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武术新定义
2011-12-07张显
张显
(重庆南开中学 体育组,重庆 400030)
质疑武术新定义
张显3
(重庆南开中学 体育组,重庆 400030)
运用文化学、逻辑学理论分析了武术新定义。新定义“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涵盖不了武术发展实情,当今武术同样也吸收了西方体育理论元素。武术并非中华文化影响下的唯一产物;武术的理论基础本身含糊不清。在武术发展寻觅出路之际,新定义突出文化性的同时也附带着文化神秘性,这无形中助长了武术的不实风气,显得不合时宜。新定义还存在定义循环、“嫁接”错位、外延过窄、思维定势的逻辑缺陷。
民族传统体育;武术定义;逻辑
2009年7月,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在河南登封召开武术定义和武术礼仪研讨会,会上对武术定义予以重新修订。修订后的定义为:“武术是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以技击方法为基本内容,以套路、格斗、功法为主要运动形式的传统体育。”[1]会议结束当日,新华社以“武术新定义融入中华文化内涵,新定义着重突出文化性”[1]醒目标题展开详细报道,后被网络报刊广泛转载。中国武协秘书长康戈武先生对这一“集思广益”成果也表示满意,他说“新定义告诉人们,武术不仅仅是一个体育项目,这就突破了原定义的局限性。”[2]对此周伟良[3]进一步认为:“在‘传统体育’下去掉‘项目’两字,更突出了武术文化归属的社会性”,但同时指出新定义“对内涵的揭示不甚清晰。”卢元镇[4]对新定义抱以“半喜半忧”态度,“喜的是终于对武术的性质有了一个基本的确认,对武术的范围有了一个大致的圈定”,“而忧的是这本属学术讨论的问题”却急不可耐地将其固化,担心“将来难免受到质疑”。除此之外,更有直言不讳者指出:“武术定义的重新修订,是为全国数十所大专院校的武术院系通用教材《武术概论》的重新撰写所做的理论准备。写入该教材,即为一种权威性的发布。”[5]武术定义不仅是构建武术理论大厦的基石,而且是探索武术发展之路的逻辑基点。值此武术入奥未遂,尚处寻觅出路之际,反思并重修武术定义具有历史和现实意义。
1 武术新定义中文化的缺憾
与 1988年武术定义相比,新定义有以下改进之处:“技击动作”改为“技击方法”,运动形式中增加了“功法”,并增加了“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将“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改为“传统体育”。改进后的新定义,语句表达简练,逻辑清晰,但也有些许缺憾。
1.1 “中华文化”并非是武术唯一理论基础
多少年来,武术于中国传统文化土壤之中积淀滋生,成为极具民族性格的“技击之道”[3]。然而自近代国门洞开,西方强势文化汹涌而入,对传统文化(包括传统武术在内)造成极大冲击。在此期间,武术亦未幸免,而是“更多地被西方文化及其体育所异化”[6]。20世纪30年代前半段的“土洋体育之争”,就是国人面对武术异化所做的文化反省。文化反省固然可取,然固守传统的意志最终难抵世界体育潮流之势。“建国后发展起来的竞技武术更多地体现了西方文化及其体育的特色,并且一直主导着整个武术的发展”[6]。所谓竞技武术是“以专业人群为活动主体,围绕竞赛项目和竞赛规则、规程的要求强化训练,最大限度地发挥和提高个人或集体的运动竞技水平,争取获得优异运动成绩为目的的一种武术运动”[7]。然而当武术成为一种运动,其理论基础就不仅有中华文化的特色了。比如竞技武术中的散打,“就是在综合借鉴现代韩国跆拳道、泰国泰拳的腿法、西方拳击的拳法和蒙古摔跤中的摔法等技术的基础上创编出散打运动的技术体系的,规则、比赛模式更是移植西方拳击的规则体系”[8]。
