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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中语文必修课教学的几点思考

2011-12-29张国英

中小学教学研究 2011年4期

  随着高中新课改的推进及高考的要求,如何上好必修课是每个教师关心的话题,通过两年多的课改实践,笔者认为上好语文必修课应该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整体把握课文与局部切入分析的关系
  
  语文新课程强调阅读的整体性,在目标中特别强调“从整体上把握文本内容”,关于文学作品的教学建议也提出“重视对作品中形象和感情的整体感知和把握”。这是基于阅读鉴赏主体和客体两方面的特点而提出的基本原则,是符合阅读鉴赏基本规律的总体要求。由于以往阅读教学中普遍存在着肢解课文,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不良倾向,这一强调具有现实针对性。但同时我们也要防止不能抓住课文的重点,不善于从局部指向课文整体,将整体把握变成大而化之、架空立论的倾向。所以,在阅读教学中处理好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显得十分必要。
  一般而言,先通读课文,靠直觉获得初步印象,是引导学生进入课文进而理解分析课文的起点。但这样的整体感知,毕竟只停留在表层。只有经过一个一个部分的钻研、推敲,思想脉络才能清楚,文字内涵、作者匠心才能逐步显露。之后,再整体阅读课文,可使学生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思考。所以,课标不仅要求整体把握课文,而且要求“理清思路,概括要点”。整体与局部是互动互促关系:把握了整体,有利于对局部的正确和深入的理解;把握了局部,又有利于对整体认识的提升。
  在处理整体把握与局部切入分析的关系时,也要考虑到不同文体的特点。就像课标所指出的,“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对不同类型的文本的阅读指导应该有所侧重。”不同文类(实用类、文学类、论述类)和不同文体的课文,特点不同,教学的切入点往往也不同。
  
  二、对课文的基本理解与多元解读的关系
  
  新课程倡导探究性阅读和创造性阅读。课标明确将“学习探究性阅读和创造性阅读”作为培养阅读鉴赏能力的重要目标,要求学生“对文本能做出自己的判断,努力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进行阐发、评价和质疑”。
  这就意味着要珍视学生的阅读主体地位,给他们开放、自由、多元的精神空间,使他们拥有寻找问题答案的现实可能性。学生有了阅读个性,课堂上就会形成对话情境,就会出现共鸣、争鸣、交融、存异等状态。这是语文课必须坚持的大目标,没有这样的目标追求,培养一代人的创新能力就无从谈起。
  必须指出,阅读教学中鼓励学生进行创造性阅读,应该从文本基础性内容的内在逻辑出发,按照它所内涵的可能性来创造。课标规定的“理解文本所表达的思想,观点和感情”,即正确理解课文内容和作者意图,是实施阅读教学的前提。阅读是对话,对话存在于文本与读者之间,同时受着读者和文本的双重制约,学生的实际水平和文本的确定性是对话的前提之一。一般来说,学生还没有成长为一个“理想的”读者、“有能力的”读者,知识准备整体不足,阅读经验尚待丰富,阅读策略不够成熟。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