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老龄化应对措施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2011-12-29邵俊秋张玲玲
邵俊秋,张玲玲
(南通大学外国语学院,江苏南通,226018)
日本老龄化应对措施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邵俊秋,张玲玲
(南通大学外国语学院,江苏南通,226018)
21世纪中期将是中国人口老龄化最严峻的时期,在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必须科学研究、统筹考虑、有效应对。日本是目前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为严重、老龄化进程最为迅速的国家之一,其在老年福利、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而中日两国又具有相似的文化背景,因而探讨日本的成功经验对中国应对老龄化问题、制定和调整相应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制度等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老龄化;日本;中国;启示
人口老龄化是指老年人占总人口中的比例以及这一比例增长幅度的大小,是衡量人类老化程度的一个基本概念。联合国国际人口学会编著的《人口学词典》对人口老龄化的定义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人口所占比例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达到或超过总人口数的7%时,这样的社会即称之为“老龄化社会”,而当65岁以上人口的比例超过14%时,即称之为“老龄社会”。这一银色浪潮始见于少数发达国家,而数十年间其影响就遍及全球。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均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而许多发展中国家也已经或正在步入老龄化社会。随着科学医疗技术的进步、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人类必须共同面对的重大课题之一。
一、中日老龄化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目前中国总人口为13.39亿,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总数1.79亿,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绝对数接近1.2亿①摘自国家统计局于2011年4月28日发布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以上数据意味着中国的老龄化进程仍在继续,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中需要认真应对的一个巨大挑战。据国家统计局的人口预测,预计2014年我国老年人口总数将突破2亿,2026年超过3亿人,2036超过4亿人,到2050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4.5亿,占到总人口的32.5%,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数为3.36亿,占到总人口的24.3%。从我国老年人口每增加1亿人所需要的时间看,从2亿人增加到3亿人所用的时间是12年,从3亿增加到4亿是10年时间。我国老年人口增长最快的时期正是20世纪60年代前后高生育期出生的人口进入老年的阶段。预计到2025年在我国总人口中将会有20%左右的人是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到2050年时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有可能会占到总人口的1/3左右。
日本在1970年步入老龄化社会,1994年老龄人口比例增至14%。据日本总务省2010年9月公布的最新调查数据表明,日本总人口数为1.27亿人,其中65岁以上人口数为2944万,占总人口的23.1%,与2009年相比,增加了46万,上升了0.4个百分点,老龄人口、比例均为历史之最。据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预测,2030年日本总人口为11522万人,65岁以上人口为3667万人,占总人口的31.8%,而到2050年,总人口为9515万人,65岁以上人口为3764万人,占总人口的39.6%。
国际上是以老年人口由7%增加到14%所需要花费的年数代表一个社会的“老化速度”。日本老龄人口从7%增长到14%仅用了24年,而中国于1999年步入老龄化社会,预计将用27年时间增至14%,中日两国的老龄化速度接近。而欧美国家的老龄化速度则需要40年乃至100多年的时间,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国际比较见下表:
表1 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国际比较
二、中日两国老龄化特征比较
