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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现代“民族”概念形成小考

2011-12-29黄兴涛

人文杂志 2011年4期

  内容提要 中国现代意义的“民族”概念的出现与早期运用,是认知民族主义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一现代概念的萌生可能与19世纪西方民族的接触和文化碰撞具有一定的历史关联,而流行得益于日本汉字新词对译西方的用法,是中、西、日文化交流互动的结晶。
  关键词 “民族”概念 nation 现代意义
  [中图分类号]K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1)04-0140-05
  
  在中国,现代意义的“民族”概念的出现与早期运用,是认知民族主义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这一现代概念连同与之相伴随的现代民族意识在中国的兴起,可以说都是中、西、日文化交流互动的结晶。以往学界曾长期认为,中国古代并无“民族”一词,清末民初中文里流行开来的现代“民族”一词和概念,乃完全从日本传人,它是日本人率先使用“和制”汉词“民族”来对译西文nation等词和相应概念的直接结果。这一结论里,无疑存在着真实,但也包含着某种简单化和武断之处。其实际的情形较为复杂,值得学界同人加以历史的辨析和深入的研讨。
  
  一
  
  近年来,国内学者不断发现,在古代汉语里,“民族”一词虽不常见,却也并非无有。其所举出的最早例证,现已上溯至《南齐书》之《高逸传·顾欢传》和唐人李荃《太白阴经》中的有关使用。2004年,民族学者郝时远先生更是一气举出十个例证,强调这些用例“足以证明‘民族’一词确属中国古代汉语的名词”。不过,细心研究迄今为止已发现的古代中国各“民族”用例,还是不难察知,其内涵不仅十分不确定,混杂多义,而且很多时候也多是表示“民之族属”和“民之族类”的一般分类含义,与“族类”一词相当,固定化程度远不如“宗族”、“家族”。实际上,古人在表达相关含义时,更习惯使用的词汇,还是单音节词“族”。
  总的说来,“民族”一词在古代中国使用不多,多系不确指的分类泛称,并不能与某个具体民族连结起来组成“某某民族”之说。甚至连“某某族”这一类的构词,在中国古代也似乎不流行。这当是其固定化和概念化程度严重不足的证据。情况开始出现某种值得注意的变化,还是在晚清初期。笔者发现,其最早的变化,可能与19世纪重新到来的西方民族的接触和文化碰撞,具有一定的历史关联。因为正是在德国早期来华传教士郭士立19世纪30年代所编撰的中文杂志和著作里,我们较早见到了“某某民族”这样的“民族”双音节词之固定化、概念化程度较高的用法,以及“某某族类”和“某某族”这类构词的大量出现。前者的例子,笔者多年前曾举出一个,并得到学界同行的关注,它是:
  
  昔以色列民族如行陆路渡约耳旦河也,正
  渡之际,皇上帝尔主宰令水涸,犹干江海(亦)
  然,则普天下之民认皇上帝之全能,且尔恒敬畏
  之也。
  近年来在查阅郭士立的其他中文书籍时,笔者又曾见到另外的用例,比如:
  每年英吉利民所捐之财,共计数十万金,遂
  设他会,撰著劝世文,敷教与愚民。亦排联名签
  题会,加增圣经之本,译圣录异话,传之普天下
  之诸民族也。如此不独利已而利他也。
  郭士立(K.F.Gutzlaff,1803-1851),又译郭实猎或郭实腊,出生于普鲁士,1826年神学院毕业后到东方传教。19世纪30年代曾帮助西方列强收集中国沿海情报,并在鸦片战争中扮演不光彩的角色。郭士立除通晓英、德、荷等西方文字外,还掌握了中文、马来文、日文和泰文。他一生著述80余种,并以英文和中文著作为主。其中文笔名为“爱汉者”。1833年,郭士立创办于广州并任主编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为中国境内最早用中文出版的近代期刊。1838年,他出版《古今万国纲鉴录》一书,这是传教士所编译的最早中文世界史著作之一。1850年,该书曾由宁波华花圣经书房再版。郭士立使用“民族”的上述两个例子,就分别出现在《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和《古今万国纲鉴录》之中。
  最近,笔者收到新加坡华人学者庄钦永、周清海二位先生刚刚出版的大著《基督教传教士与近现代汉语新词》一书,其中作者又有新的发现,他们指出,早在此前三、四年即1834年,郭士立在《救世主耶稣基督行论之要略传》一书的“煞语”中,就率先以现代形式使用了“民族”一词,该书写道:
  
