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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吉林省金融发展的对策思考

2011-12-24王凡一王佳华

行政与法 2011年3期
关键词:吉林省金融区域

□ 王凡一,王佳华

(⒈吉林工商学院,吉林 长春 130062;⒉吉林银行,吉林 长春 130033)

促进吉林省金融发展的对策思考

□ 王凡一1,王佳华2

(⒈吉林工商学院,吉林 长春130062;⒉吉林银行,吉林 长春130033)

金融部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部门,区域金融发展也是区域经济增长的核心力量。本文对吉林省金融发展的状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着重分析了旨在促进吉林省金融发展进而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取向,认为从宏观和省域两个层面采取相应政策对促进吉林省金融发展有重要的作用。

金融发展;经济增长;吉林省

金融是经济体系的核心部分,在整个宏观经济发展中具有关键性作用。金融部门为经济社会提供各种各样的金融功能与服务,通过多种渠道促进经济增长。对于区域经济而言,金融部门的作用同样重要。金融发展不仅需要整合区域内部的金融资源,而且还要吸引和整合域外资金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服务。因此,促进金融发展作用的发挥是保证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吉林省的金融发展水平不断提升,金融相关比指标(FIR)①金融相关比(FIR)是度量金融发展水平时经常采用的指标。由于间接金融目前是吉林省所采用的主要金融形式,本文提及的FIR指标是使用吉林省人均商业银行的贷款余额与人均GDP的比值来构建的。由1978年不足0.6上升到目前1.1左右,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总的来说,吉林省的金融发展尚处于较低水平,金融资源总量仍较少,且结构不尽合理。

一、吉林省金融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首先,金融形式单一,银行融资比重过大,且经营质量不高。目前,间接金融仍是吉林省最为主要的金融形式。吉林省银行业在改革开放之后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银行业存在的问题仍然较突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一是银行业体系结构较单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几家政策性银行仍然占据了吉林省绝大部分的比重,股份制银行数量少,业务比重小。除了本土的吉林银行和较早进入的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外,其他的大多数股份制银行在吉林省都没有分支机构。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等股份制银行近期刚进入吉林市场,而外资银行业仅限于韩资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规模仍然偏小,且服务方式单一。银行业结构的缺陷反应了吉林省金融发展结构的缺陷,更深层次体现出经济活力不足的问题;二是银行经营质量仍不乐观。到2006年末,吉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历年亏损挂账和不良非信贷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银行业整体的经营效率有待于提高;三是银行业经营理念滞后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粗放经营的做法仍然是银行业经营的基本思路。金融服务功能欠发达,业务创新能力不强,金融产品品种单一,资产负债和收益结构不够合理。贷款的过度扩张问题仍然存在,信贷管理不够规范。部分机构存在大量拆借资金及在存贷比超高的情况下进行贷款扩张的现象。

其次,以金融市场为核心的直接融资方式在吉林省的发展相对薄弱,市场规模和增长速度均不理想。一方面,参与全国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市场主体资质整体较低。主要体现在对券商的培养、拟上市公司的培育和上市进展上。以证券公司为例,截止到2008年,全国共有证券公司130多家,其中吉林省仅有2家,②分别为东北证券和长财证券。资料来源.中国金融年鉴2009-各地金融篇-吉林.且只有东北证券具有主承销资格。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08年度证券公司股票基金交易总金额排名中东北证券仅排第42位。主承销数量和金额也排名在10名以外。缺少具有金融市场创新能力和资质的市场中介机构,不利于区内企业按照证券市场要求进行规范,同时也损失了本地金融服务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吉林省企业利用证券市场直接融资的规模不够,增速缓慢。截止到2010年末,吉林省境内A股上市公司数量35家,③数据来源.吉林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除去因经营不善而被借壳上市的几家,如st中房、s延边路等,数量仍然较少。这种局面的形成有国家资本市场发展的大环境因素,也与吉林省经济发展水平及金融市场服务水平不高有关。金融市场发展的滞后还体现在吉林省区域性场外证券、股权交易市场发展的滞后。截止到2010年底,国内已经有天津、上海、浙江、河南等多个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交易,为大量未上市公司的直接融资开辟渠道。而吉林省股权市场建设的步伐还比较缓慢,依托于产权市场的吉林股权交易市场一直处于筹备状态。除了股票市场外,吉林省的其他金融市场发展也比较薄弱,如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市场、股权质押融资市场等等。

再次,金融服务单一,结构失衡,行政力量仍然在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大部分银行作为独立于政府之外的企业存在,但其贷款配置过程仍然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要影响,金融系统的活力仍显不足。主要体现为金融资源流向结构问题仍然突出,大型项目、大型企业与国有经济更容易获得银行信贷和资本市场的关注,进而可以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而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及农村经济能够得到的融资支持不够。中小企业可获得的金融资源数量仍然不足,享受的金融服务质量较低,严重制约了吉林省私营经济的发展。金融结构失衡的深层次原因在于经济系统市场化程度较低,掌握全省经济命脉的仍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由政府直接或间接投资所形成的国有资产,而这些企业或项目更容易在地方政府对金融业施加的影响下,获得更多的金融资源。由于政府的隐性担保降低了这类融资的风险,加之国有经济一般具有规模效益或拥有自然垄断地位,投资收益较高。在风险收益机制的作用下,金融机构倾向于按照政府的意图将金融资产更多地分配给国有经济与大型项目,进一步巩固了其市场地位。相反,民营经济由于规模小、风险大、投资收益较低而无法得到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青睐,最终导致自身融资能力的进一步退化。