由此之故,“武术是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涵盖不了现代武术的发展情况,发展至今的武术已不仅是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它同样也吸取了包括技战术打法、竞赛规则和运动人体科学在内的西方体育理论作为其理论基础。
1.2 “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失之空泛
一方面,武术并非中华文化影响下的唯一产物。如戏曲、书法、中医等都是深受中华文化深刻影响而产生,但也不见得其定义一定要突出文化性,更不见得有文化内涵就一定要贴上文化标签。民族文化当然是此种技击术区别于彼种技击术的重要属性,但这并不能认定武术的本质就是文化。文化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与其说武术“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不如说武术是中华文化的结晶。在全球化的浪潮下,重申文化民族性也仅能说明武术自身底气不足。
另一方面,武术的“理论基础”含糊不清。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五千年的民族文化犹如一条灿烂的长河。“独具特色的语言文字,浩如烟海的文化典籍,嘉惠世界的科技工艺,精彩纷呈的文学艺术,充满智慧的哲学宗教,完备深刻的道德伦理,共同构成了中国文化的基本内容”[9],而武术在其中犹如沧海一粟。武术构不成“中国文化的基本内容”,但作为“一个多元化的文化丛体”,它却“以多个触角与哲学、军事、教育、医学、养生、竞技、娱乐、休闲、民俗等相关联”[4]。无疑这就是武术的理论源泉。可武术与诸领域的关系盘根错节,交织相缠,各领域在武术“理论基础”中各占几分,助益几何,概莫能一言以蔽之。
诚然“传统武术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既吸收了道家、儒家、佛教的哲学思想,也涵涉了传统医学、美学和兵学的理论”[10],但此种说法亦显笼统,且不说武术理论如何嬗变,就连武术源理论之间都有相互矛盾的一面,那么所谓的理论基础又是什么呢?我们须知,文化是一种生生不息的运动过程。在具有历史性、遗传性的同时,也具有鲜活的现实性、变异性,亦即文化在影响现实的同时,也在新时代中发生蜕变。当然“中华文化”本身有其相对的恒定性,可一旦进入武术的论域,尤其是在体育全球化的历史语境中,恐难保其纯粹性。
1.3 “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略显玄虚
东方文化古老而神秘,武术在享有东方文化奇葩美誉的同时,亦披上了一层厚厚的神秘面纱,易令人陶醉于刀光剑影、飞天遁地之类的艺术想象。武术之所以神秘,除了受武侠小说、评书、戏曲等艺术手法的渲染外,还缘于武术由来已久的不实风气。台湾学者龚鹏程[11]以车毅斋《论形意拳练法》为例指出,“国人论拳,好持高论,每多浑囵之语。形意拳之理谓中正,至易至简,不偏不倚,和而不流,包罗万象,体物不遗。”虽多出诸心得体会,极富哲理,“但多是古代经典中的套语,说了亦等于没说,因为学者根本不能由此理解形意拳的拳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把这些话用在太极拳上,似乎也没什么不可,如王宗岳《太极拳论》中的“虚领顶劲,气沉丹田,不偏不倚”也是意在言外地讲中正。因为顶劲上领与下守重心的结果就是“不偏不倚”。其实,二者皆套用《中庸章句》之“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
车氏又言,“练拳者自虚无而还也,到此时,无论形意、八卦、太极,诸形皆无,万象皆空,混混沌沌,一气浑然,有何形意?有何八卦?有何太极?”纵言“为学不可无宗旨,而不可有门户之见”,门户之见可以摒弃,但各学派之宗旨岂能混殽?“形意、八卦、太极毕竟是三种不同的拳种,不只身形手法不同,用气用意也不一样,焉能如此浑囵说之?”