  盖皇上帝符玺证据耶稣之教训为天之谕,
  言言实实,略无粉饰,故申谕中外诸民族,悔罪
  伏奉耶稣救世者之教也。
  虽然,我们现在已无法考证出,郭士立所使用的“民族”究竟对应的是哪个西文词,但从当时早已失去故国的“以色列”,被其称之为“民族”等信息来看,它对应的更像是13-16世纪英文里流行的na-tion之古代含义,即“指的是一个‘族群’,而非‘政治组织的群体’”。在近代德文中,nation的这一具有种族和历史文化共性的人类群体之传统内涵,得到了更多的保留。此种nation的古义,与中文里传统的“族类”、“族民”等词,恰有相通之处,故它同时也被具有英、德双重语言背景的郭士立译为“族类”或“族”。在《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和《古今万国纲鉴录》中,双音节词“族类”,甚至比“民族”一词的使用还要正式和多些。如“回回族类”这样的称法,在其中就相当常见;“蒙古族”、“大西洋族”等这类词,则更多。但在传统的中文里,将一个泛称归类词,与一个它所包含的具体所指合在一起构成新词,如像“回回族类”这样构词,往往是很别扭的,这就仿佛今人要称“男性别”或“女性别”,让人感觉怪异一样。相比之下,“某某民族”这一构词,反倒较“某某族类”要顺当。不过,郭士立本人似乎并没有自觉意识到这一点,他只是在努力进行转译活动而已。由此也可见中西名词概念对应之初,传教士们
  爱汉者等编,黄时鉴整理:《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所载《论约书亚降迦南国》一文。道光丁酉年九月(1837年10月)。中华书局,1997年影印本,第271页。参见黄兴涛:《“民族”一词究竟何时在中文里出现》,《浙江学刊》2002年第1期;也可见稍后方维规的《论近代思想史上的“民族”、“natlon”与中国》,《二十一世纪》2002年4月号。
  郭士立:《古今万国纲鉴录》卷16,“道光十八年(1838)戊戌仲秋镌,新嘉坡坚夏书院藏板”,第66页。笔者所见为哈佛燕京学社图书馆藏本。
  郭士立:《救世主耶稣基督行论之要略传》,1834年新嘉坡坚夏书院藏板,第74页下。转引自庄钦永、周清海:《基督教传教士与近现代汉语新词》,新加坡青年书局,2010年,笫56-57页。
  雷蒙·威廉斯著:《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刘建基译,三联书店,2005年,第316页。
  如《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所载的《玛塔喇省》、《论欧罗巴事情》和《光阴易度》等文中,就分别有这样使用的例子:“回回族类本不侵玛塔喇省,待至大清年问,回王弄权,今朝始兴”;“(欧罗巴)自古以来,民各族类居之”(道光乙未年五月);“且阿细阿大地陆之族类好学重文,连印度土人都阅《东西洋考》,即汉人阿细阿诸族之魁,何可延滞乎!”等。所作出的某些独特努力,以及他们所面临的用词困难。
  不过,有一点应该强调,也即正是在与西方相关词汇相互对应的过程中,传统中文里的“民族”一词在双音节固定化、表达概念的稳定和确定程度等方面,已着实向前迈进了一步。也就是说,作为一种概念的词型符号本身,它在晚清已较早开始了某种现代化的适应与调整过程。这无疑是其走向完全现代意义的“民族”概念的重要条件之一,它同时还表明,传统的民族概念,实具有着转化为现代民族概念较强的内在潜能。
  《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和《古今万国纲鉴录》等都曾传到日本,郭士立“民族”一词的创造性用法是否对日本学者翻译西方相关概念产生某种影响,尚有待研究。但它对晚清国人有关的使用,迄今为止尚未发现直接影响的更多证据。从笔者所见到的资料来看,甲午战争以前国内有关“民族”一词的汉文用例,多没能突破传统泛指“民之族类”用法的局限。这是今人在考察现代“民族”概念在中国出现时,不能不予以正视和思考的问题。
  在清末,现代汉语中“民族”一词和概念流行开来,应当说主要还是得益于日本汉字新词对译西文的用法。该词从日本正式传入中国,开始于戊戌维新时期的《时务报》,更大规模的传播,则是在20世纪初年。笔者以为,1896年11月15日,《时务报》的“东文报译”栏登载《土耳其论》一文,其中对“民族”一词的使用,似可以看作日本现代“民族”概念在中国正式传播的嚆失。该栏目的主持人和翻译者,是从日本请来的汉学家古城贞吉。文中写道:
  