吉林省金融发展总量和结构上存在的问题反映了吉林省金融发展结构的缺陷,更深层次体现出经济发展方式单一的问题。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下一阶段我国经济发展重心的背景下,如何促进金融发展水平的提高并借以促进经济的快速可持续增长是吉林省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求解首先需要吉林省立足自身,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制约金融资源总量提升、结构改善的关键问题;同时要积极寻求外部资源,利用国家层面的政策倾斜,力争金融水平的跨越式发展,实现经济发展、金融先行。

二、基于吉林省自身的自主性政策取向

⒈转变观念,理顺行政与金融系统的关系,为金融作用的发挥提供政策环境。造成金融发展诸多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与金融体系、金融市场之间的关系尚未根本理顺。政府对经济、金融干预与管制仍然过多,金融系统的市场倾向较弱,因而整体上缺乏活力。只有进一步理顺政府与金融系统的关系,才能为金融发展提供更加适宜的宏观环境,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首先,转变观念,改变国有企业的行政化趋势,更好地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吉林省的私营经济不发达,多数大型企业都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由于政府是大股东,对企业的经营有高度的控制力,企业虽然一面是市场的主体,但另一面也有行政化的倾向。如企业管理者往往具有行政级别,同时企业管理者也同政府官员间存在着流动。行政化的倾向往往导致企业更容易成为政府的附属或延伸,因此企业的经营状况也往往受到政府的高度关注。其结果是政府常动用非市场常规的手段来促进企业获得金融资源,如一些资质不高的国有企业上市融资,或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企业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更好的应对市场变化,还会对金融系统造成伤害,如造成银行呆坏账或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受损。笔者认为,解决此类问题,只有从观念转变开始,从制度建设角度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淡化企业的行政倾向,强化其市场主体地位。同时,从管理方式改革的角度着手,变对国有企业的行政指令式管理为市场式管理,即更多地通过行使国有股股东权益的方式进行国有企业管理。其次,转变观念,改变政府对金融系统的控制,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作用。政府应从战略高度去认识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的功能,努力挖掘其巨大潜能,而非仅仅将银行视为金库,将资本市场视为圈钱解困的场所。要从长远的角度看到金融体系对于区域经济的作用,保养好金融系统这一经济血脉,使其在更长时期内发挥更大的作用。要实现政府与金融部门关系的理顺,除了观念的转变外,还应通过制度建设以及市场多元化发展的途径来实现。只有逐步减少对金融体系的控制,使之按照市场规律运作,才能实现金融深化。

⒉进一步加强金融中介的功能,提高金融中介机构质量。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银行治理结构,形成银行业运作的内在控制机制。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已经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成功地在国内外多个市场上市。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有利于完善商业银行的市场主体地位,有利于形成符合银行业特点的有效公司治理机制。吉林银行等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也应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建立或完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完善监督和制约功能。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降低银行的道德风险,成为公司治理结构合理、内控严密、经营稳健的现代金融企业,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二是要进一步提高吉林省主要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质量和抗风险能力。在银行自主经营的基础上,保证其资本充足率达到和保持在8%的安全水平上,努力将吉林省的银行业不良贷款率控制在全国平均水平。这不仅需要银行业在自身经营过程中提高资产管理质量,还要求地方政府为银行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条件,减少因政府决策失误造成的银行不良资产增加。三是鼓励银行业通过自主创新增强盈利水平和自我积累能力。不断创新是银行服务得以发展的重要源泉。现代银行资产负债业务已经不再是盈利的主要来源,大量的利润产生于表外业务,包括金融创新。目前吉林省的银行业自主创新不足,除创新能力缺乏外,创新意愿不强也是重要原因。一方面源于思想意识的束缚,另一方面则是缺乏竞争导致的。因此,应鼓励省外其他银行进入及扶植省内中小金融机构,增强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促使银行业的自主创新。四是要从全局角度出发,构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门类齐全、功能发达、内外互补、城乡结合、全面开放的金融组织体系。政府部门应在构建该金融中介体系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从吸引外部银行进入与扶植本土银行类金融机构发展两个方面着手,充实区域内的金融主体,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各金融主体间竞争,并扶植发展薄弱的中小金融机构。只有逐步形成各具特色、服务目标明确的良性竞争格局,才能使金融中介体系能够满足各种不同的金融需求,特别是来自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村的金融需求。

