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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足迹

2011-11-21

延河 2011年10期
关键词:儿女老家孩子

黎 峰

大儿子说是从部队到大校所在的这个城市来开会,顺便带着妻子和儿子来看望他。在下面地市任职的小儿子隔天也赶回来,说来陪大哥两天。小女儿今年带着高三毕业班,平时回家至多呆两三个小时,这次却也请了几天假过来。这差不多是他们兄妹三人成家立业后,第一次这么齐整地团聚在一起。大校觉得很有意思。不用细想,他明白这是儿女们做好的串通,是针对他发动的一次联合战役。这证明他仍然是那个凭单个力量不可战胜的老顽固。他觉得欣慰,却又体验到以前打仗的紧张——那些裹着关心和爱的炮弹,他能抵挡得住吗?

每逢大事须静气,大校采取守势。他领着从新疆来的孙子去逛街,吃肯德基,玩儿童游乐场,去了一些他从来没想到过要进去的场所。大校表现得乐此不疲,还故意在家里和孙子咯咯逗笑。儿女们果然就沉不住气了。那天晚饭后,大儿媳就和他谈起了告老还乡这个话题。

大儿媳在新疆一家报社工作,他就把这视作接受一次采访。“解甲归田、告老还乡,算是古代官场一个不错的制度设计吧。能让官员从官场中彻底、利索地退下来,不在原来那个政治权力圈,对接任的官员和后续的政策也就不会产生羁绊,乐得别人高兴,对官员自身也有好处。俗话说人走茶凉,官员在任时前呼后拥地围了一河滩人,一退下来却谁都想避他三分。他在任时又多多少少得罪过人,不在那个位置上了,人家也敢戳着他的脊梁骨说闲话了。所以与其去体会世态炎凉,还不如告老还乡到老家,那样,官场上的人不拿你当威胁和负担,远离了同僚旧属也心里清净。说不定老家还有人能听你说话,还能保持点尊严。当然,这些个还不是最主要的。最要紧的是官员毕竟是在外面历练过,他们回到老家,也算是传播先进文化吧。比如说他们回去修一幢房子,种些花草,摆些书架,摆些瓶瓶罐罐和字画,可能还会早上喝茶看报,中午吟诗作画,晚上打打太极拳,这些生活方式和它表面上的文化,慢慢地渗透,影响到一些人,带动他老家那个地方的文明与进步。看看历史上,但凡一个地方出过官员,那个地方就会不断地产生官员,就会比其他地方文明、富裕。所以说官员告老还乡,也算是缩小城市和农村、官场和民间的一种差距。”

有人在插话,大校提高音量,直到那些声音自觉消失。他继续说到,现在一些农村孩子考上了大学,当了公务人员,首先想的就是在城里搞一套住房,找个城里的爱人,想尽一切办法要脱尽农村的那张皮。到后来他还当了个小官,出有车,住有房,夏有空调,冬有暖气,吃的虽不是山珍海味,但也顿顿有滋有味,这个舒服劲,在他出生的那些个小县城、小乡镇是享受不到的。享受惯了,他也不会回到老家去。好多农村出生的官员,他跟他出生的那个地方是不想再有任何牵连,那个地方的贫穷落后也不关他的事。这样的官员既不能给老家带去先进文化和经济的影响,也使得他对普通群众越来越没有感情。他对于老家的只有当官这样一种精神的感召。一碗稀饭就可以填饱肚子,一间茅草房就足以让人休息,但是,这些简单易行的生活状态,换在现在社会却很难。现在的官员为什么越来越贪图钱财?我想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退休后要在城里生活,没有了公费的保障,大笔的开支都需要个人来支付。所以,为了退休后的生活还能保持他原来的那些个排场,他不得不去贪污。所以说,中国真要反腐败就该把官员告老还乡这个旧传统拾起来……

一口气说这么多作报告似的话,大校自己也很吃惊。可能这些话早积蓄他心里,今天终于开闸放水了。儿女们并没有顺从他的意思。小儿子曾经当过县长,自以为最熟悉基层情况,他挑头说:“爸爸你真是脱离地方太久了,现在早已不是你印象中的那个农耕时代。农村人多地少,你一进城老家就把户口给注销了,再没有属于你的土地。就算是官员他愿意回去,没有田,没有地,可能连个房子也修不起。就算这个问题能解决,他那点退休工资也不能像古代的官员那样潇洒地养几个家丁,他可能只有自己去种地、做饭吧。他一回去,老家的人还都以是个大官,第一天村长就会找上门来化缘,让给村里打口井、修条路;第二天乡长又该跑来为乡里拉赞助、让帮引进大企业了;第三四天,镇长、县长就该来为他们跑个官了……这中间但凡你有一件事做不到,保你等不到第二天,村上的电工就把你的电给掐了……”

