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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邶风·静女》中“彤管”的考证谈有关诗句的重译

2011-12-08梁高燕

关键词:茅草英译诗经

梁高燕

(太原科技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

一、引言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也是世界上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多年的诗歌305篇,分风、雅、颂三大部分。“风”即“国风”,包括了当时15个地区的民歌,即《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十五“国风”,共有160篇[1]。

《诗经》作为中国传统文化典籍,从19世纪以来,已经有多种译本。汪榕培、潘智丹的《英译<诗经·国风>》是最新的选译本,笔者认为该译本是佳译,因为无论从语言、韵律还是意境的翻译来看,总体而言所选译的诗歌达到了汪榕培先生一贯提倡的“传神达意”的标准,而且也达到了许渊冲先生提出的翻译诗歌的“意美、音美、形美”的“三美”标准。但有一处,即《邶风·静女》第二章的理解和翻译,笔者认为有待商榷。

二、《邶风·静女》的理解和翻译

《静女》是“邶风”的第17篇,是东周时期的一首抒情诗。写的是一对青年男女幽会的情景。原文如下: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非女之为美,美人之贻。”[1]

该诗描绘的女方羞羞答答、躲躲闪闪,男方急得坐立不安;女方送给男方信物——彤管,男方将其当作至宝的情境。汪榕培、潘智丹将其中的“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译为“The maiden chaste, demure, gives me a flute all red. The flute with notes so pure, puts dances in my head.”[1]该译文中作者用“all red”来表达“彤”之义完全没有争议,并且很明显是为了与下文的“head”一词押韵才放到句末。但将“管”理解和翻译为“a flute”笔者认为有待商榷。笔者以为此处“彤管”不是指“乐器或笛子”,而是一种“红色的管状茅草”,因而该诗中的“彤管”不应译为“a flute all red ”,而应译为“red grass”。自然下文的翻译“The flute with notes so pure, puts dances in my head.”也值得推敲。因此问题的焦点有二:其一,诗歌中“彤管”为何物?其二,“彤管”与下文的“荑”是一物还是二物?无论何种翻译,理解是基础,翻译是再创造。所以下文中笔者将首先从训诂学、文学文本、名物学等角度对《邶风·静女》中有关的诗句的理解进行考证和剖析以支持笔者观点。

三、《邶风·静女》的“彤管”考证

(一)“彤管”的训诂学考证

从训诂学角度而言,《说文》训“管”为“六孔,十二月之音;物开地芽。故谓之管。从竹,官声。”从中可以看出“管”有两意,可指乐管,亦可指破土而出的芽儿。彤,红色。《说文》训“荑”为“荑草也。”按茅之初生也。又《说文》称“菅、茅互训。”“荑”在《毛诗故训传》中解释是“茅始生也。”所以“管”、“荑”本是一物,都指初生的茅芽[2]。《康熙字典》的解释是,“荑,形声。从艸,夷声。本义指茅草的嫩芽,引申为草木嫩芽。”《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对“荑”的解释是:(文学用语),刚长出的植物的嫩芽、嫩叶;或指稗子一类的草。”[3]

“彤管”被训为四种事物:一为“乐器说”,高亨《诗经今注》中曾解释道“彤,红色。管,乐器。‘彤管’当是乐器,《诗经》里的管字,都是指乐管。”;二为“茅草说”,闻一多《风类诗抄》中将“彤管”解释为茅草;三为“针筒说”;四为“红笔说”,如《毛诗》中提到“古者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史不记过,其罪杀之。”郑玄笺也提到:“彤管,笔赤管也。”,可见毛郑支持红笔说。已故《诗经》研究专家陈子展也说过“彤管为女史载事记过之笔。”另外欧阳修、朱熹未下结论。朱熹称“彤管,未详何物。”欧阳修说“古者针笔皆有管,乐器也有管,不知此彤管是何物也。但彤管色之美者,盖男女相悦,用此美色之管相遗以通情结奸尔。”《诗本义》中可看出欧阳修对此不置可否,倒是在意其功用为“传情”。上述解释中“茅草说”目前似乎为较多学者认同[4],如著名学者闻一多、胡适、扬之水、王力、陈得媛、吴炜华、严修,等等。