不实的风气或缘于生存所必须或缘于对信仰的执迷。过去拳师以授拳谋衣食达富贵、以打擂求功名扬名威,为了令从学者生起矜重敬慎之心,也以防徒弟以下犯上,往往故神其说,或讲得隐晦曲折。口诀诗句,出口成章;拉杂拼凑,玄之又玄。古时习武者文化素养普遍不高,未必就能体悟五行、八卦、太极、四象、六合、七星等学说。凡习武之人实则均有体会,武术的一招一式不必运用诸如此类的光鲜亮丽词汇,仅通过平实无华的语言便讲得明白。比如,李小龙中华文化根基并不厚重,西学知识还要略多,但并不妨碍他成为一代武术大师。他创立的截拳道虽来自传统武术,但撇开阴阳八卦理论照样讲的清楚。此外,武术与民间教门之渊源亦令武术徒增不少神秘。相传形意拳就曾流传于白莲教,梅花拳则至今坚守其信仰体系。诚然中国传统武术植根于民族的文化沃土之中,其理论基础深受中华古典哲学、地方风俗宗教所浸淫,阴阳、八卦、五行等也属民族文化之精华。
欲将武术的内涵揭示清晰,当然要关照武术的文化要义,但诚如拨云雾方见天日,袪魅才是前提。长期以来,中华文化附着在武术之上的神秘成分正制约着武术的传播,更制约着它的国际化。武术新定义在“突出文化性”的同时,也附带着文化神秘性。眼下武术欲让世人看清还来不及,新定义却无意中助长了不实风气,不仅显得玄虚,还有点不合时宜。武术“袪魅”之时,方为国术发扬之日。唯有实事求是地解读武术的文化逻辑,从而祛除其神秘面纱,才能还武术之本真面目。实际上,神秘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通病,而武术与其它传统文化相比,其病尤甚。
2 武术新定义的逻辑缺陷
2.1 定义循环
新定义以武术外延替代武术内涵,有定义循环之嫌,概念明确是武术学理研究的良好开端,概念明确就是指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都明确。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叫定义,把概念外延按照某个标准分为几个小类的逻辑方法叫划分。可见,定义与划分这两种逻辑方法各有所指,各有所用,理应各司其职。而当划分与定义交叉使用时,表明对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认识混乱,也势必陷入定义循环的思维怪圈。新定义中的“套路、格斗、功法”,可视为把武术外延划分成的几个小类。因为按照“运动形式”的同一标准,如此划分之后既穷尽了武术这一母项,又使各小类之间互不相容,这也完全符合逻辑学划分规则。然而,武术概念的外延并不等同于武术概念的内涵。试图通过罗列“套路、格斗、功法”这些外延形式来定义武术的做法,正如将“人”定义为“男人和女人”那般毫无意义。其结果不仅使人们对武术的认识仅停留于感官,流于表浅,而且定义本身也未尽揭示武术概念内涵的作用。
2.2 “嫁接”错位
传统是文化基因的历史传承,体育是西方文化的历史结晶。“传统体育”本是在西方文化系统内与现代体育交相呼应而一以贯之的古希腊体育,与武术本就风马牛不相及,而现实中武术却成为“传统体育”的附庸。“传统体育”一词的核心词是“体育”,而武术与体育在本质上是两个不同的事物。武术是“打仗的方法或技艺”[12]305,其宗旨是为了克敌制胜;体育是“旨在强化体能的非生产性肢体活动”[12]282,其本质是“永无止境的强化体能”[12]283。武学的最高境界是天人合一;体育的本真追求是“更高更快更强”。武术“与体育分属两大文化系统,而且更有东方西方的地域民族差异,一个讲求精、气、神,一个强调以物理尺度作标准”[12]305,将两者放在一起必然会产生文化碰撞。当然,文化碰撞亦属历史必然,但不能因文化碰撞就忽略了文化本体。文化本体的本质是保守、不变的,是不可能与其它文化本体“通约”的。武术与体育的关系亦是如此,其文化本体的“不可通约性”决定了它们应当遵循各自的文化逻辑,而非彼此错位“嫁接”。因此,新定义将武术“嫁接”于体育无异于削足适履,也致使武术自身的发展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2.3 外延过窄
新定义强调“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有外延过窄之嫌。近代武学中人在西洋体育进入我国以后发现,对故土的一味依恋,产生不了促进武术发展的真知灼见;对传统的一味固守亦非帮助武术摆脱困境的妙计良策。于是,1910年马良率先推行了中华新武术改革,将传统套路的内容填充到西式兵操的框架中,创制了竞技套路。至于散打的产生,则是较为晚近的事情,显然它们都是东西方文化交汇融合后的时代产物。也足见东西方文化之间纵有冲突、对峙的一面,亦有交汇、融合的一面。然而,新定义中的“以中华文化为理论基础”的说法,似乎将竞技套路和散打排除在外,仅保留了传统套路与功力功法而已。如此一来武术的外延就显得过窄,更与武术发展实情相去甚远。从某种意义上说,新定义中的自相矛盾恰恰反映出武术发展的纠结所在:既要走世界发展之路,又要秉承民族文化传统。但无论如何都要保持清醒:中华武术欲立于世界武林必须依靠武术薪火相传的技击精髓和民族兼容并蓄的文化传统。
2.4 思维定势
新定义表述难逃“内容-形式说”的窠臼,有思维定势之嫌。建国至今,半个多世纪,国内武学同仁对武术定义的研究不断向前推进。他们分别从哲学、史学、文化学、逻辑学等不同角度对原有定义予以完善,深化了对武术本质的认识,推动了武术研究的进展。期间官方武术定义也几经修订,但最具代表性的修订仅有3次。
