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青少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启迪
2011-12-07孙岳胡小明
孙岳,胡小明
(华南师范大学 体育科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首届青少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启迪
孙岳,胡小明2
(华南师范大学 体育科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现代奥林匹克的人文理想努力拓展竞技的积极作用,以竞赛为载体实现体育对青少年的教育价值,但其间又显现出一些弊端。青少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在指导思想上提出“超越竞技”价值取向,在制度层面推出了抵制竞技弊端的改革,并在首届青奥会的赛事执行层面成功地将改革付诸实践。其价值在于:从创办理念、制度改革和办赛措施3方面,将古老的奥林匹克精神更好融入当代社会发展潮流,使竞技比赛与大众体育、青少年教育和谐共进。这是青奥会根本区别于奥运会和其他国际大型运动会的不同之处,也给我们带来“分享运动”的人文启迪。
奥林匹克精神;青少年奥林匹克运动会;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分享运动
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以奥林匹克精神为指导,使成长发育期的青少年获得终身受益的身体、心理、道德和社会适应的良好状况。其次,来自于青奥会竞赛的制度理念,即由制度理念层面强调“参与比取胜更重要”,弱化以“不顾一切取胜”为最高目标的功利心态。这一项国际体坛的重大制度创新,是体育界的智者试图摆脱把运动场变成纯粹的专业训练机器试验场的创举,与我国科学发展观指引下的“分享运动”体育人文价值观一脉相承[6]。
竞技是人类在各领域得以迅速进化的原动力之一,奥林匹克运动倡导“参与”和“分享”对青少年有着巨大教育作用的竞技运动,有利于促进全人类的发展进步。一百年前,现代奥运会奠基人顾拜旦已经强调了奥林匹克的指导思想,他说:“对奥林匹克运动会来说,参与比取胜更重要……其精髓不是为了获胜而是使人类变得更勇敢、更健壮、更谨慎和更落落大方。这是我们国际奥委会的指导思想。”[7]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舞台——现代奥运会发展至今,在过度政治化和商业化的影响下陷入了难以自拔的漩涡,不可避免地衍生出具有强烈功利性的极端奥林匹克主义和屡禁不止的兴奋剂、金钱交易等舞弊现象,成为了极少数运动精英“专享”、“独享”、追名逐利的场所,与广大青少年的亲身参与渐行渐远,对体育竞赛教育价值的实现产生了巨大的阻碍。
青奥会作为重申奥林匹克精神的创新之物,通过推出崭新的竞赛理念,探索一条以世界青少年为出发点,发扬奥林匹克精神的新道路。青奥会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创新,也是青少年竞赛的创新。新加坡青奥会重申奥林匹克旗帜下进行的体育竞赛活动,无论从其动机或是最终的目的来看,其核心理念都是为了实现人文层面的追求,这是《奥林匹克宪章》的规定。在罗格看来,青奥会视野中青少年体育不是功利理性思维下的“工具”,而是一种有助于身心健康的“玩具”,是一种通过“参与”而令人性得到发展,人生得以完满的玩具,就如他在新加坡青奥会的开幕式上用“祝大家玩得高兴”结束他的致辞。集合了新旧两代智者的思想火花,青奥会实属上乘力作,它力求通过各种制度性的改革,尽量消减极端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的影响,也希望通过各种举措降低拜金主义和锦标主义的侵蚀。这些改革措施消减了竞技弊端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制度层面保障了奥运人文价值的实现。