(二)“彤管”的文学文本考证

关于文学翻译中文学底本的考证,笔者很赞同李玉良教授的看法,即《诗经》乃至其他所有典籍翻译研究不仅应当仔细考察其底本,还要分析其翻译参考系统[5]。“汪榕培《诗经》译本大致遵循了《诗经》是古代劳动人民创作的文学作品的基本观点,比较突出《诗经》的文学特征。”[6]从文学底本考证来看,李玉良认为“汪榕培译本的底本为《毛诗》。”[5]《毛诗》提到“古者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史不记过,其罪杀之。后妃群妾以礼御于君所,女史书其日月,授之以环, 以进退之。生子月辰, 则以金环退之,当御者,则以银环进之,著于左手。既御,著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这说明女史用“彤管”记载君王与后妃的私生活,具体以金环、银环戴在嫔妃的左右手指来记载君王幸临与否或怀孕生子等后宫之事。可见《毛诗》赞同“红笔说”,认为“彤管”乃女史所执的记事工具。“红笔说”起源于董仲舒,他在回答牛亨所问“彤管何也”时说“彤者,丹漆耳。史官载事,故以彤管,用赤心记事也。”,汪榕培《诗经》译本中将《邶风·静女》中的“彤管”翻译为“a flute all red”。这显然与其底本《毛诗》不符,也违背了汪老坚持和倡导的“传神达意”的翻译原则。那么汪榕培《诗经》译本此处“彤管”翻译为“笛子”的依据是什么呢?据笔者查阅,余冠英的《诗经选注》注“彤管是涂红的管子,未详何物,或许就是管笛的管。”可见此处“彤管”翻译遵从了余冠英的注释,而非《毛诗》。就此处翻译来看,笔者以为汪榕培《诗经》译本并非完全遵照《毛诗》底本,而是博众彩之长,择善而从之。

另外,文学文本的互文性理论可以说明此处的彤管为何物。互文性理论倡导者斯坦姆认为,互文共分两类:一类是内互文,指存在于同一文本内,印证有关因素间关系的文本;二类是外互文,即存在于不同文本之间,揭示不同文本间的参照关系的文本[7]。以下笔者从内互文和外互文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分析本诗中的内互文。该诗第三章“自牧归荑”中的“牧”指野外,此句道明静女赠与的信物是她从野外亲自采来的,因此此物应为天然之物,决非加工之物,因此应为茅草,决非“笛子”或其他乐器。另外从读者文本欣赏和接受的角度而言,该诗第一章的英译给读者以美的享受,情景交融,感情真挚热烈,但读完第二章“The maiden chaste, demure, gives me a flute all red. The flute with notes so pure, puts dances in my head.”却给读者欣赏和审美带来了困难,似乎是一位身着古代服装、端庄娴静的淑女赠与自己心仪男子的是充满现代气息的“flute”,犹如一杯清香的茶水换成了一杯白开水,犹如一部经典电影中出现了一处穿帮镜头。从语言逻辑上推断,既然上文已从训诂学角度阐释“荑”为茅草无疑,考虑诗歌重章叠唱、借静女所赠之物抒情这一特点,诗歌前后篇章所咏之物“彤管”和“荑”应为同一信物。

再看《国风》中其他诗篇中的内互文。《诗经·卫风·硕人》也有写到“荑”的诗句(卫与邶地理相连甚至相属,均在中原地区):“手如柔荑,肤如凝脂。”[8]。此处的“荑”也是指“初生茅草”用“荑”来赞女子皮肤细嫩透亮,手指纤细白润。

再分析其他文本中出现的外互文。“《御览》引《风俗通义》,‘《诗》曰:手如柔荑。荑者茅始熟中穰也,既白且滑。’这可证明茅芽中的穰就是荑’。荑外面裹着的红色的叶托,自然就是‘彤管’了。”[2]另郭璞《游仙诗》的第一首 “临源挹清波,陵冈掇丹荑。”诗句中的“荑”和《诗经·静女》中的“荑”为同一含义——凡草之初生通名荑。“丹”指丹芝或赤芝。丹荑:初生的赤芝。据《本草》,芝是灵草,吃了可以长寿[9]。