1961年首次出版的体育院系武术教材,这样定义武术:“武术是以拳术、器械套路和有关的锻炼方法所组成的民族体育形式。它具有强健筋骨,增进健康,锻炼意志等作用,也是我国具有悠久历史的一项民族文化遗产。”该定义,突出了武术的健身价值,却忽略武术的技击功效;强调了武术的民族性,却忽视了武术的学理性。除了对武术的“形式”(拳术、器械套路)和“内容”(有关的锻炼方法)描述不周全以外,最大盲点是对武术的本质特征未予以界定。
1978年再版武术教材中的重修定义为:“武术是我国(传统)的体育项目之一,是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格斗动作为素材,按照动静疾徐,攻守进退、刚柔虚实等矛盾相互转换的规律进行格斗或编排的徒手与器械套路的演练。”该定义用了近百字,仅对“武术产权、素材、规律和形式”[2]做了一般说明。但越是力求面面俱到、详细周全,结果往往会顾此失彼、挂一漏万。难怪有学者直言该定义“具有文字冗长、内涵空洞、规律庞大的特点。”[2]
直至1988年中国武术研究院将武术定义为:“武术是以技击动作为主要内容,以套路和格斗为运动形式,注重内外兼修的中国传统体育项目。”此时武术定义才给人以言简意赅、耳目一新的感觉,但也着实成为“内容-形式说”的典范。待到武术新定义的出炉,显见新定义只是在1988年定义基础上“缝缝补补”,其思维方式并无转变。
尽管武术定义经历了数次层层递进的改善,但在思维方式上却有“原地打转”之嫌。“内容-形式说”作为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之一,只不过是对现实事物的经验描述,或者是对事物构成要素的一般说明。“技击方法”的内容与“套路、格斗、功法”的形式均是在现象层面对武术这一事物的经验描述。归根结底,它们都是“可以为人感官直接感知的形于外的现象”,都是“个别的、片面的和表面的东西”[13]。武术定义是理性思维的结晶,是对武术本质的抽象概括,岂能固守单一的思维方式放弃另辟蹊径的可能性?若如此,这无异于墨守成规、固步自封。
有文化缺憾理应全力补足,有逻辑缺陷自当致力弥补。只有将武术定义这块基石夯实,武术理论大厦才会坚如磐石;只有将武术定义这个逻辑基点奠定,武术发展之路才会顺遂畅通。武术未进奥运,原因种种,中华武术对自身缺乏理性认识亦在其中。与其寄人篱下,不如持守自家。既非同根同种,又何不一枝独秀绽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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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query about the new definition of Wushu
ZHANG Xian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Chongqing Nankai Middle School,Chongqing 400030,China)
By applying theories in culturology and logics, the author analyzed the new definition of Wushu, and put forward the following opinions: the new definition that bases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of Wushu on Chinese culture does not cover the actual circumstance of Wushu development, since nowadays Wushu also absorbs elements in western sport theories; on the one hand, Wushu is not the only product under the influence of Chinese culture; on the other hand, the theoretical foundation of Wushu itself is ambiguous; when Wushu development is seeking for a way out, the new definition highlights its cultural nature and comes with cultural mystery, which virtually intensifies the unreal atmosphere of Wushu, is inappropriate. The author also pointed out that the new definition has such logical defects as definition looping, wrong “grafting”, narrow extension and inflexible thinking, hoping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further revising the definition of Wushu.
traditional national sports;definition of Wushu;logic
G852
A
1006-7116(2011)06-0012-04
2010-08-07
张显(1984-),男,硕士,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