坚持人文导向,增加游戏因素,淡化锦标主义,弱化政治、经济影响,是青奥会高屋建瓴、拨云见日之举,也正是我国青少年竞赛工作理念缺失之处。我国目前各级青少年训练竞赛全盘服务于奥运争光大计,很少考虑到青少年全面发展的成长需求。这种以竞技为本的奥运争光模式成为我国青少年训练竞赛工作的主要方式,必然导致一系列负面影响。意识形态一旦在体育领域被过度强化,体育被视为追求极端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的表演,就会导致国家机器、民族力量的高度介入,对体育造成不堪承受之重。例如,原东德的竞技体制,“驯兽式”的训练完全破坏人性,将国家最优秀的运动人才当做金牌机器,残酷训练,完全无视体育的人文关怀。又如,我国围绕极少数运动精英构建的体育制度,虽在某一历史阶段发挥了巨大的积极作用,但却令国人形成“体育就是为国争光,就是奥运金牌”的错误观念,促生了一种不正常的金牌崇拜——唯胜至上,不论过程只看结果,遮掩了各种违反规则、破坏体育伦理道德的竞争手段。
我国青少年体育价值取向的误差,使各级训练竞赛部门为了能培养更多“金牌机器”从而获得更多的奥运金牌,高强度训练、穷尽运动潜能、冲击成绩巅峰,打造最高效的专业训练体制成为必然;无人在意竞赛是否对青少年实施关爱,能否对青少年成长起到积极作用。这就产生了很奇怪的现象,我国专业级别越高的运动员,所受教育越少,早龄专业训练的恶果就越明显。最具讽刺意味的是,这种举全行业之力追逐奥运金牌的体制,恰恰与奥林匹克“重在参与”的精神背道而驰,反而助长了“与人为敌”的不良情绪,不利于和平崛起的中国塑造“与人为善”的形象。回头看看美国NBA,目前水平最高、最具商业价值的两位球员科比·布莱恩特和勒布朗·詹姆斯,分别是在17岁、18岁加入NBA联盟的。但即便如此,为避免孩子们因为过早职业化而受到伤害,NBA现行条款规定,参加选秀的球员必须年满19岁,并且要高中毕业。
青奥会起步于体育的人文精神,通过“分享运动”落脚于实现体育对人的全面发展价值,青少年体育竞赛的最高价值取向就是教育。因此,青少年竞赛的指导思想和制度理念都必须服务于育人的取向,必须给予文化教育和竞技比赛同等的重视。在社会主义中国,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青少年训练竞赛工作,确定教育和培养青少年为青少年竞赛的价值取向,方可实现“少年强则中国强”。
2 青奥会竞赛制度改革的启迪
早在一个世纪之前,顾拜旦先生就已很清楚竞技运动存在的弊端,他认为若要实现奥林匹克的理想,必须有制度层面的保障。他说:“竞技对体育既是有力的刺激,也是危险的腐蚀……不加约束的竞争给公平竞赛精神带来了巨大的危险……因此,我们必须求助于有组织的竞赛制度,并让它在竞技运动中占主导地位。”[7]24不出所料,包括奥运会在内的世界体坛锦标主义风行,严重违背“参与比取胜更重要”的精神,使得体育人文理想在竞技赛场上被彻底边缘化。
2.1 消减受政治利益驱动的锦标主义
为了有效抑制受政治利益驱动的锦标主义,为世界青少年创造一种“参与比取胜更重要”的竞赛文化氛围,同时也为了减少政治因素对竞赛的不良干扰,给予竞赛一个自由的社会大环境,必须淡化金牌所带来的政治功利。对此,青奥会有着自己的策略。
首先,首届青奥会通过限制各国的参赛人数、参赛项目数的举措,以及对参赛年龄组别的规定,有效分散了奖牌,降低了金牌垄断的可能性。例如,国际奥委会规定每个成员国(地区)都得派至少 4名选手参赛,但是最多只允许派70人。又如,在4个集体球类项目足球、排球、手球和曲棍球中(篮球被视为个人项目),5个大洲各出一支由一个国家(地区)奥委会组队的球队参赛,第6支球队将由东道主或单项协会报国际奥委会批准组队。但是,一个国家(地区)在全部 4个项目中只能最多参加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项目的角逐,也就是说最多只能参加两个小项,男女各一个小项[1]。再如,国际奥委会针对参赛年龄组别的划分规定了一个原则,各个单项协会在设定选手年龄限制时只能选择一个年龄组。例如,14至15岁、15至16岁或17至18岁。这样,某一国很难垄断大量金牌,金牌将由不同国家(地区)的选手“分享”。