小儿子一说话,其他几个都附合着频频地点头。大儿子忙把这次他们回来的主题抛了出来:“爸爸这么大的岁数,还是在城里安心养病好。要是回到老家,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具备。”

女儿和两个儿媳紧跟着也说了一大通道理。似乎,他们正在努力地、耐心地哄劝一个不听话的孩子。

“老子决定了的事,你们谁敢反对!”大校用力将手中的茶杯摔在了地上。他并不愤怒,只是有些烦躁。

见他摔了杯子,大儿子也蹭地站了起来,几乎是吼叫着说:“你回去,谁照看你呀?你到哪里去打针吃药?谁给你买菜、做饭?你也要为我们想想呀,你回去,我们能安心呆在城里吗!人家会怎么说我们子女三个?”

大儿子跟他一样的犟脾气。大校没有回答。他把头仰在了沙发靠背上,微微地闭上了眼睛,像往常思考重要问题那样。而今天,他知道,自己只是在重新积蓄信心和力量。

胃癌,晚期。老天爷真会开玩笑。在他以前忙累得想要生一场病来暂时解脱一下,或者碰到不如意,需要用生病来表达下情绪的时候,偏偏连个感冒也得不上。而就在他从副师长的位置上退下来,正是无官一身轻,最不该生病的时候,病魔突然就来了。好像病也是趁着他退休了,才来狠狠地报复他一下子一样。

大校清楚自己生了病。但他不相信这个病会有医生说的那么严重。女儿也说:“爸爸的体质好着呢,再说爸爸这辈子干了那么多好事,帮了那么多人。就凭这些,爸爸再活上十几二十年肯定没问题!”

他知道那是个安慰话,但就算真是癌症,也并不能把他吓住。他一个农村娃出生,还不至于那么娇弱。老家农村里的那些乡亲,从来没定期体检,也不像他那样还有医疗保健。他们有了病疼,也从来不进医院,扛一扛就过去了。实在不行就找赤脚医生开个方子,采几把草药,还不照样地活到了七八十岁?比起那些乡亲,他身体不知要强出多少倍。他常开着玩笑对来看望他的说,我穷苦人家出生,烂命一条,阎王爷要是想要,早就拿过去了,哪还等得到今天!

他已经创造出一个奇迹——经过三个疗程的放疗,换作别的人,也许早就不能吃不能喝,瘦得露出骨头来了。而他却比刚刚查出病来时能吃能喝,每天早上他能吃两个鸡蛋、一杯奶、一个馒头、一碗稀饭。中午和晚上都能吃下一碗米饭。甚至,他都有些怀疑医院是不是给诊断错了。他对医院充满怀疑。这是个没有道德,只有利益的年代。医生为了自己的高工资和高福利,喜欢把没病说成有病,把小病说成大病。人只要进了医院的门,就没有听说谁是一身轻松地走出来的。那么,像他这样级别的干部,花的又是公家的钱,医院怎么会轻易地放过他呢。所以,他的病并没有像医院说的那么恐怖。只是他的钱是公家全额出的,比其他人好拿一些罢了。但是不断地有人前来看望他。他们乘着飞机、坐着火车,从天南海北的地方远远地赶过来。那是他以前的老战友、老部下、老朋友。大家都说着种种借口,出差呀,旅游呀,送孩子上学呀,好像都是顺道来的。但是从他们焦急而疲惫的神情中,他却知道,他们都是当他重病在身,快不久于人世了,是来见他最后一面了。大校常常为此感到郁闷,无以言说,却又汹涌如潮,在他心底不住地起起落落。

在大家眼里,他是一个晚期的癌症病人,一个退休的师级干部,一个有儿有孙的老人。他们需要他配合治疗,需要他苟延残喘地活着。因为只有那样,才能体现组织的关怀和亲戚朋友的爱。他受不了这个!如果真的病入膏肓,又凭什么把这个负担强加给组织和儿女们?他想要撤离。离开这个并不属于他的城市。他要回家乡。那个群山环抱,树叶长青,溪水长流的小山村。他觉得只有到了那里,他才属于他自己。也只有到了那里,他才可以轻松地呼吸。在他还在当营长的时候,他就回老家修了一套房子。当时,他是修给父母住的。父母去世后,其他几个兄弟都建议要把房子卖掉,他却压住没有答应。他说的是要留下一个念想。这个念想,是怀念辛劳一生的父母,更是他自己的一个梦想。从他当上干部的那一天起,他就一直有个梦想,想要到老的那一天回到家乡,在家乡的山山水水里安度晚年。现在这个病,只不过是提早促成他的梦想。

