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城市排涝管理水平
2011-12-23张彤
北京观察 2011年8期
张 彤
(北京市政协委员 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总工程师)
目前我国城市对待雨水还主要采用简单、落后的排放模式,这种方式“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难免出现大雨大涝、小雨小涝甚至不该涝的也涝,以及严重的径流污染等一系列问题。虽然近十年来,北京市在雨洪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大多还是停留在理念或一些示范工程、局部设施的建设上,没有规划形成整体的滞蓄系统,在城市建设管理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近期的暴雨,再度暴露出首都城市排涝功能的缺陷,以及排涝措施过于简单的弊端。
在欧盟国家的城市规划设计中,解决城市排涝问题,需要建设两套系统,即小排水系统和大排水系统。小排水系统即我们的雨水管网系统,大排水系统即我们所说的雨洪控制利用系统加上河渠网。我们的差距是缺少必要的蓄洪系统,城市防洪规划提出的“西蓄东排、南北分洪”目标,其中的“西蓄工程”至今未落实,用于蓄洪的西郊砂石坑不断被回填,面积已经萎缩。因此我们的城市就像一个没有胃而仅有肠道的人,对待雨洪只能采取直排的办法。
雨洪控制利用能力建设要以现代科学理念和技术为指导,要解决城市排涝问题、合理利用雨水资源、控制雨水径流污染、营造良性的城市水文循环和生态环境。北京市要下大力气加强雨洪控制利用能力建设,弥补城市排涝功能缺陷,必须牢固树立三个意识:城市排涝系统应统一规划,使入渗、集蓄、利用、排水、泵站、河道治理实现统筹建设,新开发区域应做到控制径流系数不增加;在排水设施建设投入上应有付出更高代价的准备;在新城规划中应推广建设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先行规划好地面、地下空间,将雨洪控制利用作为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公共场所强制推行下渗、滞蓄、集雨设施蓄存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