外互文还可以从“茅草说”的代表闻一多先生的《风诗类抄》中找到印证。闻一多先生在其《风诗类抄》中“贻我彤管”的“管”下注一“菅”字。他认为“彤管”就是“彤菅”,即一种鲜嫩的茅草。“茅草说”其实是二十世纪初期人们对彤管解释的延伸和具体化[10]。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 学者们研究《诗经》时,挣脱了经学研究思路的束缚, 反对封建礼教的激进文化心态,而崇尚新的文学研究的新思路。因此在解读《诗经》时,注重诗经的文学特征而非经学特征,所以更接近诗经的本来面目,还原了《诗经》十五国风的自然民歌风韵,即胡适在《谈谈诗经》一文中所提倡的“诗言志”的观点。

另外《古代汉语》主编王力先生说“彤管,到底是什么,向来说法不一,一说是红色管状的初生的草,就是下文的‘夷’。此说较妥。”《辞海》亦有此释义。据明朝梅膺柞《字汇》引《通志》:“茅类甚多,惟白茅擅名。茅出地曰茅针,茅花曰秀,茅叶曰菅……。”[10]

因此通过上述文学文本的互文考证,作者赞同“茅草说”。笔者以为该诗中一个常在牧野的普通的民间女子不可能是“女史”,因为据《毛传》的解释,“女史”是专门掌管和记录君王和妻妾生活私生活的女官,女史专用的笔为红笔;另外该女子玩弄的也不可能为乐器,况且在三千多年前的周代,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社会经济尚比较落后的情况下,诗歌中的普通女子不可能在牧野玩弄乐器并赠送恋人。具体而言,笔者以为此处的“彤管”和“荑”指同一物即茅草的两个不同部分。“彤管”是就外红内白的紫红色管状茅草叶的外观而言,“荑”是就外红内白的管状茅草紫色管状茅草叶包裹着的白色柔软部分而言。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应当把“彤管”解释为“红色的管状茅草”。

(三)“彤管”的名物学考证

目前学术界对“彤管”的看法不一,但笔者考证诗歌中“彤管”和“荑”为同一物的不同部分,那么通过迂回研究“荑”有望还原“彤管”的“庐山真面目”。因此需要进一步从名物学角度考证“荑”。

名物学是研究与探讨名物得名由来、异名别称、名实关系、客体渊源流变及其文化涵义的学科。名物学强调“将传统的名物训诂考据与现代的新的历史认知、观察、叙述方式相结合,形成其独特的‘三证归一’的学术方法。”“该方法强调从时间和空间上,从实物、图象和文字文本上,囊括名物历时性和共时性的形态特征及其变化发展源流。”[11]其研究目的是有二,其一为“定名“——研究‘物’的名称与用途;其二为“相知”——研究“物”所承载的文化信息是什么。

为此,需要从诗歌描写的当时人们生活环境来还“彤管”和“荑”的真实原貌,研究“彤管”和“荑”是什么植物以及在当时人们生活中的功用及其文化内涵。

从植物学角度看,“彤管”指木兰花,即辛黄花,又名“木笔”,就是木兰。俗称“笔管花”。李时珍曾记载“ 辛黄紫苞红焰, 亦有白色者,人呼为‘玉兰’。” 《本草衍义》谓“ 辛黄花未开时, 苞上有毛,尖长如笔,有桃红、紫色两种。”“荑”指初生之茅。“白而柔”。茅的芽则称为“茅针”,可食[4]。根据上述名物学考查,“彤管”这种植物的特点就是彤红的管状叶子中包裹着白色的“荑”,“管”可观赏,去其“荑”后还可吹响,“荑”则食用。

《植物名实图考》记载:“白茅,……其芽日茅针,白嫩可嗽,小儿嗜之,河南谓之茅黄。”并且引零娄农赞茅针云:“紫茹未拆,银线初含;苞解绵绽,沁鼻生津。物之洁,味之甘,询无伦比。”印证了“自牧归夷”的“夷”是天然植物,可食用,外红内白,且可以发出类似笛子一样的乐声。

又如《卫风·硕人》中“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中以“柔荑”喻女子手柔嫩,“凝脂”喻女子皮肤白润,“瓠犀”喻女子牙齿齐而白等等。因此《诗经邶风》及《鄘风》和《卫风》中的爱情婚姻诗歌中用词都是天然之物,用以表达纯粹自然流露、赏心悦目的美感及爱慕之情,或是对丈夫的怨恨和谴责之苦[1]。