中国的老龄化发展呈现出“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倒置显著,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三个特点。即中国老龄化的发展具有明显的由东向西的区域梯次特征,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明显快于中西经济欠发达地区,而且中国农村的老龄化水平要高于城镇水平。而日本情况正好相反,人口的城市化水平较高,早在1995年,日本城市化人口就已达到总人口的78.05%。同时地区经济的发展差距相对较小,据2007年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日本的基尼系数为24.9(仅次于丹麦,为世界第二),而中国为46.9,位列93。由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均衡,使得日本这样一个老年人口比率逐渐提高的社会,无论是在配套设施建设等硬件上,还是在制度保障、人力资源使用等软件方面,发展水平都比较平均。另外,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刚刚超过1000美元,就已经迈入老龄化社会的局面,体现出了“未富先老”的特点,而日本则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实现了现代化之后才步入老龄化社会。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质量的提高,社会福利的改善,再加上优越的自然环境和合理的饮食习惯等原因,使日本成为了世界人口寿命最长的国家,自然带来了人口老龄化。
三、日本人口老龄化的应对措施
与中国一衣带水的邻邦日本是目前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为严重、老龄化进程最为迅速的国家之一,它先于中国29年步入老龄化社会,在老年福利、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而两国又具有相似的文化背景,因而,探讨日本的成功经验对中国应对老龄化问题、制定和调整相应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制度等都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一)建立健全各类法律法规,维护老年人口的基本权益
早在1963年,日本就制定了第一部关于老年人福利的法律——《老人福利法》,之后分别于1986年、1989年、1990年三次对该法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了老人的权利与义务。70年代,日本65岁以上老年人口增至总人口的7%,为此,日本政府对社会保障制度做了进一步的扩充和完善。1971年为解决老年人福利设施不足的问题开始实施社会福利设施五年计划。1972年制定老年人医疗费支付制度。1976年东京地区对常年卧病在床老年人的上门看护服务开始出现,厚生省于1978年将这一服务推广至全国。80年代,日本老龄化现象日益突出,社会保障支出成为国家财政的沉重负担,为此,日本政府于1986年实施《年金修改法》,同年修订了《老年保健法》,设立了介于医院和家庭之间的“老年人保健设施”。1989年出台了《推进老年人保健福利10年战略》(黄金计划)。1992年,“老年人家访看护制度”正式实施,将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有机结合,标志着日本特色养老模式的形成。1995年,日本颁布了《高龄社会对策基本法》,为使日本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国民生活安定向上,内容明确了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的责任和义务,制定了高龄社会的基本对策,努力营造“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幸福高龄社会。
近年来,为应对老龄化引发的新问题,日本政府定期召开以内阁总理大臣为首的高龄社会对策会议,推进与高龄社会对策相关的职能行政部门的相互调整、重要事项的审议及对策的落实实施。2002年内阁决议通过了高龄社会对策大纲,2009年12月,通过内阁会议制定了涉及6个战略领域的“新成长战略”(基本方针),为加速推进战略计划的实施,2010、2011年两度召开了“新成长战略实现会议”,以进一步推进保障制度的改革,让老年人共享富裕社会的文明成果。
(二)弘扬敬老文化,在全社会营造尊老的风尚和氛围
日本受儒家文化思想影响,自古重视敬老、尊老。在日语中还有敬语、敬体的表达方式,以示对长者和上级的遵从。学校教育里,尊敬自己的长辈和周边的老人是必修课,从幼儿园开始,老师们就有组织地带领学生到各个养老机构或老年康复中心去做志愿服务。在许多公共场所,都设有老年人专座,或老年人优先、免票的告示牌,在各级政府机构都设有老年人维权中心,在日本,尊敬老年人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风尚。日本企业文化中的“年功序列制度”也从另一个侧面展现出对长者和前辈的尊重。甚至在选举、参政等政治领域,也经常被政客们打出“尊老牌”,以对老龄人的谦恭和尊敬去博取选民的青睐和支持。日本政府还通过专门立法规定每年的9月15日为敬老节,这个以尊敬老人、感谢老人为宗旨,于1966年补制的节日,充分体现出由政府主导的对尊老、爱老行为的引导。
(三)确保住宅供给,为老年人构筑可持续的居住环境
目前,日本的高龄居住设施主要有三大类:一是由厚生劳动省主管的需要护理的高龄者护理设施;二是国土交通省主管的租赁住宅;三是介于上述两类居住设施之间的特定设施,包括老人院、智障老人之家等。据日本国土交通省的资料显示,96%的65岁以上老人在自己家中生活,仅有22%的需要护理的高龄者入住护理设施,由此可见,住宅仍是高龄者的主要生活场所。
日本政府推行了系列措施以保障老年人的居住需求。从1972年起,就对老年住房的改建予以扶持,为扩建老年人专用居室可优先获得贷款支持,凡与60岁以上老年人同住的可享受优于普通住宅的规模。而入住日本的老人院、智障老人之家的费用,除酌情收取赡养义务人的部分费用外,其余都由政府补贴,这对老人的居住环境和身心健康都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此外,为给高龄者提供能安心居住的生活环境,日本政府大力推广优良民间租赁的供给,于2011年4月颁布了《确保高龄安全居住相关法律调整案》,与护理、医疗部门一同创设“服务型高龄者住宅”的登记制度,对此类住宅提供特别税制、低息贷款及补助等优惠政策。倡导改建节能环保住宅的同时,对无障碍设施住宅的改建同样提供补贴,以满足高龄者对特殊住宅的需求。设施功能齐全、常态化的居住环境以及多样化的服务为老年人构筑了安定的、可持续的良好居住环境。
(四)完善高龄雇佣体系,促进老年人二次就业