首届青奥会扩大金牌分布的办法获得了不错的效果:北京奥运会204支代表队中有87支获得了奖牌;首届青奥会也有 204支参赛队,但有更多的队伍(94支)获得了奖牌,而且还未计混合组队的项目。北京奥运会金牌总数多达302枚,仅由55支代表队获得;新加坡青奥会金牌总数只有193枚,却分布在57支参赛队。北京奥运会第1、15、30位的金牌数分别为51、5、2,首届青奥会为30、4、2。北京奥运会金牌榜前10位的国家中,美国、法国、德国、英国均未能进入青奥会金牌榜前10位。整个金牌分布格局因制度的改革而产生了明显的变化,锦标的政治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弱化,拿金牌说事的现象几乎销声匿迹。
其次,首届青奥会在组队制度上也推出了淡化金牌的改革。独创的跨国组队、按大洲组队等做法,打破国家和地区限制,是以国家为参赛单位的世界性大型综合赛事所从来没有的。诸如射箭、柔道、乒乓球、击剑、马术、现代五项、铁人三项、田径、游泳的接力比赛等多个项目,设置了部分团体项目和男女混合项目,以抽签形式跨国组队和组织洲际队参赛。这些项目的金牌不计入各国奖牌数,并且在这些项目的颁奖礼上以升会旗、奏会歌,取代传统的升国旗、奏国歌。在比赛期间罗格满意地对记者说,这些项目跨国组队、打乱性别和国籍的做法,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出人意料的积极反响[4]。青奥会还禁止运动员在领奖时携带国旗以及标语等特别突出国家(地区)概念的物品。这些举措客观上减少了宣扬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的机会,同时还有效地减弱了金牌所能代表的政治意义。于是,青奥会金牌的产生过程和颁奖场面,反倒更能体现竞赛自身的价值和意义。
最后,青奥会曾试图在所有项目颁奖时都以升会旗、奏会歌,取替惯例的升国旗、奏国歌。如果这个做法能够得以实行,那么颁奖仪式的符号象征给予人们的直接信息关联就不再是某国家或某民族。遗憾的是,此举在多方因素的影响下暂未实行。审视首届青奥会跨国混合组队、按大洲组队的做法之后,不禁产生了一种猜测:难道国际奥委会打算在青奥会中完全打破国别的概念?青奥会很可能并不像其他大型赛事那样,出于国别意识把运动员区分成一个个群体,成为某国代表队,运动员都被冠以某国家选手的身份。目前以国家为单位参加青奥会,或许仅仅是基于报名、组队、参赛等管理工作的需要而已。再加上青奥会原打算在所有项目颁奖礼上以升会旗、奏会歌,这一预想颇有可能将来变为现实。
2.2 消减被经济利益驱动的锦标主义
优秀运动员具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商界对此进行挖掘,运动员由此获得社会地位的提升和个人财富的增加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过度商业化的竞赛氛围而导致的拜金主义,将会产生一种受经济利益驱动的锦标主义。这种片面地将竞赛金牌视为赚钱工具的锦标观念不仅违背奥林匹克精神,更危险的是,它将由作为竞技主体的运动员个人意识中,对“参与比取胜更重要”精神产生逆反作用。
充满拜金色彩的锦标主义在当今体育领域影响之深,可谓体育领域各种顽疾的根源之首。正如研究竞技运动异化的专家所言:“事实证明,竞技运动中产生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金钱的诱惑……有的运动员弄虚作假、使用兴奋剂……在竞技运动中运动者由目的转化为手段,由主人转化为金钱、名誉和地位的奴隶,从而丧失了他所具有的人的本质,因而产生了竞技运动文化的悲剧,即竞技运动中人的异化。”[8]232