他老了,在儿女们跟前严厉不起来。最先说要回老家,儿女们都当他是异想天开。等他付诸行动的时候,儿女们又埋怨他没提前商量。现在,子女们连番的劝说让他觉得残忍——他们是要亲眼见证他身体的枯萎和生命的终结。大校懒得去理他们,只用两眼直直地盯着老伴。老伴躲避着,口里喃喃地说:“你们说你们的话,看着我干什么……”

大校盯着老伴,冷冷地问:“你回不回?”

老伴无处可躲了,几乎是毫无办法地说:“你要我回我就回。”

“那就没啥说的了,下月就回。”

女儿蹲在了地上,默默地抹开了眼泪。

“不准哭,就是老子死了也不准哭!现在都给老子滚得远远的,该上班的上班去,该回部队的回部队去!”

大校挥了下手,像是发出一道命令。好多大事,他都是这么一挥手就决定了的。当年长江发特大洪水,他一挥手就把一个团的兵力全部投放到了就要倒塌的大堤之下,硬是以血肉之躯抵挡住了不可战胜的洪峰。今天,他有以前的果敢,却没有必胜的信念。于是,他快速地起身走进旁边的卧室,不给任何人反驳的时间。

咕嘟咕嘟,汤水沸腾着。蒸气托浮起锅盖,把浓郁的肉香味一股一股往外送。声响和味道越来越浓烈。她仍在呼呼大睡。他推了推她:“嘿,你去看看,是不是炖好了。”

她没有理他。前半夜里,她睡得正香,他忽然叫醒她,说想吃鸡肉,马上就要吃到。她没有推辞,立即爬起来,擒来还在下蛋的老母鸡,杀掉,炖上,忙碌了大半夜,这会儿困得眼皮也睁不开。

“快去看看,真的是炖好了。”他又推了推,她嗯哦两声,翻转身又睡过去。他不耐烦了,几把拽过棉被。

她走下床去,揭开锅盖,用很大的劲放下,咣当的响声把她自己也吓了一跳。鸡骨架疏松开来,汤水汩汩地翻滚,泡沫的起伏间,露出白净的骨头。鸡肉早炖烂了,化成头发粗的丝丝缕缕,不用嚼都可以咽下去了。这样正好,他已经不能咀嚼和吞咽大块的食物。

她端着碗走进卧室,他正大睁着眼睛望着她。平时也只有这双转动的眼睛让她觉得不那么害怕,但现在这双眼睛却让她觉得不安。她用平常的表情径直走过去,在床头上垫高了两只枕头,把他扶坐起来。

“来吧,喝汤咯。”她用自己认为愉悦的声音说到。

“好香啊!”他抽撸着鼻头,迎着碗面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闭上眼睛下定大吃一顿的决心。近段时间,他一直靠输液来维持身体的必需,好几天都没有吃过正常的饭菜了。

她舀起一勺汤,端在手上,等汤勺柄凉下来,又冲着勺子里的汤吹了好几口,才把汤勺送到他的嘴边。“来吧,喝一点。”她小心翼翼地端着汤,像给他口腔里的死神喂食一样,慢慢地递进他嘴里。他听话地张开嘴,很努力地要把汤喝进去,可还是有不少汤水从嘴角流下来,洒在棉被上。他愧疚地看看她,一副做错了事的样子。她装着没有发现,不去看他的眼睛。

