材料的相关部门的惩罚与追究力度,以明确认定部门的责任与义务,提高认定部门的责任心。其次,高校应结合各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与高校学生消费水平线制定不同地区贫困学生界定标准,并每年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最后,高校加大假贫困生的惩罚力度,如取消今后评优、评先资格,加倍归还资助资金,并将情况记录到学生档案中,在毕业后向用人单位推荐时注明此项内容等。
2. 提高贫困生得奖率
国家设立奖学金的目的是激励学生通过努力学习来获得经济上的资助。奖学金对于贫困生来说具有双重功效,既在物质上使他们得到奖励,减轻经济压力,又在精神上对他们进行鼓励,使得他们更加勤奋学习,同时还能激励其他学习困难的贫困生发奋努力,以优异的成绩去争取学校的经济资助。
3. 拓宽勤工助学渠道
积极拓宽勤工助学渠道,深挖勤工助学潜力,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高校积极鼓励贫困生进行勤工助学以自救,矫正其“等、靠、要”的依赖心理,同时引导其正确处理“勤工”与“助学”的关系,勤工不等于赚钱,只是完成学业的一种手段。其次,高校积极与社会、企业和个人建立广泛联系,为学生寻求长久的勤工助学岗位并注重与学生学业的有机结合,同时在学生利益受损时,能够积极为学生维权。
4. 限制个人受助过高
为限制资助资源向个人集中,当前高校必须建立一套合理的资助管理模式以有效发挥各项资助政策的整体功能,应合理分配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额度,除国家助学贷款外,其他资助应实行总额“额度封顶”(不超过其在校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避免资助款向少数学生集中。在资助过程中应对不同困难程度的学生进行分层次资助,各层次之间不再重复,同时区分资助贫困生,对特困生尽量满足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要求以解决学费,再配合特困补助与勤工助学,解决其生活问题;对贫困程度较轻者,安排其参加勤工助学即可有效缓解其生活压力。
5. 建立物质资助、精神资助与心理帮扶相结合的资助体系
针对当前资助体系普遍存在的重视物质资助,忽视育人功能的现象,高校应建立物质资助、精神资助与心理帮扶相结合的资助体系。首先,高校要重视构建心理咨询机构,为贫困生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帮助其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其次,高校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中,使贫困生对贫困问题有正确的认识,使之明白贫穷是暂时的、可改变的,而任何外界的支持与帮助都是短暂的,只能依靠自己的努力与奋斗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己的命运。再次,高校应及时跟踪贫困生的学业,鼓励其通过学习来改变命运,并加强对学习困难贫困生的辅导与援助,同时着眼于贫困生的终身发展,提早督促其开展职业生涯规划以解决其就业压力。最后,高校应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创造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同时结合资助活动,努力教育贫困生奋发进取、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和感恩奉献,实现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能。
参考文献:
[1]刘彩霞.论高校贫困生资助模式改革[J].高等理科教育,2002(3).
(淮阴师范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