若要达到“拜金”目的,运动员需要以优异的名次体现自己巨大的商业价值,“参与比取胜更重要”自然就无从谈起了,各种违背公平竞争精神的手段也就难以避免了。“进入市场经济时代,竞技体育的趋利性变得十分突出,各种越轨行为袒露出来……”[9]最凸显这个问题的是兴奋剂屡禁不止的现象,“近年来国际田径、游泳、举重等‘兴奋剂重灾区’,落马明星数量有增无减,只是蒙哥马利、琼斯和菲尔普斯等都栽倒在奥运会以后,而不像萨马兰奇时代的约翰逊等人,直接栽倒在奥运赛场上罢了”[10]。
要抑制由“拜金”而生的锦标主义,需要双管齐下的制度保障。首先,须减少竞赛名次的商业含金量。例如,青奥会各项目只设一个年龄组,不符合年龄要求的选手不能参加比赛,那么冠军选手的明星效应将会明显降低。其次,将人们的关注点由“获胜”转向“参与”——按抽签进行跨国组队、按大洲组队的参赛模式,使得优秀运动员可能和一般的运动员分在同一个队中,运动员获得金牌的可能性被随机化,于是人们的关注点变为了陌生的运动员们怎样通过团结、协作,将本团队的实力最合理地发挥出来,而不仅仅是关注于运动员个人竞技能力的展示。相较之下,青奥会不是利用竞赛成绩展现自身巨大商业价值的最好的平台,那么通过服用兴奋剂和各种违规手段夺取桂冠的行为将会明显减少。
优秀运动员的荣誉感在于他们通过自身的努力,以“人”的名义展示了人类身体的最高能力。这是对人类已知极限的不断超越,也是人类探索自身奥秘的神圣举措,更是运动员们在自己的领域,对“什么是人”这一千古难题的郑重回答。运动员因此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和财富是理所应当的,但这一切必须基于以“人”的名义为基础。学界认为奥运奖牌不仅是对个人运动能力的评价,同时也代表了整个人类运动能力和运动技术的最高水平,要从全人类的角度来理解奖牌意义[8]278。所以,琼斯夫妻等受世人喜爱的运动员,一旦被世人知道他们曾违禁使用兴奋剂,他们之前在运动场上拼搏而得的荣誉与崇拜,在一夜之间完全崩溃。这说明了一点,人们从来不能容忍运动场上的兴奋剂,不能容忍以“非人”的身份玷污人类的体育。
展示体育的精神与在体育场上获得经济利益,二者之间并不冲突。被称为世界体育最高荣誉的劳伦斯奖,这些年来的男女最佳运动员奖得主无一不是体育界的大富翁,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获得年度运动员的最高荣誉和世界的尊重。之所以被授予如此高的殊荣,是因为这一年里他们在诱惑面前没有沦落为金钱的奴隶,没有丧失作为竞技运动主体的人的本质。而是凭借着正直磊落、勇敢拼搏的精神,在向全人类展示他们出色的运动能力的同时,还楷模性地展现了人类所崇尚的诸多优秀品质——这正是奥林匹克的理想,正是体育的本质,也就是萨马兰奇[7]26所概括的:“顾拜旦和一些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奠基人坚信,根据一定原则组织起来的体育运动,有益于年青人和整个人类,不仅是对体质有好处,尤其是有益于提高道德水准。”首届青奥会通过强调文化教育活动,以及诸多竞赛规则的设计,令我们清楚认识到它希望带给青少年运动员们的,正是“劳伦斯奖”的优秀品质,青奥会所希望培养的,是下一代的劳伦斯奖得主。青奥会的定位“more than sports”,应当理解为“超越竞赛”。
2.3 消减“竞技至上”的锦标主义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前夕,鲍勃戈德曼向198名世界级优秀运动员进行了问卷调查:如果有一种神奇的药物,能令你在包括奥运会的所有比赛中战无不胜,但5年后就会死去。你愿意使用这种药物吗?调查显示有103名运动员表示愿意使用,占到被调查总人数的52%[11]。这是一种畸形的锦标主义的表现,运动员的价值取向已经高于现实功利,超越了世俗的政治目的和经济目的,锦标至上,甚至超越了自己唯一的生命。令人感到悲哀的是,这种高于生命的锦标渴望并不源自运动员心中对体育的挚爱,并不源于对技术巅峰的不懈追求,而仅仅源自对竞技锦标的机械追求。否则,他们不会选择使用这种假设存在的神奇兴奋剂,而是应该依赖自身的努力。要取胜就得不惜一切代价?获胜高于一切吗?提出这两个问题的人,正是世界反兴奋剂组织教育和发展计划部主任 Rob Koehler[12],他说,当进一步探索青年反兴奋剂的教育计划时,必须要面对这些问题[12]。