“那年生老二,你晚上也给我喂过鸡汤呢……”她努力地要说点什么,猛然间却觉得这并不是一个愉快的话题。

那该是在1969年。他下派到部队农场,接她来生孩子,以补偿生第一个孩子他不在身边的亏欠,尽到一个做丈夫的责任。怀老二时,她好像并没有任何不良反应,她来部队为他洗衣做饭,在生活上照顾他。生娃娃的前一周,她还挺着大肚子做了两顿丰盛的饭菜,以便他在家里招待老乡。直到她生下孩子坐月子,他才真正承担起家务。为家人奉献的欣喜和崇高感,慢慢消解在生活之水中,而这水并没有因此变得五颜六色。琐碎的家务事联结成一张网,让他透不过气来。她以前天天都是这么在干,这让他感到愧疚,但他克服不了与日渐增的烦燥。每天一回到家,得马不停蹄地做饭、洗尿布、洗碗。婴儿娇弱,需要大人抱着才能睡觉。他抱着娃娃,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后来走不动了,就倚在一张沙发上,歪侧着身子,一只胳膊搂住娃娃的脖颈,另一只胳膊托着娃娃的屁股,两只手均匀地拍打。每回放下娃娃,他都感到背部左侧的肌肉像裂开似的疼痛。他还记得,半夜里他常常被婴儿哇哇的啼哭声吵醒。她那时已经坐起来,解开了胸衣,一手支着头,一手扶着娃娃喂奶。她祼露的乳房闪闪发亮,上面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他在婴儿小嘴儿咂奶,小脚儿轻轻踢动的声音中很快睡着,似乎他就是那个婴儿。但感觉还没有睡够两分钟,她就推醒了他,要换尿布,或者给她倒水,或者该给她做吃的了。

那时候,战友们送了好多鸡和鱼。他在晚饭后宰杀、洗净,放在煤炉上炖着,到半夜再盛给她。但他的手艺实在太差,每次不是做得咸了就是淡了。某个晚上,她刚说了句吃不下去,他一把就将碗摔在地上,然后撇下她们母子,到队部睡了一夜。

想起这些过去的事情,她刚才还充满身心的困倦飞逝而去。他也有些愣神,长久以来,家庭生活在他的脑子里是一个空白。

他又喝了两三勺,便筋疲力尽了。他无力地垂下双臂,呆坐在床头。“哎,不行了,我不喝了,你吃吧。”

“再喝点,我辛辛苦苦炖出来,这么烂,你可以吃的……”她不住地劝着。

他却用狐疑的眼光打量着她:“你不耐烦了,”他说,“你又想回城里了。”

“哪呀,要是不嫁给你,我这一辈子连这个小山沟都出不去。没有你,我在城里啥也不是。”她很平静地说到。

几十年了,他都不知道她这句话的真假。当年是父母托媒人把她说合过来,婚后不久他就当兵走了。留她在家种了十几年地,最后才随军跟他到了城市。人都是带着烦恼生活的。他有时也会为自己娶了个农村老婆而埋怨命运。而灰姑娘嫁给白马王子,并没有世人想象中的幸福。他发现,随军后她经常偷偷叹气。他真担心她身体里的空气会溜走,人会变得枯萎。他劝她说,城里人也不是生下来就是城里人的,你以自己的步伐努力吧。但她还是学不来城里人的穿戴,舍不得花钱,也不会像城里人那样说话。只要有呆在家里的可能,她都窝在家里,洗衣做饭,归整家具,或者拿着一块抹布,不停歇地东擦西擦。她的生活里充满了这些无关轻重、鸡毛蒜皮的琐事。这些事情压抑着她的人生,她被这些事情套牢了,没能从中摆脱出来。

然而现在,他开始思考这些事情的分量。三四十年了,家里的日用品是谁买的,饭是怎么上桌的?都是她干的,而他当时要么不在家,要么正在看报纸或者看新闻联播。养大孩子也是她单独做的事情。孩子们是怎样生下来,怎么样成长,他都不记得,婴儿只是在她床边的摇篮里出现,或者在她怀里吃奶。他印象里孩子们似乎一生下来就会走路,能够叫爸爸了。后来孩子们顺利地通过各种考试,像智能炸弹一样找到了大学、朋友和工作。现在他已经无从知道事实到底怎么样。他和她一齐去买过菜吗?他做过饭吗?他哄过孩子睡觉吗?他辅导过孩子们做作业吗?他能记起为她、为孩子们做过的事太少了。但是,以前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是个不称职的父亲和一家之主。

“这些年,我欠你的太多了……”他声音中的那种温柔,让她觉得了他们第一次拥抱时的慌乱。他的眼睛眨了眨也闭上了,好像他也为自己的话受到了惊吓。

大校一天天地瘦下去。死神在他脸上涂抹着枯树枝般干黑的阴影,一天一笔地加深。他想要枪毙了自己。他上过战场,曾经枪杀过敌人。他也看见年轻的战友在身边死去。可是,他现在连杀死自己,——毫无反抗能力的自己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屏住呼吸,想要做个决断,最终却又忍不住那种无呼吸的痛苦,而剧烈地咳嗽起来。

每天早上看到他的脸,她都感到害怕,他的脸上已经看不到活人的颜色。老天爷,他真的就要死了吗?