“这些天然植物有什么文化内涵吗?在《诗经》中,……这些具有实用性的绿色植物,都是古代妇女经常采摘的对象。但由于绿色是春天和青春的象征,因而每当女子们在采摘这些绿色植物的时候,便会情不自禁地引起她们对恋人或丈夫的思念。”[8]由此推断,《邶风静女》作为当时的此类爱恋诗之一,诗歌中的爱情信物“彤管”也应为天然之物,所以不可能是加工而成的。

当时在郑(郑国封地原在陕西,后迁至河南,在今河南郑州一带[12])、卫(卫国封地在原殷王朝京都朝歌之南一带,在今河南淇县一带[12])之地,“菅”被认为是贞祥之物,如《诗经·郑风·溱洧》云:“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兰兮,女曰管乎。”[8]当时男女相爱多用花卉及植物相赠。《国风》中出现的被当作男女信物的花卉和植物有“芍药”、“木瓜”、“木桃”、“木李”和“椒”等等。如《诗经》 有“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的诗句,其中木桃、琼瑶都是传情的信物。这些花卉和植物所具有的共同特点就是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极强的繁殖力。后代南宋朱熹《诗集传》云“彤管,未详何物,盖相赠以结殷勤之意耳。” 因此可知“彤管”是男女间表情达意的信物。“民族学和民俗学的调查材料证明, 在我国的许多地区, 还遗留着这种信仰和风俗[4]。诗歌中女孩把“彤管”送给恋人,祝福对方像茅一样生命力旺盛,同时以此来暗示自己能够为对方生儿育女,生生不息。总之,“彤管”这种植物由于其生命力和繁殖力极强成为先民崇拜的对象之一,自然而然成为男女表达爱慕之意的信物[8]。

笔者认为汪译《英译<诗经·国风>》中《邶风·静女》的理解和翻译有待商榷,“彤管”应是指“红色的管状茅草”,所以是植物,不是乐器;且该植物取其“荑”形成空管后便可吹响,可当乐器自娱,但这并不等于说“彤管”本身就是乐器或笛子。事实是“彤管”经过简单处理后可当乐器,但需使用适当的技巧方可发出如笛子般悦耳的声音。

四、 两译本比较

为比较、分析方便,现将《邶风·静女》中有关的诗句及其两种译文分别摘出:

《邶风·静女》共三章,其中第二章原文是“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汪教授第二章英译如下:

“The maiden chaste, demure,

gives me a flute all red.

The flute with notes so pure,

puts dances in my head.”[1]

笔者修改后的英译如下:

“The maiden chaste, demure,

gives me a red grass.

The grass bright and pure,

stirs love of my lass.”

笔者改译前首先考虑到了用韵需与汪老的英译保持一致。因为韵律是诗歌的灵魂和生命。从用韵角度而言,英语中押韵的方式有好多,如头韵,尾韵,交韵和抱韵等等,但汪教授却只采用尾韵,笔者分析原因有二,其一是“‘国风’用韵用得最多的是一韵到底隔句押的形式”[13],因此汪教授英译只采用尾韵是为了能译出原文的“音韵美”;其二是因为汉语大多古诗押韵方式基本为尾韵一韵到底隔句押韵,因此为了尽可能“忠实”地向国外读者介绍并欣赏汉语古诗的特点,采用了大多汉语诗歌的用韵形式——尾韵。为了保持和汪榕培教授翻译的《静女》乃至《诗经国风》全部诗歌的韵式一致性(基本为一韵到底的AABB形式的尾韵),考虑到《静女》第一章和第三章也采用的是英语常见的ABAB的押韵形式,因此笔者修改后的诗句首行的demure和第三行的pure押韵,第二行的grass和第四行的lass押韵。而且修改后的第一行和第三行的结构完全一样,均为名词和形容词构成的句子,这比原来翻译所用的介词短语“with notes so pure”更工整。修改后的押韵是英语诗歌常见的交韵——隔行交互押韵(ABAB)的形式,这既符合英语诗歌的规律,也考虑了汉语诗歌常用的尾韵押韵形式。另外修改后的英译可以很好传达汉语诗歌的“意境美”——诗中的男子局促不安、翘首企盼终于等到羞羞答答、“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心仪女子露面,之后女子赠与其信物——“彤管”;此时男子对女子更是如醉如痴,手中抚摸这鲜亮红色的“彤管”和其中雪白的“荑”,心中更是窃喜如此端庄娴静的女子她将信物赠自己,更是浮想联翩,对未来充满憧憬和期待。修改后选用“stirs”一词,形象刻画出男子不仅是对“管彤”、“荑”,更是对该女子顿生绵绵爱意的心理状态,而且是触物生情——“彤管”总是搅得男子魂不守舍。中国文化和汉语诗歌特有的这种含蓄和模糊表达通过“stirs”一词尽显无遗,这也符合《诗经》的“兴”的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的表现手法。因为该诗歌中以“管彤”起兴,把情感寄寓在具体形象之中,言有尽而意无穷,使诗中人— 男子和读诗人— 读者产生意味无穷的效果。这比起汪先生的后两句:“The flute with notes so pure, puts dances in my head”要更忠实于原文,尽管flute notes 与 dance有着默契的联系。另外诗歌中的文化因素也被含蓄地表达出来了,如中国文化中代表喜庆和婚姻的鲜艳的红色(彤管的红色)和代表纯洁无暇的爱情的白色(荑的白色)也通过诗歌中的两个形容词“bright”和“pure”贴切地表达出来,同时“bright”还表达出了“彤管有炜”的“炜”字包含的“鲜亮”的含义。