根据《稳定老年职工就业法》,日本政府规定从2006年4月起,提高国民养老金和老年社会医疗保险的起始年龄,与此同时,要求经营业主逐步将退休年龄延长至64岁(2010年)、65岁(2013年),并引入《老年人雇佣确保措施》,以充分利用老年劳动力的技术、知识、经验,满足老年人二次就业的需求。
日本政府对以长期雇佣为目的、在一定期间内试用高龄者的企业或公司发给“高龄者试用奖金”。而对于一些二次就业较为困难的老年人,则通过公共职业稳定所等机构的帮助为其介绍工作,并向继续雇佣他们的企业发放“特定求职者雇佣开发补助金”。除了奖励以外,日本政府还颁布了《鼓励中老年职工就业的特别措施法》,要求企业和公司雇佣的退休人员必须占到全体职工的6%以上。
此外,为满足高龄者多样的工作需求,让高龄者更有意义地生活,对于在退休后希望临时、短期再就业的老年人,由老年人资源中心根据其意愿和能力提供工作机会,这一做法有助于老年人从全日制工作转变为部分时间工作,最后过渡到完全退休。
(五)营造终生学习的教育环境,鼓励老年人参加社会活动
日本政府于2006年12月修订了教育基本法,将终生学习的理念列入其中。而为了让老年人退休后的闲暇生活更充实,还在居民住宅附近的公民馆等公共设施里开辟出教室,以便为老龄人提供丰富多样的学习机会。中央教育审议会终生学习分科也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指导老年人安心、充实生活的学习内容。
另外,为保证老年人更有意义、更健康地生活,日本政府还对老年人自发活动组织——老年俱乐部以及都道府县和市町村举办的地区老年人社会活动予以大力支持。为促进各年龄段人群的相互交流、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日本定期召开“高龄社会论坛”,并在各类中小学推广与老年人的交流、互助活动,对该活动举办所必需的经费,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此外,还通过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海外就业信息和不同的派遣方式,鼓励拥有丰富知识、经验、能力并愿意为发展中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老年人去海外工作,发挥余热,以推进老年海外志愿者事业的发展。
四、日本老龄化应对措施给中国的启示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庞大的人口基数使老龄化的规模和速度绝不亚于日本,但由于中国是在经济尚不十分发达的状况下步入老龄化,所以面对的挑战和压力更大。因此,需要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认真总结人口发展规律,汲取日本老龄化对策的经验,探索并完善具有实效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正确老年观
敬老、爱老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以及外来思想的影响,使得人们的敬老爱老观念有所淡化,家庭代际关系中甚至被植入了市场等价交换法则。因此,要摒弃这些不良的错误思想,运用舆论手段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尊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不断营造老龄事业的发展环境。积极围绕建设核心价值体系,加强伦理道德建设,并把尊老敬老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从道德层面上维护老年人的权益。此外,老年人也应积极重塑老人形象,树立科学的老年价值观、人生观,坚持人生追求,将积累的知识、经验传授给下一代,贡献社会,让整个社会意识到老年群体中蕴藏着巨大发展潜能和价值潜能,认识到老年人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
(二)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老龄事业发展
虽然我国已于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但是贯彻执行过程中,如何把老龄事业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并加大执法力度,运用法律、行政手段和社会舆论,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仍面临许多操作层面的难题。当前急需健全老年人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养老补贴制度,为没有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无固定收入的城乡老年人发放生活补助。同时借鉴日本做法,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也可以前瞻性地开展延迟退休的研究和探讨。此外,还要重视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加强对困难老年人的社会救助,不断提升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政府还要通过媒体、舆论等多种手段不断提高全民族对老龄事业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发展老龄事业。同时,要建立健全老年人维权网络,加大对老年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监督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快推进社会化养老体系建设,进一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日本已经建立起全国性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这与政府对老年化产业的多年扶持密不可分。