青奥会的制度改革淡化了竞技取胜在竞赛活动中独一无二的至高地位,给予文化教育和竞技同等的重视。新加坡青奥会官方网站在回答“为什么‘文化和教育’的环节在新加坡青奥会中如此重要?”的询问时说到:“国际奥委会设计的青奥会,是一个给予竞赛和文化教育同等重视的活动,而不仅仅是为青少年运动员提供的一个竞赛。”[13]又如,国际奥委会奥运会执行主任吉·费利说:“国际奥委会在筹划青奥会之初就提出,青奥会不是小型奥运会,两者概念不同,青奥会重视让奥林匹克精神更加深入青少年,而传统奥运会则突出体育竞技。”[4]有意思的是,青奥会关注的重点与奥运会有所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对“竞技和文化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同。罗格[4]在首届青奥会期间也曾明确此观念,说青奥会不是小型奥运会,更不是世青赛,而是融合了教育、文化和高水平比赛的一次盛会。
首届青奥会在此人文理念的指导下,将很大一部分的时间和人力、物力、财力,从竞赛上转移到了赛场之外的文化和教育活动。重点关注运动员之间的交流、学习、提高和成长,以实际行动淡化了竞技色彩。否则,倘若青奥会以竞技为重点,以打造高水平竞赛为目标,那就应该把运动员封闭起来减少干扰,让运动员集中力量专注于竞赛,提升竞技状态多破世界纪录。但是首届青奥会的做法恰恰相反——运动员村不但是最开放的,还规定运动员在青奥会期间必须参加大量与提升运动成绩无关的文化教育活动。这些文化和教育活动有5大主题、7种形式,多达50项。
此外,还要求全部运动员无论备战哪一天的比赛,都必须在开幕式4天前早早到达,在被淘汰或是自己的比赛结束之后,也要继续留在运动员村,直至闭幕式结束2天后才能离会。这在世界性大型综合赛事中是绝无仅有的。中国代表团团长蔡振华[14]对此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新加坡青奥会安排的文教活动针对性较强,贴近运动员生活,激起了运动员的参与热情,同时,这些活动种类多样、涉及广泛、寓教于乐、参与性强,运动员可以在轻松的气氛中得到全方位提高。”虽然本届青奥会官方报告书还未发布,但可以想象204个国家(地区)的3 600多名运动员的大量文化教育活动和衣食住行的花费,有可能超过竞赛本身的费用。这又是对青奥会定位“more than sports”(超越竞赛,不仅仅是竞赛)的一大证明,也的确是目前大多数青少年竞赛未能重视之处。又如,首届青奥会田径淘汰赛之后的B组比赛,是为了在正选赛中被淘汰的选手而专设的。新加坡青奥会给予孩子们一种导向——竞技只是青奥会的组成环节之一,无论比赛胜负如何,你仍是这场盛会的主人,没有人被淘汰和抛弃,输赢之后你们仍在赛场内外全程参与。首届青奥会还有不少相关的具体条例和措施。例如,运动员村的选手住房里不设网络接口,运动员如果要上网,必须去广场或者宿舍的公共上网区。此举似乎造成了生活的不便利,但实则深藏良苦用心——让青少年运动员们不要“宅”在房间里,鼓励他们走出房间,走入人群交流,才是真正走进了青奥会。
2.4 首届青奥会精简办赛的启迪
放眼当今体坛各大赛事,无不大兴土木,以最好、最豪华的竞赛设施和配套服务为荣。甚至有人从这个角度怀疑伦敦的奥运会必将黯然失色,实际上,这种做法不但提高了办赛的门槛,将运动会规模越办越大,成为一种负担,客观上限制了青奥会的世界推广,还加剧了过度的商业化,令经济力量更多地干预赛事的举办,将赛事不可逆转地推入市场经济的漩涡。所以,青奥会反其道而行。国际奥委会要求青奥会承办城市要充分利用已有的体育场馆设施,除非确实没有可供比赛的场馆,原则上不新建体育场馆。同时,为了缩小比赛规模,青奥会规定了参赛人数,还把比赛控制在一个城市内。这说明青奥会一方面不以竞赛为最大卖点,另一方面说明奥委会无意将青奥会打造成奢侈品,而是希望将赛事办得“精而简”。