  彼(指当时的土耳其人——引者)独知战
  斗,而不解政治,长于武断,而疏于文事。故能
  征服各国,同兹宗教。然古国民族,不知统御之
  道,只赖同种族同宗教为倚信,且所奉教旨,峻
  猛严厉,绝少变通,不留余地,故西欧文物之进,
  不能容焉。然其所治诸民族,已为西欧文物感
  化,而不受其羁縻。近今世纪间,倡自主之论,
  不胜枚举,而国民亦欲助成之。乃土人懵焉无
  知,拘泥故辙,于是乎有希腊国独立焉,有罗马
  尼塞尔维为自主之邦焉。……
  土耳其帝国所治民族,一日土耳其人,二日
  阿拉比亚人,三曰希腊人,四曰亚儿米尼亚人,
  五日是拉母人,六日亚儿把尼亚人。此六民族,
  其最要者也。……
  从上述引文可知,这里的“民族”既是“历史文化共同体”,也是具有独立建国的自主权利之政治共同体。作者并由此提醒读者,那种单靠传统的种族和宗教同一性力量,也即历史文化意义上的传统民族治理方法,实在是不懂(现代)政治统御之道的表现,它根本无法制止境内各民族的独立建国之势,因而也就最终难逃自身分崩离析的厄运。这个被当时欧洲人称之为“病夫之国”的土耳其,其民族在近代的悲惨命运之历史警示,连同现代意义的“民族”概念本身,就这样被带给了以梁启超、章太炎等为代表的那批中国高度敏感、危机意识极强的维新思想家和革命启蒙者们,从而迅速地被他们所了解、所熟悉,并自觉运用到救亡图存、变法革命的民族运动洪流之中。
  在清末中国和明治日本,现代意义的“民族”概念,公认主要来源于对西方nation一词的汉字对译和政治动员。而在西方,nation一词又源于拉丁文nationem,原意是“出生”。最初,出生在同一个地方的人群,自然总是既分享同一语言文化,又受到同一政治制度和法律的管治,故有学者强调,西方的na-tion早已孕育着政治和文化的双重含义,但“这种双重含义由于西欧(特别是英法)和中东欧(特别是德国)发展不平衡而得到强化”。现代化起步较早的英法两国,宪政民主发展较为成熟,尤其是经过法国大革命的洗礼,nation一词中的政治(法律)共同体的含义被突出;而后进的德国面对英法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压力,基于一种心理反弹,更多地强调其中的文化(种族、历史)共同体的传统含意。此种含义在浪漫主义等运动的推动下得到强化,赫尔德的文化(型)民族主义,可以视作这类诉求的理论形态;而政治(型)民族主义,则以体现卢梭“主权在民”精神的民族思想为代表。不过,在近代西方,特别是英法文的nation概念里,总的说来作为政治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的双重内涵,通常又是难以决然分割的,前者甚至是凸显传统民族与现代民族分野的必要前提。
  在日本,原本没有可以同时表达上述双重含义的词汇,近代人对nation概念的理解,实际上经历了由自由民权运动着重从政治角度认知,将其理解为“国民”,和从国粹运动角度再强调其文化含义的过程。但日本国粹主义者所传播的“民族”概念,也没有排除其现代政治共同体的内涵,而是作为政治共同体的“日本国民”之“民”与作为文化、血缘共同体的“大和族”之“族”相结合的结果。在这点上,旅日学者王柯所言不无道理:“他们之所以提起‘民族’,就是为了从文化和血缘的侧面更加强调日本nation的一体性。”这种民族概念,虽是杂交的产物,但显然较接近于德国取向,或更准确地说,它认同的是包含了以“国民”身份作为平等政治基础的历史文化共同体。
  戊戌时期及20世纪初年,从日本导入中国的现代“民族”概念是复杂的,既有英法取向,也有德国取向,更多的时候则混杂不清。但无论是何种情况,它们都程度不同地包含了以现代“国民”作为其平等政治基础的内涵部分。而中国新知识人真正得以对这一现代概念有别于传统的内涵有所把握,特别是对其中的现代政治意涵——享有主权及其主体当为“国民”的成员身份有切实了解,又与“民族主义”和现代“国民”、“主权”概念等的传人,有着直接的关联。因此对20世纪初年中国现代“民族”概念兴起的考察,实不能与“民族主义”以及现代“国民”等概念的传入历史分开来讨论。
