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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邻交往习俗与儿童成长
——以八连村交往习俗为例

2011-12-08伍隆萱

关键词:八连葬礼习俗

伍隆萱

(中央民族大学期刊社,北京 100081)

寨邻交往习俗与儿童成长
——以八连村交往习俗为例

伍隆萱

(中央民族大学期刊社,北京 100081)

八连人重视邻里关系,人们说得最多的谚语是“远亲不如近邻”。村寨中的互助、助人等等习俗规范,为整个社会共同体中所有的成员,特别是少年儿童提供了一种可资效仿的榜样,对少年儿童来说,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和熏陶。

社区;交往习俗;少年儿童;教育

八连是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都匀市平浪镇平卡村所属的一个村民小组。八连村民组位于平浪镇南部,距离都匀市区大约50公里左右;现有45户人家,人口约200人;八连农户均为少数民族,民族成分依人口数的多少,其顺序为:布依族、水族、侗族、苗族和彝族。

八连农户的寨邻关系一般包括:1.家族近亲间的关系 (叔伯、兄弟家);2.近邻关系 (有时包括近亲);3.同寨远邻关系 (在八连村民组,个别农户的同寨远邻关系包括近亲或姻亲关系)。

在八连村民中使用频率极高的民间谚语“儿大分家,树大分桠”,说明八连人认为儿子长大成家后,分家单过是极其正常的事情,就像树木长高长大后要分叉一样正常。同时,八连人重血源、厚亲情,因此 ,村民们至今仍然沿袭着旧有的传统,延续着在家庭范围内考虑个人、在家族关系的基础上考察社会关系的思维方式。同胞如手足 ,家族内部各家庭间的互助、团结,长期以来都被置于相当重要的位置。因为宅基地等各种原因,分家后的兄弟最容易成为邻居,而分家后的兄弟已经成为事实上的经济独立体。对此,村民们常用“分家三年变邻居”一词来形容。当然, “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兄弟亲不亲,打断骨头连着筋”更是大多数村民用作指导兄弟家庭间相处的行为准则。在八连人的观念里,“变成邻居的”亲兄弟之间、堂兄弟之间、同宗同姓的其他各户间,有义务在某一家庭有事需要帮助时,必须第一时间赶到。至于在钱、物上能提供多少资助,要视家庭经济情况而定,讲究量力而行。但,如果家族中有谁家发生突发事件,其中某一家庭的成年人在无特殊理由的情况下,迟迟不露面、不到场,或比别的寨邻晚到的话,将会受到舆论的谴责。村民们因为把“亲兄弟,明算账”、“远亲不如近邻”等谚语当成分家单过的亲兄弟间各家庭相处的基本准则,反而使得很多能基本恪守准则的“兄弟邻居”相处得非常友好、愉快。在村民们的观念里,“亲兄弟,明算账”的实际意义不是让人时时刻刻斤斤计较,而是教人“不乱得三分,不乱失三分”。

在现实生活中,尽管亲戚间有时免不了会因为一些事情闹别扭,但在处理“家人”与外人的关系时,通常还是会以家族关系排斥其他社会关系。当然这种排斥更多的是出于维护家庭与家族利益,而不是以破坏或侵占他人利益为主要目的。相反,在社会关系并不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村民们总是力求与左邻右舍、同乡同行和睦相处。时常教育孩子“远亲不如近邻”,把“家里没有病人 ,世上没有仇人”当成生活的重要目标来追求。村民们总是告诫晚辈后生:每个人,都有优于别人的地方,短于他人的方面;与人相处,贵在能看见别人的长处,而且要“多说别人长,少道他人短”。需要“说长道短”时,必须做到“烧火要空心,做人要实心”——真正出于善良的目的,在能解决问题、能帮助人的时候,替别人多说好话。充满嫉妒的酸溜溜的“数说”别人长处的做法,故意挑拨离间、引发嫉妒的“说好话”的做法是绝对禁止的,故意为之的人会被人不耻,被人疏远,因为习俗是为大多数喜爱和谐、和平、融洽的人们接受和传承的。另外,习俗要求村民们不管对什么人、什么事,有意见、有想法,要对当事人直接说出来,要秉着“有肉当面割,有话当面说”的原则。老百姓深信不疑的道理是:只有当事人知道了你的想法,问题才有解决的可能。