在精简办赛上,在新加坡举办地第一届青奥会的强大执行力,为世界青少年竞赛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各国在新加坡的观摩学习者对首届青奥会进行了现场考察,看到绝大部分比赛项目的观众看台都是临时搭建的。特别引起他们注意的是低成本但是高效能的场馆构建方式,譬如工作人员餐厅只不过是用防水布搭的简单棚子而已,比赛场馆的大部分功能房虽然仅仅是集装箱改造或塑钢板搭建成的房子,但是在功能上却能做到一应俱全。另外,在场地建设的日程安排上,首届青奥会的比赛场地并未如一般世界性大型综合赛事那样提前大肆修整,早早严阵以待。以网球、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场地为例,人们在赛前 10天见到场馆还是“一片狼藉”,但接着用了不到4天时间,场地已经在功能要求上完全落实到位。新加坡可以说将国内的现有场馆利用到了极致,当地的经济、节俭办赛模式很值得南京借鉴[15]。
首届青奥会制度改革,在于它尝试以大胆的改革和精简的办赛,淡化比赛的竞技性,更多地关注参与性和游戏性,以“分享运动”的机制改变了唯竞技至上的竞赛观念,并减少了锦标的政治色彩,弱化了锦标的商业价值。通过这些制度改革,首届青奥会成功地贯彻了“参与比取胜更重要”和“more than sports”的人文价值取向,让运动员由“取胜”的压力中解放出来,让运动员能以自由、审美的心境更多地体会“参与”的喜怒哀乐,最终由“参与”中得到宝贵的人生历练和竞赛的深刻教育。这是罗格提出的青奥会理念“主要目标不是赛事,而是教育”获得成功的重要制度保障[16-17]。
青奥会给予我们的启迪,首先是青少年竞赛的主导思想和价值取向要以人文层面的“参与”和“分享”为指引。这为我国青少年体育训练竞赛体系未来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思路——竞技虽以竞赛为载体,但应追求超越竞技,要将竞技行为与文化和教育相结合,最终落足于青少年身体、心理、道德和社会适应等全面发展,使青少年终身受益。
青奥会给予我们的第二个启迪,是将人文精神付诸实践,在创新中构建制度保障。“简而精”的办赛体制机制,是青少年竞赛区别于一般商业化、职业化竞赛的特色之一。它可以有效减少机构内部的腐败和官僚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外部市场力量对办赛工作的干扰。首届青奥会的竞赛制度改革,有效淡化了为竞技而竞技的传统竞赛观念,较好地抑制过度政治化和商业化对体育竞赛的负面影响,为我国体育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模式和成功的经验。
为了使竞技具有更多的文化教育功能,举办方和承办方需要培养出具备强大软实力的团队,必须拥有出色的统筹规划能力和高效精准的执行能力。这种软实力很难如财力、人力、物力那般具体量化,但却是办好新世纪赛事的隐形核心实力[18-19]。
南京第2届青奥会离我们一天天近了,这是中国体育制度改革和竞技价值取向转型的一次机遇。我们要了解青奥会的缘起,领会青奥会理念,构建针对青少年竞赛特殊性的完善模式,培养具备强大软实力的团队,才能“让奥运走进青年,让青年走进奥运”。
[1] 首届夏季青年奥运会设项确定篮球三人制可男女编队[EB/OL]. http://www.022net.com/2008/12-11/ 435418213345909.html,20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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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百度百科:青奥会[EB/OL]. http://baike.baidu.com/ View/3041881.htm?fromTaglist,2011-02-11.