  以“民族主义”为例,1901年,梁启超等人就已引进了这一概念,在《国家思想变迂异同论》一文里,他就公开表示:“民族主义者,世界最光明正大公平之主义也。不使他族侵我之自由,我亦毋侵他族之自由。其在于本国也,人之独立;其在于世界也,国之独立”。1902年,在著名的《新民说》中,梁又指出:“自十六世纪以来(约四百年前),欧洲所以发达,世界所以进步,皆由民族主义Nationalism所磅礴冲激而成。民族主义者何?各地同种族,同言语,同宗教,同习俗之人,相视如同胞,务独立自治,组织完备之政府,以谋公益而御他族是也”。④这里所谓个人独立,即谓养成国民的主体性;对外独立,即是要建设自主的民族国家。实际上说的就是对内对外两方面的主权问题。当时,从内外两方面认识主权的议论是很多的,如《二十世纪之支那》杂志上就曾有文指出:“国法上之主权乃政治上加被治者以权力,故生服从之义务。国际法上之主权则反是,不服从他国亦不能致他国之服从。要之,国家主权,其体虽,其用不同。在于自国,日国法上之主权;对于外国,日国际法上之主权。世所用对外主权一语,即国际法主权之变文也”。正因为民族国家的主权建设包括对内对外两方面的内涵,所以,它在政治上就必然是超越专制政体的近代性或现代性国家。对此,当时就有人曾予强调:“民族之政治能力常有优劣焉,能由专制政体而进化于民族国家者,则能优胜;不能由专制政体而进于民族国家者,则常劣败。”也正因为如此,梁启超当时一面呼吁“欲救中国,无他术焉,亦先建设一民族主义之国家而已”,而同时却主张造就拥有主权即主人翁意识的“新国民”。这种打破天下观念,建立以现代国民为主体的民族国家的思想,乃是民族主义的重要内容,在这个意义上,有学者认定“将‘民族’与‘国民’的概念联系在一起,正是中国近代民族主义兴起的重要标志”,的确是别有慧识。
  当然,现代“民族”观念和意识在中国的形成,不能仅以现代意义的“民族”一词和概念的出现、以及初步使用为依据。它的最初兴起,也可由其他相关词汇与概念来部分地加以表达和传达。但是,比较完整意义上的现代民族意识和观念的形成,却是无论如何也无法完全漠视现代含义的“民族”、“国民”、“民族主义”、“主权”、“种族”等词和概念的传播、与彼此互动之历史功能的。在近代中国,正如许多学者已指出的,比较完整意义上的民族主义,乃形成于戊戌维新时期及稍后,标志性事件之一,就是康有为等发起“保国会”并提出“保Eb5jaAv/4S3xcI2G5YPVFT2HCeBgwwse2ebxaysWI0Q=国、保种、保教”三位一体的明确诉求。而这,恰与现代意义的“民族”概念,以及“种族”、“国民”和“主权”等相关名词概念开始在中国逐渐较多使用起来的时间,正好一致,这当绝非偶然。
  众所周知,20世纪初年革命派所使用的“民族”一词往往与“种族”混淆,甚至立宪派和其他方面人士也未能完全避免这种混淆(尽管他们中也有人有时对此加以分辨),这与中文里有关“族”的传统用法当不无关系。但同时我们必须指出,即便是革命派,其最初所理解和使用的“民族”和“种族”等词和概念的具体内涵,也远远无法为“血缘”共同体的内蕴所限定,而实际上往往同时也包含了独立的政治主权共同体、以及历史文化共同体等多方面的现代意涵。这就是这些词汇和概念能不同程度地参与和影响当时中国的民族认同与民族解放运动的原因。只不过其所运用之人关心与强调的重点、范围,会因人而异、有所不同罢了。
  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的最初几年里,中国新式知识分子正是激于现实的民族危机,并通过使用“民族”、“种族”、“国民”、“主权”和“民族主义”、“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等新概念,从而最终确立了现代民族观念和思想意识。其中,一部分汉族知识分子因之开始鼓动“反满”民族革命;另有一些新知识人,特别是反对排满、主张立宪者则由此看到了国内各民族分裂内乱的危险,并自然激发出一种中国境内各民族一体融合、共同立宪发展、一致对外的“大民族”情思。有人将这两种思想取向称之为两套“民族国家建国方案”。其持有者虽都高喊“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但对“中国人”的理解实有不同,故锋芒所向一则针对外部列强,一则针对满族统治者。而在构建“大民族”观念方面,梁启超无疑堪称时代的先觉。有关后一问题,笔者已另有研究,此不赘言。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
  责任编辑: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