处理好各种社会关系,于己有利,于人有益。由此,八连人教育后代在与人 (邻居)相处时切记:多为对方考虑;少与人争斗,尤其注意不能欺负弱小;多做善事,“宁可扶人起,不可推人倒”。道理很简单,因为得人缘者成事。一言以概之:与人 (邻居)相处,要力求做到尊重、互助、谦让、宽容。

(一)日常生活中的互助习俗

个体农户是八连村民的主体,和其他农村地区的农民一样,具有相当程度的独立性,即,所有的生产活动以及衣、食、住、行等经济活动方面的经营管理,基本上都是以个体小家庭为单位进行的。但出于实际生计需求和传统的延续,村中的各农户之间形成了或多、或少、或紧密、或疏松的互助合作关系。毫无疑问,这种互助关系是小农经济再生产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条件之一。

八连是一个村民组概念,村民们沿河岸居住,而且居住分散,从村头到村尾,慢走大约要花二三十分钟左右。可以说,大多数八连人既不是“邻居”,也称不上是“同一个寨子里”的人,但村民们认定自己是“八连人”,因为曾经同为“一个生产队的人”,所以必须互相帮助、“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八连村民的互助合作习俗产生于民间、服务于民间,其作用、效应渗透至当地民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长期以来,它始终以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物质或精神的方式,多形式、多侧面地影响民众的日常生活与行动。在日常生活方面,八连农户之间建立起了较为和谐的互助关系,而且,这种约定俗成的似乎已经成为习俗惯制的相互关照的观念和相互帮助、相互资助的行为,不仅会出现在村民感觉到生活上有困难、心理或精神上有压力的时候,如:婚丧嫁娶,以及发生意外之时,更发生在生活中的每一个日子里,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中。

(二)生产互助习俗

除随时随地帮助他人,并被动地接受他人的帮助外,村民们在农忙时节还会主动联系起来,以应对或避免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生产困难。比如:喂养耕牛耗时耗力,现在,家里壮劳力长期外出打工的农户,很多已经不再养牛,而是请养有耕牛的寨邻无偿帮忙犁田,或者换工,或者象征性地付给一定的报酬。类似做法是八连近年来比较流行的春耕、秋种时的基本互助生产方式。

八连村民除通过互相换工的形式,解决缺少耕牛或缺少劳动力的家庭在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外,由农户共同出力、出钱改善生产条件改善生存、生活环境的行为也比较常见。水对于将水稻种植作为主要收入的八连人来说,如同生命一样重要,因此,村民们都非常关心、十分热心水利建设,每年秋收秋种结束后,各户都会投入几个工作日维修水道,以保证在来年的春夏季节里,灌溉用水能够通畅地流至村民们的田头地里。必要的时候,村民们自己还会主动联合或组织起来,共同分担各种公共开销与负担。比如,上八连的入户自来水工程,就是村民们自己倡议,共同投入劳力和资金接通的。

(三)仪式互助习俗

婚丧嫁娶、送往别来中的出人力,以及帮物、帮钱,是八连村民互助行为中比较突出的内容。八连农户在遇到结婚、丧葬等村民们认为是比较重大的事情时,因为花费巨大,农户个体家庭可能会出现一时难以负担的窘迫情状,因此,迫切需要寨邻乡亲能及时从情理出发,为其提供物质或资金上的资助。如果家贫不能提供钱财 ,也需以力相助。

在谁家有困难时鼎力相助,是寨邻关系和谐融洽的重要表现。在八连,村民们在遇到困难时,往往都会最先考虑去求助寨邻乡亲。对于个体家庭来说,生活中的困难和意外总是难免的。八连人总是选择通过互助互帮的方式来解决自己生活中的小困难和大问题。除平常日子里的互通有无、 “顺手”帮忙外,在婚嫁、建房、庆典,尤其是突发疾病、火灾之类的意外事件,以及操办葬礼等时刻,寨邻们都会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资助。当事人家庭在遇到重大事情时,只需要将自己的真实想法,甚至困惑告知寨邻,聚到一起村民们便会提出参考意见或建议,共同商量、决议。在达成共识后开始行动前,会将所有能想到的事情都一一指派给某一个村民,让其具体负责落实,期间,当事人家庭成员只担任“协助者”角色。如,在举行婚礼时,村民们会在约定的时间陆续赶到当事人家里,在大家都到齐后,由当事人家庭的一位成员简略地向大伙通报婚娶的进展情况,交代本次婚礼的规模、筹备情况和各种要求等等,接下来,村民们就会分头去做被委派的具体事情。