中国人口多,底子薄,除了政府主导,建立健全社会化养老体系外,还应该参照日本的经验,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公寓、老年康复中心(站、点)、托老所、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同时,根据现有的养老习惯和观念,建立起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自然增长机制,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学习借鉴日本的“老年人家访看护”制度,建立一个以家庭养老为主体,以发展托老网点、提供社区服务为支柱的养老模式,强化家庭养老的社会服务职能。同时,政府需要加大监管,促进养老服务规范化,制定完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康复、医疗、教育、娱乐、心理关爱等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标准,促进养老机构实现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本化。
(四)加强对老年人的精神关爱,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在日本的许多社区里都设有公民馆,除了集会等群体活动外,还常被用作为当地老年人提供精神关爱的场所。许多义工自发与老人结对帮扶,教授健康体操、康乐保健等生活保健知识。此外,社区里还成立了心理辅导中心,由许多专业人士定期为老年人,尤其是病残、空巢、高龄、临终等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服务。全社会都应加强对老年人的精神关爱,建立老年心理服务组织和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服务。在日本各地都设有“生涯学习”(类似中国的终生教育)培训班,大大丰富了当地老年人的文化体育生活。中国应该依托各地的老年大学,不断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艺术活动,丰富老年人生活。考虑到城乡协调发展,要实现老年人体育协会向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覆盖延伸。同时倡导健康养老,开展动态养老、旅游养老等活动,提供“候鸟式”旅游养老服务。
(五)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倡导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
老年人生活质量包括经济、健康、精神文化、生活环境等四个方面。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根本在于大力发展经济,投入老龄事业。而中国是在“未富先老”的状况下步入老龄化的,面临的挑战更为严峻,因此应根据国情逐步提高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稳定老年人群的最低生活保障和退休金收入,对社会特困老人从多方面予以帮扶,大力发展老年产业,注重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关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提高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水平。此外,还应打破年龄束缚,鼓励老年人本着自愿、量力的原则参与社会、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政府和社会要给予老年人更多的关怀,营造老少共享、代际共融的氛围,促进全年龄段人群的和谐互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拥有充实的晚年生活的同时,真正融入社会、融入时代,以此有效推进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事业的发展。
总之,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大趋势。21世纪中期将是我国人口老龄化最严峻的时期,在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必须科学研究、统筹考虑、有效应对,而借鉴包括日本在内的发达国家的优秀经验,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之路,将是缓解老龄化危机,确保社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
[1] 内閣府.平成23年 高齢社会白書[M].2011.
[2] 総務省.統計からみた我が国の高齢者[M].2010.
[3] 高齢社会対策基本法[M].1995.
[4] 张文彬.日本老龄化应对措施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东南亚纵横,2008(7):74-78.
[5] 蔡驎.老龄化社会的代际连带与社会保障——兼论日本的老龄化对策[J].同济大学学报,2004(5):54-58.
[6] 秦岭.借鉴日本老年福利制度 提高中国老年福利水平[J].日本研究,2002(3):84-89.
[7] 杨文杰.日本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日本问题研究,2000(2):27-30.
[8] 于喆.为老年人构筑可持续居住环境——以日本高龄者住宅为例[J].城市建筑,2011(1):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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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积极应对老龄化挑战,构建老龄化发展动态监测体系”(2011CNT002)
邵俊秋(1975-),女,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为商务日语、中日文化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