总之,关于《邶风·静女》第二章英译过程中,对原文的理解和翻译层面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明:理解层面而言,第一,诗中“彤管”和“荑”指同一物的不同部分。第二,“彤管”应解释为“红色的管状茅草”。翻译层面而言,“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宜译为“The maiden chaste, demure, gives me a red grass. The grass bright and pure,stirs love of my lass.”为何作如此修改呢?因为汪榕培教授翻译的《诗经》所有诗篇韵意相谐,形神皆备;且笔者采用了“以诗译诗”的方式。汪先生的原译其押韵方式为 ABAB,修改后的英译既保持了原来的押韵方式,又较好地符合汪榕培先生一贯提倡的“传神达意”的译诗标准。上文已经从训诂学、名物学、文学文本等角度作了详细分析。再从“传神”的标准来看,修改后的译文无论从韵式、意境还是文化因子的传达方面都更贴切。

五、 结论

文章针对汪榕培、潘智丹的《英译<诗经·国风>》中《邶风·静女》第二章有关诗句的理解和翻译,从训诂学、文学文本、名物学等角度对其进行分析、论证,结论是《邶风·静女》中“彤管”不是指“乐器或笛子”,而是一种“红色的管状茅草”,因而该诗中的“彤管”不应译为“a flute all red”,而应译为“a red grass”。所以原诗第二章“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宜译为“The maiden chaste, demure, gives me a red grass. The grass bright and pure, stirs love of my lass.” 因为从汪榕培先生提倡的“传神达意”的标准来看,修改后的译文无论从韵式、意境还是文化意象、内涵的翻译方面都更贴切。

[参考文献]

[1]汪榕培,潘智丹.英译《诗经·国风》[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8.

[2]杜凤坤.《静女》中的“管”“荑”文化新探[J].中国古代文学研究,2008(9):16-17.

[3]李行健.现代汉语规范词典[Z].北京:外语教研出版社、语文出版社,2004.

[4]李子伟.《诗经》二题新解[J].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4,31(1):33-34.

[5]李玉良, 王宏印.《诗经》英译研究的历史、现状与反思[J].西安外国语学院学报,2006,14(4):36-39.

[6]刘重德.阅读汪、任译注《诗经》后记[J].外语与外语教学,1996(5):1-5.

[7]裴艳辉. 贯融中西文化,细刻精雕诗歌翻译之美——试论互文性与诗歌翻译[C]// 潘炳信,李正栓.翻译研究.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7:58-67.

[8]张启成,王伟. 论《邶》、《庸》、《卫》三风[J].贵州文史丛刊,2003(1):11-16.

[9]辛志贤,等.流魏南北朝诗选注 [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1.

[10]陈得媛.从《诗经》“ 彤管”本义看中国古代“ 女史”的性质[J].河北学刊, 2003,23(1):175-178.

[11]扬之水.古诗文名物新证[M].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04.

[12]张新斌.周初“三监”与邶、庸阝、卫地望研究[J].中原文物,1998(2):55-60.

[13]胡先泽.谈国风的押韵[J].克山师专学报,2001(4):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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