村寨成员在一生中所遭遇的人生大事——婚礼、葬礼,在农村乡土人情社会中,其隆重与否有着深刻的含义。在这样的事件中,寨邻发挥着与亲戚完全不同的作用。在八连,结婚被认为是人生的重大事情之一,村民们十分重视,家中若遇男娶女嫁,无论家境如何,都会竭尽全力、想方设法办得隆重一些。按当地习俗,订婚时,村里各户都要出一份礼物,一起参加“吃小酒”,以示庆贺。举行婚礼数周前,主人家管事的长者通常要口头邀请寨邻前来帮忙,一般是每户邀请1~3人。婚礼宴请所需食品均由寨邻们共同制作完成。因此,在举行婚礼的前一天,新郎家人会将打过招呼的寨邻召集到家里,由大家一起商定谁负责做什么。即,将做豆腐、杀猪、买菜、洗菜、做菜、做饭、上菜、安桌子、接亲、招待送亲、收礼记账等一系列具体工作,都一一委派给具体的村民个人。

举行婚礼之日,寨子里要出二、三十人前去新娘家接亲。在女方家里,接亲人与送亲人之间要进行礼节性的对歌、对话。双方代表暗中辩口才、比智慧。随后,女方家要派出少则三五十人、多达百余人的妇女作为“送亲”,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从婚礼举行当日的下午开始,八连全寨的男女老少、外村的各路亲戚、朋友,均送来礼物表示祝贺。帮忙的寨邻们要投入紧张的接待工作,做菜做饭、敬酒让烟、上茶端饭、收拾、涮洗餐具等等,要整整忙碌两天两夜的时间——为数百人甚至上千人,准备晚餐、夜宵、早餐、中餐各两餐。寨邻和当事人家庭中八连村民组以外的亲戚们,在仪式中担当的角色是不同的,寨邻是主要的帮忙者——在婚礼举行的整个过程中,寨邻承担全部繁杂的事务性劳动。不难看出,如果没有寨邻们的帮忙,当事人一家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单独完成各种接待工作的。而“远道”(八连村民组以外)赶来的亲戚们,即使是至亲,期间担当的也是“局外人”的角色或协助者的角色。他们的出席只是礼尚往来的交往,在主人家里,他们或吃或喝,或唱歌娱乐、聊天,并不承担具体的事务。

在葬礼上,寨邻们更是扮演着协助决策和承担所有工作的重要角色。从患者病危开始,落气、净身、装殓、报丧,直至将亡人送上山安葬结束,寨邻们都会不请自来,听候安排,不分白天黑夜,尽心尽力帮忙。在八连,大凡已经结婚、有子嗣,且儿女已经成年 (包括子女接近成年)的村民去世,一般均要举行葬礼——请客、办酒席。村里有人去世,所有的农户都会自动一家至少派出一个壮劳力迅速赶到亡者家里,慰问并协助准备葬礼。葬礼虽然一般只花一天时间 (出殡头一天下午开始,第二天中午前结束)。但对于当事人家庭来说,死亡仍具有极大的“突然”性——因为人们不愿意,也不可能像婚礼那样提前数月,甚至一两年就做好准备。更为重要的是,葬礼对于人类来说,始终伴随着痛苦和恐惧。因此,葬礼互助就显得极其必要和重要。在八连,葬礼中的所有事情都是由村民们共同承担和完成的。装殓结束后,需要立即着手去做以下事情:择日子 (测算出殡日);派人向死者远方的亲戚报丧;安排寨邻准备葬礼所需用品、食品;派人请道师等等。由于参加葬礼的人员较多,因此,食物的消耗量极大,食物的筹备和制作成为最繁重的事务,需要数十个村民不分白天黑夜地出力才行。与此同时,还需要人手协助道师举行各种祭奠仪式,需要十余人在发引时将棺材移至屋外,需要数人在发引后将丧家居屋迅速打扫干净,需要有人将亡者生前的用具、用品搬到河沟边焚烧掉,需要有人提前将墓坑准备好……因此,举行葬礼时,不仅八连村里的青壮年全劳力都必须参与,尽心尽力地帮忙,就连村里的孩子们,也要在开饭之前和之后的一段时间内,帮忙做诸如收拾碗筷、扫地、洗碗、洗菜等力所能及的活。当地的习俗是“办酒人家开火,全寨熄火”,即,全村人都要参加葬礼,加上主人家远道而来的亲戚,一般情况下,参加葬礼的人数都会超过五六百人,一些人家的客人数甚至会超过千人。