她要把家里最好的东西煮给他吃。回来三年多来,她养猪、养鸡,做下了很多熏肉,攒下很多鸡蛋鸭蛋。每天她把每样都煮出来。他也很理解她的心思,每次吃饭,都是要吃掉一头牛的样子,夹很多的菜,拼命地吞咽。他那越来越明显,越来越粗大的喉结像只老鼠,在脖子上下滑动。她看着,于心不忍,也无法劝说。到了后来,他进食越来越困难,吃不下任何东西,只能喝汤水。可越是这样,他越是想要证明自己还能吃,还有活下去的希望。他吵着要吃这吃那,家里有的,她马上做,家里没有的,她马上到集上去买。集市离家有二十多里山路,她来来回回要走四个多小时。她急匆匆地去,兴冲冲地回。她希望她买回来的是灵丹妙药,能很快治好他的病。往往摆弄好一切,他又是什么都吃不下。如此三番五次,她相信他是吃不下任何东西了,他要,她不搭理,也懒得去做。

“你不耐烦了。你希望我快点死掉。”他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常常这样抱怨。久病之下,他已经成了辗转于生死之间的怪物。以前他的霸道,是建立在他认定的道理,或者对她的不满意之上。而现在,他却像魔鬼似的咆哮狰狞,故意找些她不可能做到的事,麻烦她,气恼她。似乎他高兴看到她为他生气和发怒,喜欢听她骂他的声音。她知道,从前那个他和现在这个他,都是他。

“我死了以后,你就解脱了。”他软坐在床头,看着她的脸说。

她不敢去看他的眼睛,也不知怎么去回答他的话。“什么死不死的呀,你整天价都在想些什么!”她的声音很低,气冲冲的,不过其中有带着鼻音的哽咽,就像风吹过枯枝发出的回声。

“我快要死了。真的,我很快就要死了。”他紧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他希望得到她的同情。哪怕是一句两人都不再相信的安慰话。

她没有作声,用冷漠的目光凝视着他。天王老爷啊,如果不能让他好起来,就让他快点死去吧。她和他最悲痛的日子已经过去。死既然成为事实,对于她来说,只剩下无可奈何的等待。头几次,想到他真的就要死了,她整夜整宿地睡不着,像是突然被推到悬崖峭壁上,她有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眩晕。那时每每听他说“我就要死了”这句话,她都忍不住哭泣。他知道这句话的威力后,也用此作为一个高明的手段,把几个子女分别叫回过老家。孩子们长大成人之后,都没有回过老家。包括他的老父亲去世那一年。他本下定决心要把孩子们都带回老家送终。但老大正提干集训、老二高中毕业要考大学,他后来他只带着小女儿回了老家。现在,作为父亲的他快要死了,终于可以把这老根子在农村,却对农村没有感情的城里孩子们叫回来,这好像是他的又一个胜利。每个孩子回来,他都会让他们背着,引着他们去看看老家的祖坟,引着他们去看望他们的叔伯姑亲。大校有七个兄弟姐妹。他虽然也在部队作过中高级军官,但一直没能帮上几个兄弟姐妹和他们的子孙。他们都还在老家种地。以前每年春节,他会给每家寄上几百元钱,他以为这就是他对他们的帮助,现在却知道,那是多么的假惺惺。他们希望的是能够走出农村,而他却也无能为力。他希望,他的三个儿女,能够知道老家还有这么一帮穷亲人。他也希望,老家的人知道他还没有忘本。

一天,他突然又要她背他到集上去看看。

“这么远的路,我背得动你吗。”她真的生气了。

“我就要死了,麻烦不了你几回了。”他装着可怜巴巴似的说,同时用挑衅的目光看着她:“你不背我去,死了我都记得的。”

“死,死,你脸皮都说厚了,要死就死吧,我受够了!”她哭泣着。从前炽热的感情不知不觉在她面前全部消失。长时间的痛苦已经磨破了他们感情的机器。他们不像是共患难的夫妻,他们是一对前世恩怨难解,今世必须了结的冤家。

“你变了,你对我不好了。你嫁给我那会儿,你们家的人嫌我们家穷,都不同意。你不怕受拖累,死活要嫁给我。那几年你扎着两根麻花大辫子,穿件蓝花布衣服。只要我一看你,你就咧开嘴傻傻地笑,还给我哼歌儿。那时节我们多苦啊,可是你从来都有没有抱怨过,天天起早贪黑地干活儿……你从不向我发脾气,使小性子,就是在外面受了再大的苦处,回到家里也是喜笑颜开的。哭都不想让我知道。”