⒊提高金融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地位,促进金融市场的形成与完善。一是促进国有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切实提高其市场适应能力,以便更加有效地利用现有的资本市场。以解困和筹资为目的的上市公司是不具有生命力的,因为决定资本市场筹资功能的最根本因素是上市公司创造利润的能力。不应当视上市融资为帮助地方解决困难企业问题的手段,更不应当视上市为圈钱的途径。只有从根本上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才能为长期有序的利用资本市场融资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企业上市应当严格把关,重视辅导规范,提高区内股份制企业的整体素质。二是建立与完善更加全面、系统的市场体系,改变单一依靠股票市场的现状。除继续积极利用国内股票市场之外,还要加快其他形态的金融市场建设的步伐,逐步建立起多形态、多品种的综合金融市场。积极探索企业债券市场、长期商业票据市场、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股权质押融资市场等其他直接融资形态市场的发展方向,并逐步规范私募资本市场。在发展这些市场的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等主体的资金需求,因势利导,建立和规范好市场秩序,为非上市金融产品的交易创造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三是积极促进金融市场主体的发展,主要是市场中介结构的发展。扶植本地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发展,促进其资质的提升,并以此来促进金融市场作用的更好发挥。扶植的方式除了给予资金和政策上的倾斜外,应更加注重创造环境和机会促进其竞争力的提升。四是利用好国内金融市场发展的机遇,更多地参与到全国金融市场体系中融通资金。抓住国内创业板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等机遇,促进区域内企业和机构在金融市场新业务方面能力的提升。

三、吉林省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优化

除了上述基于吉林省自身的金融发展促进措施之外,国家层面也应采取适当措施,促进像吉林省这样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欠发达地区金融水平的提升。具体的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⒈设置专门的区域性金融政策机构,以促进适应区域经济特征的金融政策制定。要改变区域金融政策制定与地区经济结构间的不协调,必须首先从金融政策制定的组织架构上进行改变。中央银行以及金融监管体系虽然在全国范围内都存在分支或派出机构,但这些机构主要任务仍然是执行统一的经济政策。这些机构并不是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因而也就无法制定出与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政策。区域金融政策制定机构不能仅仅充当中央政策执行者的角色,更重要的是应根据区域经济的特点,结合区域经济的发展目标和现实状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金融政策。具体的方式可以增设专门的区域性政策金融机构,也可以对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机构的区域分支机构的职能进行调整和改变,使之具有制定更加适应区域经济状态的政策。

⒉改革金融政策决策机制,允许建立更加灵活的政策生成机制,利用差别化的金融政策为区域经济服务。区域性金融政策机构为金融更加灵活适用的金融政策制定提供了组织基础,在此基础上还要允许一些基础性金融变量的制定具有区域差异性,如基准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等。当前,我国的基准利率与准备金率等是基于宏观经济形势统一制定的,这种统一的利率和准备金率水平不仅不适应具有不同特征的区域经济,同时也可能创造区域间的套利空间,引起不利于平衡区域差距的资本流动。为了给落后地区以更加有利的金融政策,可以适当的改革金融决策形成机制,除了给地方金融决策和监管部门以更大的政策决策空间之外,一些关键的金融变量也可以根据不同发展程度的区域加以区别。差别化的利率政策、再贴现政策等,在制定的时候都要有利于金融资源向欠发达区域倾斜,或者至少抑制其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的逆向流动。

⒊加大对吉林省等欠发达区域的金融信贷支持力度。资本的逐利性使其更愿意向着具有更高收益水平的区域流动,我国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差异很大,资本利润率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因此,资本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的流动是经济发展初始阶段的必然现象。尽管如前所述,通过根据区域经济特点制定金融政策的方法可以对欠发达地区的资本流出具有一定的基础性抑制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完全避免欠发达区域的资本外流。发达地区的资本积聚效应仍然会吸引一些资金向这些地区流动。因此,对这些地区进行金融支持也是必要的。具体地,可以通过政府提供信贷担保扩大欠发达区域企业贷款的方式来进行。政府对欠发达地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目的是支持金融机构对欠发达地区的企业提供贷款,以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

[1]陈朝旭,耿玉新,薛雷.吉林省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研究[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6).

[2]邹勇,肖燕.安徽省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研究[J].江淮论坛,2007,(03).

[3]周立.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的理论综述 [J].经济学动态,2003,(09).

[4]陈守东,杨东亮,赵晓力.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基于中国数据的实证分析[J].财贸经济,2008,(02).

(责任编辑:王秀艳)

Abstract:The financial sector is the core of the modern market economy sector,regional financial development is the core strength of regional economic growth.In this paper,the status of the 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main problems has combed.This paper analyzes the financial development and thus to promote economic growth policy,that both the macro and provincial levels to take appropriate policies to promote financial development has an important role.

Key words:financial development;economic growth;Jilin

Countermeasures of Promotioning the Financial Development

Wang Fanyi,Wang Guihua

F832.0

A

1007-8207(2011)03-0053-03

2010-12-30

王凡一 (1983—),男,吉林长春人,吉林工商学院金融分院教师,研究方向为金融市场、发展金融学;王佳华 (1961—),男,吉林长春人,吉林银行保卫部副部长。

本文受吉林省教育厅“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研究”资助,项目编号:20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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