(四)灾害 (火灾)救助习俗

救火过程:听见失火呼救,当地习俗要求任何一个听见呼救声的村民都要即刻做出反应,并想方设法在瞬间确认事实的真伪。要立即跟着大声呼救、呼喊,并要立即顺手提着盆或桶,奔跑着前去营救。而且要一边奔跑,一边继续不停地呼救;要求呼救声要达到足够引起所有寨邻和周围村寨所有人的注意为至。

通常情况下,不能前往参加救火的年迈的老人,会找来能够发出响亮声音的家什——锣、盆、锅等等,一边使劲击打,一边大声呼救道:XXX家火烧房子了,快去救火!如此反复数十、数百遍,直至将失火的消息传到临近村寨、传递给在田间地头劳作的所有村民,看见足够多的村民奔向现场救火为此。不管是谁,即使是正处于纠纷中的当事人,听见呼救,都必须立刻前往参加救助。如果有谁听见呼救后无动于衷,甚至只是显得慢慢悠悠、动作迟缓,或漫不经心,会被看见的人大声呵斥、责难,事后,更会因其自私、冷漠的行为遭到村民的诟骂和孤立。救助现场通常是忙而不乱,人们会在一两位有阅历、有经验的长者的指挥下行动。最开始时,通常是想方设法地控制火势——以最快的速度,力图以各种方法用水将火熄灭;一旦判断火势无法控制,转而让一部分人设法阻止火灾蔓延——以免殃及邻近房屋。让另一部分人迅速冲进屋里,尽量往外搬挪东西,直至火势大到无法进入屋内时为止;“火倒仰”(火势由最强逐渐变微弱的一段过程)后,又开始快速地、竭尽所能地朝燃烧物泼水施救,直至最后将火完全熄灭为止。

救火的整个过程中,要求“能动”、 “能走”的人都要各尽其能,能做什么就做什么,即使是年老体弱者,也要尽己所能,或帮忙照看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或管理因为“不懂事、不听话”听见呼救声后跑到现场的本村或邻村的儿童,或帮忙照顾婴幼儿……总之,火灾现场周围不能有碍手碍脚的旁观者,任何碍事的旁观行为,当时或事后都会遭到批评。外村的不愿出力、只想旁观的人,会站在与现场有相当一段距离的地方——以便让人辨认不出是谁,否则过后也会被人点名谴责。

善后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帮助受灾家庭认领搬出的物品并协助归置,与此同时,要立即安排好受灾家庭的暂住居所和生活。通常情况下,会将受灾家庭安排到村里共有的仓库居住,如果没有公共建筑物可利用,则会依据血缘亲疏关系选择借住人家,最优选择顺序依次为:婆婆公公 (儿子儿媳)家→亲兄 (弟)家→堂兄弟家→邻居家。如果村里尚有可以利用的公共建筑的话,失去房屋的人暂时使用公有建筑,村里人不得,也不会反对,同时,亲戚、邻居有义务提供房屋暂时借给受灾家庭。此时此刻,如果“该帮忙的人犹豫不决”,或者有“不爽快”的表现,亦或是表示出些许的不情愿的话,就会被村民们认为是“小气”和不明事理。接下来,村内有威望的人会聚集到一起,估摸出受灾家庭遭受损失的程度,安排、动员村民们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如果受灾家庭原本条件较好 (如,有存款),则由村民们根据自己与该户人家的亲疏关系自主决定。帮钱还是帮物,以及送多少均属自愿;如果受灾家庭经济条件差,多会由村里主事的人和大家一起,估算出从受灾日起至来年秋收期间,该家庭的最低必须支出 (尤其注意粮食的保障),然后做出决定:每户人家至少援助受灾家庭多少大米、多少人民币;超出部分不做规定,捐助越多越好——有钱帮钱,有物帮物,吃的、用的、大人孩子穿的,谁愿送什么就送什么,愿再多送多少就送多少。

布朗芬布伦纳的生物生态学理论,以及学术界已经取得的其他相关研究成果认为,人的成长和发展与其所生长的周围环境有着十分密切的关联;教育领域的主要目标是家庭、社区教育都在合力促使儿童内化社会中相对稳定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并形成相应的社会情感和态度;儿童社会性发展的真实背景是儿童所处的现实的社会环境和社会交往生活,长期积累起来的社区文化一直都在发挥着把孩子培养成“社会人”的功能;而一定社会的价值观及行为规范是在社会交往生活中形成并实现个体生成的;儿童的社会交往活动有助于其内化价值观和行为规范。[1]