“怀老大那一年,我当着很多人的面打了你一巴掌,你吭都没有吭一声。晚上回来,还给我做手擀面,还放了两个荷包蛋……那几年我们多么好啊,我只要起床见到你,心里就踏踏实实的……”他说不下去了。

“我要死了,我就要一个人走了……”

“你走在我前头,你命比我好。我巴不得比你先走。”她哭了。她嫁给他时,只有十七岁。那时她什么也不懂呀,他从不跟她急,两人在一起有说不完的话。他呵护着她,用浑身的蛮力气帮她干活,也用浑身的蛮力气拥抱她,揉搓她,那时他们是何等的相亲相爱呀。进城之后,他从来没有嫌弃过她,从不要求她做什么,为她做好一切,想好一切。只要有可能就留在家里吃饭,陪着她。跟老乡战友吃饭,也都带着她。每次出差开会回来,他都会给她买些新衣服……

“天王老爷,救救他,让他彻底地好起来吧。”

她再要背他到集上去,他却不去了,“我不想去了,我只是不想呆在屋里面。”

她抱他到院坝里。他已经很轻了,像他们小儿子出生时那样的轻。

“人都是要死的。死没有什么了不起。”

“哎,你说什么?”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

晚上,她被一阵声响吵醒,她打开灯,看见他双眼圆滚滚地睁开着。

“你怎么了?”

“我想死了。”

“你真的不怕死?”

“嗯,我不想再受罪。只是不放心你。我死了,你回城里去吧,跟三女子过吧。她心细些。你吃的苦头不少,好好活几年。”

“家里不能有病人,再轻的病,也磨人。再一个是不能的犯人,有了犯人,家里人在人跟前头都抬不起来。所以,你要照顾好自己,尽量不要生病,久病无孝子……还要告诉娃娃们不要在工作上去谋取任何于私的便利,咱们家死也不丢那个人……”

“你让他们给我多扎几个花圈,去年三老汉死的多气派啊,花圈在坟头上插都插不下。灵房子那么大,我也要他那样的,你让他们找人做个更大的……”

“别说了,我们睡一会儿。”她睁着眼睛,慢慢流开了眼泪。

那天早上,他的呼吸十分困难,医生赶来输氧,总算点燃了他体内残存的生命之火。但血丝从他的嘴角里不断往外鼓,浓浓的口臭味弥漫着整个房间。

“他熬不过今天了,”医生悄悄地对她说。她擦干眼泪,坐在他身边,牢牢把住吸氧器,如果吸氧器能使他永久地活下去,她愿意永久地在这里按住它。

他苏醒过来,冲她微微一笑。

“我听见你在喊我,我就醒来了。我在下面,保佑你……”

他喘着气,再也无法说出话来,他把眼睛闭得紧紧的,两颗混浊的泪水滴落下来。

“他走了。”医生摇摇头。

老家亲房里的人过来放响了鞭炮,点燃纸钱。专门办后事的人要给他擦洗身子,她拒绝了他们:“我自己来。”

她浸湿毛巾,轻轻地擦过他的额头、鼻子、嘴唇,以及全身。

“你怎么这么瘦呀……”她喃喃地说。毛巾像是滑过树根,他的身体枯干,已经冷却了。

她取出准备好的寿衣给他换上,那是他自己去老家集市上买的黑绸大褂,上面有松柏的图案。

儿女们很快赶了回来。夏天气温高,大家来不及悲痛,忙着准备出殡。花圈摆了二里多地,市里、县里、乡里还都来了好多一把手的领导。儿女们在葬礼上哭得惊天动地。旁边的人拉开他们,不住地劝说,你爹可以了,七十多的人该走了,这么多的人来送他,咱们村里几百年都没见过这阵势。

她没有流泪,泪水早没了。几个孙子抢着捡没炸的鞭炮,她走上去给他们几个耳光:“滚远些去耍。”她轻声呵斥道。孙子们哭泣着跑开了,又不知为什么很快就笑着挤成一团。

下完葬,别人都去吃饭了,她忙着把他坟上的土装进骨灰盒。儿女们希望父亲能够火化,因为方便祭奠。也因为回去之后,单位要开追悼会。但大校生前想要土葬,想埋在老家的山庄。她求了人,让他得以土葬。现在,她想让儿女把他坟堆的土带走。

“奶奶,吃饭。”孙女儿过来牵住她的手,她感到是有些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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