[4] 罗格:我十分满意[N/OL]. 羊城晚报. 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10-08/22/co ntent_906001.htm,201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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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胡小明. 分享运动——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路径[J]. 体育科学,2010,30(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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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inspiration from the first Youth Olympic Games
SUN Yue,HU Xiao-ming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Guangzhou 510006,China)
The humanistic ideals of modern Olympic Games are to strive to expand the active functions of competition, and to realize the education value of sports on the youth by basing the carrier on competition, but competition had some malpractices while it was boosting the development of sports. The Youth Olympic Games set such a value orientation as “exceeding competition” in terms of guiding ideology, launched the reform of boycotting malpractices in competition in terms of system, and successfully implement the reform in the first Youth Olympic Games in terms of game execution. The value of the Youth Olympic Games rests with that in such three aspects as establishment conception, system reform and game hosting measure, it blends ancient Olympic spirits into the trend of modern social development in a better way, so that competitive games are developed concurrently with mass sports and youth education. This is the fundamental difference between the Youth Olympic Games and the Olympic Games and other major international games, also brings us such a humanistic inspiration as “sharing sports”.
Olympic spirit;Youth Olympic Games;you sports competition system;sharing sports
孙岳(1979-),男,讲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理论。通讯作者:胡小明教授。指导,以青少年群体为对象,以实现体育竞赛促进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为最高价值取向,这是青奥会在核心理念层面区别于当今其他国际大型赛事的独特之处。正如国际奥委会奥运会执行主任吉·费利所说:“青奥会作为奥林匹克运动的新生事物,它的理念意义大于品牌意义。”[4]我国奥林匹克研究专家也认为,青奥会在多个方面对过去有所超越,如果青奥会获得成功,将是奥运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5]。
G811.21
A
1006-7116(2011)06-0006-06
青少年奥林匹克运动会(The Youth Olympic Games,YOG),简称青少年奥运会或青奥会。2001年由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雅克·罗格提出了举办青奥会的设想,2007年国际奥委会全会一致同意创办青少年奥运会。在比赛项目上,青奥会与2012年伦敦奥运会同样设立26个大项,小项数量则有不同,设201个。同时,青奥会对诸如篮球、小轮车、男女混合泳、击剑等项目的竞赛方式进行了改革,以非传统模式进行[1]。国际奥委会对青奥会的定位是“more than sports”(超越竞赛),并在推广中一直强调文化与教育计划的重要性。例如,参加青奥会的外国运动员必须在开幕前 4天抵达,并在闭幕后2天才能离开。这期间,运动员都必须参加8到12小时、多个单元的文化教育活动[2]。这些文化教育活动涵盖奥林匹克主义、技能拓展、康乐与健康生活方式、社会责任、表达等5大主题,多达50项[3]。
1 青奥会创办理念带来的启迪
罗格先生创办青奥会理念坚决以奥林匹克主义为
2011-04-25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