八连的家长对孩子的养育是“粗放式”的,只要是孩子自己能力所及的事,家长都不会代劳,而且会十分乐意地放手让其去做,父母家长们几乎不对孩子的非犯法行为做严厉的限制。村里的学龄前儿童,白天里的多数时间就是玩。只要孩子不生病,不妨碍家人劳动,家长除了告诫孩子不要去危险的地方、不要做危险的事、不要打架、要和同伴友好地一起玩耍、去哪里要“约伴”(不能一个人行动)外,很少对孩子的行为做太多、过细、过严的限制。因此,人多的地方、热闹的地方、突发事件现场等等,通常都会吸引众多的孩童前去看热闹。有些事件不仅能吸引全村的孩子,很多时候还会吸引临近数村的孩子。

基于只要孩子不妨碍“大人做事情”就任其自由玩耍的原则,八连孩子的活动空间、参与空间非常宽广,只要孩子有兴趣,他们就有可能出现在任何场合、任何地方。喜欢跟在爷爷奶奶或父母身旁,不愿意一个人留在家里;喜欢往人多的地方跑;好奇、喜欢热闹是乡村孩子的特点,也是八连儿童共有的特点。父母的养育方式和乡村孩子的特点,使得孩子们能和村里的成年人一起,经历发生在村里的很多事件,并悉知事件的全过程。而各种场合,孩子们通常都是兴趣盎然的、热心的旁听者、急切的提问者,和理所当然的“受教育者”。比如,在火灾发生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围绕火灾一事的谈论就会成为中心话题。人们会分析、谈论火灾的原因,“救火”过程中的行为得失,甚至每个人的表现,有人还会发表一些个人的感受、见解和建议,肯定大伙认可的行为,否定、指责不可取的行为等等。而这些言论和评说,对于孩子们来说,客观上至少起到了包括传授避免火灾常识在内的各种乡土知识的作用。

苏格拉底曾向人们详细而不厌其烦地分析讲解过人的各种品质和品德,比如:善、公正、节制、勇敢等等。其中,善是无论哪一个民族、哪一个国家的教育都要着力培养的个人基本品行。八连村民们相互“分担”的种种习俗行为,充分体现出村民们对生活真谛以及生命意义的深刻而独特的认识。这些盛行于寨邻间的习俗规范,对当地少年儿童的品行和人格的培养,特别是对其求真、求善的人生追求,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

众多的习俗事项显示,在能帮人时总是尽力而为,有人需要帮忙时即刻伸出援助之手,已经成为八连村民的生活习惯;助人、“帮人”的理念渗透在每个村民的血液里,成为村寨社区社会习俗的一种形式,一道独特的风景。这些习俗体现的是村民们一种向善的理念和追求;生活在这种习俗规范下的人们的行为,使得整个村寨始终弥漫着一种向善的氛围,向善的氛围反过来又促使人人向善,促使少年儿童从真学善。

盛行于八连村民中的互助习俗,无论是日常生活中的分担重物、突发疾病时的救治、火灾救助等等,皆是村民们善行的修为和实施。其行为习惯为社区共同体树立了各种善行的榜样,这些习俗实际上就是一种特殊的道德教育形式,而这种独特的教育形式因为与当地人生活的现实生存状态,以及其自身利益紧密相连,教育效果十分显著。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种教育形式所取得的教育效果,是时下现代学校教育中的任何一种德育教育形式都无法企及的。寨中的互助、助人等等成为村民的行为规范,为整个村寨共同体中所有的成员,特别是少年儿童提供了一种可资效仿的榜样。对少年儿童来说,流行于村民中的各种交往习俗,尤其是充满智慧的互助、助人习俗,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和熏陶。

[1]郑名,李春丽.4~5岁幼儿告状行为的研究 [J].学 前教育研究,2005,(1).

Abstract:The Balian villagers attach much importance to the neighborhood relationships and the most popular proverb is“A near neighbor is better than a distant relative.”Their kindness and willingness to help is in fact a good and invisible education of all the villagers,especially children.

Key words:community;custom for sociability;children;education

(责任编辑 俞 茹)

Custom for Sociability and Children’s Development:A Case Study of Balian Villagers

WU Long-xuan
(Periodical Press,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081,China)

C95

A

1672-867X(2011)02-0037-05

2010-08-22

伍隆萱 (1965-),女 (布依族),中央民族大学期刊社副编审,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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